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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组组建若干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是此次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改革的关键环节。据财政部有关负责人透露,未来预计将有20家左右的中央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以目前中央企业总资产估算,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资产将达万亿元规模。面对如此庞大规模,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对出资企业须从“管人、管事、管资产”向“管资本”转变,才能避免过去“一管就死,不管就乱”的局面。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与其他投资运营公司有着很大不同,是国家作为股东的特殊定位,因而需采取董事会治理管控模式,董事会是“管资本”的核心。
分类实施董事会治理管控
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功能定位不同,其董事会治理管控也会不同。以国有资本目标与投资运营特点两个维度,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可分为四种类型:投资控股型、投资引导型、资产管理型与资本运作型。前两种类型公司侧重发挥政府之手的作用,弥补市场失灵;后两种侧重发挥市场之手的作用,以资本回报为目标。资产管理型是较为特殊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与其他三种业务领域主要是分布在战略或竞争行业不同,其主要是处理国有企业改革的历史遗留问题,如央企的辅业资产、存续企业等,还包括经济发展中的产能过剩产生各类不良企业资产。
具体来说,可以分三种情况实现董事会治理管控,更好地服务于不同类型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目标。
投资控股与投资引导型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应实现战略管控与董事会治理一体化。前者以战略控制为主,后者以战略指导为主,通过出资企业的董事会制定或审批其所在公司发展战略,同时确保各出资企业的业务单元发展符合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整体战略和利益。当前,我国经济处于转方式、调结构的攻坚时期,这两种类型公司都可以发挥重要作用,通过并购实现行业整合,产业升级。
资本运作型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应实现财务管控与董事会治理一体化。以进行财务考核与资本配置为主,实现国有资本价值最大化。其可以根据自身的发展战略和资本经营的具体情况,利用产权市场和资本市场,适时将其投资企业的股权转让出去,盘活存量资产,从而获得较好的经营收益,承担起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责任。巴菲特领导的伯克希尔?哈撒韦公司就是可资借鉴的例子。该公司的成功一方面在于巴菲特的天才投资,另一方面在于其独特的公司治理和管控模式——采取董事会治理与财务管控融合的模式,其所投资的公司经理层只需每月提交财报信息并向公司总部提供自由现金流。这种对子公司松散的分权控制模式和高度集中的资金管控模式,不仅为公司创造了稳定的股东回报,而且渡过了一次次经济危机。
资产管理型公司扮演着不良资产加工厂的角色,业务主要是企业资产的分解组合,优化要素资源配置,实现结构调整,其应实现战略指导型管控与董事会治理相融合:通过孵化优质资产,将有关业务和优质资产注入上市公司平台或者纳入新组建的股份有限公司招股上市,实现国有资产证券化。这样可以提高国有资本的配置效率,实现从过剩产能或其他经营不善的产业退出。
健全出资企业的治理制度
协调运作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良好的公司治理水平,是董事会治理管控的基础,是实现“管资本”国资监管体制的渠道。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通过出资企业行使董事会成员的选任、考核、薪酬决定权,通过董事会对出资企业的战略、投资等重大事项发挥战略决策作用,实现对其出资企业的经营决策有效对接和管控。
由于董事会运作的有效性直接决定了管控的实际效果,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应当作为积极活跃的股东,在出资企业中推行健全的公司治理制度,建立独立有效的董事会,以指导和协助出资企业的高级管理层,而不是传统的直接干预。特别是资本运作类型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应支持鼓励其出资企业委任能力强、具备商业经验和多元化的董事会成员,授予董事会全面的战略决策和对经理层的选聘、薪酬决定和考核权,做实董事会,让董事会领导公司创造股东价值。
这也符合未来混合所有制发展需要,没有良好的公司治理,不建立独立、有效董事会,民营资本与国有资本会陷入“谁控制谁”的困境。从改革路径判断,未来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将会由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直接持有,因此提高上市公司的治理水平应早日提上日程。这也是解决长期以来国有股“一股独大”弊端的契机。
融合董事会治理、管控体系
要实现董事会治理与管控体系的融合,其核心在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层面的董事会运作模式、管控模式要与其出资企业的董事会运作实现有机统一,包括组织结构、授权及决策体系与相应机制等。
治理与管控模式融合层面,一般而言财务管控与战略型董事会匹配,战略管控与监督型董事会匹配。例如,资本运作类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总部实施财务管控,对出资企业只需管理好三类事项,委任董事、财务监控、考核和预算。至于商业经营的所有决策权,完全由出资企业董事会行使。总部董事会的重点任务是围绕上述领域内容进行总体战略和投资决策能力的建设;而出资企业董事会则采用战略型董事会,职能重点集中于业务战略和产业运营决策能力的建设,作为战略决策中心,为公司创造长期价值。
在组织结构层面,完善董事会与集团管控的运行平台,减少出资企业的层级,努力打造扁平化的组织结构。如资本运营型应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宜有中间环节。出资企业的组织结构,结合其本身发展要求和定位,采取相应组织模式。
在授权与分权管理层面,实现董事会运行与集团管控融合,对出资企业形成合理授权与有序分权的公司治理结构。授权与分权体系应该是建立在管控模式与出资企业的董事会运作模式基础上的,保障出资企业董事会相应的职权,而不是充当“花瓶”。
分类实施董事会治理管控
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功能定位不同,其董事会治理管控也会不同。以国有资本目标与投资运营特点两个维度,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可分为四种类型:投资控股型、投资引导型、资产管理型与资本运作型。前两种类型公司侧重发挥政府之手的作用,弥补市场失灵;后两种侧重发挥市场之手的作用,以资本回报为目标。资产管理型是较为特殊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与其他三种业务领域主要是分布在战略或竞争行业不同,其主要是处理国有企业改革的历史遗留问题,如央企的辅业资产、存续企业等,还包括经济发展中的产能过剩产生各类不良企业资产。
具体来说,可以分三种情况实现董事会治理管控,更好地服务于不同类型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目标。
投资控股与投资引导型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应实现战略管控与董事会治理一体化。前者以战略控制为主,后者以战略指导为主,通过出资企业的董事会制定或审批其所在公司发展战略,同时确保各出资企业的业务单元发展符合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整体战略和利益。当前,我国经济处于转方式、调结构的攻坚时期,这两种类型公司都可以发挥重要作用,通过并购实现行业整合,产业升级。
资本运作型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应实现财务管控与董事会治理一体化。以进行财务考核与资本配置为主,实现国有资本价值最大化。其可以根据自身的发展战略和资本经营的具体情况,利用产权市场和资本市场,适时将其投资企业的股权转让出去,盘活存量资产,从而获得较好的经营收益,承担起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责任。巴菲特领导的伯克希尔?哈撒韦公司就是可资借鉴的例子。该公司的成功一方面在于巴菲特的天才投资,另一方面在于其独特的公司治理和管控模式——采取董事会治理与财务管控融合的模式,其所投资的公司经理层只需每月提交财报信息并向公司总部提供自由现金流。这种对子公司松散的分权控制模式和高度集中的资金管控模式,不仅为公司创造了稳定的股东回报,而且渡过了一次次经济危机。
资产管理型公司扮演着不良资产加工厂的角色,业务主要是企业资产的分解组合,优化要素资源配置,实现结构调整,其应实现战略指导型管控与董事会治理相融合:通过孵化优质资产,将有关业务和优质资产注入上市公司平台或者纳入新组建的股份有限公司招股上市,实现国有资产证券化。这样可以提高国有资本的配置效率,实现从过剩产能或其他经营不善的产业退出。
健全出资企业的治理制度
协调运作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良好的公司治理水平,是董事会治理管控的基础,是实现“管资本”国资监管体制的渠道。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通过出资企业行使董事会成员的选任、考核、薪酬决定权,通过董事会对出资企业的战略、投资等重大事项发挥战略决策作用,实现对其出资企业的经营决策有效对接和管控。
由于董事会运作的有效性直接决定了管控的实际效果,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应当作为积极活跃的股东,在出资企业中推行健全的公司治理制度,建立独立有效的董事会,以指导和协助出资企业的高级管理层,而不是传统的直接干预。特别是资本运作类型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应支持鼓励其出资企业委任能力强、具备商业经验和多元化的董事会成员,授予董事会全面的战略决策和对经理层的选聘、薪酬决定和考核权,做实董事会,让董事会领导公司创造股东价值。
这也符合未来混合所有制发展需要,没有良好的公司治理,不建立独立、有效董事会,民营资本与国有资本会陷入“谁控制谁”的困境。从改革路径判断,未来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将会由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直接持有,因此提高上市公司的治理水平应早日提上日程。这也是解决长期以来国有股“一股独大”弊端的契机。
融合董事会治理、管控体系
要实现董事会治理与管控体系的融合,其核心在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层面的董事会运作模式、管控模式要与其出资企业的董事会运作实现有机统一,包括组织结构、授权及决策体系与相应机制等。
治理与管控模式融合层面,一般而言财务管控与战略型董事会匹配,战略管控与监督型董事会匹配。例如,资本运作类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总部实施财务管控,对出资企业只需管理好三类事项,委任董事、财务监控、考核和预算。至于商业经营的所有决策权,完全由出资企业董事会行使。总部董事会的重点任务是围绕上述领域内容进行总体战略和投资决策能力的建设;而出资企业董事会则采用战略型董事会,职能重点集中于业务战略和产业运营决策能力的建设,作为战略决策中心,为公司创造长期价值。
在组织结构层面,完善董事会与集团管控的运行平台,减少出资企业的层级,努力打造扁平化的组织结构。如资本运营型应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宜有中间环节。出资企业的组织结构,结合其本身发展要求和定位,采取相应组织模式。
在授权与分权管理层面,实现董事会运行与集团管控融合,对出资企业形成合理授权与有序分权的公司治理结构。授权与分权体系应该是建立在管控模式与出资企业的董事会运作模式基础上的,保障出资企业董事会相应的职权,而不是充当“花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