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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财务管理事关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是农民最关心的热点和焦点问题之一。为此,笔者对我市农村财务管理进行了专题调查,摸清了现状、问题,并对如何做好农村财务管理进行了探讨。
一、我市农村财务管理现状
近年来,我市对农村财务管理工作高度重视,采取强化制度建设、开展清产核资活动、加强监督检查等有效措施,促进了农村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建设。
(一)全面推行了农村财务委托代理制度。2002年,我市在试点的基础上,在全市面上推行了农村财务“双代管”制度,将村集体账、款交由镇(街道)“双代管”办公室统一代管;2005年,根据烟台市统一要求,以“双代管”为基础,完善各种手续制度,将“双代管”顺利过渡到农村财务委托代理制度。通过实行农村财务委托代理,实现了对村集体财务行为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督,有效规范了农村干部的财务行为,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到目前为止,全市14处镇(街道)全部建立了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中心,代管账务的村达到715个,代管资金的村达到647个,代管资金3.2 亿元。
(二)全面推行了印章代管制度。按照市统一要求,各镇(街道)普遍将村级印章收取到镇(街道)统一管理,并建立了严格的管理制度。对一般性事务,须由村级填写用印申请表,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签字,包区两委审核后,方可盖章;对涉及全体村民利益的重大事务,须填写重大事务报告单,附有关民主决策会议记录,村、镇(街道)有关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盖章。同时,明确了责任人员,全市除阜山镇印章由工作区管理外,其余13处镇(街道)均由经管站管理。到目前为止,全市代管印章的村达到724个。
(三)全面完善了“公开招投标”等配套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农村财务管理,各镇(街道)普遍建立健全了资金管理、财产物资管理、非生产性开支开支管理、重大项目公开招投标管理等制度,完善了项目审批、资金审批等手续,为财务管理规范化打好了基础。
二、我市农村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我市农村财务管理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因农村财务管理问题引发的不稳定事件也大幅减少,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不够全面。目前全市尚有9个村未实行账务代管,77个村未实行资金代管,致使这部分村日常财务收支行为不能及时得到有效监督。
(二)民主理财制度执行不力。全市实行民主理财的村不足全市的50%,削弱了群众对村干部财务行为的监督。主要原因一是部分干部对民主理财重要性认识不足,认为村级支出单据须经民主理财通过方能入账,侵犯了村干部的权力,因此,对民主理财不积极、不主动、不组织。二是理财组织人员不明确自己的职责。部分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根本不了解自己尚有民主理财的职责,甚至有部分人员常年在外务工经商,致使理财活动无法进行。三是理财人员素质不高。不明白理财应该怎么理,什么样的支出应该通过,什么不应该通过;在一些村级班子有矛盾的村,部分理财人员甚至参与派性斗争,以个人好恶确定是否通过,丧失了民主理财的意义。
(三)经管力量不足。从调查情况看,目前镇(街道)经管站人员最少的仅有2人,最多的5人。而镇(街道)经管人员,不仅承担着农村财务管理职责,还承担着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惠农政策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指导、印章管理、农村经济统计、农村财务审计等职能,部分镇(街道)经管人员还要承担中心工作,致使工作难以兼顾。同时,部分镇(街道)经管人员调动频繁,新进入的人员短时间内难以掌握工作所需各项专业技能,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工作的开展。
(四)业务处理不规范。一是记账不及时。部分村以村级业务量少等为借口,不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及时记结账,有的村甚至一年记结账一次。二是单据不规范。有的村白条入账现象普遍,应从外单位取得的票据以现金支出单代替,应使用发票的以普通收据代替,部分经济强村集中大额出现以“办公用品”、“食品”、“劳保用品”等品名不明确的单据(节日期间),甚至出现“礼品”等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单据。还有个别村变通单据,将“招待费”等一些群众比较敏感的开支以“零工”、“工资”等列支。三是把关不严。按规定,在单据入账前,镇(街道)委托代理中心应对单据的合法性、合理性、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把关。但部分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认为只要各级领导都签字了,就不需要再进行审核,因此,没有把好最后一关,致使一些不规范单据也顺利入账。五是账实不符。部分村在处置变卖固定资产、财产物资时,只将收入入账,而不冲销有关财产的原值,致使财产物资实际已经不存在,而从账上看,仍有其价值。
三、加强农村财务管理的对策
为切实加强我市农村财务管理,解决我市农村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切实规范农村财务行为,密切干群关系,维护农村稳定,提出如下对策: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切实纠正“农村基层组织运转经费主要靠上级补助,农村财务管理可抓可不抓”的错误认识,将农村财务管理提高到事关农村社会稳定和党群干群关系的高度来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措施,做到抓得紧、落得实,效果好。
(二)进一步扩大农村财务委托代理的覆盖范围。要将应纳入委托代理范围的村全部纳入,并切实加强监管,做到对农村集体财务行为实行全过程监督。要切实抓好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人员素质的提高,通过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使其全面掌握各项财务制度、财经纪律和审核要求,把好最后一道关口。
(三)加大民主理财制度的落实力度。要切实纠正“民主理财是对干部权力的侵犯”的错误认识,将民主理财当做干部“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的平台、沟通干部与群众的桥梁”,积极主动地组织好、配合好民主理财工作。同时,要进一步搞好对理财成员的教育培训,教会其“理什么、怎么理”,使其自觉做到从全体村民利益的高度、从全村稳定发展的高度,公心理财,决不能将理财活动当做私斗的角力场。
(四)加强会计队伍建设。要采取措施,逐步解决会计队伍老龄化的问题,对村会计超过一定年龄(如60岁)的村,可采取民主推选的形式,选拔一批年富力强的后备会计,采取培训、老会计传帮带等形式,逐步替换。要逐步提高会计人员待遇,采取对农村会计单独制定责任制、对会计从事本职以外工作(如民政、计划生育、合作医疗、农保等),给予单独补贴等形式,提高其实际工资水平,从而提高其工作责任心和积极性。同时,要严格会计任免程序,与对村两委班子的教育整顿结合起来,教育干部要“任人唯贤”,而不能“任人唯亲”,避免“一任班子一任会计”,保持会计队伍的相对稳定。
(五)进一步强化经管力量。目前,镇(街道)配备的经管人员最少的只有2人,与经管站承担的职责极不匹配,也影响了工作质量。因此,建议适当增加镇(街道)经管站人数,选取政治素质高、专业技能强的人员充实到经管队伍,同时采取强化教育培训等措施,提高其素质,以适应工作需要。
(六)切实加强对单据规范性的审核。单据的规范性是搞好农村财务管理的基础,从一定程度上讲,杜绝不合规单据入账是农村财务管理的关键和核心。因此,要切实加强对村级单据的审核,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财经纪律把关,不能讲人情,也不能将“不要发票是为了给村少花钱”、“请客送礼是为了给村办事”、“合情合理不合规”等作为放松标准的依据,致使一些不合规行为得到纵容,为农村稳定埋下隐患。
一、我市农村财务管理现状
近年来,我市对农村财务管理工作高度重视,采取强化制度建设、开展清产核资活动、加强监督检查等有效措施,促进了农村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建设。
(一)全面推行了农村财务委托代理制度。2002年,我市在试点的基础上,在全市面上推行了农村财务“双代管”制度,将村集体账、款交由镇(街道)“双代管”办公室统一代管;2005年,根据烟台市统一要求,以“双代管”为基础,完善各种手续制度,将“双代管”顺利过渡到农村财务委托代理制度。通过实行农村财务委托代理,实现了对村集体财务行为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督,有效规范了农村干部的财务行为,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到目前为止,全市14处镇(街道)全部建立了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中心,代管账务的村达到715个,代管资金的村达到647个,代管资金3.2 亿元。
(二)全面推行了印章代管制度。按照市统一要求,各镇(街道)普遍将村级印章收取到镇(街道)统一管理,并建立了严格的管理制度。对一般性事务,须由村级填写用印申请表,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签字,包区两委审核后,方可盖章;对涉及全体村民利益的重大事务,须填写重大事务报告单,附有关民主决策会议记录,村、镇(街道)有关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盖章。同时,明确了责任人员,全市除阜山镇印章由工作区管理外,其余13处镇(街道)均由经管站管理。到目前为止,全市代管印章的村达到724个。
(三)全面完善了“公开招投标”等配套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农村财务管理,各镇(街道)普遍建立健全了资金管理、财产物资管理、非生产性开支开支管理、重大项目公开招投标管理等制度,完善了项目审批、资金审批等手续,为财务管理规范化打好了基础。
二、我市农村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我市农村财务管理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因农村财务管理问题引发的不稳定事件也大幅减少,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不够全面。目前全市尚有9个村未实行账务代管,77个村未实行资金代管,致使这部分村日常财务收支行为不能及时得到有效监督。
(二)民主理财制度执行不力。全市实行民主理财的村不足全市的50%,削弱了群众对村干部财务行为的监督。主要原因一是部分干部对民主理财重要性认识不足,认为村级支出单据须经民主理财通过方能入账,侵犯了村干部的权力,因此,对民主理财不积极、不主动、不组织。二是理财组织人员不明确自己的职责。部分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根本不了解自己尚有民主理财的职责,甚至有部分人员常年在外务工经商,致使理财活动无法进行。三是理财人员素质不高。不明白理财应该怎么理,什么样的支出应该通过,什么不应该通过;在一些村级班子有矛盾的村,部分理财人员甚至参与派性斗争,以个人好恶确定是否通过,丧失了民主理财的意义。
(三)经管力量不足。从调查情况看,目前镇(街道)经管站人员最少的仅有2人,最多的5人。而镇(街道)经管人员,不仅承担着农村财务管理职责,还承担着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惠农政策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指导、印章管理、农村经济统计、农村财务审计等职能,部分镇(街道)经管人员还要承担中心工作,致使工作难以兼顾。同时,部分镇(街道)经管人员调动频繁,新进入的人员短时间内难以掌握工作所需各项专业技能,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工作的开展。
(四)业务处理不规范。一是记账不及时。部分村以村级业务量少等为借口,不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及时记结账,有的村甚至一年记结账一次。二是单据不规范。有的村白条入账现象普遍,应从外单位取得的票据以现金支出单代替,应使用发票的以普通收据代替,部分经济强村集中大额出现以“办公用品”、“食品”、“劳保用品”等品名不明确的单据(节日期间),甚至出现“礼品”等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单据。还有个别村变通单据,将“招待费”等一些群众比较敏感的开支以“零工”、“工资”等列支。三是把关不严。按规定,在单据入账前,镇(街道)委托代理中心应对单据的合法性、合理性、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把关。但部分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认为只要各级领导都签字了,就不需要再进行审核,因此,没有把好最后一关,致使一些不规范单据也顺利入账。五是账实不符。部分村在处置变卖固定资产、财产物资时,只将收入入账,而不冲销有关财产的原值,致使财产物资实际已经不存在,而从账上看,仍有其价值。
三、加强农村财务管理的对策
为切实加强我市农村财务管理,解决我市农村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切实规范农村财务行为,密切干群关系,维护农村稳定,提出如下对策: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切实纠正“农村基层组织运转经费主要靠上级补助,农村财务管理可抓可不抓”的错误认识,将农村财务管理提高到事关农村社会稳定和党群干群关系的高度来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措施,做到抓得紧、落得实,效果好。
(二)进一步扩大农村财务委托代理的覆盖范围。要将应纳入委托代理范围的村全部纳入,并切实加强监管,做到对农村集体财务行为实行全过程监督。要切实抓好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人员素质的提高,通过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使其全面掌握各项财务制度、财经纪律和审核要求,把好最后一道关口。
(三)加大民主理财制度的落实力度。要切实纠正“民主理财是对干部权力的侵犯”的错误认识,将民主理财当做干部“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的平台、沟通干部与群众的桥梁”,积极主动地组织好、配合好民主理财工作。同时,要进一步搞好对理财成员的教育培训,教会其“理什么、怎么理”,使其自觉做到从全体村民利益的高度、从全村稳定发展的高度,公心理财,决不能将理财活动当做私斗的角力场。
(四)加强会计队伍建设。要采取措施,逐步解决会计队伍老龄化的问题,对村会计超过一定年龄(如60岁)的村,可采取民主推选的形式,选拔一批年富力强的后备会计,采取培训、老会计传帮带等形式,逐步替换。要逐步提高会计人员待遇,采取对农村会计单独制定责任制、对会计从事本职以外工作(如民政、计划生育、合作医疗、农保等),给予单独补贴等形式,提高其实际工资水平,从而提高其工作责任心和积极性。同时,要严格会计任免程序,与对村两委班子的教育整顿结合起来,教育干部要“任人唯贤”,而不能“任人唯亲”,避免“一任班子一任会计”,保持会计队伍的相对稳定。
(五)进一步强化经管力量。目前,镇(街道)配备的经管人员最少的只有2人,与经管站承担的职责极不匹配,也影响了工作质量。因此,建议适当增加镇(街道)经管站人数,选取政治素质高、专业技能强的人员充实到经管队伍,同时采取强化教育培训等措施,提高其素质,以适应工作需要。
(六)切实加强对单据规范性的审核。单据的规范性是搞好农村财务管理的基础,从一定程度上讲,杜绝不合规单据入账是农村财务管理的关键和核心。因此,要切实加强对村级单据的审核,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财经纪律把关,不能讲人情,也不能将“不要发票是为了给村少花钱”、“请客送礼是为了给村办事”、“合情合理不合规”等作为放松标准的依据,致使一些不合规行为得到纵容,为农村稳定埋下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