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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被称为德国职业教育的秘密武器就是著名的“双元制”,也是德国职业教育的核心。所谓“双元制”,一是学生在职业学校接受与未来职业岗位有关的基础文化知识与专业理论知识;二是学生到企业或其他与职业有关的校外实训场所,接受岗位能力方面的专业培训。
关键词: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启示
2014年末作者受学校的委派赴德国吉森大学参加为期四周的职业教育干部能力提高班培训学习,这次培训主要在德国吉森大学、黑森州行政学院进行,内容主要有:欧洲文明史、德国国家体制、德国教育体系及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体系及德国行动导向教育法;考察访问了BTZ Wetzlar手工业协会职教技术中心、柏林教育局与学校管理局、德国联邦职业学校教师协会、萨尔堡职业学校、路德维斯-艾哈德职业学校、卡尔奔驰职业学校、巴斯夫化工企业、克罗博士多尔夫职业学校、马克思-陶德职业学校慕尼黑机动车职业学校。
被称为德国职业教育的秘密武器就是著名的“双元制”,也是德国职业教育的核心。所谓“双元制”,一是学生在职业学校接受与未来职业岗位有关的基础文化知识与专业理论知识;二是学生到企业或其他与职业有关的校外实训场所,接受岗位能力方面的专业培训。
一、何谓“双元制”?
(一) 企业---职业学校
在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中,企业既是经费责任主体,也是教学主体。职业学校的任务是传授与岗位职业能力有关的基础文化知识和专业理论知识;而企业的职责是培养岗位工作技能、学习职业经验,注重完成工作任务的实践技能训练及岗位工作能力培养。学生在企业接受培训的时间约占整个学习总时间的三分之二。
(二)理论教师--实训教师
实训课教师一般是企业的员工,必须具备“师傅”资格者方可担任实训课教师;职业学校的理论教师,包括文化基础课教师与专业理论课教师,均属于国家公务员。
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对职业教育教师和师傅资格,有较严格的认定标准:本科+硕士+两年学徒。职业学校的专业理论教师,每年至少要到企业学习工作两周及以上,保证与行业先进的新知识、新技术、新进展不脱节。职业学校师资队伍也是专兼结合,以专职为主。聘用教师的程序严格:首先由联邦州政府教育厅审定聘用数量,然后公开发布招聘消息,再接受报名、考试、考核和录用。
(三)理论教材--实操训练教材
理论和实践的教学比例大约为30%和70%,理论教学是基础教学,为技能实训服务。在技能实训中注重岗位职业能力,同时注重对学生的法律意识、职业道德、职业态度、团队意识、合作与沟通能力等职业素养的教育。学生在企业进行实操训练时,具有相应的专业理论知识作指导,在职业学校里面所学的专业理论知识又能及时地在企业实操训练中得以巩固并提高,先进的理实一体化教学让理论和实际紧密地结合在一起。
企业使用的实操训练教材由德国联邦政府的职业教育研究所师傅与教师团队编写,职业技能培训有统一的质量标准。实训教材按照不同行业岗位能力的具体要求,分类编写教学单元模块。先编写以岗位职业能力及相关知识为内容的单元模块,再以此为基础进行组合,形成职业基本能力培养的课程体系。
职业学校使用的理论教材是针对学生的专业技能要求编写的。基础理论教材让学生明白“为什么要这样做?”,实操训练教材是指导学生“怎么做”的知识,
(四)企业学徒--职业学校学生
德国接受“双元制”职业教育的学生,具备双重身份:在学校是学生,在企业是学徒,他有两个学习受训地点:企业和职业学校。一边在职业学校接受理论教育,一边在企业接受职业技能培训。学生必须完成主体中学或实科中学(相当于我国的初中阶段)的学习,取得毕业证书。然后可通过到政府的职业介绍中心申请企业的培训岗位, 得到职业介绍中心许可之后,自主选择适合的企业,按照相关的要求与规定签订培训合同,得到一个参加企业培训的资格,然后再到相关的职业学校登记注册,取得学习资格。
(五)技能考试--资格考试
行业协会负责“双元制”职业教育中学生的考核、考试,成绩审核、认定及证书发放。可分为中期考核和结业考核两种;从考核方式上則分为笔试、面试和实践技能考核三种。学生通过考核合格,可以获得国家承认的岗位职业资格证书,成为有专业能力的技术工人。在经过一段时期的岗位实践之后,可以选择进入更高学历的院校继续深造,成为行业中的高级技术人才。同时,可以通过考试获得更高的技术职称,。
(六)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两种证书
资格证书:由行业协会颁发,如:按摩师证、导游证、市场营销证、商务秘书证等等,通过行业协会组织的结业考试即可获得。
毕业证书:由职业学校颁发,在证书上注明所学内容和适应的工作岗位。
(七)法律保障--经费保障
1.法律保障
德国职业教育立法历史悠久,对职业教育起了极大的推动、促进作用。德国的《职业教育法》正式出台于1969年,随又后陆续出台了与之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同时,各政府行政部门、各行各业、各州各地均出台了相关的条例或实施办法。在德国,职业学校的名称、职业培养目标、考试考核办法、毕业证书及职业资格证书发放等,均有规范的管理制度及实施监督系统。
2.经费保障
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经费有企业和政府两个方面的投入,分担比例大约:企业承担66%,联邦政府承担17%,联邦州政府承担17%。德国政府给予作为职业教育主体的企业,每个学生3000欧元的补贴。德国的“双元制”职业学校为政府公办学校,教师享受公务员待遇。从学校场地、设备投入至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均为政府投入。
二、对我国职业教育之启示
德国职业教育体系的模式,确有可取之处,我们不可简单模仿、照搬,但借鉴“它山之石”是可以的。 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注重于技能、实践能力及学用结合能力的培养,突出为未来职业而学习的理念。企业从办学经费的投入、教学实训设备的保障、教师与师傅的培养,与有关部门协调教育行动等方面,充分体现企业在教育活动中处主导地位,确保了教学内容与工作任务的紧密结合,确保了校企合作深入开展。奔驰、宝马、大众等大型公司总是把最新款汽车提供给学校,用于教学,真正保证了学用对接、校企对接。
中国目前的职业教育处于行政教育部门唱独角戏的状况,只有政府从体制机制上进行有效改革,让作为市场经济主体的企业参与介入,为学生实习实践提供场所、设备和就业岗位;让更多的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参与职业教育,才能使职业教育真正转变到培养合格的技术型、实用型的目标上来。
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实践教学时间可达到2/3。而中国职业教育依然存在着重文化基础课、轻专业理论课,重理论知识讲授、轻实践能力培养倾向,职校学生毕业后存在有文凭、工作岗位能力不够,得不到企业的认可,就业困难或薪酬不高。真正解决问题的关键措施是加大、开足实训课比例,加强校内、校外实训基地建设,保质保量完成实训,探索、改革各项综合考评体系等。
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体系中,有政府各部门、社会各界的参与,各司其责,分工明确。企业:始终在职业培训中占主導地位突出,唱主角;学校:完成对学生的专业理论教授,既是企业的合作伙伴,也是配角;行业协会:具有咨询、监督、调解、执法等职能,负责组织考试、发放证书等。我国现状是职业教育的合力问题,没有行业协会机制,学校与企业脱节,与企业都没有实质性的责任关系,职业教育、职校学生的培养与企业无关,企业只用想用之人、可用之人。
为提高职校学生专业知识、培养职业技能为出发点,并与生产结构、社会需求和经济发展变化相适应,应针对学生就业岗位工作任务与职业能力要求,职业综合素质要求,在专业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规划、课程模块设置、教学模式等方面进行探索,使得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具有更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加大对校内外实训基地,紧紧扭住实践教学质量这个中心并与专业培养目标相适应,以就业需求为依据,科学设置实验项目,突出强化实践教学在学生基本技能和创新能力培养中的作用。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委员会.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历史、立法、体制、教学[M].苏州:苏州大学出版社,1993.
[2] 张熙.国外中小学教育面面观: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概览[M].海南:海南出版社,2000.
关键词: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启示
2014年末作者受学校的委派赴德国吉森大学参加为期四周的职业教育干部能力提高班培训学习,这次培训主要在德国吉森大学、黑森州行政学院进行,内容主要有:欧洲文明史、德国国家体制、德国教育体系及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体系及德国行动导向教育法;考察访问了BTZ Wetzlar手工业协会职教技术中心、柏林教育局与学校管理局、德国联邦职业学校教师协会、萨尔堡职业学校、路德维斯-艾哈德职业学校、卡尔奔驰职业学校、巴斯夫化工企业、克罗博士多尔夫职业学校、马克思-陶德职业学校慕尼黑机动车职业学校。
被称为德国职业教育的秘密武器就是著名的“双元制”,也是德国职业教育的核心。所谓“双元制”,一是学生在职业学校接受与未来职业岗位有关的基础文化知识与专业理论知识;二是学生到企业或其他与职业有关的校外实训场所,接受岗位能力方面的专业培训。
一、何谓“双元制”?
(一) 企业---职业学校
在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中,企业既是经费责任主体,也是教学主体。职业学校的任务是传授与岗位职业能力有关的基础文化知识和专业理论知识;而企业的职责是培养岗位工作技能、学习职业经验,注重完成工作任务的实践技能训练及岗位工作能力培养。学生在企业接受培训的时间约占整个学习总时间的三分之二。
(二)理论教师--实训教师
实训课教师一般是企业的员工,必须具备“师傅”资格者方可担任实训课教师;职业学校的理论教师,包括文化基础课教师与专业理论课教师,均属于国家公务员。
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对职业教育教师和师傅资格,有较严格的认定标准:本科+硕士+两年学徒。职业学校的专业理论教师,每年至少要到企业学习工作两周及以上,保证与行业先进的新知识、新技术、新进展不脱节。职业学校师资队伍也是专兼结合,以专职为主。聘用教师的程序严格:首先由联邦州政府教育厅审定聘用数量,然后公开发布招聘消息,再接受报名、考试、考核和录用。
(三)理论教材--实操训练教材
理论和实践的教学比例大约为30%和70%,理论教学是基础教学,为技能实训服务。在技能实训中注重岗位职业能力,同时注重对学生的法律意识、职业道德、职业态度、团队意识、合作与沟通能力等职业素养的教育。学生在企业进行实操训练时,具有相应的专业理论知识作指导,在职业学校里面所学的专业理论知识又能及时地在企业实操训练中得以巩固并提高,先进的理实一体化教学让理论和实际紧密地结合在一起。
企业使用的实操训练教材由德国联邦政府的职业教育研究所师傅与教师团队编写,职业技能培训有统一的质量标准。实训教材按照不同行业岗位能力的具体要求,分类编写教学单元模块。先编写以岗位职业能力及相关知识为内容的单元模块,再以此为基础进行组合,形成职业基本能力培养的课程体系。
职业学校使用的理论教材是针对学生的专业技能要求编写的。基础理论教材让学生明白“为什么要这样做?”,实操训练教材是指导学生“怎么做”的知识,
(四)企业学徒--职业学校学生
德国接受“双元制”职业教育的学生,具备双重身份:在学校是学生,在企业是学徒,他有两个学习受训地点:企业和职业学校。一边在职业学校接受理论教育,一边在企业接受职业技能培训。学生必须完成主体中学或实科中学(相当于我国的初中阶段)的学习,取得毕业证书。然后可通过到政府的职业介绍中心申请企业的培训岗位, 得到职业介绍中心许可之后,自主选择适合的企业,按照相关的要求与规定签订培训合同,得到一个参加企业培训的资格,然后再到相关的职业学校登记注册,取得学习资格。
(五)技能考试--资格考试
行业协会负责“双元制”职业教育中学生的考核、考试,成绩审核、认定及证书发放。可分为中期考核和结业考核两种;从考核方式上則分为笔试、面试和实践技能考核三种。学生通过考核合格,可以获得国家承认的岗位职业资格证书,成为有专业能力的技术工人。在经过一段时期的岗位实践之后,可以选择进入更高学历的院校继续深造,成为行业中的高级技术人才。同时,可以通过考试获得更高的技术职称,。
(六)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两种证书
资格证书:由行业协会颁发,如:按摩师证、导游证、市场营销证、商务秘书证等等,通过行业协会组织的结业考试即可获得。
毕业证书:由职业学校颁发,在证书上注明所学内容和适应的工作岗位。
(七)法律保障--经费保障
1.法律保障
德国职业教育立法历史悠久,对职业教育起了极大的推动、促进作用。德国的《职业教育法》正式出台于1969年,随又后陆续出台了与之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同时,各政府行政部门、各行各业、各州各地均出台了相关的条例或实施办法。在德国,职业学校的名称、职业培养目标、考试考核办法、毕业证书及职业资格证书发放等,均有规范的管理制度及实施监督系统。
2.经费保障
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经费有企业和政府两个方面的投入,分担比例大约:企业承担66%,联邦政府承担17%,联邦州政府承担17%。德国政府给予作为职业教育主体的企业,每个学生3000欧元的补贴。德国的“双元制”职业学校为政府公办学校,教师享受公务员待遇。从学校场地、设备投入至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均为政府投入。
二、对我国职业教育之启示
德国职业教育体系的模式,确有可取之处,我们不可简单模仿、照搬,但借鉴“它山之石”是可以的。 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注重于技能、实践能力及学用结合能力的培养,突出为未来职业而学习的理念。企业从办学经费的投入、教学实训设备的保障、教师与师傅的培养,与有关部门协调教育行动等方面,充分体现企业在教育活动中处主导地位,确保了教学内容与工作任务的紧密结合,确保了校企合作深入开展。奔驰、宝马、大众等大型公司总是把最新款汽车提供给学校,用于教学,真正保证了学用对接、校企对接。
中国目前的职业教育处于行政教育部门唱独角戏的状况,只有政府从体制机制上进行有效改革,让作为市场经济主体的企业参与介入,为学生实习实践提供场所、设备和就业岗位;让更多的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参与职业教育,才能使职业教育真正转变到培养合格的技术型、实用型的目标上来。
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实践教学时间可达到2/3。而中国职业教育依然存在着重文化基础课、轻专业理论课,重理论知识讲授、轻实践能力培养倾向,职校学生毕业后存在有文凭、工作岗位能力不够,得不到企业的认可,就业困难或薪酬不高。真正解决问题的关键措施是加大、开足实训课比例,加强校内、校外实训基地建设,保质保量完成实训,探索、改革各项综合考评体系等。
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体系中,有政府各部门、社会各界的参与,各司其责,分工明确。企业:始终在职业培训中占主導地位突出,唱主角;学校:完成对学生的专业理论教授,既是企业的合作伙伴,也是配角;行业协会:具有咨询、监督、调解、执法等职能,负责组织考试、发放证书等。我国现状是职业教育的合力问题,没有行业协会机制,学校与企业脱节,与企业都没有实质性的责任关系,职业教育、职校学生的培养与企业无关,企业只用想用之人、可用之人。
为提高职校学生专业知识、培养职业技能为出发点,并与生产结构、社会需求和经济发展变化相适应,应针对学生就业岗位工作任务与职业能力要求,职业综合素质要求,在专业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规划、课程模块设置、教学模式等方面进行探索,使得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具有更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加大对校内外实训基地,紧紧扭住实践教学质量这个中心并与专业培养目标相适应,以就业需求为依据,科学设置实验项目,突出强化实践教学在学生基本技能和创新能力培养中的作用。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委员会.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历史、立法、体制、教学[M].苏州:苏州大学出版社,1993.
[2] 张熙.国外中小学教育面面观: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概览[M].海南:海南出版社,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