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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会有人问:难道猪与法律也沾边?是的,古今中外的确有不少与猪相关的法案趣闻呢!
猪为定案立下了功劳
三国时,吴国的张举担任句章县(今浙江省慈溪市)县令。有个女人杀害了亲夫,然后假造了纵火案,说是丈夫不慎被火烧死。婆家人告到官府,那女人矢口否认谋杀,一时难以定案。这时,张举命令手下人扛来两头猪,杀死其中的一头,然后将一死一活两头猪放在柴堆内同时烧。等到活猪被烧死后,察看两头猪的口腔,只见死猪口中很干净,而被活活烧死的那头猪的嘴巴里吸进了许多烟灰。再对那女人的亡夫检尸,口中并无些许灰尘。于是,张县令断定为先致死而后焚尸。在确凿证据面前,那女人只好供认了谋杀亲夫的犯罪事实。从这一案件可看出,猪为定案立下了一份功劳。
历史上曾禁止养猪
说到法律,不能不提到明代一道禁止养猪的荒唐法令。《武宗实录》中记载,明武宗朱厚照曾下令禁止民间养猪:“正德十四年十二月乙卯,上至仪真。时上巡幸所至,禁民间畜猪,远近屠杀殆尽。田家有产者,悉投诸水。”为何要禁止养猪呢?原来,猪与“万岁爷”的姓氏(朱)同音,要避讳。再者,朱厚照生于辛亥年,生肖也属猪。因此养猪、杀猪均被认为把矛头指向皇上。这道禁令一颁布,几乎使全国的猪断了种。翌年清明节祭祀要用到猪,竟一时难以找到。后来由于大臣们的婉言劝谏,才不得不废除这道令人哭笑不得的禁令。
对“猪犯”的审判
在国外,什么离奇古怪的法律都有。比如猪犯了法,要视同人一样开庭审判。中世纪的欧洲城市里,猪们可以悠然无阻地在街市游逛,猪闯民居、猪伤民众而“犯法”的事时有发生。于是“猪犯”被抓了起来,送到刑事监狱。“猪犯”和人犯们锁在一个囚室里,市政当局拨给被捕的猪与普通囚犯一样的生活费。宗教法庭则负责把触犯法律的“猪犯”押上审判台,像审判人犯一样履行法律程序,法庭设有为“猪犯”辩护的律师。1408年,法国南特市法庭判处一头猪死刑,至今在当地博物馆可以看到一张判决执行前的开支明细账单,记载着该猪在狱中的生活费6苏(法国古币,1947年停止使用),加上付给从巴黎请来的刽子手报酬54苏,付给将罪犯运往刑场的车力费6苏,购买捆绑用绳索费2.8苏,合计68.8苏。
1457年,在巴黎审判了1头母猪和6头小猪咬死一个5岁儿童的案件。法官判决母猪绞刑,同案犯的6头小猪则被从宽发落。法官的理由是:小猪年幼无知;小猪是在母猪坏榜样的诱使下效尤的。至今,当地还完好地保存着这一案件的刑事判决书。还有一份关于猪的判决书上写道:“检察官、修道院院长约扎法特在所提出的诉讼中对案情曾指出,造成一岁半婴儿惹隆死亡的肇事者是一头3个月的猪崽。据此,本法庭特判决该猪崽绞刑。”该判决书还附有小号铅字排印的1499年4月19日刑事案由一份。
对“猪犯”行使的刑罚比较轻的是笞刑。执行的那天,为“猪犯”穿上衣服,绑在一个类似大圆桌的“刑轮”上,再由威武的执法吏用长长的皮鞭向“罪犯”猛抽,抽到法院判决的数目为止。为了显示在法律面前,猪与人平等,这种刑罚往往选在露天广场执行。于是,每逢行刑,总是人潮涌动。
猪也有“七情六欲”
在现代西方有些国家,有关猪的法律、法规也同样令人感到有趣,感到不可思议。意大利科学家进行了一项特殊的研究,发现猪原来也有“七情六欲”,也会惊恐、沮丧,也经常烦恼。据此,欧盟通过了在其成员国实施的指导条例,要求养猪者要照顾好猪的情绪。
研究者针对幼猪、成年雄猪和成年母猪做了八组不同的实验。他们把试验用猪分为两组,一组在荒地用小猪圈单独分开喂养,另一组则在敞开环境中群体喂养,还有干草、娱乐品陪伴,每天还与人接触。经过对比发现,在单调环境下喂养的猪经常会受惊,并表现出较强的攻击性,而在复杂环境中的猪则温顺平和。实验还发现,猪其实也能体会到痛苦、疲劳、兴奋、紧张甚至爱情。如果把一只猪孤立起来,不让它与别的猪玩耍,猪就会感觉到很压抑,情绪将变得沮丧,时间一长,就会增加它的攻击性。如果猪缺少关爱,那么它的健康状况就会下降,很容易生病。对于母猪来说,如果在生育期没有干草、锯屑、稻草等筑巢用品,母猪会产生抑郁,不利于生养。
养殖户必须给猪买“玩具”
据此,欧盟制定了照顾猪情绪的指导条例。条例规定饲养者应逐渐取消小猪圈,要求饲养者扩大养猪场面积,并鼓励用放养方式养猪,逐步取消圈养。为了让“猪与外界有更多的交流”,该条例要求饲养者为猪提供“可由猪自由操纵的物品”,像干草、木块等。
德国在这方面已走在前列,该国政府鼓励饲养员每天与每头猪至少要有20秒钟的接触时间,并给猪配两三种“玩具”,以避免它们觉得枯燥。
早在1999年,英国就全面禁止了全封闭式猪圈喂养,后来还专门颁发了《猪福利法规》,对养殖户饲养猪的猪圈环境、喂养方式进行了细致规定。2006年2月14日,英国把依据欧盟指导条例制定的《农畜动物福利规定》正式付诸实施,新的规定还配合欧盟条例,增加了给猪“玩具”的条文,要求农场主必须保证自己的猪群有玩具玩,否则将受到1000英镑的处罚或3个月的监禁。这个特殊法律让很多农场主深感为难:这会提高他们养猪的成本,并且,他们也不知道究竟该给猪买什么玩具。不过,高达1000英镑的罚款和3个月的监禁还是迫使许多农场主费尽心思去“讨好”他们的猪。英国维尔特希尔地区的农场主奥维尔·米科尔就给自己喂养的1200头猪买了塑料飞机和棕毛玩具熊。
宠物猪缓解病人压力
2006年10月17日,一名叫玛丽亚·安德鲁斯的乘客带着她的宠物——重135公斤、大腹便便的越南猪“夏洛特”乘飞机。她对美国航空公司职员说,她的心脏不好,需要这头宠物猪做陪伴来缓解压力。根据美国联邦法律,符合资格的残疾人士可以携带宠物旅行。所以,美国航空公司允许这头大宠物猪进入头等舱,陪伴在她的座位旁,而且没有额外收费。
猪为定案立下了功劳
三国时,吴国的张举担任句章县(今浙江省慈溪市)县令。有个女人杀害了亲夫,然后假造了纵火案,说是丈夫不慎被火烧死。婆家人告到官府,那女人矢口否认谋杀,一时难以定案。这时,张举命令手下人扛来两头猪,杀死其中的一头,然后将一死一活两头猪放在柴堆内同时烧。等到活猪被烧死后,察看两头猪的口腔,只见死猪口中很干净,而被活活烧死的那头猪的嘴巴里吸进了许多烟灰。再对那女人的亡夫检尸,口中并无些许灰尘。于是,张县令断定为先致死而后焚尸。在确凿证据面前,那女人只好供认了谋杀亲夫的犯罪事实。从这一案件可看出,猪为定案立下了一份功劳。
历史上曾禁止养猪
说到法律,不能不提到明代一道禁止养猪的荒唐法令。《武宗实录》中记载,明武宗朱厚照曾下令禁止民间养猪:“正德十四年十二月乙卯,上至仪真。时上巡幸所至,禁民间畜猪,远近屠杀殆尽。田家有产者,悉投诸水。”为何要禁止养猪呢?原来,猪与“万岁爷”的姓氏(朱)同音,要避讳。再者,朱厚照生于辛亥年,生肖也属猪。因此养猪、杀猪均被认为把矛头指向皇上。这道禁令一颁布,几乎使全国的猪断了种。翌年清明节祭祀要用到猪,竟一时难以找到。后来由于大臣们的婉言劝谏,才不得不废除这道令人哭笑不得的禁令。
对“猪犯”的审判
在国外,什么离奇古怪的法律都有。比如猪犯了法,要视同人一样开庭审判。中世纪的欧洲城市里,猪们可以悠然无阻地在街市游逛,猪闯民居、猪伤民众而“犯法”的事时有发生。于是“猪犯”被抓了起来,送到刑事监狱。“猪犯”和人犯们锁在一个囚室里,市政当局拨给被捕的猪与普通囚犯一样的生活费。宗教法庭则负责把触犯法律的“猪犯”押上审判台,像审判人犯一样履行法律程序,法庭设有为“猪犯”辩护的律师。1408年,法国南特市法庭判处一头猪死刑,至今在当地博物馆可以看到一张判决执行前的开支明细账单,记载着该猪在狱中的生活费6苏(法国古币,1947年停止使用),加上付给从巴黎请来的刽子手报酬54苏,付给将罪犯运往刑场的车力费6苏,购买捆绑用绳索费2.8苏,合计68.8苏。
1457年,在巴黎审判了1头母猪和6头小猪咬死一个5岁儿童的案件。法官判决母猪绞刑,同案犯的6头小猪则被从宽发落。法官的理由是:小猪年幼无知;小猪是在母猪坏榜样的诱使下效尤的。至今,当地还完好地保存着这一案件的刑事判决书。还有一份关于猪的判决书上写道:“检察官、修道院院长约扎法特在所提出的诉讼中对案情曾指出,造成一岁半婴儿惹隆死亡的肇事者是一头3个月的猪崽。据此,本法庭特判决该猪崽绞刑。”该判决书还附有小号铅字排印的1499年4月19日刑事案由一份。
对“猪犯”行使的刑罚比较轻的是笞刑。执行的那天,为“猪犯”穿上衣服,绑在一个类似大圆桌的“刑轮”上,再由威武的执法吏用长长的皮鞭向“罪犯”猛抽,抽到法院判决的数目为止。为了显示在法律面前,猪与人平等,这种刑罚往往选在露天广场执行。于是,每逢行刑,总是人潮涌动。
猪也有“七情六欲”
在现代西方有些国家,有关猪的法律、法规也同样令人感到有趣,感到不可思议。意大利科学家进行了一项特殊的研究,发现猪原来也有“七情六欲”,也会惊恐、沮丧,也经常烦恼。据此,欧盟通过了在其成员国实施的指导条例,要求养猪者要照顾好猪的情绪。
研究者针对幼猪、成年雄猪和成年母猪做了八组不同的实验。他们把试验用猪分为两组,一组在荒地用小猪圈单独分开喂养,另一组则在敞开环境中群体喂养,还有干草、娱乐品陪伴,每天还与人接触。经过对比发现,在单调环境下喂养的猪经常会受惊,并表现出较强的攻击性,而在复杂环境中的猪则温顺平和。实验还发现,猪其实也能体会到痛苦、疲劳、兴奋、紧张甚至爱情。如果把一只猪孤立起来,不让它与别的猪玩耍,猪就会感觉到很压抑,情绪将变得沮丧,时间一长,就会增加它的攻击性。如果猪缺少关爱,那么它的健康状况就会下降,很容易生病。对于母猪来说,如果在生育期没有干草、锯屑、稻草等筑巢用品,母猪会产生抑郁,不利于生养。
养殖户必须给猪买“玩具”
据此,欧盟制定了照顾猪情绪的指导条例。条例规定饲养者应逐渐取消小猪圈,要求饲养者扩大养猪场面积,并鼓励用放养方式养猪,逐步取消圈养。为了让“猪与外界有更多的交流”,该条例要求饲养者为猪提供“可由猪自由操纵的物品”,像干草、木块等。
德国在这方面已走在前列,该国政府鼓励饲养员每天与每头猪至少要有20秒钟的接触时间,并给猪配两三种“玩具”,以避免它们觉得枯燥。
早在1999年,英国就全面禁止了全封闭式猪圈喂养,后来还专门颁发了《猪福利法规》,对养殖户饲养猪的猪圈环境、喂养方式进行了细致规定。2006年2月14日,英国把依据欧盟指导条例制定的《农畜动物福利规定》正式付诸实施,新的规定还配合欧盟条例,增加了给猪“玩具”的条文,要求农场主必须保证自己的猪群有玩具玩,否则将受到1000英镑的处罚或3个月的监禁。这个特殊法律让很多农场主深感为难:这会提高他们养猪的成本,并且,他们也不知道究竟该给猪买什么玩具。不过,高达1000英镑的罚款和3个月的监禁还是迫使许多农场主费尽心思去“讨好”他们的猪。英国维尔特希尔地区的农场主奥维尔·米科尔就给自己喂养的1200头猪买了塑料飞机和棕毛玩具熊。
宠物猪缓解病人压力
2006年10月17日,一名叫玛丽亚·安德鲁斯的乘客带着她的宠物——重135公斤、大腹便便的越南猪“夏洛特”乘飞机。她对美国航空公司职员说,她的心脏不好,需要这头宠物猪做陪伴来缓解压力。根据美国联邦法律,符合资格的残疾人士可以携带宠物旅行。所以,美国航空公司允许这头大宠物猪进入头等舱,陪伴在她的座位旁,而且没有额外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