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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绩考核是政绩评价的基础和前提。因此,我们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建立一套科学的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机制。
一是要合理设置考核指标。在考核指标的设计上,按照“五个统筹”、“五个坚持”的要求,全面反映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一级指标要突出思想政治素质、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群众满意程度6个方面。二级指标既要突出GDP、财税收入、工业经济、农业经济、外贸和外经工作、招商引资、固定资产投资、城乡居民收入、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第三产业、就业与社会保障、社会稳定、安全生产、教育、文化、卫生等,又要包含党的建设、政治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原材料消耗慢度、能源消耗强度、水资源消耗抢度、环境污染排放强度、全社会劳功生产率等。
二是要采用科学的考核方法实行动态考核法,即住领导干部日常工作和活动中进行全过程跟踪考核,根据领导干部一年做了哪些工作,每项工作进展如何、效果怎样,用“量化写实法”逐项考核并计算出其所做工作的“数量分”、“质量分”和“效果分”,三分之和即为年度总分。实行统一考核法,即把组织部门对领导干部的基本考察和政府对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结合起来进行,使领导干部的升降去留和经济奖罚融为一体,从而确保考核结果全面、准确。
三是要扩大群众的参与度。在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过程中,必须最大限度地扩大群众的参与范围,尽可能地使那些能够直接反映考核对象工作效果的相关部门、主管单位和服务对象参与考核,越到基层,群众参与度越大;越到上面,越要注意集中,使领导干部做到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的统一。
四是要强化考核责任。要实行考核工作责任制,明确考核人员的责任,促使他们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进行考核,真正对考核结果负责。对因工作不慎,造成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失真,或故意夸大、隐瞒领导干部政绩的,要追究考核人员的责任。
政绩评价是政绩考核的扩展和延伸。在具体工作中,我们还必须把握以下四点。
要充分考虑地区的差异性。地方不同,条件自然不同,因此,我们在评价领导干部政绩时,决不能搞“一刀切”,而要充分考虑地区的差异性,采取分类比较的办法,才能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要注重潜绩的认定。潜绩是指已经投入精力和财力、现正在运作、成效还不明显但预期可以实现的政绩,如产业结构调整、基础设施建设等。目前,我们对领导干部潜绩的认定,尚有一定难度。但是,只要我们把已经投入的精力和财力作为标准,以领导干部的努力程度作为参数,还是可以作出评价的。
要科学辨别虚假政绩。对那些以牺牲国家利益、全局利益和长远利益为代价,采取不正当手段取得的“政绩”,我們不但不能认定,而且还要追究领导干部的责任。
要正确区分个人政绩与集体政绩。要根据领导干部在创造政绩过程中所起的作用,来认定个人政绩,防止把集体政绩变为个人政绩。
一是要合理设置考核指标。在考核指标的设计上,按照“五个统筹”、“五个坚持”的要求,全面反映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一级指标要突出思想政治素质、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群众满意程度6个方面。二级指标既要突出GDP、财税收入、工业经济、农业经济、外贸和外经工作、招商引资、固定资产投资、城乡居民收入、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第三产业、就业与社会保障、社会稳定、安全生产、教育、文化、卫生等,又要包含党的建设、政治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原材料消耗慢度、能源消耗强度、水资源消耗抢度、环境污染排放强度、全社会劳功生产率等。
二是要采用科学的考核方法实行动态考核法,即住领导干部日常工作和活动中进行全过程跟踪考核,根据领导干部一年做了哪些工作,每项工作进展如何、效果怎样,用“量化写实法”逐项考核并计算出其所做工作的“数量分”、“质量分”和“效果分”,三分之和即为年度总分。实行统一考核法,即把组织部门对领导干部的基本考察和政府对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结合起来进行,使领导干部的升降去留和经济奖罚融为一体,从而确保考核结果全面、准确。
三是要扩大群众的参与度。在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过程中,必须最大限度地扩大群众的参与范围,尽可能地使那些能够直接反映考核对象工作效果的相关部门、主管单位和服务对象参与考核,越到基层,群众参与度越大;越到上面,越要注意集中,使领导干部做到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的统一。
四是要强化考核责任。要实行考核工作责任制,明确考核人员的责任,促使他们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进行考核,真正对考核结果负责。对因工作不慎,造成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失真,或故意夸大、隐瞒领导干部政绩的,要追究考核人员的责任。
政绩评价是政绩考核的扩展和延伸。在具体工作中,我们还必须把握以下四点。
要充分考虑地区的差异性。地方不同,条件自然不同,因此,我们在评价领导干部政绩时,决不能搞“一刀切”,而要充分考虑地区的差异性,采取分类比较的办法,才能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要注重潜绩的认定。潜绩是指已经投入精力和财力、现正在运作、成效还不明显但预期可以实现的政绩,如产业结构调整、基础设施建设等。目前,我们对领导干部潜绩的认定,尚有一定难度。但是,只要我们把已经投入的精力和财力作为标准,以领导干部的努力程度作为参数,还是可以作出评价的。
要科学辨别虚假政绩。对那些以牺牲国家利益、全局利益和长远利益为代价,采取不正当手段取得的“政绩”,我們不但不能认定,而且还要追究领导干部的责任。
要正确区分个人政绩与集体政绩。要根据领导干部在创造政绩过程中所起的作用,来认定个人政绩,防止把集体政绩变为个人政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