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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为死党
我打电话告诉丹玺,我即将飞往伦敦,要他去机场接我,要他喂我吃英国的薯片。丹玺曾无数次向我吹嘘,伦敦的薯片花色繁多品种齐全价格便宜,足以让我在一周内变成超级肥妞。
丹玺从高中起就知道我超爱吃薯片,总是替我在书包里装上一包。上自习时,我嘴巴从来不闲着,同桌的女孩总是跟别人说讨厌我,其实我知道她是忌妒。她叫吴紫凝,有着让我忌妒的白皮肤和好成绩。
第二学期,她便向班主任提出调换座位。吴紫凝如愿以偿,和丹玺分到了同桌。我一回头,就能看到她歪着脑袋和丹玺说话。我不喜欢吴紫凝喜欢丹玺,一有机会就拼命数落丹玺的种种缺点。吴紫凝熟视无睹且偷笑,于是战争不可避免地爆发了。
一天,我坐在丹玺的书桌上,吵着让他放学后骑单车载我去看海。丹玺说,他不能辜负父母的期望,得回家复习功课。我无赖地揪着他的耳朵,不依不饶。他大声讨饶。突然,有人重重地扣上笔盒,是吴紫凝。她的胸脯剧烈地起伏:“乔灵羽,你自觉一点好吗?不要打扰别人学习!”
我当然不能轻易服输,直到我俩被老师拽到走廊。我和吴紫凝怒目而视,中间夹着丹玺。吴紫凝说:“乔灵羽,你知道吗?你很让人讨厌啦!”
我用鼻孔看她:“你才让人讨厌呢,整天昂着脸,装清高。”
“谁让你的薯片香得让人心烦意乱!”
“谁让你的皮肤白得让人忌妒,成绩好得让人吐血!”
然后,我们谁也不理谁,看着窗外的梧桐;再然后,“扑哧”一声,我们都笑了,从此结为死党。
远赴伦敦
那年高考,紫凝考进北大,丹玺去了复旦,我把自己只能就读于本市一所普通大学的罪过归结于薯片,是它用美味分散了我学习的注意力。
大学期间,紫凝在网上问我:“灵羽,你是不是很爱丹玺?”
我发过去一个吃惊的表情:“你饶了我吧,我会爱他?他既不会哄女孩子,又不懂得浪漫。我可不想把我的初恋交给一根木头。”
紫凝不信,我对灯发誓。
其实,我是言不由衷。要不,我为何看到丹玺和紫凝在一起会那么紧张?丹玺没有主动说爱我,我当然不能向紫凝表露心迹了,万一她是丹玺派来的呢?我的初恋不要像不攻自破的城墙。为了面子,我要让紫凝知道是丹玺主动追我的。
寒来暑往,丹玺回来过无数次。我们一同去海边钓螃蟹,去浴场游泳。丹玺继续帮我买薯片,只是始终没有说出我爱你。
2002年下第一场雪时,丹玺从上海飞了回来。他穿着厚厚的羽绒服出现在寝室楼下,让我着实大吃一惊。我傻乎乎地没穿外套就冲了下来,仰头看他。丹玺已经是个大男人了——我只到他的肩膀,他看上去像笨笨的北极熊。
“不好好上学,回来干吗?”我依旧理直气壮,却瑟瑟发抖。
丹玺撇了一下嘴:“又臭美了。快回去穿衣服,我在这儿等你。”
他的口气又疼又怜又无奈,这让我宁可这样冻着。我倔强地说不。
他恨恨地跺了一下脚,拉开羽绒服的拉链,把我裹进去,暖得我的眼泪都落了下来。
那天,丹玺像一只巨大的树袋熊,揣着我在校园里走来走去。他告诉我,他要去英国读研了,学校保送的。
我忽然紧张起来:“为什么一定要去英国呢?紫凝也去了。”
我很想问他,他会不会跟紫凝在同一个城市。
紫凝在伦敦。
但直到丹玺离开,我还是没问。我蹲在地上,在雪地里写下:“灵羽爱丹玺。”我哭了。漫天飘落的雪花,将那行字逐渐吞噬。
爱情遗失
在机场出口,我看见了丹玺,又黑又瘦。我心疼地张开双臂扑向他,却扑进了紫凝的怀抱。她竟然躲在丹玺身后。我告诉她我要来伦敦,却没告诉她具体时间,因为我要第一时间看见丹玺,告诉他,我去年在雪地里写的那句话。
回住处的路上,丹玺给我买了一书包薯片。他手上多了一片巨大而暗红的伤疤。我一把将他的手捉进手里,问:“跟别人打架了?”
紫凝心有余悸地说:“在餐馆洗酒杯时划的。”
我心里酸溜溜的。在国内,丹玺哪洗过一只杯子一个碗?我用力地握着他的手不松开。
丹玺不自然地笑了笑:“小羽,我还得给你拿薯片呢。”
他的手缓缓地抽了出去。紫凝没心没肺地笑:“这是丹玺去餐馆偷师的代价,他发誓要学会做菜,养好我的胃。”
我停止咀嚼薯片,因为味觉开始失灵。我闭上眼睛,向后仰头。紫凝摸了摸我的脑袋:“小羽,你怎么了?”
我不肯睁眼:“飞行后遗症,有点晕。我想我妈了,第一次离她这么远。现在她一定坐在电话机旁,望着伦敦的方向掉眼泪。”
眼泪一滴滴掉了下来。我总算给流泪找了个合理的理由。
友情回归
丹玺租的是伦敦腹地的老房子,很传统的英式建筑,狭长的窗,厚实的门,大红色的长条地板擦得干净,垂地的窗帘边有一瓶摇曳的插花,一看就不是男生打理的。丹玺只租了老楼中的两间,一间是他的,一间是紫凝的,两张床上的床单都是同一花色。我突然感到自己多余。
丹玺把我的行李拖进了紫凝的房间:“小羽,别出去租房子了,你和紫凝睡一张床吧,这样省钱。”
我坚持不和别人睡一张床,我需要张新床。我和紫凝吵架,因为她想给我买一张旧货店里的床,说连明星都去格林威治的跳蚤市场买旧货,而我坚持不睡别人睡过的床。
我甩门而去。紫凝远远地看着我:“我问过你的,你说你不爱他。”
“我爱他。”
“那你为何不早说?”
“那你为何不告诉我你已经和丹玺在一起了?”
“我怕那样,伦敦对你就没有诱惑力了。我怀念我们三个死党在一起的那段美好时光……”
我们就这么隔着街,一来二去地说话,语气从寒冷到柔和。
最后,紫凝问我:“我们是做情敌,还是继续做朋友?”
我仰着头,想啊想,想得很难受,半天才说:“做情敌我也得不到爱情,你以为我傻啊。我不会连爱情和友情一块儿扔了。”
我们跑向彼此,在街中相拥。我哭了:“你要允许我吃丹玺烧的菜。”“好吧,但是你要告诉他,你写的那句话是骗他的。”
“可我这次说的是真话。”
紫凝气哼哼地看着我:“那就不准吃他烧的菜,只许吃薯片!”
我妥协了。因为,我已经开始对薯片反胃……
(摘自《短篇小说》2009年第12期)
我打电话告诉丹玺,我即将飞往伦敦,要他去机场接我,要他喂我吃英国的薯片。丹玺曾无数次向我吹嘘,伦敦的薯片花色繁多品种齐全价格便宜,足以让我在一周内变成超级肥妞。
丹玺从高中起就知道我超爱吃薯片,总是替我在书包里装上一包。上自习时,我嘴巴从来不闲着,同桌的女孩总是跟别人说讨厌我,其实我知道她是忌妒。她叫吴紫凝,有着让我忌妒的白皮肤和好成绩。
第二学期,她便向班主任提出调换座位。吴紫凝如愿以偿,和丹玺分到了同桌。我一回头,就能看到她歪着脑袋和丹玺说话。我不喜欢吴紫凝喜欢丹玺,一有机会就拼命数落丹玺的种种缺点。吴紫凝熟视无睹且偷笑,于是战争不可避免地爆发了。
一天,我坐在丹玺的书桌上,吵着让他放学后骑单车载我去看海。丹玺说,他不能辜负父母的期望,得回家复习功课。我无赖地揪着他的耳朵,不依不饶。他大声讨饶。突然,有人重重地扣上笔盒,是吴紫凝。她的胸脯剧烈地起伏:“乔灵羽,你自觉一点好吗?不要打扰别人学习!”
我当然不能轻易服输,直到我俩被老师拽到走廊。我和吴紫凝怒目而视,中间夹着丹玺。吴紫凝说:“乔灵羽,你知道吗?你很让人讨厌啦!”
我用鼻孔看她:“你才让人讨厌呢,整天昂着脸,装清高。”
“谁让你的薯片香得让人心烦意乱!”
“谁让你的皮肤白得让人忌妒,成绩好得让人吐血!”
然后,我们谁也不理谁,看着窗外的梧桐;再然后,“扑哧”一声,我们都笑了,从此结为死党。
远赴伦敦
那年高考,紫凝考进北大,丹玺去了复旦,我把自己只能就读于本市一所普通大学的罪过归结于薯片,是它用美味分散了我学习的注意力。
大学期间,紫凝在网上问我:“灵羽,你是不是很爱丹玺?”
我发过去一个吃惊的表情:“你饶了我吧,我会爱他?他既不会哄女孩子,又不懂得浪漫。我可不想把我的初恋交给一根木头。”
紫凝不信,我对灯发誓。
其实,我是言不由衷。要不,我为何看到丹玺和紫凝在一起会那么紧张?丹玺没有主动说爱我,我当然不能向紫凝表露心迹了,万一她是丹玺派来的呢?我的初恋不要像不攻自破的城墙。为了面子,我要让紫凝知道是丹玺主动追我的。
寒来暑往,丹玺回来过无数次。我们一同去海边钓螃蟹,去浴场游泳。丹玺继续帮我买薯片,只是始终没有说出我爱你。
2002年下第一场雪时,丹玺从上海飞了回来。他穿着厚厚的羽绒服出现在寝室楼下,让我着实大吃一惊。我傻乎乎地没穿外套就冲了下来,仰头看他。丹玺已经是个大男人了——我只到他的肩膀,他看上去像笨笨的北极熊。
“不好好上学,回来干吗?”我依旧理直气壮,却瑟瑟发抖。
丹玺撇了一下嘴:“又臭美了。快回去穿衣服,我在这儿等你。”
他的口气又疼又怜又无奈,这让我宁可这样冻着。我倔强地说不。
他恨恨地跺了一下脚,拉开羽绒服的拉链,把我裹进去,暖得我的眼泪都落了下来。
那天,丹玺像一只巨大的树袋熊,揣着我在校园里走来走去。他告诉我,他要去英国读研了,学校保送的。
我忽然紧张起来:“为什么一定要去英国呢?紫凝也去了。”
我很想问他,他会不会跟紫凝在同一个城市。
紫凝在伦敦。
但直到丹玺离开,我还是没问。我蹲在地上,在雪地里写下:“灵羽爱丹玺。”我哭了。漫天飘落的雪花,将那行字逐渐吞噬。
爱情遗失
在机场出口,我看见了丹玺,又黑又瘦。我心疼地张开双臂扑向他,却扑进了紫凝的怀抱。她竟然躲在丹玺身后。我告诉她我要来伦敦,却没告诉她具体时间,因为我要第一时间看见丹玺,告诉他,我去年在雪地里写的那句话。
回住处的路上,丹玺给我买了一书包薯片。他手上多了一片巨大而暗红的伤疤。我一把将他的手捉进手里,问:“跟别人打架了?”
紫凝心有余悸地说:“在餐馆洗酒杯时划的。”
我心里酸溜溜的。在国内,丹玺哪洗过一只杯子一个碗?我用力地握着他的手不松开。
丹玺不自然地笑了笑:“小羽,我还得给你拿薯片呢。”
他的手缓缓地抽了出去。紫凝没心没肺地笑:“这是丹玺去餐馆偷师的代价,他发誓要学会做菜,养好我的胃。”
我停止咀嚼薯片,因为味觉开始失灵。我闭上眼睛,向后仰头。紫凝摸了摸我的脑袋:“小羽,你怎么了?”
我不肯睁眼:“飞行后遗症,有点晕。我想我妈了,第一次离她这么远。现在她一定坐在电话机旁,望着伦敦的方向掉眼泪。”
眼泪一滴滴掉了下来。我总算给流泪找了个合理的理由。
友情回归
丹玺租的是伦敦腹地的老房子,很传统的英式建筑,狭长的窗,厚实的门,大红色的长条地板擦得干净,垂地的窗帘边有一瓶摇曳的插花,一看就不是男生打理的。丹玺只租了老楼中的两间,一间是他的,一间是紫凝的,两张床上的床单都是同一花色。我突然感到自己多余。
丹玺把我的行李拖进了紫凝的房间:“小羽,别出去租房子了,你和紫凝睡一张床吧,这样省钱。”
我坚持不和别人睡一张床,我需要张新床。我和紫凝吵架,因为她想给我买一张旧货店里的床,说连明星都去格林威治的跳蚤市场买旧货,而我坚持不睡别人睡过的床。
我甩门而去。紫凝远远地看着我:“我问过你的,你说你不爱他。”
“我爱他。”
“那你为何不早说?”
“那你为何不告诉我你已经和丹玺在一起了?”
“我怕那样,伦敦对你就没有诱惑力了。我怀念我们三个死党在一起的那段美好时光……”
我们就这么隔着街,一来二去地说话,语气从寒冷到柔和。
最后,紫凝问我:“我们是做情敌,还是继续做朋友?”
我仰着头,想啊想,想得很难受,半天才说:“做情敌我也得不到爱情,你以为我傻啊。我不会连爱情和友情一块儿扔了。”
我们跑向彼此,在街中相拥。我哭了:“你要允许我吃丹玺烧的菜。”“好吧,但是你要告诉他,你写的那句话是骗他的。”
“可我这次说的是真话。”
紫凝气哼哼地看着我:“那就不准吃他烧的菜,只许吃薯片!”
我妥协了。因为,我已经开始对薯片反胃……
(摘自《短篇小说》2009年第1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