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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1年11月启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来,截至目前,我国共有29个省(区、市)1631个县实施了营养改善计划,其中京、津、鲁单独开展了学生供餐项目,受益人数达3700万。”近日,在教育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局长何秀超表示。
他说,世界粮食计划署对169个国家的调查结果显示,只有11%的国家同时在中学、小学阶段提供营养餐,我国营养改善计划覆盖了整个义务教育阶段,走在世界前列。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全省所有县市均实施营养改善计划,西藏和四川67个民族自治县、民族待遇县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包括县城学生)都享受到营养改善计划,为改善贫困地区学生营养健康状况发挥巨大作用。
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跟踪监测表明,2017年,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地区男女生各年龄段的平均身高分别比2012年高1.9厘米和2.0厘米,平均体重多1.3千克和1.4千克,高于全国农村学生的平均增长速度。学生营养不良问题从2013年的19.0%下降到16.0%,贫血率从2012年的17.0%降低到7.6%。
何秀超表示,教育部将继续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卫生健康委等有关部门进一步指导和督促各地及时总结经验,扎实做好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鼓励各地统筹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薄弱学校改造等项目和资金,配齐食堂工作人员,提高食堂供餐比例,完善学校食品安全和财务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安全,保证专款专用。
近些年,随着农村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愈加受到重视,我国先后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以求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学习生活条件。自2006年起,国务院决定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全面免除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书本费,还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学生给予生活费补助,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但是,由于长期存在的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农村中小学生营养不良问题仍然存在,贫困地区尤为突出。
于是,为了进一步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加快农村教育发展,促进教育公平,2011年11月2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以贫困地区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重点,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维护社会公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提高民族素质、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必然要求,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影响。
意见要求按照“政府主导、试点先行、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的原则,稳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在教育部此次发布会上,何秀超提到,截至目前,中央财政累计安排营养改善计划膳食补助资金1248亿元,并安排300亿元专项资金,重点支持试点地区学校食堂建设。试点地区学校食堂供餐比例到目前已达到76%,大大提高了供应安全、卫生、营养饮食的能力。
如今,营养改善计划已经实施了近8个年头。《民生周刊》记者了解到,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使试点地区农村学生上学饿肚子、吃凉饭现象基本消除,学生营养健康状况得到显著改善,身体素质得到明显提升。
从此次发布会公布的数据可以看出,营养改善计划受益学生覆盖面广、人数规模大。截至2017年底,已经全部实现国家贫困县营养改善计划全覆盖目标,约300万名贫困地区学生享受到这项德政工程、民心工程。
学生营养状况的改善也取得良好社会反响。营养改善计划主要包括学校食堂供餐、企业供餐和家庭托餐3种供餐模式,其中,学校食堂供餐因安全、卫生、规范,最受学生欢迎。由于营养不良问题得到解决,学生学习能力有所提高,缺课率明显下降,学生、家长、学校和社会各界对国家实施的这项惠民工程、德政工程给予高度认可。
经过几年推动,试点地区起到了有效带动作用。实施营养改善计划,有力地支持了教育事业发展,解决了贫困学生在校吃饭问题,减轻了贫困家庭的经济负担。
同时,不少地方一方面鼓励试点学校就地取材,另一方面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建设农副产品生产基地,带动当地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支持了县域发展。
为扎实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推动营养改善计划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全覆盖工作稳妥有序实施,2017年5月,国务院启动开展营养改善计划专项督导工作,重点督查各地工作开展、供餐管理、食堂建设、资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公示、宣传教育以及相关省(区)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全覆盖工作进展情况等7个方面24项内容。
营养改善计划环节多,链条长,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是一项需要常抓不懈的工作。从督导情况看,各地对营养改善计划的复杂性、艰巨性、长期性认识不足,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定的困難和问题。
《民生周刊》记者梳理发现,主要存在5方面问题,包括地方主体责任有待进一步落实、食堂供餐比例有待进一步提升、食品和资金安全有待进一步加强、营养健康教育有待进一步深入、全覆盖工作有待进一步推进。
督察组指出,多地未落实营养办机构和专职人员编制,工作人员以借调或兼职为主,人员流动性大,缺乏必要办公经费,无法保障工作的计划性和连续性。
多数省份试点县未能将食堂从业人员工资纳入地方财政预算。部分省份试点县存在挤占学校公用经费支付食堂从业人员工资或食品配送费用现象。多数试点县对国家关于营养改善计划的政策措施缺乏广泛深入宣传,对一些媒体和家长的错误认知未能予以及时纠正,造成“挤出效应”,导致“营养改善”变成了“免费午餐”。
他说,世界粮食计划署对169个国家的调查结果显示,只有11%的国家同时在中学、小学阶段提供营养餐,我国营养改善计划覆盖了整个义务教育阶段,走在世界前列。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全省所有县市均实施营养改善计划,西藏和四川67个民族自治县、民族待遇县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包括县城学生)都享受到营养改善计划,为改善贫困地区学生营养健康状况发挥巨大作用。
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跟踪监测表明,2017年,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地区男女生各年龄段的平均身高分别比2012年高1.9厘米和2.0厘米,平均体重多1.3千克和1.4千克,高于全国农村学生的平均增长速度。学生营养不良问题从2013年的19.0%下降到16.0%,贫血率从2012年的17.0%降低到7.6%。
何秀超表示,教育部将继续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卫生健康委等有关部门进一步指导和督促各地及时总结经验,扎实做好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鼓励各地统筹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薄弱学校改造等项目和资金,配齐食堂工作人员,提高食堂供餐比例,完善学校食品安全和财务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安全,保证专款专用。
试点地区食堂供餐比例达76%
近些年,随着农村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愈加受到重视,我国先后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以求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学习生活条件。自2006年起,国务院决定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全面免除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书本费,还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学生给予生活费补助,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但是,由于长期存在的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农村中小学生营养不良问题仍然存在,贫困地区尤为突出。
于是,为了进一步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加快农村教育发展,促进教育公平,2011年11月2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以贫困地区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重点,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维护社会公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提高民族素质、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必然要求,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影响。
意见要求按照“政府主导、试点先行、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的原则,稳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在教育部此次发布会上,何秀超提到,截至目前,中央财政累计安排营养改善计划膳食补助资金1248亿元,并安排300亿元专项资金,重点支持试点地区学校食堂建设。试点地区学校食堂供餐比例到目前已达到76%,大大提高了供应安全、卫生、营养饮食的能力。
国家贫困县全覆盖
如今,营养改善计划已经实施了近8个年头。《民生周刊》记者了解到,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使试点地区农村学生上学饿肚子、吃凉饭现象基本消除,学生营养健康状况得到显著改善,身体素质得到明显提升。
从此次发布会公布的数据可以看出,营养改善计划受益学生覆盖面广、人数规模大。截至2017年底,已经全部实现国家贫困县营养改善计划全覆盖目标,约300万名贫困地区学生享受到这项德政工程、民心工程。
学生营养状况的改善也取得良好社会反响。营养改善计划主要包括学校食堂供餐、企业供餐和家庭托餐3种供餐模式,其中,学校食堂供餐因安全、卫生、规范,最受学生欢迎。由于营养不良问题得到解决,学生学习能力有所提高,缺课率明显下降,学生、家长、学校和社会各界对国家实施的这项惠民工程、德政工程给予高度认可。
经过几年推动,试点地区起到了有效带动作用。实施营养改善计划,有力地支持了教育事业发展,解决了贫困学生在校吃饭问题,减轻了贫困家庭的经济负担。
同时,不少地方一方面鼓励试点学校就地取材,另一方面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建设农副产品生产基地,带动当地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支持了县域发展。
不是“免费午餐”
为扎实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推动营养改善计划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全覆盖工作稳妥有序实施,2017年5月,国务院启动开展营养改善计划专项督导工作,重点督查各地工作开展、供餐管理、食堂建设、资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公示、宣传教育以及相关省(区)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全覆盖工作进展情况等7个方面24项内容。
营养改善计划环节多,链条长,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是一项需要常抓不懈的工作。从督导情况看,各地对营养改善计划的复杂性、艰巨性、长期性认识不足,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定的困難和问题。
《民生周刊》记者梳理发现,主要存在5方面问题,包括地方主体责任有待进一步落实、食堂供餐比例有待进一步提升、食品和资金安全有待进一步加强、营养健康教育有待进一步深入、全覆盖工作有待进一步推进。
督察组指出,多地未落实营养办机构和专职人员编制,工作人员以借调或兼职为主,人员流动性大,缺乏必要办公经费,无法保障工作的计划性和连续性。
多数省份试点县未能将食堂从业人员工资纳入地方财政预算。部分省份试点县存在挤占学校公用经费支付食堂从业人员工资或食品配送费用现象。多数试点县对国家关于营养改善计划的政策措施缺乏广泛深入宣传,对一些媒体和家长的错误认知未能予以及时纠正,造成“挤出效应”,导致“营养改善”变成了“免费午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