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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被誉为“美国第一部自然主义作品”的《街头女郎玛吉》中,可以看出其作者斯蒂芬·克兰深受达尔文主义“适者生存”的影响。本文试从小说主人翁所生活的环境——一个充斥着暴力和残酷的原始丛林——出发,分析环境对于女主角悲剧命运形成的巨大影响。
关键词:达尔文主义 丛林 生存 《街头女郎玛吉》
中图分类号:I106.4 文献标识码:A
《街头女郎玛吉》(以下简称《玛吉》)于1893年首次出版时,引起的评论几乎全是负面的,甚至该书的出版都仰仗于作者斯蒂芬·克兰从朋友处借来的700美元。小说中的生活环境是肮脏暴力的贫民窟,小说中的人物都充斥着非人性化的行事风格,这使得多数评论家将这部作品称作“对于美国贫民窟小说化的社会问题调查报告”。但是,《玛吉》备受冷落的原因与其文学性毫无关系,而是由于它作为第一部描写美国贫民窟肮脏生活的小说,在当时还不能被认为自己国家欣欣向荣的美国人所接受。直到《红色英雄勋章》的成功问世,克兰一举成名,《玛吉》才在被重新审视之后回归经典之列。现在,评论家们一致认为《玛吉》是美国文学“里程碑”似的作品,小说在1896年的正式出版标志着“现代美国小说的诞生”,并“开启了诺伊斯—德莱塞—法雷尔式的社会现实主义的大门”。
对于斯蒂芬·克兰的流派归属问题一直有多重声音。评论界目前将他归为介于印象派和自然主义作家之间。他对整体的注重多于对细节的描写,这是印象派作家惯用的写作技巧;而同样明显的是,克兰深受达尔文自然主义的影响,认为环境和遗传决定着人的命运。因此,他被认为同时具有这两个不同流派作家的特质。但克兰对于自己流派的归属问题却似乎更倾向于后者,在谈到自己的创作意图时,他曾说过:“我写《玛吉》,只是为了向人们展示我所看到的一切……环境在这个世界中举足轻重,并且经常毫不留情地重塑生命。”既然《玛吉》被誉为“第一部自然主义小说”,其中所体现的自然主义——或者更加直接——达尔文主义必然值得深究。
一 丛林法则:暴力与生存
《玛吉》中的世界充斥着暴力与血腥,生活在美国贫民窟的玛吉一家在相互施暴与受暴的夹缝中艰难求生。小说一开头便描写了两个街区的孩子们进行的一场殊死搏斗,玛吉的哥哥吉米作为朗姆巷的首领被对手群攻,场面残忍血腥:
“砰的一声,一块石头砸在吉米的嘴上。鲜血直冒,从下颏流到破烂不堪的衬衫上。泪水直淌,在污秽的面颊上冲出道道沟壑……魔王街那帮孩子一边狂蹦乱跳,一边大喊大嚷,叫嚷声中带着欣喜若狂的语调,好似野蛮人唱狂欢曲一样。”
这群贫民窟出身的孩子,本应是一群快乐无忧的少年,却在血光中“闪现出十足暗杀者的狞笑”。克兰以这样的开头将主人公所生存的环境展露无遗:一个残暴血腥的丛林世界,在那里,人如同动物般的“以四千年前的方式”进行搏斗。小说中的人物奉行着一条生存法则,即在这样的丛林世界中,传统的道德观念毫无意义,唯一正确的行为就是“保障生存”,而暴力和斗争是他们唯一可以仰仗的武器。玛吉一家的相互暴力行为似乎是他们唯一可行的沟通方式:父亲对儿子的拳打脚踢;母亲对女儿的恶言相向;父亲在世期间,父母之间无休止的打骂争吵;哥哥对妹妹的冷酷无情……这些被克兰浓墨重彩描写的残酷血腥,无疑是在向读者传递:这个家庭已俨然成为了一座活地狱,一个弥漫着残暴与死亡气息的黑暗丛林。在这里,暴力无处不在,血的气味无处不闻,完全是一个“拳头林立的世界”。而统领这片丛林的教条便是达尔文“适者生存”的丛林法则。在这条法则的引领下,其中人物最基本的生活手段便是暴力;而这种生活手段却无可非议,甚至几近合理,因为在这个被暴力统治的丛林世界中,以暴力求生存是必须而不可避免的斗争手段;否则,被这样的社会淘汰,将是“不适应者”唯一的命运。
二 动物化与非人性
在《玛吉》中,斯蒂芬·克兰有意将人物进行动物化处理,文中多处直接用动物行为来描写人物行为,象征着玛吉一家在这样的丛林世界里正如动物般地进行着非人性化的“更加低端的生存斗争”。例如,在描写玛吉一家的孩子们吃饭时的情景,克兰写到:
“孩子们急忙爬起来,框里哐当地在桌边坐好。小汤米坐在一张悬悬乎乎的婴儿椅上,两只脚高悬在半空,狼吞虎咽地填着小肚子。吉米唯恐落后,强着把一块块腻渍渍的土豆塞进受伤的嘴唇。玛吉像只小老虎,边吃边侧眼瞟着两旁,生怕遭到暗算。”
用“小老虎”来比喻吃饭时的玛吉,可见这个食不果腹的孩子对食物的渴望;同时,她边吃还边堤防着可能的争抢,这是动物进餐时的本能。
另外,吉米将自己的家比作“豹穴”,并且在他的眼中,贫民窟街上的行人都是“眼红的臭虫”。所有这些对动物的有意描写,都表明克兰并未将《玛吉》中的世界刻画成为一个文明的人类社会,而是反其道行之,将小说中的人物刻意放置于一个动物群集的原始丛林,一个家庭成员之间都可以互相残杀以获取生存的残酷深渊。而这恰好符合达尔文在《物种起源》中阐述的观点:“由于产生的个体已多于生存的上限,因而为生存的搏斗不可避免,要么在同种族的个体间进行,要么在不同种族间进行,以致一方灭绝。”为生存而竞争,这个自然界的黄金法则,即便是在人类社会中,也是无时无刻存在着的。小说中的人物以如此动物化的方式进行着艰苦斗争,显示着作者对自然主义精髓深刻的文学理解。
在如此一个丛林世界中,“为生存而斗争”是一条不可避绕的求生法则,而所有道德与人性在这种斗争面前都是空谈。这种道德的缺失可谓是《玛吉》最明显的特点,正如长大后更加残暴的吉米,其人性的缺失一览无余:
“他脸上泛起了永久性的冷笑。他在贫民窟里观察人性,发现并不比他想象得更糟。对于这个世界他从未怀过敬意,因为他自小开始,委实不曾有过任何幻想,一切幻想早被现实敲得粉碎了……为了自卫,他不得不到处争吵。他自己处于被蹂躏的地位,但是鼓励来看,这种地位却带有一种既隐秘又明显的威严成分。”
对吉米而言,他生活的世界“没有好与坏,只有坏与更坏”。而在皮特身上,同样也没办法找到哪怕一点人性的光芒。玛吉如此崇拜并深爱着皮特,但当他面对孤立无援、不知所措、受尽欺辱却仍然对他微笑的玛吉时,当他面对她“我往哪儿去呢”的问题时,皮特却“勃然大怒,忍无可忍”,认为“这是想让他对一件与他无关的事情承担责任”,并且在盛怒之下对玛吉吼道:“见鬼去吧。”他用自己缺失的道德感给予玛吉最后一击,彻底将其推向了毁灭。
在这样的一个弱肉强食适者生存的动物世界,人性早已泯灭,玛吉被自己的家人虐待诅咒,被自己的爱人背叛抛弃,她的悲剧在于:在这样一个弱肉强食的暴力世界中,她仍然保有人性中最温柔的品质,却也因此显得与这个丛林世界格格不入。
三 玛吉的悲剧
在这个其他人都为生存不择手段的丛林世界中,玛吉却不愿将暴力演绎成为自己的生活方式,她仍然秉持着对爱情和美好的向往,“她那恍惚的心里经常憧憬着远方的大地,那里的群山一到清晨便齐声歌唱”,并且“在她梦境花园的树荫下,始终有一位恋人在徘徊”。玛吉是善良的,她会为死去的弟弟汤米偷来一朵小花缅怀,会担心哥哥吉米的伤情,会全心全意地爱上伪君子皮特;玛吉是美丽的,她在“泥潭里长成了一朵花”,“出落成一位漂亮的少女,成为公寓区一个极其罕见的奇迹”。但是,玛吉毕竟是在暴力的贫民窟家庭里长大的,对于所生活世界的本质,她也并非全凭想象。她认为皮特是一个“理想的人物”,因为“这是个令人望而生畏的男子汉,他对这个拳头林立的世界的力量,对带着铜套的指关节的力量,压根儿不放在眼里,而他自己的指关节却敢于向坚如磐石的法律提出挑战”。爱幻想却孱弱的玛吉知道,自己并不强大,所以需要依靠一个强大的男人来保护自己,以便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丛林世界中获得生存的权利。她梦想着皮特能够带给她全新的生活,她仿佛看见,“皮特要带她去的地方金光灿烂”;皮特将带给她的是一种“色彩缤纷、歌声悠扬的享受”:
“她想想以后在朗姆巷的处境,再瞧瞧皮特那双可以保护她安然无恙的铁拳……她料想,未来是美好的,跟她以前的际遇有着天壤之别。
至于眼下,她也没有明确的理由感到痛苦。她把命运交给皮特了。她觉得,他是可以信得过的。皮特说过,他爱她。只要凭着这一点,她还有什么好担忧的。她不认为自己是个坏女人。”
她当然不是坏女人,但是她却将信任置于一个坏男人身上。玛吉眼中的皮特的“贵族风度”、“顶天立地”、“令人望而生畏”等品性,实际在真实的皮特身上难觅踪迹,更别提“举止文雅,态度和蔼,对人体贴入微,像个礼奉周至、很有教养的绅士”。他有的仅仅是不负责任,甚至认为引诱玛吉一事被闹得满城风雨是她家人存心坑害他。他无情地驱逐了玛吉,泯灭了玛吉生存的唯一最后的希望,残忍地将她推向了万劫不复的深渊。被皮特抛弃后,带着对爱情和生活的心灰意冷,玛吉做了妓女,并最终选择了自尽,草草结束了自己短暂悲哀的一生。与吉米、皮特、甚至她母亲不同,玛吉没有选择对所生存的环境进行毫无底线的妥协,也没有选择残暴的搏斗,按照动物般的进化方式在这个丛林世界中占有一席之地。但是对于这个世界的极端残酷性,她是有一定认识的。她最终走向毁灭,其原因就在于:她既有对这个世界本质的清楚认识,却仍然怀揣逃离这个世界的梦想,并执着地将这两者并置了。她将自己的命运交付他人,期望着她爱的人可以带她逃离这个深渊与所有不幸。然而,她生活的世界是一片原始丛林,残忍和无所畏惧是求生的手段,软弱与屈服却可以导致灭亡。所有无力反抗、期待保护的弱者,都将以灭亡为契。人无法改变这个丛林世界,唯有适应它,而适者才得以生存。这就是丛林法则,无法避免,无处可藏。
四 结语
身处在《玛吉》世界中的人物,要么遵守规则进行斗争,要么消亡。达尔文主义的自然法则统领着这个纯粹的丛林社会。尽管斯蒂芬·克兰并不像弗兰克·诺伊斯或是西奥多·德莱塞那样是一个完完全全的自然主义者,但他在《玛吉》中所体现的自然主义却是达尔文“适者生存”论的完美体现。《玛吉》毫无疑问是一部里程碑似的作品——读者将可以通过它对19世纪的美国生活有更加全面深刻的认识。
参考文献:
[1] Brennan,Joseph X..“Ironic and Symbolic Structure in Crane’s Maggie.” Nineteenth-Century Fiction,Vol.16,No.4(Mar.,1962):303-315.
[2] Crane,Stephen.Maggie:A Girl of the Streets.New York:N.Y:5-78.
[3] Darwin,Charles.ed.Mentor.The Origin of Species.New York:Signet,1986.
[4] Fitelson,David.“Stephen Crane’s ‘Maggie’ and Darwinism.”American Quarterly,Vol.16,No.2,Part 1(Summer,1964):182-194.
[5] Spiller,R.E..Literary History of the United States.New York:Macmillan,1953.
[6] Stallman,R.W.,ed.Stephen Crane:An Omnibus.New York:Braziller,1968.
[7] 斯蒂芬·克兰,孙致礼译:《街头女郎玛吉》,辽宁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
[8] 张禹九:《揭开了美国悲剧序幕的力作——克雷恩和他的〈街头女郎梅琪〉》,《武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1年第6期。
作者简介:
杨庆华,女,1976—,四川安岳人,硕士,讲师,研究方向:英语语言文学(翻译理论与实践),工作单位:四川音乐学院。
洪舒,女,1987—,四川成都人,四川大学2009级在读研究生,研究方向:英语语言文学。
关键词:达尔文主义 丛林 生存 《街头女郎玛吉》
中图分类号:I106.4 文献标识码:A
《街头女郎玛吉》(以下简称《玛吉》)于1893年首次出版时,引起的评论几乎全是负面的,甚至该书的出版都仰仗于作者斯蒂芬·克兰从朋友处借来的700美元。小说中的生活环境是肮脏暴力的贫民窟,小说中的人物都充斥着非人性化的行事风格,这使得多数评论家将这部作品称作“对于美国贫民窟小说化的社会问题调查报告”。但是,《玛吉》备受冷落的原因与其文学性毫无关系,而是由于它作为第一部描写美国贫民窟肮脏生活的小说,在当时还不能被认为自己国家欣欣向荣的美国人所接受。直到《红色英雄勋章》的成功问世,克兰一举成名,《玛吉》才在被重新审视之后回归经典之列。现在,评论家们一致认为《玛吉》是美国文学“里程碑”似的作品,小说在1896年的正式出版标志着“现代美国小说的诞生”,并“开启了诺伊斯—德莱塞—法雷尔式的社会现实主义的大门”。
对于斯蒂芬·克兰的流派归属问题一直有多重声音。评论界目前将他归为介于印象派和自然主义作家之间。他对整体的注重多于对细节的描写,这是印象派作家惯用的写作技巧;而同样明显的是,克兰深受达尔文自然主义的影响,认为环境和遗传决定着人的命运。因此,他被认为同时具有这两个不同流派作家的特质。但克兰对于自己流派的归属问题却似乎更倾向于后者,在谈到自己的创作意图时,他曾说过:“我写《玛吉》,只是为了向人们展示我所看到的一切……环境在这个世界中举足轻重,并且经常毫不留情地重塑生命。”既然《玛吉》被誉为“第一部自然主义小说”,其中所体现的自然主义——或者更加直接——达尔文主义必然值得深究。
一 丛林法则:暴力与生存
《玛吉》中的世界充斥着暴力与血腥,生活在美国贫民窟的玛吉一家在相互施暴与受暴的夹缝中艰难求生。小说一开头便描写了两个街区的孩子们进行的一场殊死搏斗,玛吉的哥哥吉米作为朗姆巷的首领被对手群攻,场面残忍血腥:
“砰的一声,一块石头砸在吉米的嘴上。鲜血直冒,从下颏流到破烂不堪的衬衫上。泪水直淌,在污秽的面颊上冲出道道沟壑……魔王街那帮孩子一边狂蹦乱跳,一边大喊大嚷,叫嚷声中带着欣喜若狂的语调,好似野蛮人唱狂欢曲一样。”
这群贫民窟出身的孩子,本应是一群快乐无忧的少年,却在血光中“闪现出十足暗杀者的狞笑”。克兰以这样的开头将主人公所生存的环境展露无遗:一个残暴血腥的丛林世界,在那里,人如同动物般的“以四千年前的方式”进行搏斗。小说中的人物奉行着一条生存法则,即在这样的丛林世界中,传统的道德观念毫无意义,唯一正确的行为就是“保障生存”,而暴力和斗争是他们唯一可以仰仗的武器。玛吉一家的相互暴力行为似乎是他们唯一可行的沟通方式:父亲对儿子的拳打脚踢;母亲对女儿的恶言相向;父亲在世期间,父母之间无休止的打骂争吵;哥哥对妹妹的冷酷无情……这些被克兰浓墨重彩描写的残酷血腥,无疑是在向读者传递:这个家庭已俨然成为了一座活地狱,一个弥漫着残暴与死亡气息的黑暗丛林。在这里,暴力无处不在,血的气味无处不闻,完全是一个“拳头林立的世界”。而统领这片丛林的教条便是达尔文“适者生存”的丛林法则。在这条法则的引领下,其中人物最基本的生活手段便是暴力;而这种生活手段却无可非议,甚至几近合理,因为在这个被暴力统治的丛林世界中,以暴力求生存是必须而不可避免的斗争手段;否则,被这样的社会淘汰,将是“不适应者”唯一的命运。
二 动物化与非人性
在《玛吉》中,斯蒂芬·克兰有意将人物进行动物化处理,文中多处直接用动物行为来描写人物行为,象征着玛吉一家在这样的丛林世界里正如动物般地进行着非人性化的“更加低端的生存斗争”。例如,在描写玛吉一家的孩子们吃饭时的情景,克兰写到:
“孩子们急忙爬起来,框里哐当地在桌边坐好。小汤米坐在一张悬悬乎乎的婴儿椅上,两只脚高悬在半空,狼吞虎咽地填着小肚子。吉米唯恐落后,强着把一块块腻渍渍的土豆塞进受伤的嘴唇。玛吉像只小老虎,边吃边侧眼瞟着两旁,生怕遭到暗算。”
用“小老虎”来比喻吃饭时的玛吉,可见这个食不果腹的孩子对食物的渴望;同时,她边吃还边堤防着可能的争抢,这是动物进餐时的本能。
另外,吉米将自己的家比作“豹穴”,并且在他的眼中,贫民窟街上的行人都是“眼红的臭虫”。所有这些对动物的有意描写,都表明克兰并未将《玛吉》中的世界刻画成为一个文明的人类社会,而是反其道行之,将小说中的人物刻意放置于一个动物群集的原始丛林,一个家庭成员之间都可以互相残杀以获取生存的残酷深渊。而这恰好符合达尔文在《物种起源》中阐述的观点:“由于产生的个体已多于生存的上限,因而为生存的搏斗不可避免,要么在同种族的个体间进行,要么在不同种族间进行,以致一方灭绝。”为生存而竞争,这个自然界的黄金法则,即便是在人类社会中,也是无时无刻存在着的。小说中的人物以如此动物化的方式进行着艰苦斗争,显示着作者对自然主义精髓深刻的文学理解。
在如此一个丛林世界中,“为生存而斗争”是一条不可避绕的求生法则,而所有道德与人性在这种斗争面前都是空谈。这种道德的缺失可谓是《玛吉》最明显的特点,正如长大后更加残暴的吉米,其人性的缺失一览无余:
“他脸上泛起了永久性的冷笑。他在贫民窟里观察人性,发现并不比他想象得更糟。对于这个世界他从未怀过敬意,因为他自小开始,委实不曾有过任何幻想,一切幻想早被现实敲得粉碎了……为了自卫,他不得不到处争吵。他自己处于被蹂躏的地位,但是鼓励来看,这种地位却带有一种既隐秘又明显的威严成分。”
对吉米而言,他生活的世界“没有好与坏,只有坏与更坏”。而在皮特身上,同样也没办法找到哪怕一点人性的光芒。玛吉如此崇拜并深爱着皮特,但当他面对孤立无援、不知所措、受尽欺辱却仍然对他微笑的玛吉时,当他面对她“我往哪儿去呢”的问题时,皮特却“勃然大怒,忍无可忍”,认为“这是想让他对一件与他无关的事情承担责任”,并且在盛怒之下对玛吉吼道:“见鬼去吧。”他用自己缺失的道德感给予玛吉最后一击,彻底将其推向了毁灭。
在这样的一个弱肉强食适者生存的动物世界,人性早已泯灭,玛吉被自己的家人虐待诅咒,被自己的爱人背叛抛弃,她的悲剧在于:在这样一个弱肉强食的暴力世界中,她仍然保有人性中最温柔的品质,却也因此显得与这个丛林世界格格不入。
三 玛吉的悲剧
在这个其他人都为生存不择手段的丛林世界中,玛吉却不愿将暴力演绎成为自己的生活方式,她仍然秉持着对爱情和美好的向往,“她那恍惚的心里经常憧憬着远方的大地,那里的群山一到清晨便齐声歌唱”,并且“在她梦境花园的树荫下,始终有一位恋人在徘徊”。玛吉是善良的,她会为死去的弟弟汤米偷来一朵小花缅怀,会担心哥哥吉米的伤情,会全心全意地爱上伪君子皮特;玛吉是美丽的,她在“泥潭里长成了一朵花”,“出落成一位漂亮的少女,成为公寓区一个极其罕见的奇迹”。但是,玛吉毕竟是在暴力的贫民窟家庭里长大的,对于所生活世界的本质,她也并非全凭想象。她认为皮特是一个“理想的人物”,因为“这是个令人望而生畏的男子汉,他对这个拳头林立的世界的力量,对带着铜套的指关节的力量,压根儿不放在眼里,而他自己的指关节却敢于向坚如磐石的法律提出挑战”。爱幻想却孱弱的玛吉知道,自己并不强大,所以需要依靠一个强大的男人来保护自己,以便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丛林世界中获得生存的权利。她梦想着皮特能够带给她全新的生活,她仿佛看见,“皮特要带她去的地方金光灿烂”;皮特将带给她的是一种“色彩缤纷、歌声悠扬的享受”:
“她想想以后在朗姆巷的处境,再瞧瞧皮特那双可以保护她安然无恙的铁拳……她料想,未来是美好的,跟她以前的际遇有着天壤之别。
至于眼下,她也没有明确的理由感到痛苦。她把命运交给皮特了。她觉得,他是可以信得过的。皮特说过,他爱她。只要凭着这一点,她还有什么好担忧的。她不认为自己是个坏女人。”
她当然不是坏女人,但是她却将信任置于一个坏男人身上。玛吉眼中的皮特的“贵族风度”、“顶天立地”、“令人望而生畏”等品性,实际在真实的皮特身上难觅踪迹,更别提“举止文雅,态度和蔼,对人体贴入微,像个礼奉周至、很有教养的绅士”。他有的仅仅是不负责任,甚至认为引诱玛吉一事被闹得满城风雨是她家人存心坑害他。他无情地驱逐了玛吉,泯灭了玛吉生存的唯一最后的希望,残忍地将她推向了万劫不复的深渊。被皮特抛弃后,带着对爱情和生活的心灰意冷,玛吉做了妓女,并最终选择了自尽,草草结束了自己短暂悲哀的一生。与吉米、皮特、甚至她母亲不同,玛吉没有选择对所生存的环境进行毫无底线的妥协,也没有选择残暴的搏斗,按照动物般的进化方式在这个丛林世界中占有一席之地。但是对于这个世界的极端残酷性,她是有一定认识的。她最终走向毁灭,其原因就在于:她既有对这个世界本质的清楚认识,却仍然怀揣逃离这个世界的梦想,并执着地将这两者并置了。她将自己的命运交付他人,期望着她爱的人可以带她逃离这个深渊与所有不幸。然而,她生活的世界是一片原始丛林,残忍和无所畏惧是求生的手段,软弱与屈服却可以导致灭亡。所有无力反抗、期待保护的弱者,都将以灭亡为契。人无法改变这个丛林世界,唯有适应它,而适者才得以生存。这就是丛林法则,无法避免,无处可藏。
四 结语
身处在《玛吉》世界中的人物,要么遵守规则进行斗争,要么消亡。达尔文主义的自然法则统领着这个纯粹的丛林社会。尽管斯蒂芬·克兰并不像弗兰克·诺伊斯或是西奥多·德莱塞那样是一个完完全全的自然主义者,但他在《玛吉》中所体现的自然主义却是达尔文“适者生存”论的完美体现。《玛吉》毫无疑问是一部里程碑似的作品——读者将可以通过它对19世纪的美国生活有更加全面深刻的认识。
参考文献:
[1] Brennan,Joseph X..“Ironic and Symbolic Structure in Crane’s Maggie.” Nineteenth-Century Fiction,Vol.16,No.4(Mar.,1962):303-315.
[2] Crane,Stephen.Maggie:A Girl of the Streets.New York:N.Y:5-78.
[3] Darwin,Charles.ed.Mentor.The Origin of Species.New York:Signet,1986.
[4] Fitelson,David.“Stephen Crane’s ‘Maggie’ and Darwinism.”American Quarterly,Vol.16,No.2,Part 1(Summer,1964):182-194.
[5] Spiller,R.E..Literary History of the United States.New York:Macmillan,1953.
[6] Stallman,R.W.,ed.Stephen Crane:An Omnibus.New York:Braziller,1968.
[7] 斯蒂芬·克兰,孙致礼译:《街头女郎玛吉》,辽宁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
[8] 张禹九:《揭开了美国悲剧序幕的力作——克雷恩和他的〈街头女郎梅琪〉》,《武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1年第6期。
作者简介:
杨庆华,女,1976—,四川安岳人,硕士,讲师,研究方向:英语语言文学(翻译理论与实践),工作单位:四川音乐学院。
洪舒,女,1987—,四川成都人,四川大学2009级在读研究生,研究方向:英语语言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