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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3月26日傍晚,美国纽约州北部的消防员接到报案,请他们去调查一起让人摸不着头脑的火灾。那个叫乔治·莫特的人上床睡觉的时候还好好的,一个原本体重有82千克的人,最后被烧得只剩下1.58千克的骨头,可是,火却没把房子烧掉。
二十年来,火灾研究员们一直百思不得其解,什么样的火可以吞噬一个人却不会烧掉他所在的房间?看到自己的身体燃烧起来,这个人一定会设法灭火。除非火势太猛,来不及扑救。
这不是唯一的一起人被神秘的火烧死的事件。几个世纪以来的观点一直认为吞噬这些人的火焰来自他们自己身体里面。支持者把这称为“人体自燃”。
人体自燃究竟是什么原因引起的呢?尽管目前有许多种解释,但是还缺乏真正有说服力的科学的解释。
曾有人认为,人体自燃是由于人体含过量的酒精所致,当酒精分解时,释放出易燃气体。但是19世纪化学家巴龙·贾斯特斯·冯·列比格用实验证明此说法不可能,尤其使肉体燃烧并达到焚化程度是难以实现的。列比格认为,一旦酒精蒸发,其火焰就自行熄灭了。
也有人认为人体自燃是人体脂肪过多的原因。这种说法的根据是:在人体自燃的事件中,有不少是肥胖的人,但是,不少遇难者并非肥胖者,显然此说法也难以自圆其说。还有人认为:人体自焚是由于某种天然的“电流体”造成体内可燃物质的燃烧。但是所谓天然“电流体”指何物,不知道。更荒唐的解释是:体内磷质过多导致自燃。当然,此说法也没有任何根据。
还有一种与上述诸解释截然相反的观点,认为人体自燃并不存在。法医卡斯珀在《法医实用手册》一书中说:人体自燃或人体自焚是不可能的。所谓人体自燃的证据纯系误传。有人还列举事实来旁证卡斯珀的说法。如1951年美国佛罗里达州曾发生过一起有名的“人体自燃”事件。67岁的受害者阿莉·里丝夫人自焚后只剩下几根白骨。最近,警方复查案件后指出:这位患有失眠症的妇人是吞食了安眠药入睡后,她手中燃烧的香烟落在沙发上而引起失火的。
在极少数事件里,有目击证人,而且自燃者在燃烧之后活了下来。2002年元旦,在比利时布鲁塞尔北面,阿黛儿·瓦达克和家人一起从海滩拣了一些贝壳后,开车回家,突然发现自己的大腿冒出火焰。她从腰部到膝盖被严重烧伤。她的医生至今无法查明起火的原因。
为了寻找真相,拉里·阿诺德,全球知名的异常火灾研究员和法医生物学家马克·贝尼奇决定对此进行调查。
烛芯效应成功地解释了为何有人连骨头都化为灰烬。科学家认为,我们可以把一个穿着衣服的人,设想为里外反转的蜡烛,衣服是烛芯,人体脂肪是蜡。即便是很小的火苗也可能会穿透皮肤,点燃脂肪,而后慢慢地、持续地燃烧。
马克用一块布和一块猪肉演示了这种效应。他从屠宰场买了一头死猪(猪的脂肪含量与人体相当)裹上毛毯,放进一个模拟房间中,房间里有一个木架,上面放着一台电视机。他往毛毯上浇上少量的汽油后将之点燃。猪油流出后浸泡毛毯,使之成了灯芯,火焰便以猪油为燃料持续燃烧了7个小时。大约5小时后,猪骨头被烧裂,流出了骨髓,骨髓大约含有80%的脂肪,因此继续燃烧,直到把骨头烧成了灰烬,甚至比火葬炉烧得还要彻底(火葬炉焚烧后,还会残留一些骨头)。而猪身体没有脂肪的部分,像脚的下部,则保存完整。周围的家具都没有着火,只有电视机受热熔化了。这一结果与所谓的“人体自燃”完全相同。星火可以燎身,一点小火的确可以把人烧得粉身碎骨,并无神秘之处。猪的脂肪与人类脂肪十分相像。如果条件符合,脂肪和布就会像蜡烛一样,烧到几乎什么也不剩。
烛芯效应几乎是个完美的答案,它证明了人体自身就有燃烧源,只要环境条件符合,人体就可以自我毁灭。然而有一点疑问是烛芯效应未能回答的:用猪做实验时,常会留下不少完整的骨头,而在被认为是人体自燃的事件中,骨骼多半都化为灰烬。
人类学研究生安吉·克里斯滕森专心攻克这个问题。安吉发现,人体自燃的受害者与最容易患骨质疏松症的人群的基本情况非常相近。而骨质疏松的人骨在火葬时更容易被烧尽。
烛芯理论也解释了这些案例中的一个怪诞现象:为什么腿脚常常完好无损?脚和小腿上的脂肪很少,而且通常没有被布料包裹,也就是说,没有燃料、也没有烛芯。研究者认为,烛芯效应显然是导致乔治·莫特死亡的原因。
但是,时至今日,现代科学界和医学界都否定人体自燃的说法。有人虽然提出一些理论,但是一直没有合理的生理学论据足以说明人体如何自燃甚至于化为灰烬,因为如果要把人体的骨髓和组织全部烧毁,只有在温度超过1670摄氏度的高压火葬场才有此可能。那么,至于烧焦了的尸体上尚存有未损坏的衣物或者是一些皮肉完整的残肤就更令人觉得有些神秘莫测了,但这一切绝不是上帝的惩罚。
编辑/李章
二十年来,火灾研究员们一直百思不得其解,什么样的火可以吞噬一个人却不会烧掉他所在的房间?看到自己的身体燃烧起来,这个人一定会设法灭火。除非火势太猛,来不及扑救。
这不是唯一的一起人被神秘的火烧死的事件。几个世纪以来的观点一直认为吞噬这些人的火焰来自他们自己身体里面。支持者把这称为“人体自燃”。
人体自燃究竟是什么原因引起的呢?尽管目前有许多种解释,但是还缺乏真正有说服力的科学的解释。
曾有人认为,人体自燃是由于人体含过量的酒精所致,当酒精分解时,释放出易燃气体。但是19世纪化学家巴龙·贾斯特斯·冯·列比格用实验证明此说法不可能,尤其使肉体燃烧并达到焚化程度是难以实现的。列比格认为,一旦酒精蒸发,其火焰就自行熄灭了。
也有人认为人体自燃是人体脂肪过多的原因。这种说法的根据是:在人体自燃的事件中,有不少是肥胖的人,但是,不少遇难者并非肥胖者,显然此说法也难以自圆其说。还有人认为:人体自焚是由于某种天然的“电流体”造成体内可燃物质的燃烧。但是所谓天然“电流体”指何物,不知道。更荒唐的解释是:体内磷质过多导致自燃。当然,此说法也没有任何根据。
还有一种与上述诸解释截然相反的观点,认为人体自燃并不存在。法医卡斯珀在《法医实用手册》一书中说:人体自燃或人体自焚是不可能的。所谓人体自燃的证据纯系误传。有人还列举事实来旁证卡斯珀的说法。如1951年美国佛罗里达州曾发生过一起有名的“人体自燃”事件。67岁的受害者阿莉·里丝夫人自焚后只剩下几根白骨。最近,警方复查案件后指出:这位患有失眠症的妇人是吞食了安眠药入睡后,她手中燃烧的香烟落在沙发上而引起失火的。
在极少数事件里,有目击证人,而且自燃者在燃烧之后活了下来。2002年元旦,在比利时布鲁塞尔北面,阿黛儿·瓦达克和家人一起从海滩拣了一些贝壳后,开车回家,突然发现自己的大腿冒出火焰。她从腰部到膝盖被严重烧伤。她的医生至今无法查明起火的原因。
为了寻找真相,拉里·阿诺德,全球知名的异常火灾研究员和法医生物学家马克·贝尼奇决定对此进行调查。
烛芯效应成功地解释了为何有人连骨头都化为灰烬。科学家认为,我们可以把一个穿着衣服的人,设想为里外反转的蜡烛,衣服是烛芯,人体脂肪是蜡。即便是很小的火苗也可能会穿透皮肤,点燃脂肪,而后慢慢地、持续地燃烧。
马克用一块布和一块猪肉演示了这种效应。他从屠宰场买了一头死猪(猪的脂肪含量与人体相当)裹上毛毯,放进一个模拟房间中,房间里有一个木架,上面放着一台电视机。他往毛毯上浇上少量的汽油后将之点燃。猪油流出后浸泡毛毯,使之成了灯芯,火焰便以猪油为燃料持续燃烧了7个小时。大约5小时后,猪骨头被烧裂,流出了骨髓,骨髓大约含有80%的脂肪,因此继续燃烧,直到把骨头烧成了灰烬,甚至比火葬炉烧得还要彻底(火葬炉焚烧后,还会残留一些骨头)。而猪身体没有脂肪的部分,像脚的下部,则保存完整。周围的家具都没有着火,只有电视机受热熔化了。这一结果与所谓的“人体自燃”完全相同。星火可以燎身,一点小火的确可以把人烧得粉身碎骨,并无神秘之处。猪的脂肪与人类脂肪十分相像。如果条件符合,脂肪和布就会像蜡烛一样,烧到几乎什么也不剩。
烛芯效应几乎是个完美的答案,它证明了人体自身就有燃烧源,只要环境条件符合,人体就可以自我毁灭。然而有一点疑问是烛芯效应未能回答的:用猪做实验时,常会留下不少完整的骨头,而在被认为是人体自燃的事件中,骨骼多半都化为灰烬。
人类学研究生安吉·克里斯滕森专心攻克这个问题。安吉发现,人体自燃的受害者与最容易患骨质疏松症的人群的基本情况非常相近。而骨质疏松的人骨在火葬时更容易被烧尽。
烛芯理论也解释了这些案例中的一个怪诞现象:为什么腿脚常常完好无损?脚和小腿上的脂肪很少,而且通常没有被布料包裹,也就是说,没有燃料、也没有烛芯。研究者认为,烛芯效应显然是导致乔治·莫特死亡的原因。
但是,时至今日,现代科学界和医学界都否定人体自燃的说法。有人虽然提出一些理论,但是一直没有合理的生理学论据足以说明人体如何自燃甚至于化为灰烬,因为如果要把人体的骨髓和组织全部烧毁,只有在温度超过1670摄氏度的高压火葬场才有此可能。那么,至于烧焦了的尸体上尚存有未损坏的衣物或者是一些皮肉完整的残肤就更令人觉得有些神秘莫测了,但这一切绝不是上帝的惩罚。
编辑/李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