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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全国调查数据《农业合作化第一年二十五省(市、区)农业生产合作社典型调查》(1959年)计算,发现高级社成立第一年(1956年)农户增收效果较为明显,70%左右的农户收入增加,人均收入较上年增加8.6元,增长幅度为16.3%,这增强了农民参与合作社的信心。在增收的农户中新下中农成分农户增收比例最高,达72.89%,这更提升了贫下中农的合作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