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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的学校伤害事故保险救济体系已经初步建立,但还存在一些不完善之处,如关于学生伤害事故的保险救济途径较少,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学校责任险,另一种是意外伤害险,前者是近几年刚刚开发的险种,还不够普及。其次,学校责任险和学生意外伤害险都有各自的承保范围,各自都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再次,保险公司的商业性质与教育的公益性也存在一定的冲突。此外,学校责任险的保额是有上限的,超出保额上限的部分由谁负担还是一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