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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独立的少年法院是我国少年司法制度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之一,也是未成年人案件在法律适用、办案主体、社会影响等多方面特殊性的必然要求。在坚持法院专门化、职能专业化、机构综合化等原则的指导下,在符合条件的大城市中先期设立试点的专门少年法院体系,有利于为今后少年法院在全国范围内的普遍设置积累宝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