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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走势王景新(浙江师范大学农村研究中心教授)2007年9月18日在《光明日报》撰文认为,乡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是农民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依照加入自愿、退出自由、民主管理、盈余返还的原则组建,按章程进行生产经营活动,谋求全体成员共同利益的经济组织。在外延上,它是当前我国农村专业合作社、经营性专业协会、经济联合体、社区合作社、合作社联合会等组织的总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