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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苏政发[2016]117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9号)、《国务院关于取消13项国务院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10号),进一步深化我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