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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世界文坛上,父子冲突就题材而言业已形成完整的系列。歌德的《威廉·麦斯特》,梅瑞狄斯的《理查·弗浮莱尔的苦难》,勃特勒的《众生之路》,劳伦斯的《儿子与情人》,毛姆的《人性的枷锁》,乔伊斯的《艺术家青年时代的肖像》,即是这个系列里面的代表作品。这类著作的主题往往是反映青年成长的道路,它以父子冲突家庭冲突或对教会的对抗为表现形式。个人与社会的不谐和,新与旧的不相容贯穿其中,这种共性成为一种反抗权威的小说内在模式。它们大都带有强烈的自传性。
大战后,这个系列仍在延续,但总的特征有了极大变化。约翰·韦恩的《打死父亲》可称是其中的代表。它出版于一九六二年。
一
每一种艺术最大限度的成功取决于这种艺术背后的哲学,取决于艺术家对哲学的理解。存在主义哲学是韦恩的基本思想,“自由选择”便是小说主人公杰里米自觉运用的行动准则。一定程度上,这种“自己对自己负责”的人生哲学是作者赋予他的。他在传统文化的旧环境里选择了当时还未能称为艺术的爵士乐;在抑制个性的社会里,他选择了大自然;他选择了漫无目标的云游,舍弃了法律赐予他的所谓幸福和安适;他厌倦名誉,选择了静默。当下一代青年最终拜倒在摇滚乐之中的时候,他依旧坚定地选择了继续演奏受到极大冷落的爵士乐。因为萨特精神是:“选择就是自由。”无论你选择的是多么受人嘲弄的东西,只要它是你选择的。这就是杰里米所理解和渴求的自由。
“自由选择”哲学带有强烈的主观性随意性,因此《打死父亲》呈现出鲜明的现代化特征。除充溢全篇的危机感、颓废色彩、个人主义倾向以及自我超越的现代意识外,对人生的自由创造及其随意发展更以极大的反英雄色彩区别于前此系列。而从歌德到乔伊斯,主人公过激的行动总是建筑在严肃的反叛和沉静的思考之上的。严肃是他们的心灵,而韦恩的信仰是人性的绝对流畅。
杰里米的生活跨度约二十年,在如此漫长的人生旅途中,他没有任何一本书任何一种完整的哲学理论去崇拜,他所忠于和坚持的原则就是本能不受扼制。表现这种朴素天性的基本手段和依据,只能是人性,而不是某种哲学本身。小说的自然和真实感正是由于主人公不是用一句格言或借搬一个逻辑来反抗社会,而是以他的心灵世界和天性。
哲学的意义在于,如果它下降为生活原则,它的本质将和人性合而为一。适应人性便是忠实于哲学了。哲学正是由此而为文学的独立和自然流畅创造了条件的。另外,哲学应时而生,受制于环境,它往往在哲学完整的体系诞生之前,便由历史的必然并以零散的方式普遍潜入人心,每个人都有成为哲学家的态势,只是专业哲学家占了专业的便宜。其实,人人都是时尚的哲学家,他们的思想多少带有哲学意味,因此刻意滥用哲学,在中国可谓之曰画蛇添足。
无论是韦恩与《打死父亲》之间,还是杰里米与社会之间,起纽带作用的仅仅是心灵世界。在这里哲学已淡至如水,宛如不复存在。这是在处理文学与哲学的关系上最明智的做法。
二
主人公杰里米生长在一个以研究古希腊文为业的高级知识分子家庭,自小受着严格而窒息的教育。在家庭环境里,社会责任感的说教束缚着他的身心,而当时社会环境的风云叠错四伏危机却又很自然地赋予他现代化的个性。他有很强的自省意识,当他险些落入露西尔的情网又遭到兰尼的殴打后狼狈回家,尽管父亲和姑姑对他的教训不甚严厉,但他自己却不能原谅自己的荒唐,他希望别人理解,希望能一个人安静地想心事,“尽量避开别人”的念头使他疏远了人群,早熟使他孤独。他渴望美的生活,为了摆脱精神危机,他一度皈依宗教去寻找“上帝之爱”。他有诗人般敏感的气质,打板球休息的几分钟里,一只天真的小狗和一个漂亮的姑娘跃入他的视线,仅仅如此,他的思想便顷刻一变,“小狗象征着生命,那么她就是美的化身”,他觉得一下子从枷锁中解放了出来:露西尔不是真正的女性化身,宗教抵不上大自然。
“因为我喜爱小狗,喜爱它的主人,我就得爱我自己。幸福感象一阕幽静的乐曲从我心中喷涌出来。我想同自己握手,我想拍拍自己的背脊,我想把自己的名字朗诵出来,象是朗诵最伟大的诗篇一样。世界向我敞开了大门,构成这个世界的并不是惩罚和忏悔,而是生活。”
这是一颗少年的雨后复阳的心灵。他讨厌战争,把它比做监狱,他逃了兵役,他的灵魂早已离开社会环境独为自己而存在。但正义感却是他最突出的性格特征,他同情黑人,反对美国的种族歧视,当黑人朋友珀西被打,他没有弃之不理;他看不起在女人身上混饭吃的蒂姆,并最终与之决裂;他既反感父亲,但又常常在内心深处责备自己的无情。正是杰里米的正义感使他的颓废变为可歌可泣的悲怆,而令人惋惜同情。他笃爱音乐,在爵士乐钢琴演奏上技艺高超,但被蒂姆抛弃的吉恩凄凉的境遇破坏了他的生活幻想时,他背弃了去美国演出的合同,回英国过上隐居的生活;他和黛安娜同居八年却毫无情分,分手时竟如路人;他远离珀西,连最真挚的感情也都在厌倦人世的苦恼中丢弃了。他痛恨丑恶。
反省中的忏悔,漂泊不定的精神世界,颓废之中的正义和刚强的放纵构成了交错辉映的杰里米的性格。他与父亲的对抗也是从这里出发的。父亲阿尔弗雷德是个酷爱自己所研究的希腊古文工作的知名学者,他认为他的工作是造福人类的工具。在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上,他强调社会责任感和自我牺牲精神,他长年密封的内心世界活着一位他所敬仰的教父:爱德华少校,他难以忘记他的勇敢他的牺牲以及他对兵士的慈爱,青年时代的阿尔弗雷德也经常反感自己的父亲——一位生活在维多利亚时代,虔诚地相信报纸宣传的牧师。在对待儿子的教育上,他希望自己成为爱德华少校。然而历史变迁了,以血汗甚而生命获得的经验总希冀于指挥未来的生活,但经验的悲剧恰恰在于它总落后于现实。基于这种认识,作者没有把父子分歧归于恶和善的冲突,对于从前的系列,这是个新鲜进步的现象,《打死父亲》的冲突纯粹是新与旧的反动,而旧不一定恶。
阿尔弗雷德也有自省意识、充实的精神世界,正义感和刚强。但与杰里米不同,年龄使他自省减少自负增加,这使他对人生价值和自身价值的看法与儿子的世界观发生了必然冲突。在他看来,维系观念比孩子比亲妹妹的心理安慰更重要。他要求他们为别人而生活,他的忏悔从不针对自己,他只是常以一颗善良的心代世界人民悔恨不该有欧战那些残酷的历史。年龄使他的精神世界异常稳固,不可更改,在教育理论上,他认为应在宽大为怀和同情的基础上对待受教育者的造反精神,他强调“直接引导”,自我管束。这种教育关系在中国还是得到普遍肯定的主导的方式,但西方早在杰里米时代就已经开始摒弃了。老式教育需要服从,而杰里米拜倒在珀西面前,甚至阿尔弗雷德拜倒在爱德华少校面前,实际上自觉不自觉地选择了新式教育的平等的熏陶,唯有它更爱护自由。但主观上,阿尔弗雷德认为“这一整套教育思想是极其危险的”。他的精神世界没有麻木,他对于代沟问题的敏感程度不亚于青年,他曾不满足父亲对探索别人心灵重要性的无知,对杰里米与自己分道扬镳也早有预见。其精神冲突的原因在于,他总是以自己的精神为中心来例证自己,他的心灵里已经因光阴荏苒而丢掉了青年人在观念上的活跃因素。他的正义感纯真而单调,如果说正义感是在杰里米颓废情绪里唤起人们顿足惋惜的话,那么正义感得不到人理解的凄楚是以阿尔弗雷德的纯朴善良为背景的。区别于儿子刚强的放纵,他的性格则显现出放纵的刚强。儿子执拗地随心所欲,父亲则是执着地一意孤行。其共性和个性的特点显而易见,共性可窥到父子之间的因承关系,个性构成了冲突。整个小说由此发生并联系。
如果说父子之间有一条鸿沟,那么鸿沟上有一根风雨飘摇的独木桥,这便是杰里米的姑姑,一个感情细腻脆弱的老处女。在放纵杰里米的性格中展示了母性的温暖。她是一个真实的人的形象。
珀西是书中着墨不多却又举足轻重的人物。他宽忍沉着富于男人的魅力,待人以诚。他是杰里米胸中的太阳,他从不浪费语言,从不居高临下地教育指导别人,他是杰里米热爱的人生导师。这位从战场上匆匆归来的美国黑人,长号技艺炉火纯青,把美丽的音乐奉献给包括白人在内的所有人,然而在声称消除了种族歧视的英国得到的却是白人的毒打。昏迷的梦幻里,他成为美国历史上第一位黑人总统第一次在世界大会上讲话,他宣布在他的国度里“白人依旧享有所有人的一律平等”。他认为世界上只有两种人,一种人可以跨越隔墙,看看那边是什么,而另一种人则办不到。他以他男人特有的宽博广阔及对生活的信念打动着读者,他身披阳光,成为抑郁的全书最最明亮的色彩。在父子冲突之外扯起另一个副题,他使小说枝干共生,结成一树。
蒂姆属于另一种老师,厚颜无耻使别人和他在一起时毫无拘束。他快活逍遥异想天开。他神通广大,为杰里米办身份证、乘车郊游、住房、办出国护照都易如反掌。他可以到处寻开心,他玩弄了许多女性。实质上,他是杰里米成长道路上的一个铺设,杰里米与他的决裂象征着主人公的成熟。
三
形式是内容的自然延伸。这是优秀的现实主义小说的特征。《打死父亲》是一部“现代现实主义小说”(汲取了现代派精神而回归现实主义,我称之为现代现实主义),在这里,小说的艺术形式如同其身后的哲学一样淡如水。所以研究它的艺术首先应该窥探其思想内容。
父子的冲突实质在于:前者以理想生活;后者以心灵生活。前者强调克制进取,后者酷爱主观任意。“为理想而生”和“为心灵而生”的冲突形成了父子持续了二十年的对立。人生观以外,在自我认识、父子关系和生活原则上,父子都没能达成一致。
另一方面,岁月使父亲的心微微温和,儿子也在成熟的过程中渐渐发现了他与父亲之间的沟通点。黛安娜很早就把他与阿尔弗雷德视为一类,因为无论“理想”还是“心灵”,其中总有一块交集:美好。对黛安娜那样没有灵魂的女人来说,杰里米和父亲一样都有所追求,只是追求目标的等级不一样罢了。还有一个破坏父子感情的因素便是“亲历”的差异。当杰里米发现了他自己也在象父亲一样投身于一种不再被理解的事业时,落难的通感使他陷入另一种更宏大的悲哀:
琴键闪闪发亮,象是在对我微笑。朋友,我六十四个老朋友啊,我想父亲对希腊文虚词一定也怀有这样的感情。当一个人对某些事物有了长期的了解,并且能够相当熟练地驾驭它们时,那么这些东西就再也不是些无生命的事物,它们成为一种生活方式。或迟或早,人人都会需要这种感情。至于到底是什么工作,那没有多大关系,没有什么不同,重要的是你能全心全意把它干好,你的生活就在于尽到你的责任。
如果说“代沟”破坏了感情是一种悲哀,那么认识到“代沟”不可消除则是另一种更大的悲哀,是一种自得其乐的认识也难于抹去的悲哀。《打死父亲》正是抒写了这样两种心态。
那么从这个内容的需要延伸下去,小说的叙述形式便自然而然是内心独白。父子的正面交锋全书只有两次,其对立在大多数情况下是心理的抵触,所以类似戏剧舞台上的大段独白成为整个小说的唯一的叙述形式。人物的行为只是独白的回顾。三个主人公分别用第一人称轮流记叙了各自的心理和其他事件,此外的次要人物的活动纳入其中。
小说的结构依附于思想进程而存在;人物刻画上描摹服从于品评。这些是与其自传色彩相连的,作者似乎没有把作品当作小说去写,而是把它充当了心灵历史去分析去抒情。
由于小说表现的是以父子冲突为缩影的社会冲突的现实,于是韦恩采取了现实主义手法。但针对同在其中的超现实问题,作者又灵活自然地利用了意识流手法,在珀西昏迷中,幻觉思维表现了他渴望平等博爱的复杂感情。小说中有一些意义超远的象征,医院父子会面有这样一个情节:
珀西那灵巧有力的黑手伸了出来,老头儿也伸出了他那青筋毕露的瘦手,隔着我的病床,两只手握到了一起,这其中的象征意义我不会注意不到。
末一句自己道破象征的做法是自传性质的表现,它非但没有破坏象征,反而增添了真实,因为“传记比小说真实”是读者的一般心理,在这里生活和艺术融通为一。小说的语言潇洒自如,而它的幽默感也别具特色:起初,少年杰里米的幽默是飘逸活跃的;出走后,他一度被压抑的人性得到伸张,其幽默变得肆无忌惮敢想敢为;随后的成熟又使他的幽默成为“朝自己伤口上撒盐,然后指着伤口大笑”式的黑色幽默;最后是中年人沉静含泪的幽默。这四个变化是和主人公成长的道路与心灵的发育紧密相连的。
《打死父亲》的成功在于:内容和形式及其哲学上的自然关系很好地表达了内容本身。
四
不久前,刘心武提出“审父意识”。客观上讲,这是一种加入世界系列的好的企图,然而这很难做到。我们看到:阿尔弗雷德式的父亲在中国还是一个进步的形象,他有知识和理解人的能力,他提倡教育,他善良正直,这一切在今天的中国还是值得肯定的,没有多少人能在精神上达到他那利境界。这种人格的必需,一是因为当前的中国父亲大多还带有浓重的封建主义思想,阿尔弗雷德同他们是很不同的;二是因为中国的落后局面的改观迫切需要“理想”,而那些提早要求“为心灵而生”的青年只能给改革添加麻烦。总之,在父子关系的问题上,中国与西方存在着相当大的差别。由此而论,我们的小说也许难于走向世界,因为世界系列已远远离却了中国现实,对世界人民来说,批评封建式的父亲已经毫无意义。
但是,走下去是历史的必然,简单说,它利于中国进步。
(《打死父亲》,约翰·韦恩著,刘凯芳译,海峡文艺出版社一九八六年四月第一版,1.75元。)
大战后,这个系列仍在延续,但总的特征有了极大变化。约翰·韦恩的《打死父亲》可称是其中的代表。它出版于一九六二年。
一
每一种艺术最大限度的成功取决于这种艺术背后的哲学,取决于艺术家对哲学的理解。存在主义哲学是韦恩的基本思想,“自由选择”便是小说主人公杰里米自觉运用的行动准则。一定程度上,这种“自己对自己负责”的人生哲学是作者赋予他的。他在传统文化的旧环境里选择了当时还未能称为艺术的爵士乐;在抑制个性的社会里,他选择了大自然;他选择了漫无目标的云游,舍弃了法律赐予他的所谓幸福和安适;他厌倦名誉,选择了静默。当下一代青年最终拜倒在摇滚乐之中的时候,他依旧坚定地选择了继续演奏受到极大冷落的爵士乐。因为萨特精神是:“选择就是自由。”无论你选择的是多么受人嘲弄的东西,只要它是你选择的。这就是杰里米所理解和渴求的自由。
“自由选择”哲学带有强烈的主观性随意性,因此《打死父亲》呈现出鲜明的现代化特征。除充溢全篇的危机感、颓废色彩、个人主义倾向以及自我超越的现代意识外,对人生的自由创造及其随意发展更以极大的反英雄色彩区别于前此系列。而从歌德到乔伊斯,主人公过激的行动总是建筑在严肃的反叛和沉静的思考之上的。严肃是他们的心灵,而韦恩的信仰是人性的绝对流畅。
杰里米的生活跨度约二十年,在如此漫长的人生旅途中,他没有任何一本书任何一种完整的哲学理论去崇拜,他所忠于和坚持的原则就是本能不受扼制。表现这种朴素天性的基本手段和依据,只能是人性,而不是某种哲学本身。小说的自然和真实感正是由于主人公不是用一句格言或借搬一个逻辑来反抗社会,而是以他的心灵世界和天性。
哲学的意义在于,如果它下降为生活原则,它的本质将和人性合而为一。适应人性便是忠实于哲学了。哲学正是由此而为文学的独立和自然流畅创造了条件的。另外,哲学应时而生,受制于环境,它往往在哲学完整的体系诞生之前,便由历史的必然并以零散的方式普遍潜入人心,每个人都有成为哲学家的态势,只是专业哲学家占了专业的便宜。其实,人人都是时尚的哲学家,他们的思想多少带有哲学意味,因此刻意滥用哲学,在中国可谓之曰画蛇添足。
无论是韦恩与《打死父亲》之间,还是杰里米与社会之间,起纽带作用的仅仅是心灵世界。在这里哲学已淡至如水,宛如不复存在。这是在处理文学与哲学的关系上最明智的做法。
二
主人公杰里米生长在一个以研究古希腊文为业的高级知识分子家庭,自小受着严格而窒息的教育。在家庭环境里,社会责任感的说教束缚着他的身心,而当时社会环境的风云叠错四伏危机却又很自然地赋予他现代化的个性。他有很强的自省意识,当他险些落入露西尔的情网又遭到兰尼的殴打后狼狈回家,尽管父亲和姑姑对他的教训不甚严厉,但他自己却不能原谅自己的荒唐,他希望别人理解,希望能一个人安静地想心事,“尽量避开别人”的念头使他疏远了人群,早熟使他孤独。他渴望美的生活,为了摆脱精神危机,他一度皈依宗教去寻找“上帝之爱”。他有诗人般敏感的气质,打板球休息的几分钟里,一只天真的小狗和一个漂亮的姑娘跃入他的视线,仅仅如此,他的思想便顷刻一变,“小狗象征着生命,那么她就是美的化身”,他觉得一下子从枷锁中解放了出来:露西尔不是真正的女性化身,宗教抵不上大自然。
“因为我喜爱小狗,喜爱它的主人,我就得爱我自己。幸福感象一阕幽静的乐曲从我心中喷涌出来。我想同自己握手,我想拍拍自己的背脊,我想把自己的名字朗诵出来,象是朗诵最伟大的诗篇一样。世界向我敞开了大门,构成这个世界的并不是惩罚和忏悔,而是生活。”
这是一颗少年的雨后复阳的心灵。他讨厌战争,把它比做监狱,他逃了兵役,他的灵魂早已离开社会环境独为自己而存在。但正义感却是他最突出的性格特征,他同情黑人,反对美国的种族歧视,当黑人朋友珀西被打,他没有弃之不理;他看不起在女人身上混饭吃的蒂姆,并最终与之决裂;他既反感父亲,但又常常在内心深处责备自己的无情。正是杰里米的正义感使他的颓废变为可歌可泣的悲怆,而令人惋惜同情。他笃爱音乐,在爵士乐钢琴演奏上技艺高超,但被蒂姆抛弃的吉恩凄凉的境遇破坏了他的生活幻想时,他背弃了去美国演出的合同,回英国过上隐居的生活;他和黛安娜同居八年却毫无情分,分手时竟如路人;他远离珀西,连最真挚的感情也都在厌倦人世的苦恼中丢弃了。他痛恨丑恶。
反省中的忏悔,漂泊不定的精神世界,颓废之中的正义和刚强的放纵构成了交错辉映的杰里米的性格。他与父亲的对抗也是从这里出发的。父亲阿尔弗雷德是个酷爱自己所研究的希腊古文工作的知名学者,他认为他的工作是造福人类的工具。在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上,他强调社会责任感和自我牺牲精神,他长年密封的内心世界活着一位他所敬仰的教父:爱德华少校,他难以忘记他的勇敢他的牺牲以及他对兵士的慈爱,青年时代的阿尔弗雷德也经常反感自己的父亲——一位生活在维多利亚时代,虔诚地相信报纸宣传的牧师。在对待儿子的教育上,他希望自己成为爱德华少校。然而历史变迁了,以血汗甚而生命获得的经验总希冀于指挥未来的生活,但经验的悲剧恰恰在于它总落后于现实。基于这种认识,作者没有把父子分歧归于恶和善的冲突,对于从前的系列,这是个新鲜进步的现象,《打死父亲》的冲突纯粹是新与旧的反动,而旧不一定恶。
阿尔弗雷德也有自省意识、充实的精神世界,正义感和刚强。但与杰里米不同,年龄使他自省减少自负增加,这使他对人生价值和自身价值的看法与儿子的世界观发生了必然冲突。在他看来,维系观念比孩子比亲妹妹的心理安慰更重要。他要求他们为别人而生活,他的忏悔从不针对自己,他只是常以一颗善良的心代世界人民悔恨不该有欧战那些残酷的历史。年龄使他的精神世界异常稳固,不可更改,在教育理论上,他认为应在宽大为怀和同情的基础上对待受教育者的造反精神,他强调“直接引导”,自我管束。这种教育关系在中国还是得到普遍肯定的主导的方式,但西方早在杰里米时代就已经开始摒弃了。老式教育需要服从,而杰里米拜倒在珀西面前,甚至阿尔弗雷德拜倒在爱德华少校面前,实际上自觉不自觉地选择了新式教育的平等的熏陶,唯有它更爱护自由。但主观上,阿尔弗雷德认为“这一整套教育思想是极其危险的”。他的精神世界没有麻木,他对于代沟问题的敏感程度不亚于青年,他曾不满足父亲对探索别人心灵重要性的无知,对杰里米与自己分道扬镳也早有预见。其精神冲突的原因在于,他总是以自己的精神为中心来例证自己,他的心灵里已经因光阴荏苒而丢掉了青年人在观念上的活跃因素。他的正义感纯真而单调,如果说正义感是在杰里米颓废情绪里唤起人们顿足惋惜的话,那么正义感得不到人理解的凄楚是以阿尔弗雷德的纯朴善良为背景的。区别于儿子刚强的放纵,他的性格则显现出放纵的刚强。儿子执拗地随心所欲,父亲则是执着地一意孤行。其共性和个性的特点显而易见,共性可窥到父子之间的因承关系,个性构成了冲突。整个小说由此发生并联系。
如果说父子之间有一条鸿沟,那么鸿沟上有一根风雨飘摇的独木桥,这便是杰里米的姑姑,一个感情细腻脆弱的老处女。在放纵杰里米的性格中展示了母性的温暖。她是一个真实的人的形象。
珀西是书中着墨不多却又举足轻重的人物。他宽忍沉着富于男人的魅力,待人以诚。他是杰里米胸中的太阳,他从不浪费语言,从不居高临下地教育指导别人,他是杰里米热爱的人生导师。这位从战场上匆匆归来的美国黑人,长号技艺炉火纯青,把美丽的音乐奉献给包括白人在内的所有人,然而在声称消除了种族歧视的英国得到的却是白人的毒打。昏迷的梦幻里,他成为美国历史上第一位黑人总统第一次在世界大会上讲话,他宣布在他的国度里“白人依旧享有所有人的一律平等”。他认为世界上只有两种人,一种人可以跨越隔墙,看看那边是什么,而另一种人则办不到。他以他男人特有的宽博广阔及对生活的信念打动着读者,他身披阳光,成为抑郁的全书最最明亮的色彩。在父子冲突之外扯起另一个副题,他使小说枝干共生,结成一树。
蒂姆属于另一种老师,厚颜无耻使别人和他在一起时毫无拘束。他快活逍遥异想天开。他神通广大,为杰里米办身份证、乘车郊游、住房、办出国护照都易如反掌。他可以到处寻开心,他玩弄了许多女性。实质上,他是杰里米成长道路上的一个铺设,杰里米与他的决裂象征着主人公的成熟。
三
形式是内容的自然延伸。这是优秀的现实主义小说的特征。《打死父亲》是一部“现代现实主义小说”(汲取了现代派精神而回归现实主义,我称之为现代现实主义),在这里,小说的艺术形式如同其身后的哲学一样淡如水。所以研究它的艺术首先应该窥探其思想内容。
父子的冲突实质在于:前者以理想生活;后者以心灵生活。前者强调克制进取,后者酷爱主观任意。“为理想而生”和“为心灵而生”的冲突形成了父子持续了二十年的对立。人生观以外,在自我认识、父子关系和生活原则上,父子都没能达成一致。
另一方面,岁月使父亲的心微微温和,儿子也在成熟的过程中渐渐发现了他与父亲之间的沟通点。黛安娜很早就把他与阿尔弗雷德视为一类,因为无论“理想”还是“心灵”,其中总有一块交集:美好。对黛安娜那样没有灵魂的女人来说,杰里米和父亲一样都有所追求,只是追求目标的等级不一样罢了。还有一个破坏父子感情的因素便是“亲历”的差异。当杰里米发现了他自己也在象父亲一样投身于一种不再被理解的事业时,落难的通感使他陷入另一种更宏大的悲哀:
琴键闪闪发亮,象是在对我微笑。朋友,我六十四个老朋友啊,我想父亲对希腊文虚词一定也怀有这样的感情。当一个人对某些事物有了长期的了解,并且能够相当熟练地驾驭它们时,那么这些东西就再也不是些无生命的事物,它们成为一种生活方式。或迟或早,人人都会需要这种感情。至于到底是什么工作,那没有多大关系,没有什么不同,重要的是你能全心全意把它干好,你的生活就在于尽到你的责任。
如果说“代沟”破坏了感情是一种悲哀,那么认识到“代沟”不可消除则是另一种更大的悲哀,是一种自得其乐的认识也难于抹去的悲哀。《打死父亲》正是抒写了这样两种心态。
那么从这个内容的需要延伸下去,小说的叙述形式便自然而然是内心独白。父子的正面交锋全书只有两次,其对立在大多数情况下是心理的抵触,所以类似戏剧舞台上的大段独白成为整个小说的唯一的叙述形式。人物的行为只是独白的回顾。三个主人公分别用第一人称轮流记叙了各自的心理和其他事件,此外的次要人物的活动纳入其中。
小说的结构依附于思想进程而存在;人物刻画上描摹服从于品评。这些是与其自传色彩相连的,作者似乎没有把作品当作小说去写,而是把它充当了心灵历史去分析去抒情。
由于小说表现的是以父子冲突为缩影的社会冲突的现实,于是韦恩采取了现实主义手法。但针对同在其中的超现实问题,作者又灵活自然地利用了意识流手法,在珀西昏迷中,幻觉思维表现了他渴望平等博爱的复杂感情。小说中有一些意义超远的象征,医院父子会面有这样一个情节:
珀西那灵巧有力的黑手伸了出来,老头儿也伸出了他那青筋毕露的瘦手,隔着我的病床,两只手握到了一起,这其中的象征意义我不会注意不到。
末一句自己道破象征的做法是自传性质的表现,它非但没有破坏象征,反而增添了真实,因为“传记比小说真实”是读者的一般心理,在这里生活和艺术融通为一。小说的语言潇洒自如,而它的幽默感也别具特色:起初,少年杰里米的幽默是飘逸活跃的;出走后,他一度被压抑的人性得到伸张,其幽默变得肆无忌惮敢想敢为;随后的成熟又使他的幽默成为“朝自己伤口上撒盐,然后指着伤口大笑”式的黑色幽默;最后是中年人沉静含泪的幽默。这四个变化是和主人公成长的道路与心灵的发育紧密相连的。
《打死父亲》的成功在于:内容和形式及其哲学上的自然关系很好地表达了内容本身。
四
不久前,刘心武提出“审父意识”。客观上讲,这是一种加入世界系列的好的企图,然而这很难做到。我们看到:阿尔弗雷德式的父亲在中国还是一个进步的形象,他有知识和理解人的能力,他提倡教育,他善良正直,这一切在今天的中国还是值得肯定的,没有多少人能在精神上达到他那利境界。这种人格的必需,一是因为当前的中国父亲大多还带有浓重的封建主义思想,阿尔弗雷德同他们是很不同的;二是因为中国的落后局面的改观迫切需要“理想”,而那些提早要求“为心灵而生”的青年只能给改革添加麻烦。总之,在父子关系的问题上,中国与西方存在着相当大的差别。由此而论,我们的小说也许难于走向世界,因为世界系列已远远离却了中国现实,对世界人民来说,批评封建式的父亲已经毫无意义。
但是,走下去是历史的必然,简单说,它利于中国进步。
(《打死父亲》,约翰·韦恩著,刘凯芳译,海峡文艺出版社一九八六年四月第一版,1.7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