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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的提出
新中国建立后,高等学校学生管理方式,在传承抗日军政大学政治指导员制度的传统、借鉴苏联经验的基础上,采取了政治辅导员制度。改革开放后,为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高校继承了上述制度,并延续至今。由于工作特性、制度、历史传统等多方面的原因,辅导员一直徘徊在高校教师队伍的边缘,工作重、责任大、身份低、待遇差等种种原因导致辅导员队伍的发展滞后于高校其他教师队伍。近年来,国家颁布了一系列政策推动辅导员队伍发展,2006年9月,教育部颁布实施了关于《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的24号令,对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要求与职责、配备与选聘、培养与发展、考核与管理作出了明确的要求和规定,24号令成为政治辅导员队伍建设的纲领性文件。
在一系列政策的推动下,辅导员的工资水平、知识结构、学历层次等有了明显的改善,但即使如此,高校辅导员队伍依然没有改变“请不进”“留不住”优秀人才的现实,依然处于内部结构松散、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职业规范淡薄的状态当中。过程的努力与结果的不尽如人意间的巨大反差,迫使笔者把思考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切入点放到辅导员职业化发展的基点的探寻上来。近年来,共同体概念成为中外高校指导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原理,同时在辅导员队伍建设问题上,法国社会学家爱弥尔·涂尔干在《社会分工论》中提出的“劳动分工”“有机团结”“集体意识”和“职业团体”等概念成为笔者思考辅导员职业化发展的理论依据。有鉴于此,笔者试图从职业共同体的角度,分析辅导员队伍建设过程中的问题,探寻辅导员职业发展的路径。
共同体视野下高校辅导员职业化发展水平及存在的问题
“共同体”是拥有共同事物的特质和相同身份与特点的感觉的群体关系,是建立在自然基础上的历史和思想积淀的联合体,是有关人员共同的本能、习惯或思想的共同记忆,是人们对某种共同关系的心理反应,表现为直接自愿的、和睦共处的、更具有意义的一种平等互助关系。[1]共同体能够为群体成员提供明确的角色定位,提供一套成员分享的信念、规范、价值以及其他群体资源,是一个象征安全和谐的有机体。共同体的一个基本功能就是“为其共同体成员提供生活的某种确定性的安全,而身居其中的成员则维系着一种紧密的社会关系,相互依存、信任和互助”[2]。除了能够为成员提供一系列的群体资源外,共同体的角色“还在于在人们相互契约的普遍性中确定一种绝对的命令,还在于它主动积极地涉入每一规范的形成过程”[3]。
成熟、稳固的职业共同体有两个显著的基础:明确的专业分工和群体集体意识。下文通过分析辅导员职业共同体的上述基础,透视辅导员的职业化现状。
(一)辅导员的专业分工
分工是指按不同技能或社会要求做各不相同而又相互补充的工作。分工为个体提供具体的职业角色,划定不同职业群体及群体内部间的边界,为个体提供基本的生存基础和发挥才能、实现价值的平台。同时,每种职业的稀缺性成为不同个体彼此依赖的基础,“社会分工产生社会团结”[4]。
高校政治辅导员制度确立时,辅导员的职业定位比较明确,即基层思想政治工作者。但随着高校学生事务类型的不断扩展,辅导员的职业角色越来越模糊。当学生的各种心理问题在校园出现时,学生心理辅导成了辅导员的工作内容之一;当扩招、就业市场紧张带来大学生“就业难”时,就业指导又成了辅导员义不容辞的责任。无论是学生在教学管理、安全管理、寝室生活、学业、心理等任何方面出了问题,辅导员总是第一个参与问题解决的人。
“救火员”式的职业形象是辅导员职业定位不清的直接反映。目前而言,辅导员职业分工不理想表现在两方面:
第一,与高校其他教师群体相比,辅导员工作缺乏不可代替性。从学生受教育的角度讲,整个高校机构的运作都是围绕学生的学习展开,各个部门都有特有的学生事务服务项目。而辅导员的服务项目大都与其他机构重合,辅导员要么成为学生与相关部门间的传声筒,要么成为其他机构的延伸,工作缺乏不可代替性,这也成为辅导员职业声望低下的重要原因。
第二,辅导员群体内部缺乏分工。我国高校按照年级配备辅导员,各级辅导员的工作内容几乎相同,面临的问题几乎一样。辅导员群体间缺乏根据能力特长进行的有序分化,角色千篇一律,没有个性,只是一种简单的“机械团结”,工作机制不利于充分发挥辅导员的个性特点和“专家型”辅导员的成长。
(二)辅导员的集体意识
集体意识是一般群体成员所共有的信仰与情感的总和,是群体团结的精神基础。集体意识弥漫于整个群体空间,它的存在仰赖于个人意识中的情感与信仰。[4]集体意识淡薄或崩溃,是共同体不成熟或解体的表现。共同体的集体意识水平可以从两方面来衡量:稳固的共同信仰和情感倾向是培养共同信仰和情感的组织基础。
第一,辅导员缺乏共同信仰和情感。首先辅导员的低职业声望严重削弱了辅导员的职业吸引力。当前,高校辅导员队伍学历及素质水平的提升主要得益于就业市场紧张,许多研究生选择做辅导员只是一种无奈之举,很少有选择行为是把辅导员作为职业理想进行长期规划的结果。许多辅导员参加工作后,依然只是把当前工作作为一种“跳板”,工作情感、职业理想淡薄。每年大量优秀的辅导员从辅导员队伍中流失,造成辅导员队伍的“高流通性”,导致缺乏稳定的群体基础来培植共同信仰与情感。
其次,缺乏培养群体成员集体意识的组织基础。我国高校的辅导员由学工部(处)统一管理,在常规工作中,辅导员只对各自所面向系院的学生负责。在空间上,系院配置的方式把辅导员群体分割开。这与其他教师群体的集中性有很大不同,空间上的距离拉大了群体成员间的心理距离。当然,空间导致的心理距离拉大,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弥补,如组织群体成员对话、形成制度性的专业性的群体实践活动、倡导不同系院辅导员间的工作交流与合作等,借助群体成员间的对话、交流、合作的组织平台,寻求共鸣和集体归属感,从而培养共同的工作信仰和情感。就目前来看,我国高校在这方面的成果还不理想,笔者以为当前高校对辅导员队伍建设的重点还停留于辅导员个体的选聘、培养和发展层面,还没有深入到整体的辅导员职业共同体建设层面上来,这也决定了高校在创建有利于培养辅导员集体意识的组织建设上乏善可陈。
辅导员共同体与辅导员职业化水平相互依存,较低的辅导员共同体水平是辅导员低职业水平的反映。
从共同体的视角透视辅导员职业化发展之路
按照建构共同体的思路,明确辅导员职业定位、强化分工是推动辅导员职业化发展的第一步,而这一步正是解决辅导员职业过程中必须解决的两个问题的关键。
这两个问题是:从事辅导员工作的人对辅导员缺乏职业认同,职业忠诚度低;辅导员的职业声望不高,大批辅导员渴望向更高职业声望的职业流通,造成辅导员群体的“高流动性”。
职业的两个最基本的功能是在物质上解决人生存的需要和在精神上满足人自我实现的需要。从精神层面来讲,职业选择是依据个人的职业理想,进行的一种个人追求的生命历程,在辅导员的工资收入、福利待遇、晋升途径等工作环境方面的问题都得不到保障的背景下,辅导员职业忠诚度低、争相逃离辅导员队伍是对辅导员职业精神关怀缺失的现实的反映。
虽然导致上述两个问题的原因错综复杂,但两个问题都有一个共同根源,即辅导员职业的低水平分工。
就第一个问题而言,低水平专业分工无法区分辅导员与平行机构的职责边界,无法改变辅导员是平行机构的服务者、是平行机构执行意志延伸的尴尬现实,更无法为个体提供个性化的自我实现平台。就第二个问题而言,职业声望由职业环境和职业功能等方面决定。职业声望反映了社会对职业的社会价值与地位的看法,每个劳动者都有从低职业声望职业向高职业声望职业流动的倾向。低水平的专业分工,使辅导员的职业地位处于整个高校职业阶层分布的末端。
所以,强化辅导员的职业定位,细化辅导员分工,是辅导员职业化发展的基础与突破口。具体而言,必须首先在认识层面破除对辅导员“救火员”式的角色认知,细化学生服务内容,变辅导员全面负责学生教育、管理和服务等所有内容的全能岗位责任制为直接负责某一类专长内容、间接负责其他内容的专业岗位责任制,引导“专家型”学生辅导员的成长,转变辅导员工作人人可以做、人人都做得一样的尴尬职业形象。
在此基础上,强化辅导员的职业规范,形成稳定的职业文化是促进辅导员职业成熟的保障。
推动辅导员职业化发展的建议
1.细化辅导员分工,引导“专家型”辅导员成长
根据工作事务的性质,可以大致上对辅导员的日常工作事务进行如下归类:(1)协调类事务,主要协调学校各机构与学生的服务关系,包括沟通双方信息,安排双方会谈,参与问题解决等;(2)特殊学生工作,包括贫困学生、学习困难学生、人际困难学生、心理问题学生等的工作;(3)就业指导工作;(4)党团发展工作;(5)学生干部选拔、培养和教育工作,等等。
传统上,按系院和学生年级配备辅导员是根据学生数量而非工作性质进行的分工,这种分工使辅导员同时面对许多不同性质的事务,不同类型的学生事务的性质决定了解决相应问题需要不同的专业知识背景。但每个辅导员的专业特长都有明显的指向性,不可能同时在不同专业领域取得同样优秀的成果。这导致实际工作中上述分工机制不仅制约了辅导员的学生服务水平,而且降低了辅导员的工作效率与工作热情,使辅导员在“事事要做好”的不切实际要求下疲于应付。
笔者以为,在按年级配置辅导员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学生事务的性质,根据辅导员的专业特长,以院系为单位,进行辅导员群体内部职责分工,建立辅导员直接负责一类事务、间接负责其他事务的专业岗位责任制,其中,直接负责是指具体解决事务,间接负责是指协助相关辅导员进行事务解决,协助内容仅限于向有需要的学生提供建议、向直接负责辅导员提供信息和信息反馈层面。
上述分工机制能够最大限度地利用辅导员的专业特长,体现辅导员服务的专业化水平。同时,由于高校设有各种解决相应学生事务的机构,辅导员可以挂靠相关机构,充实相关机构的力量的同时,也能为辅导员定向发展提供稳定的平台,帮助辅导员进行职业生涯规划。
2.梳理辅导员与相关机构的工作关系,明晰职业边界
高校机构设置中,辅导员属于“学生处(学工部)——系院学生办公室——辅导员”的组织序列。从理论上讲,辅导员直接向学生办公室负责,间接向学生处(学工部)负责。但在现实中,凡是涉及教学、管理、生活等任何方面的学生事务都汇集到了学生办公室,学生办公室成为各机构落实学生工作的最基层单位,这间接造成辅导员向“非所属部门”负责的格局。这种现实客观上模糊了辅导员的工作属性,淡化了辅导员的职业分工,损害了辅导员的职业声望。
学生事务管理分为学术性事务管理和行政性事务管理,学生事务管理的目标是服务于学生在校的中心任务——学习的,行政性事务管理与学术性事务管理在服务学生学习的过程中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辅导员工作属于行政性事务管理,辅导员与其他学生事务负责机构一起分担整个学生事务管理的不同部分,与相关机构处于同等地位。对“非所属部门”,辅导员不存在工作上的负责关系,只存在协作关系。
3.搭建辅导员集体意识成长的组织平台,培植职业文化
职业文化是维系职业共同体的隐形力量,是判断职业共同体成熟与否的重要标志。建立在群体成员共同的工作情感和信仰基础上的集体意识是职业文化的核心。
集体意识是无数个体意识彼此冲突、融合的产物,集体意识的生成反映了职业价值与个人价值的融合。如果辅导员职业无法提供一种理想蓝图、一种职业信仰依靠,就无法满足辅导员自我实现的需要。
职业发展过程中制度层面的缺陷可以在短时间内弥补,而文化层面的缺陷则需要在制度、组织建设的基础上长时间的努力。所以,就像上文所言,如何组织群体成员对话、形成制度性的专业性的群体实践活动、倡导不同院系辅导员间的工作交流与合作等,以及借助群体成员间的对话、交流、合作的组织平台,强化成员间彼此依存的群体关系对于培植集体意识,尤为重要。
4.加强辅导员职业规范建设,提升职业声望
职业声望反映了社会对职业的社会价值与地位的看法,是影响劳动者职业选择的重要因素,单纯就高校教师群体的职业声望排序,辅导员无疑处于底层。迫于低职业声望的压力,许多优秀的辅导员都努力向更高职业声望的职业流动。
传统上辅导员职业功能定位不清导致辅导员角色扮演模糊,造成辅导员缺乏比较稳定的被社会认知的职业形象。而辅导员工作繁杂零碎,与其他平行机构存在很多事务联系,社会要么多从辅导员从事的事务层面,要么就从其他平行机构的角度来认识辅导员职业,从而造成对辅导员职业的不正确认知。
在国家对辅导员的物质待遇、晋升途径等工作环境要素保障的前提下,提升辅导员的职业声望,首先必须依托辅导员的功能定位,具体化辅导员的职业内涵,形成稳定的职业形象;其次,健全辅导员职业规范,建立科学规范的工作机制,提升专业工作水平;再次,理顺与平行机构的工作关系,才能够保证工作的独立性,提高辅导员的职业自尊与自信。
参考文献:
[1]菲迪南·腾尼斯著,林容远译.共同体与社会[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8:2-3.
[2]郭台辉.共同体:一种想象出来的安全感[J].现代哲学,2007(05):105-110.
[3]埃米尔·涂尔干著,渠东译.社会分工论[M].北京:三联书店,2000.16(第二版序言).
[4]宋林飞.西方社会学理论[M].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1.
新中国建立后,高等学校学生管理方式,在传承抗日军政大学政治指导员制度的传统、借鉴苏联经验的基础上,采取了政治辅导员制度。改革开放后,为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高校继承了上述制度,并延续至今。由于工作特性、制度、历史传统等多方面的原因,辅导员一直徘徊在高校教师队伍的边缘,工作重、责任大、身份低、待遇差等种种原因导致辅导员队伍的发展滞后于高校其他教师队伍。近年来,国家颁布了一系列政策推动辅导员队伍发展,2006年9月,教育部颁布实施了关于《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的24号令,对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要求与职责、配备与选聘、培养与发展、考核与管理作出了明确的要求和规定,24号令成为政治辅导员队伍建设的纲领性文件。
在一系列政策的推动下,辅导员的工资水平、知识结构、学历层次等有了明显的改善,但即使如此,高校辅导员队伍依然没有改变“请不进”“留不住”优秀人才的现实,依然处于内部结构松散、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职业规范淡薄的状态当中。过程的努力与结果的不尽如人意间的巨大反差,迫使笔者把思考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切入点放到辅导员职业化发展的基点的探寻上来。近年来,共同体概念成为中外高校指导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原理,同时在辅导员队伍建设问题上,法国社会学家爱弥尔·涂尔干在《社会分工论》中提出的“劳动分工”“有机团结”“集体意识”和“职业团体”等概念成为笔者思考辅导员职业化发展的理论依据。有鉴于此,笔者试图从职业共同体的角度,分析辅导员队伍建设过程中的问题,探寻辅导员职业发展的路径。
共同体视野下高校辅导员职业化发展水平及存在的问题
“共同体”是拥有共同事物的特质和相同身份与特点的感觉的群体关系,是建立在自然基础上的历史和思想积淀的联合体,是有关人员共同的本能、习惯或思想的共同记忆,是人们对某种共同关系的心理反应,表现为直接自愿的、和睦共处的、更具有意义的一种平等互助关系。[1]共同体能够为群体成员提供明确的角色定位,提供一套成员分享的信念、规范、价值以及其他群体资源,是一个象征安全和谐的有机体。共同体的一个基本功能就是“为其共同体成员提供生活的某种确定性的安全,而身居其中的成员则维系着一种紧密的社会关系,相互依存、信任和互助”[2]。除了能够为成员提供一系列的群体资源外,共同体的角色“还在于在人们相互契约的普遍性中确定一种绝对的命令,还在于它主动积极地涉入每一规范的形成过程”[3]。
成熟、稳固的职业共同体有两个显著的基础:明确的专业分工和群体集体意识。下文通过分析辅导员职业共同体的上述基础,透视辅导员的职业化现状。
(一)辅导员的专业分工
分工是指按不同技能或社会要求做各不相同而又相互补充的工作。分工为个体提供具体的职业角色,划定不同职业群体及群体内部间的边界,为个体提供基本的生存基础和发挥才能、实现价值的平台。同时,每种职业的稀缺性成为不同个体彼此依赖的基础,“社会分工产生社会团结”[4]。
高校政治辅导员制度确立时,辅导员的职业定位比较明确,即基层思想政治工作者。但随着高校学生事务类型的不断扩展,辅导员的职业角色越来越模糊。当学生的各种心理问题在校园出现时,学生心理辅导成了辅导员的工作内容之一;当扩招、就业市场紧张带来大学生“就业难”时,就业指导又成了辅导员义不容辞的责任。无论是学生在教学管理、安全管理、寝室生活、学业、心理等任何方面出了问题,辅导员总是第一个参与问题解决的人。
“救火员”式的职业形象是辅导员职业定位不清的直接反映。目前而言,辅导员职业分工不理想表现在两方面:
第一,与高校其他教师群体相比,辅导员工作缺乏不可代替性。从学生受教育的角度讲,整个高校机构的运作都是围绕学生的学习展开,各个部门都有特有的学生事务服务项目。而辅导员的服务项目大都与其他机构重合,辅导员要么成为学生与相关部门间的传声筒,要么成为其他机构的延伸,工作缺乏不可代替性,这也成为辅导员职业声望低下的重要原因。
第二,辅导员群体内部缺乏分工。我国高校按照年级配备辅导员,各级辅导员的工作内容几乎相同,面临的问题几乎一样。辅导员群体间缺乏根据能力特长进行的有序分化,角色千篇一律,没有个性,只是一种简单的“机械团结”,工作机制不利于充分发挥辅导员的个性特点和“专家型”辅导员的成长。
(二)辅导员的集体意识
集体意识是一般群体成员所共有的信仰与情感的总和,是群体团结的精神基础。集体意识弥漫于整个群体空间,它的存在仰赖于个人意识中的情感与信仰。[4]集体意识淡薄或崩溃,是共同体不成熟或解体的表现。共同体的集体意识水平可以从两方面来衡量:稳固的共同信仰和情感倾向是培养共同信仰和情感的组织基础。
第一,辅导员缺乏共同信仰和情感。首先辅导员的低职业声望严重削弱了辅导员的职业吸引力。当前,高校辅导员队伍学历及素质水平的提升主要得益于就业市场紧张,许多研究生选择做辅导员只是一种无奈之举,很少有选择行为是把辅导员作为职业理想进行长期规划的结果。许多辅导员参加工作后,依然只是把当前工作作为一种“跳板”,工作情感、职业理想淡薄。每年大量优秀的辅导员从辅导员队伍中流失,造成辅导员队伍的“高流通性”,导致缺乏稳定的群体基础来培植共同信仰与情感。
其次,缺乏培养群体成员集体意识的组织基础。我国高校的辅导员由学工部(处)统一管理,在常规工作中,辅导员只对各自所面向系院的学生负责。在空间上,系院配置的方式把辅导员群体分割开。这与其他教师群体的集中性有很大不同,空间上的距离拉大了群体成员间的心理距离。当然,空间导致的心理距离拉大,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弥补,如组织群体成员对话、形成制度性的专业性的群体实践活动、倡导不同系院辅导员间的工作交流与合作等,借助群体成员间的对话、交流、合作的组织平台,寻求共鸣和集体归属感,从而培养共同的工作信仰和情感。就目前来看,我国高校在这方面的成果还不理想,笔者以为当前高校对辅导员队伍建设的重点还停留于辅导员个体的选聘、培养和发展层面,还没有深入到整体的辅导员职业共同体建设层面上来,这也决定了高校在创建有利于培养辅导员集体意识的组织建设上乏善可陈。
辅导员共同体与辅导员职业化水平相互依存,较低的辅导员共同体水平是辅导员低职业水平的反映。
从共同体的视角透视辅导员职业化发展之路
按照建构共同体的思路,明确辅导员职业定位、强化分工是推动辅导员职业化发展的第一步,而这一步正是解决辅导员职业过程中必须解决的两个问题的关键。
这两个问题是:从事辅导员工作的人对辅导员缺乏职业认同,职业忠诚度低;辅导员的职业声望不高,大批辅导员渴望向更高职业声望的职业流通,造成辅导员群体的“高流动性”。
职业的两个最基本的功能是在物质上解决人生存的需要和在精神上满足人自我实现的需要。从精神层面来讲,职业选择是依据个人的职业理想,进行的一种个人追求的生命历程,在辅导员的工资收入、福利待遇、晋升途径等工作环境方面的问题都得不到保障的背景下,辅导员职业忠诚度低、争相逃离辅导员队伍是对辅导员职业精神关怀缺失的现实的反映。
虽然导致上述两个问题的原因错综复杂,但两个问题都有一个共同根源,即辅导员职业的低水平分工。
就第一个问题而言,低水平专业分工无法区分辅导员与平行机构的职责边界,无法改变辅导员是平行机构的服务者、是平行机构执行意志延伸的尴尬现实,更无法为个体提供个性化的自我实现平台。就第二个问题而言,职业声望由职业环境和职业功能等方面决定。职业声望反映了社会对职业的社会价值与地位的看法,每个劳动者都有从低职业声望职业向高职业声望职业流动的倾向。低水平的专业分工,使辅导员的职业地位处于整个高校职业阶层分布的末端。
所以,强化辅导员的职业定位,细化辅导员分工,是辅导员职业化发展的基础与突破口。具体而言,必须首先在认识层面破除对辅导员“救火员”式的角色认知,细化学生服务内容,变辅导员全面负责学生教育、管理和服务等所有内容的全能岗位责任制为直接负责某一类专长内容、间接负责其他内容的专业岗位责任制,引导“专家型”学生辅导员的成长,转变辅导员工作人人可以做、人人都做得一样的尴尬职业形象。
在此基础上,强化辅导员的职业规范,形成稳定的职业文化是促进辅导员职业成熟的保障。
推动辅导员职业化发展的建议
1.细化辅导员分工,引导“专家型”辅导员成长
根据工作事务的性质,可以大致上对辅导员的日常工作事务进行如下归类:(1)协调类事务,主要协调学校各机构与学生的服务关系,包括沟通双方信息,安排双方会谈,参与问题解决等;(2)特殊学生工作,包括贫困学生、学习困难学生、人际困难学生、心理问题学生等的工作;(3)就业指导工作;(4)党团发展工作;(5)学生干部选拔、培养和教育工作,等等。
传统上,按系院和学生年级配备辅导员是根据学生数量而非工作性质进行的分工,这种分工使辅导员同时面对许多不同性质的事务,不同类型的学生事务的性质决定了解决相应问题需要不同的专业知识背景。但每个辅导员的专业特长都有明显的指向性,不可能同时在不同专业领域取得同样优秀的成果。这导致实际工作中上述分工机制不仅制约了辅导员的学生服务水平,而且降低了辅导员的工作效率与工作热情,使辅导员在“事事要做好”的不切实际要求下疲于应付。
笔者以为,在按年级配置辅导员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学生事务的性质,根据辅导员的专业特长,以院系为单位,进行辅导员群体内部职责分工,建立辅导员直接负责一类事务、间接负责其他事务的专业岗位责任制,其中,直接负责是指具体解决事务,间接负责是指协助相关辅导员进行事务解决,协助内容仅限于向有需要的学生提供建议、向直接负责辅导员提供信息和信息反馈层面。
上述分工机制能够最大限度地利用辅导员的专业特长,体现辅导员服务的专业化水平。同时,由于高校设有各种解决相应学生事务的机构,辅导员可以挂靠相关机构,充实相关机构的力量的同时,也能为辅导员定向发展提供稳定的平台,帮助辅导员进行职业生涯规划。
2.梳理辅导员与相关机构的工作关系,明晰职业边界
高校机构设置中,辅导员属于“学生处(学工部)——系院学生办公室——辅导员”的组织序列。从理论上讲,辅导员直接向学生办公室负责,间接向学生处(学工部)负责。但在现实中,凡是涉及教学、管理、生活等任何方面的学生事务都汇集到了学生办公室,学生办公室成为各机构落实学生工作的最基层单位,这间接造成辅导员向“非所属部门”负责的格局。这种现实客观上模糊了辅导员的工作属性,淡化了辅导员的职业分工,损害了辅导员的职业声望。
学生事务管理分为学术性事务管理和行政性事务管理,学生事务管理的目标是服务于学生在校的中心任务——学习的,行政性事务管理与学术性事务管理在服务学生学习的过程中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辅导员工作属于行政性事务管理,辅导员与其他学生事务负责机构一起分担整个学生事务管理的不同部分,与相关机构处于同等地位。对“非所属部门”,辅导员不存在工作上的负责关系,只存在协作关系。
3.搭建辅导员集体意识成长的组织平台,培植职业文化
职业文化是维系职业共同体的隐形力量,是判断职业共同体成熟与否的重要标志。建立在群体成员共同的工作情感和信仰基础上的集体意识是职业文化的核心。
集体意识是无数个体意识彼此冲突、融合的产物,集体意识的生成反映了职业价值与个人价值的融合。如果辅导员职业无法提供一种理想蓝图、一种职业信仰依靠,就无法满足辅导员自我实现的需要。
职业发展过程中制度层面的缺陷可以在短时间内弥补,而文化层面的缺陷则需要在制度、组织建设的基础上长时间的努力。所以,就像上文所言,如何组织群体成员对话、形成制度性的专业性的群体实践活动、倡导不同院系辅导员间的工作交流与合作等,以及借助群体成员间的对话、交流、合作的组织平台,强化成员间彼此依存的群体关系对于培植集体意识,尤为重要。
4.加强辅导员职业规范建设,提升职业声望
职业声望反映了社会对职业的社会价值与地位的看法,是影响劳动者职业选择的重要因素,单纯就高校教师群体的职业声望排序,辅导员无疑处于底层。迫于低职业声望的压力,许多优秀的辅导员都努力向更高职业声望的职业流动。
传统上辅导员职业功能定位不清导致辅导员角色扮演模糊,造成辅导员缺乏比较稳定的被社会认知的职业形象。而辅导员工作繁杂零碎,与其他平行机构存在很多事务联系,社会要么多从辅导员从事的事务层面,要么就从其他平行机构的角度来认识辅导员职业,从而造成对辅导员职业的不正确认知。
在国家对辅导员的物质待遇、晋升途径等工作环境要素保障的前提下,提升辅导员的职业声望,首先必须依托辅导员的功能定位,具体化辅导员的职业内涵,形成稳定的职业形象;其次,健全辅导员职业规范,建立科学规范的工作机制,提升专业工作水平;再次,理顺与平行机构的工作关系,才能够保证工作的独立性,提高辅导员的职业自尊与自信。
参考文献:
[1]菲迪南·腾尼斯著,林容远译.共同体与社会[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8:2-3.
[2]郭台辉.共同体:一种想象出来的安全感[J].现代哲学,2007(05):105-110.
[3]埃米尔·涂尔干著,渠东译.社会分工论[M].北京:三联书店,2000.16(第二版序言).
[4]宋林飞.西方社会学理论[M].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