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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中国阻燃学会、中国纺织科学研究院及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等单位共同起草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公共场所阻燃制品及组件燃烧性能要求和标识》(GB20286—2006)已于2007年3月1日正式实施。按照该标准的要求,公共场所阻燃制品及组件,除顶棚、墙面、地面等使用的建筑制品外,还包括了铺地材料,即地板、地毯等。普通木质地板及作为组件的人造板,在未取得阻燃标识的情况下,不能作为装饰装修材料进入公共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