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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姜堰市顾高镇读者奚某来电:近期我租房受到了公安机关的处罚,说租住人没有有效证件,也没有及时登记。请问:我的房子愿意租给谁,只要对方付房租就行,怎么也受到处罚?答:《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7条规定:房屋出殂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诅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