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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客户: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要求,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自2013年9月1日起全面实施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工作。”移动、联通和电信都不约而同地在官网的显著位置登出了这一则公告,为全面实施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工作做准备。
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以及近年来不断出现的手机涉黄问题,大量的短期临时性手机卡充斥市场,其中很多被用来当做犯罪工具进行诈骗、勒索和垃圾短信群发等一些违法或不规范的市场营销工具。业内人士开出的各种“药方”都不约而同地提到了手机实名制,这也引发了公众对手机实名制的讨论和重新考虑。
手机黄毒泛滥仅是重启手机实名制的一个原因而已。要知道,中国手机用户平均每周收到垃圾短信约8条,如果以8亿用户数相乘,则我国每周产生约64亿条垃圾短信。因此,手机实名制被部分业内人士认为是遏制此类犯罪案件的最有力手段。
手机实名制更能对基于移动通信业务的非法行为进行监控并为有效溯源提供信息支持,也可通过实名认证对手机卡业务所有人行为起到约束作用。这一点可以以日本为例,日本是电信业发展较早、也较发达的国家,也较早遇到垃圾短信、手机诈骗等问题,由于缺少相关立法,业界首先自发合作治理。日本运营商早在2000年就已经注意到预付费手机犯罪的问题,采取了行业联合管制的方法进行预防。随后政府也通过议员立法的形式予以规范,保证移动通信业的健康发展。
因此,有一种声音一直认为,有关部门必须推出一种有效的方式增加非法活动使用移动通信工具的成本,从而减少其迅速传播的机会。
三年前曾执行
其实,回望手机实名制的历史,2013年9月1日的手机实名制并不是第一次。早在3年前的2010年9月1日,“手机用户实名登记”就已经在工信部的要求下开始实施,但由于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支持,3年以来的实施效果并不理想,甚至被认为已经名存实亡。
当时,根据工信部的相关文件,手机实名制将分两个阶段进行:从9月1日起对新增电话用户进行实名登记;待相关法规出台后,用3年时间做好老用户的补登记工作。结果,3年以来的手机实名登记工作,进展得并不顺利。据了解,虽然三家运营商的营业网点都严格执行手机实名登记,但在营业厅之外的不少渠道,手机实名制并没有真正落实。
记者去年购买的联通沃派手机卡,在送货上门前曾被要求登记真实姓名,并准备身份证复印件,然而,快递员工在上门时并未收取相关能证实用户身份的资料。
换一句话来说,手机实名制迟迟不能实现的原因在于,运营商需要通过这些渠道来增加手机号卡的销量,但这些地方并不具备登记用户身份信息的条件。如果没有得力的配套设施、完善的管理流程,在这些地方实施手机实名登记就等于空谈。
记者在9月初走访了几家营业厅,发现营业厅内已经完全要求实名制购买手机号码;但在一些街边摊点以及居民聚居点附近的便利店里,购买一张手机卡只需交钱即可。
2010年手机实名制施行时,曾要求社会渠道代理商将买号卡新用户的身份信息(通过网络等)发到运营商,运营商识别真伪后进行实名登记,然后将号卡激活,用户才可使用。但最后,没有谁按照这个程序进行。有意思的是,3年以后,当实名制风暴再度来临时,这些贩卖手机卡的小贩们继续看淡实名制的实施,认为这次的政策,最终会和2010年的那次实名制一样,不了了之。
实名制与安全感
手机实名制主要涉及三方:监管者、运营商和手机用户。其间的关键问题,则是用户的信息安全如何保护,不被泄露才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在移动互联网经济快速发展的背后是服务商与用户、用户与用户之间的互动越来越频繁,而要想获得更快的发展,通过实名制来提高作为产业重要一环的手机用户的责任感和安全感将是一种有效的途径。
在墨西哥,政府曾依照有关程序验证用户的个人信息是否真实,并将此作为有效约束犯罪的一项重要举措。但此举也遭到一些质疑,反对者担心,由于手机被盗事件屡禁不止,犯罪分子极容易盗用他人手机作案,同时也可能使用他人身份注册。此外,政府如何保护用户个人信息安全、防止个人数据外泄也成了公众关注的一大焦点。这些疑问,现在也体现在了中国的同样问题上。
不可否认的一点是,当前中国各大运营商的内部员工中经常出现一些人,将用户的信息非法倒卖给一些公司牟取暴利。在这一点上,当年英国政府的行为就很值得中国借鉴。为了实行手机实名制,英国在诸多方面做好准备,在法律方面,2012年6月15日,英国内政部向议会提交了《通讯数据法案》草案,在这部法律中增加数据库应当提供用户身份信息的要求,并在某种意义上增大了打击恐怖分子的力度。
可遗憾的是,在中国现行的《电信管理条例》里,并没有就实行 “手机实名制”后用户的身份信息保护做出详细规定,对泄露信息者没有惩罚措施。
可见,手机实名制是解决问题的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但也不意味着,手机实名制按计划进行后就真能一劳永逸。
美国:
手机号与社保号捆绑
在美国,目前没有明确的关于电话用户实名制的规定。对于占移动用户大多数的后付费用户(大约89%),美国运营商出于计费、信用建立和查询的需要,均要求用户提供社会保障号、姓名、地址、信用卡信息。
各运营商对预付费用户有不同的信息资料要求,但大部分情况下这些信息都包含了用户的真实身份,例如一些运营商要求预付费用户也要提供SSN(社会安全卡);一些运营商虽然不要求提供SSN,但要求有信用卡、借记卡或护照;只有极少数运营商允许直接用现金购买。
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于2004年3月提出法案规定,所有商业性电子邮件发送者都必须提供有效的回复地址以及用户拒收方式,使用虚假身份、虚假回复地址或欺骗性标题等发送垃圾邮件都属于违法行为。 日本:
日本的移动运营商采取了机卡合一的政策,用户与运营商签订1-2年的服务协议后,即可以较低的价格获得手机终端并享受该公司的服务,因此在日本签约后付费用户占据绝大多数,预付费卡用户比例较少。
尽管如此,日本预付费手机犯罪事件还是时有发生,并呈现出出现早、情况复杂等特点。日本运营商早在2000年就已经注意到预付费手机犯罪的问题,采取了行业联合管制的方法进行预防。2000年5月12日,日本5家移动运营商联合宣布,针对日益严重的预付费手机犯罪问题,共同协商采取防范协议。
根据协议,新入网的预付费移动用户,需要到运营商专门的门店,提供身份证、护照和驾照等有效身份证件,注册登记后,打电话到运营商的管理中心激活手机号码,才可以使用。
英国:
英国用户实名登记的要求,主要是电信运营商通过商务合同的方式提出的。运营商在移动用户办理入网手续时,会要求用户提供姓名、住址或办公地址、E-mail地址等信息。不同运营商还会有一些不同要求,如T-mobile还会要求签约后付费用户提供信用卡号和有效期等。
为加强移动通信市场的监督,以及应对反恐的需要,2008年10月英国政府计划要求移动用户在国家数据库中注册登记个人信息,包括预付费卡(Pay-as-you-go)用户,所有购买手机的用户都要登记姓名和住址,提供护照或官方个人身份信息。
德国:
德国手机运营商很多,一般有两种类型的手机号,一是后付费手机号。用户要与运营商签订手机使用合同。合同期一般至少为两年,如不及时取消合同,则自动一年一年地延下去。手机使用费用必须由运营商按月通过银行账号自动扣款,不得由个人自行交款。因此后付费手机要求实行实名制很容易理解和被接受。由于法律对于用户信息有较严保护条款,用户提供的信息一般较准确,加上服务较好、价格相对较低,这是经常使用手机人士的首选。
另一种就是预付费手机卡,如国内的神州行卡一样,用户先要给卡充值才能使用。无论哪个运营商提供的手机卡,用户购买充值手机卡时也会在“购买条款”上读到这样的内容:“手机用户有义务向运营商提供姓名、住址和出生日期等信息供运营商登记。如果这些内容发生变化,用户有义务通知运营商进行变更。”
澳大利亚:
手机付费制度与中国、德国一样,两种制度并存,对于后付费用户,已实施实名制,对于预付费用户则等同实名制一样管理。
韩国:
采取一户一网、机号一体的手机号码入网登记制。韩国人买手机必须出示身份证,然后由售货员将顾客的身份证号码、住址等信息输入电信运营商的中心数据库,这种从源头上管理手机的办法十分有效。
墨西哥:
根据2009年修订的《墨西哥联邦电信法》,用户必须提供两个其亲戚或朋友家中的固定电话号码,以便工作人员查证该手机用户信息的真实性,待实名登记手续和个人资料真实性验证完成后,手机才会被激活。在墨西哥,即便是购买供短期使用的预付费手机卡,也必须向手机卡经销点提供个人身份证件或护照的复印件以便进行实名登记。
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以及近年来不断出现的手机涉黄问题,大量的短期临时性手机卡充斥市场,其中很多被用来当做犯罪工具进行诈骗、勒索和垃圾短信群发等一些违法或不规范的市场营销工具。业内人士开出的各种“药方”都不约而同地提到了手机实名制,这也引发了公众对手机实名制的讨论和重新考虑。
手机黄毒泛滥仅是重启手机实名制的一个原因而已。要知道,中国手机用户平均每周收到垃圾短信约8条,如果以8亿用户数相乘,则我国每周产生约64亿条垃圾短信。因此,手机实名制被部分业内人士认为是遏制此类犯罪案件的最有力手段。
手机实名制更能对基于移动通信业务的非法行为进行监控并为有效溯源提供信息支持,也可通过实名认证对手机卡业务所有人行为起到约束作用。这一点可以以日本为例,日本是电信业发展较早、也较发达的国家,也较早遇到垃圾短信、手机诈骗等问题,由于缺少相关立法,业界首先自发合作治理。日本运营商早在2000年就已经注意到预付费手机犯罪的问题,采取了行业联合管制的方法进行预防。随后政府也通过议员立法的形式予以规范,保证移动通信业的健康发展。
因此,有一种声音一直认为,有关部门必须推出一种有效的方式增加非法活动使用移动通信工具的成本,从而减少其迅速传播的机会。
三年前曾执行
其实,回望手机实名制的历史,2013年9月1日的手机实名制并不是第一次。早在3年前的2010年9月1日,“手机用户实名登记”就已经在工信部的要求下开始实施,但由于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支持,3年以来的实施效果并不理想,甚至被认为已经名存实亡。
当时,根据工信部的相关文件,手机实名制将分两个阶段进行:从9月1日起对新增电话用户进行实名登记;待相关法规出台后,用3年时间做好老用户的补登记工作。结果,3年以来的手机实名登记工作,进展得并不顺利。据了解,虽然三家运营商的营业网点都严格执行手机实名登记,但在营业厅之外的不少渠道,手机实名制并没有真正落实。
记者去年购买的联通沃派手机卡,在送货上门前曾被要求登记真实姓名,并准备身份证复印件,然而,快递员工在上门时并未收取相关能证实用户身份的资料。
换一句话来说,手机实名制迟迟不能实现的原因在于,运营商需要通过这些渠道来增加手机号卡的销量,但这些地方并不具备登记用户身份信息的条件。如果没有得力的配套设施、完善的管理流程,在这些地方实施手机实名登记就等于空谈。
记者在9月初走访了几家营业厅,发现营业厅内已经完全要求实名制购买手机号码;但在一些街边摊点以及居民聚居点附近的便利店里,购买一张手机卡只需交钱即可。
2010年手机实名制施行时,曾要求社会渠道代理商将买号卡新用户的身份信息(通过网络等)发到运营商,运营商识别真伪后进行实名登记,然后将号卡激活,用户才可使用。但最后,没有谁按照这个程序进行。有意思的是,3年以后,当实名制风暴再度来临时,这些贩卖手机卡的小贩们继续看淡实名制的实施,认为这次的政策,最终会和2010年的那次实名制一样,不了了之。
实名制与安全感
手机实名制主要涉及三方:监管者、运营商和手机用户。其间的关键问题,则是用户的信息安全如何保护,不被泄露才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在移动互联网经济快速发展的背后是服务商与用户、用户与用户之间的互动越来越频繁,而要想获得更快的发展,通过实名制来提高作为产业重要一环的手机用户的责任感和安全感将是一种有效的途径。
在墨西哥,政府曾依照有关程序验证用户的个人信息是否真实,并将此作为有效约束犯罪的一项重要举措。但此举也遭到一些质疑,反对者担心,由于手机被盗事件屡禁不止,犯罪分子极容易盗用他人手机作案,同时也可能使用他人身份注册。此外,政府如何保护用户个人信息安全、防止个人数据外泄也成了公众关注的一大焦点。这些疑问,现在也体现在了中国的同样问题上。
不可否认的一点是,当前中国各大运营商的内部员工中经常出现一些人,将用户的信息非法倒卖给一些公司牟取暴利。在这一点上,当年英国政府的行为就很值得中国借鉴。为了实行手机实名制,英国在诸多方面做好准备,在法律方面,2012年6月15日,英国内政部向议会提交了《通讯数据法案》草案,在这部法律中增加数据库应当提供用户身份信息的要求,并在某种意义上增大了打击恐怖分子的力度。
可遗憾的是,在中国现行的《电信管理条例》里,并没有就实行 “手机实名制”后用户的身份信息保护做出详细规定,对泄露信息者没有惩罚措施。
可见,手机实名制是解决问题的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但也不意味着,手机实名制按计划进行后就真能一劳永逸。
美国:
手机号与社保号捆绑
在美国,目前没有明确的关于电话用户实名制的规定。对于占移动用户大多数的后付费用户(大约89%),美国运营商出于计费、信用建立和查询的需要,均要求用户提供社会保障号、姓名、地址、信用卡信息。
各运营商对预付费用户有不同的信息资料要求,但大部分情况下这些信息都包含了用户的真实身份,例如一些运营商要求预付费用户也要提供SSN(社会安全卡);一些运营商虽然不要求提供SSN,但要求有信用卡、借记卡或护照;只有极少数运营商允许直接用现金购买。
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于2004年3月提出法案规定,所有商业性电子邮件发送者都必须提供有效的回复地址以及用户拒收方式,使用虚假身份、虚假回复地址或欺骗性标题等发送垃圾邮件都属于违法行为。 日本:
日本的移动运营商采取了机卡合一的政策,用户与运营商签订1-2年的服务协议后,即可以较低的价格获得手机终端并享受该公司的服务,因此在日本签约后付费用户占据绝大多数,预付费卡用户比例较少。
尽管如此,日本预付费手机犯罪事件还是时有发生,并呈现出出现早、情况复杂等特点。日本运营商早在2000年就已经注意到预付费手机犯罪的问题,采取了行业联合管制的方法进行预防。2000年5月12日,日本5家移动运营商联合宣布,针对日益严重的预付费手机犯罪问题,共同协商采取防范协议。
根据协议,新入网的预付费移动用户,需要到运营商专门的门店,提供身份证、护照和驾照等有效身份证件,注册登记后,打电话到运营商的管理中心激活手机号码,才可以使用。
英国:
英国用户实名登记的要求,主要是电信运营商通过商务合同的方式提出的。运营商在移动用户办理入网手续时,会要求用户提供姓名、住址或办公地址、E-mail地址等信息。不同运营商还会有一些不同要求,如T-mobile还会要求签约后付费用户提供信用卡号和有效期等。
为加强移动通信市场的监督,以及应对反恐的需要,2008年10月英国政府计划要求移动用户在国家数据库中注册登记个人信息,包括预付费卡(Pay-as-you-go)用户,所有购买手机的用户都要登记姓名和住址,提供护照或官方个人身份信息。
德国:
德国手机运营商很多,一般有两种类型的手机号,一是后付费手机号。用户要与运营商签订手机使用合同。合同期一般至少为两年,如不及时取消合同,则自动一年一年地延下去。手机使用费用必须由运营商按月通过银行账号自动扣款,不得由个人自行交款。因此后付费手机要求实行实名制很容易理解和被接受。由于法律对于用户信息有较严保护条款,用户提供的信息一般较准确,加上服务较好、价格相对较低,这是经常使用手机人士的首选。
另一种就是预付费手机卡,如国内的神州行卡一样,用户先要给卡充值才能使用。无论哪个运营商提供的手机卡,用户购买充值手机卡时也会在“购买条款”上读到这样的内容:“手机用户有义务向运营商提供姓名、住址和出生日期等信息供运营商登记。如果这些内容发生变化,用户有义务通知运营商进行变更。”
澳大利亚:
手机付费制度与中国、德国一样,两种制度并存,对于后付费用户,已实施实名制,对于预付费用户则等同实名制一样管理。
韩国:
采取一户一网、机号一体的手机号码入网登记制。韩国人买手机必须出示身份证,然后由售货员将顾客的身份证号码、住址等信息输入电信运营商的中心数据库,这种从源头上管理手机的办法十分有效。
墨西哥:
根据2009年修订的《墨西哥联邦电信法》,用户必须提供两个其亲戚或朋友家中的固定电话号码,以便工作人员查证该手机用户信息的真实性,待实名登记手续和个人资料真实性验证完成后,手机才会被激活。在墨西哥,即便是购买供短期使用的预付费手机卡,也必须向手机卡经销点提供个人身份证件或护照的复印件以便进行实名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