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在“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制”部分两次提到审计:一是强调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时提出要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二是关于作风常态化制度时强调要“建立严格的财务预算、核准和审计制度。”在推动国企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时,第一次明确提出要“探索推进国有企业财务预算等重大信息公开。”,在政府,为治理官员腐败应实行全面的阳光财务,强化审计监督。在企业,一方面国企是全民的企业,国企经理人是我国官员制度的延伸,本应实行阳光财务;另一方面保护企业商业秘密的法律规定又使其有关信息不予外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