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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窃 贼
(法) 阿·康帕尼尔
“是的,我是个窃贼。”老头伤心地说,“可我一辈子只偷过一次。那是一次最奇特的扒窃。我偷了一个装满钱的钱包。”
“这没有什么稀奇的。”我打断他道。
“请让我说下去。当我把偷到的钱包打开装进自己的衣兜时,我身上的钱并没有增加一个子儿。”
“那钱包是空的?”
“恰恰相反,里面装满了钞票。”
我走近那老头,又给他斟了一杯葡萄酒。他开始讲述自己的经历:
当时,我乘火车从斯米纳到苏萨尔去。那是个匪盗经常出没的地区。我坐的是三等车。车厢里除我而外,就只有一个衣衫褴褛、正在酣睡的汉子。他的左脸颊上有一块明显的伤疤。从相貌到衣着,这家伙看起来都像一个罪犯。我想换一个车厢,可是车厢之间没有连通的门,于是,我只好硬着头皮单独同这个危险的家伙共处三个小时。火车行驶在前不挨村、后不着店的荒野,车上的旅客寥寥无几。在这种环境里,要想杀死一个人,然后把尸体从车窗扔下去,简直是小事一桩。
外面的天渐渐黑了下来。我两眼死死盯住车里的警报器。可是,后来,我打了一会儿盹儿。我刚睁开眼睛便发出一声惊叫。因为陌生的旅伴正弯腰站在我面前,锐利的双眼盯着我,乱蓬蓬的胡须已经触着我的面颊。我吓得一下子蹦起来,想去拉警报器。可是那人抓住我的手臂,哀求似的看着我,说:“您不用害怕。我正要请求您允许我坐在您身边用您的毯子搭一搭我的身子。我感到很冷。”“真的吗?”我松了口气,歉疚地挪动了一下子身子,让他坐到我身边。
“是的,”那人说,“我多么喜欢做一个小偷啊!我的整个性格,所受的教育和成长的环境,都注定我特别适合这一职业。可是……我不能去偷。”
“是什么阻止你去偷呢?”我好奇地问。
“长着这样一副相貌,我怎么能够去偷呢?无论我走到哪里,大家都提防着我,要是碰巧附近有人的东西被偷了,第一个被怀疑的对象就是我。”
我瞅着他那张窃贼一样的面孔,脑海里闪出了一个鬼主意:我要是试一试把这个总不走运的窃贼的钱包偷过来,那将是一个多么精彩的恶作剧啊!眼疾手快,不动声色,上帝保佑!几分钟后,窃贼那鼓鼓的钱包就被放进了我右边衣袋。火车停下后,我的旅伴竟免了我再劳神去换车厢。他站起来对我说:
“我到家了。谢谢您,祝您旅行愉快!”
我等他下了车,急忙从衣兜里掏出偷来的钱包。一见那钱包,我顿时目瞪口呆:手里拿的正是我自己的钱包。那家伙趁我听他诉苦的当儿,神不知鬼不觉地把我的钱包偷走了。幸好趁他不注意时,我又把它偷了回来。
这是我一辈子唯一的偷窃行为。钱包偷到手了,可我的钱并没有因此而增加一分。你看见了吧,我并没有骗你。
老头的故事刚讲完,我就急忙站起来,大方地付过酒钱,转身走了。我这样做,完全是有原因的:在他向我讲述自己偷窃经历时,我用我那训练有素的灵巧手指,将他的钱包拈过来装进了自己的衣兜。我急切地想知道那钱包里究竟有多少钱。我相信,老头所说的那种巧遇,这次绝不会重演。我肯定不会从自己的衣兜里掏出自己的钱包来,因为我身上从来不带钱包。拐过一个街角,我把手伸进自己的衣袋。天哪!里面什么也没有!这老家伙太鬼了!他第二次偷回了自己的钱包。
第二次?谁知道他自己偷了自己多少回呢?
[赏析]
此文最大的特点就是“意料之外,情理之中”。小说中的“我”是个窃贼,有着“训练有素的灵巧手指”,将另一人物“老头”的“钱包拈过来装进了自己的衣兜”,可见“我”是一个惯偷。“老头”自称平生只偷过一次——这还仅仅是将被他人偷去的自己的钱包偷回来而已——看似一个初出道的小偷,而实际上是一个比“我”还要厉害的“窃贼”。“我”乘其不备将“老头”的钱包偷来,却不知这钱包又被“老头”偷了回去。“老头”的钱包失而复得,得而复失,又失而复得,这结局出人意料又合乎情理。第一次偷“老头”钱包的窃贼,与第二次偷“老头”钱包的“我”,窃技均不及“老头”,最终都失手,自然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作者:唐惠忠,江苏省太仓高级中学)
窃 贼
(法) 阿·康帕尼尔
“是的,我是个窃贼。”老头伤心地说,“可我一辈子只偷过一次。那是一次最奇特的扒窃。我偷了一个装满钱的钱包。”
“这没有什么稀奇的。”我打断他道。
“请让我说下去。当我把偷到的钱包打开装进自己的衣兜时,我身上的钱并没有增加一个子儿。”
“那钱包是空的?”
“恰恰相反,里面装满了钞票。”
我走近那老头,又给他斟了一杯葡萄酒。他开始讲述自己的经历:
当时,我乘火车从斯米纳到苏萨尔去。那是个匪盗经常出没的地区。我坐的是三等车。车厢里除我而外,就只有一个衣衫褴褛、正在酣睡的汉子。他的左脸颊上有一块明显的伤疤。从相貌到衣着,这家伙看起来都像一个罪犯。我想换一个车厢,可是车厢之间没有连通的门,于是,我只好硬着头皮单独同这个危险的家伙共处三个小时。火车行驶在前不挨村、后不着店的荒野,车上的旅客寥寥无几。在这种环境里,要想杀死一个人,然后把尸体从车窗扔下去,简直是小事一桩。
外面的天渐渐黑了下来。我两眼死死盯住车里的警报器。可是,后来,我打了一会儿盹儿。我刚睁开眼睛便发出一声惊叫。因为陌生的旅伴正弯腰站在我面前,锐利的双眼盯着我,乱蓬蓬的胡须已经触着我的面颊。我吓得一下子蹦起来,想去拉警报器。可是那人抓住我的手臂,哀求似的看着我,说:“您不用害怕。我正要请求您允许我坐在您身边用您的毯子搭一搭我的身子。我感到很冷。”“真的吗?”我松了口气,歉疚地挪动了一下子身子,让他坐到我身边。
“是的,”那人说,“我多么喜欢做一个小偷啊!我的整个性格,所受的教育和成长的环境,都注定我特别适合这一职业。可是……我不能去偷。”
“是什么阻止你去偷呢?”我好奇地问。
“长着这样一副相貌,我怎么能够去偷呢?无论我走到哪里,大家都提防着我,要是碰巧附近有人的东西被偷了,第一个被怀疑的对象就是我。”
我瞅着他那张窃贼一样的面孔,脑海里闪出了一个鬼主意:我要是试一试把这个总不走运的窃贼的钱包偷过来,那将是一个多么精彩的恶作剧啊!眼疾手快,不动声色,上帝保佑!几分钟后,窃贼那鼓鼓的钱包就被放进了我右边衣袋。火车停下后,我的旅伴竟免了我再劳神去换车厢。他站起来对我说:
“我到家了。谢谢您,祝您旅行愉快!”
我等他下了车,急忙从衣兜里掏出偷来的钱包。一见那钱包,我顿时目瞪口呆:手里拿的正是我自己的钱包。那家伙趁我听他诉苦的当儿,神不知鬼不觉地把我的钱包偷走了。幸好趁他不注意时,我又把它偷了回来。
这是我一辈子唯一的偷窃行为。钱包偷到手了,可我的钱并没有因此而增加一分。你看见了吧,我并没有骗你。
老头的故事刚讲完,我就急忙站起来,大方地付过酒钱,转身走了。我这样做,完全是有原因的:在他向我讲述自己偷窃经历时,我用我那训练有素的灵巧手指,将他的钱包拈过来装进了自己的衣兜。我急切地想知道那钱包里究竟有多少钱。我相信,老头所说的那种巧遇,这次绝不会重演。我肯定不会从自己的衣兜里掏出自己的钱包来,因为我身上从来不带钱包。拐过一个街角,我把手伸进自己的衣袋。天哪!里面什么也没有!这老家伙太鬼了!他第二次偷回了自己的钱包。
第二次?谁知道他自己偷了自己多少回呢?
[赏析]
此文最大的特点就是“意料之外,情理之中”。小说中的“我”是个窃贼,有着“训练有素的灵巧手指”,将另一人物“老头”的“钱包拈过来装进了自己的衣兜”,可见“我”是一个惯偷。“老头”自称平生只偷过一次——这还仅仅是将被他人偷去的自己的钱包偷回来而已——看似一个初出道的小偷,而实际上是一个比“我”还要厉害的“窃贼”。“我”乘其不备将“老头”的钱包偷来,却不知这钱包又被“老头”偷了回去。“老头”的钱包失而复得,得而复失,又失而复得,这结局出人意料又合乎情理。第一次偷“老头”钱包的窃贼,与第二次偷“老头”钱包的“我”,窃技均不及“老头”,最终都失手,自然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作者:唐惠忠,江苏省太仓高级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