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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压力容器监督检验规则》第四条 安装监检仅适用于医用氧舱的安装。为此,固定式压力容器的安装处于无人监管的真空状态,在安装过程中,出现一些违规操作,不按规定施工,特殊工种操作人员滥竽充数的现象很普遍。这不仅给使用单位的安全生产造成严重的安全隐患,也给监督检验单位带来很多障碍。笔者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分析安装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如何加强管理,以避免造成重大安全事故。
【关键词】 压力容器 安装 监督检验
【DOI编码】 10.3969/j.issn.1674-4977.2015.07.019
新的TSG R7004-2013《压力容器监督检验规则》于2013年12月31日发布,2014年6月1日实施。《压力容器监督检验规则》规定“安装监检仅适用于医用氧舱的安装。这就说明固定式压力容器的安装已不在强制监检的范围了。这一规定的优点在于,给压力容器安装单位带来了极大的方便,因为,第—,不需要到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报检,节简了安装的程序,提高了安装的速度;避免了监检单位的程式化的监督检验。第二,减少了监督检验的费用,降低了安装成本;第三,减少了许多审批手续,安装结束后,可以直接带着压力容器使用单位的公章签字和安装单位的安装手续,直接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审请办理使用登记证。这一规定存在的问题也是显而易见的:第一,给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风险;第二,因没有监督检验单位的约束,至使压力容器安装单位存在违规操作等安全风险;第三,压力容器安装后,因安装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监督检验单位不了解安装信息,因此,给检验单位的检验带来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下面,笔者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剖析问题的根源所在。
1 使用单位存在的问题
从压力容器安装单位分析,存在如下问题:
(1)使用单位虽然有安全管理人员和设备管理人员,但没有专业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即使大型企业的设备管理人员,也达不到监督安装单位的技术水平。
(2)在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和安装单位签订合同之后,整个施工过程的主动权就在压力容器安装单位,因为,使用单位没有比较专业的技术人员去监督检查安装过程。
(3)安装单位安装的设备是否合格,使用单位无法确定。
2 安装单位存在的问题
从压力容器安装单位分析,存在如下问题:
(1)在安装期间因无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在安装过程中,不按施工方案规定要求施工,出现野蛮施工、违规操作等现象。在某市一个矿山企业,因为施工单位违规操作,于《压力容器监督检验规则》发布后不久,就在安装一台煤气发生炉时,出现一死一伤的恶性事故。不仅严重影响了使用单位的正常生产,给使用单位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给死者家属带来的将是灾难性的打击。
(2)在施焊过程中,滥竽充数的现象比较普遍,现场施焊的焊工操作人员与上报材料中的焊工不是同一人,更有甚者,用无证焊工焊接压力容器。《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中第4.2.2(1)从事压力容器焊接作业的人员(以下简称焊工),应当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考核合格,取得相应项目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后,方能在有效期间内担任合格项目范围内的焊接工作。
(3)压力容器安装结束后,因无专业人员监督检查,安全附件不校验的情况普遍存在。《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中第三十五条规定:安全附件检验不合格的压力容器不允许投入使用。笔者在对企业固定式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过程中,曾多次发现新安装后,在运行的固定式压力容器设备存在安全附件没校验或部分校验的问题。
3 监督检验单位存在的问题
从监督检验单位分析,存在如下问题:
(1)根据《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7.3定期检验周期中规定:压力容器一般应当于投用后3年内进行首次定期检验。那么,固定式压力容器安装后,如果安装过程中存在安全问题,在首次检验之前的三年内,始终存在着安全风险,给使用单位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患。
(2)当首次检验时,如果发现是安装中存在的问题,将怎么追究责任,一旦发生事故,将会给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带来不可估量的经济损失。
(3)固定式压力容器安装后,监督检验部门无法知道什么时候到检验周期,无法知道压力容器安装的具体位置,将会造成压力容器的漏检情况。
因此,TSG R7004-2013《压力容器监督检验规则》中,对压力容器安装单位在安装过程中的失控状态,值得有关部门的关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2014年1月1日施行)中第二十五条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元件等特种设备的制造过程和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装、改造、重大修理过程,应当经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未经监督检验或者监督检验不合格的,不得出厂或者交付使用。
笔者认为做为监督管理部门,应该采取有效的措施,不能使压力容器安装单位完全处于失控的状态。在某些安装环节上,或者在重要的施工阶段,应该有特种设备监督检验部门介入,协助或者帮助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对压力容器安装单位的施工过程进行有力的监督检验,避免压力容器安全事故的发生。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2014年1月1日施行)
[2]TSGR0004-2009《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3]TSG_R7001-2013《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4]TSG_R7004-2013《压力容器监督检验规则》
作者简介
张守忠,1990年考入中国人民解放军宣化炮兵指挥学院,于1999年转业分配到辽宁省海城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工作,先后从事锅炉检验员、压力容器检验员、安全阀校验员、无损探伤员等工作,现从事压力容器检验工作。
(责任编辑:张晓明)
【关键词】 压力容器 安装 监督检验
【DOI编码】 10.3969/j.issn.1674-4977.2015.07.019
新的TSG R7004-2013《压力容器监督检验规则》于2013年12月31日发布,2014年6月1日实施。《压力容器监督检验规则》规定“安装监检仅适用于医用氧舱的安装。这就说明固定式压力容器的安装已不在强制监检的范围了。这一规定的优点在于,给压力容器安装单位带来了极大的方便,因为,第—,不需要到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报检,节简了安装的程序,提高了安装的速度;避免了监检单位的程式化的监督检验。第二,减少了监督检验的费用,降低了安装成本;第三,减少了许多审批手续,安装结束后,可以直接带着压力容器使用单位的公章签字和安装单位的安装手续,直接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审请办理使用登记证。这一规定存在的问题也是显而易见的:第一,给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风险;第二,因没有监督检验单位的约束,至使压力容器安装单位存在违规操作等安全风险;第三,压力容器安装后,因安装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监督检验单位不了解安装信息,因此,给检验单位的检验带来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下面,笔者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剖析问题的根源所在。
1 使用单位存在的问题
从压力容器安装单位分析,存在如下问题:
(1)使用单位虽然有安全管理人员和设备管理人员,但没有专业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即使大型企业的设备管理人员,也达不到监督安装单位的技术水平。
(2)在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和安装单位签订合同之后,整个施工过程的主动权就在压力容器安装单位,因为,使用单位没有比较专业的技术人员去监督检查安装过程。
(3)安装单位安装的设备是否合格,使用单位无法确定。
2 安装单位存在的问题
从压力容器安装单位分析,存在如下问题:
(1)在安装期间因无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在安装过程中,不按施工方案规定要求施工,出现野蛮施工、违规操作等现象。在某市一个矿山企业,因为施工单位违规操作,于《压力容器监督检验规则》发布后不久,就在安装一台煤气发生炉时,出现一死一伤的恶性事故。不仅严重影响了使用单位的正常生产,给使用单位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给死者家属带来的将是灾难性的打击。
(2)在施焊过程中,滥竽充数的现象比较普遍,现场施焊的焊工操作人员与上报材料中的焊工不是同一人,更有甚者,用无证焊工焊接压力容器。《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中第4.2.2(1)从事压力容器焊接作业的人员(以下简称焊工),应当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考核合格,取得相应项目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后,方能在有效期间内担任合格项目范围内的焊接工作。
(3)压力容器安装结束后,因无专业人员监督检查,安全附件不校验的情况普遍存在。《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中第三十五条规定:安全附件检验不合格的压力容器不允许投入使用。笔者在对企业固定式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过程中,曾多次发现新安装后,在运行的固定式压力容器设备存在安全附件没校验或部分校验的问题。
3 监督检验单位存在的问题
从监督检验单位分析,存在如下问题:
(1)根据《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7.3定期检验周期中规定:压力容器一般应当于投用后3年内进行首次定期检验。那么,固定式压力容器安装后,如果安装过程中存在安全问题,在首次检验之前的三年内,始终存在着安全风险,给使用单位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患。
(2)当首次检验时,如果发现是安装中存在的问题,将怎么追究责任,一旦发生事故,将会给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带来不可估量的经济损失。
(3)固定式压力容器安装后,监督检验部门无法知道什么时候到检验周期,无法知道压力容器安装的具体位置,将会造成压力容器的漏检情况。
因此,TSG R7004-2013《压力容器监督检验规则》中,对压力容器安装单位在安装过程中的失控状态,值得有关部门的关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2014年1月1日施行)中第二十五条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元件等特种设备的制造过程和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装、改造、重大修理过程,应当经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未经监督检验或者监督检验不合格的,不得出厂或者交付使用。
笔者认为做为监督管理部门,应该采取有效的措施,不能使压力容器安装单位完全处于失控的状态。在某些安装环节上,或者在重要的施工阶段,应该有特种设备监督检验部门介入,协助或者帮助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对压力容器安装单位的施工过程进行有力的监督检验,避免压力容器安全事故的发生。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2014年1月1日施行)
[2]TSGR0004-2009《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3]TSG_R7001-2013《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4]TSG_R7004-2013《压力容器监督检验规则》
作者简介
张守忠,1990年考入中国人民解放军宣化炮兵指挥学院,于1999年转业分配到辽宁省海城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工作,先后从事锅炉检验员、压力容器检验员、安全阀校验员、无损探伤员等工作,现从事压力容器检验工作。
(责任编辑:张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