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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教育部颁布了新的《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对音乐教师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产生了新影响。本文是在新的《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基础上,对新课程理念下高师音乐教育在培养目标、培养方式等方面发展趋势的思考。
新课程理念 高师音乐教育 发展趋势
2011年12底,教育部印发了义务教育阶段19个学科科目的新课程标准。在新颁布的《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以下简称《新课标》)中,把音乐课程的基本理念归纳为以下几点:(1)以音乐审美为核心,以兴趣爱好为动力;(2)强调音乐实践,鼓励音乐创造;(3)突出音乐特点,关注学科综合;(4)弘扬民族音乐,理解音乐文化多样性;(5)面向全体学生,关注个性发展。这一指导性文件的颁布也标志着高师音乐教育也将要与之做出相适应的改革,因此,本文是在《新课标》的基础上,对新课程理念下高师音乐教育发展趋势的一些思考。
一、培养目标
1.以音乐为本,培养学生的专业素养与能力
作为一名音乐教师最重要的职责是传授音乐知识与技能,以此提高学生的音乐素养与审美能力,所以教师本身是否具有较高的音乐专业素养与能力是非常重要的。关于高师音乐教育培养中到底是以“音乐”为本还是以“教育”为本是时下很多专家学者讨论得比较热烈的。其中多数学者都认为应以“音乐”为本,首先,高师音乐教育专业的学生毕业后大多都是在中小学从事音乐教学工作,面对的是正在成长中的学生,他们的专业素养与能力将会直接影响到中小学生音乐素养与审美能力的提高。其次,我国当前高师音乐教育专业所招收的学生入学时音乐专业素养比较有限,其中有相当一部分学生是高中才开始专业学习音乐的,如果音乐专业素养与能力得不到大的提高,将难以适应今后的中小学教学工作。所以在高师音乐教育的师资培养中,应以音乐为本,重点培养学生的音乐专业素养与能力。
2.突出师范性,培养学生的教育与实践能力
随着国家、社会对音乐教育的日益重视,高师音乐教育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改革,其改革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让高师音乐教育专业毕业的学生能够更好地胜任今后的音乐教学工作。因此高师音乐教育专业学生教育实践能力的培养就显得格外重要。这就要求各高师院校必须重视学生的教育实习,建立相关的实习制度;要求学生通过实际的课堂教学来获得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管理、教学评价的能力。可行的办法是将学校课程的学习与教育实习结合起来,加强和完善教育实习制度。如学校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学生去不同的中小学进行教育见习或实习,让他们看看中小学的一线音乐教师是如何进行教学的;也可用微格教学法来培养学生的教育教学能力。教育实习在帮助实习生积累课堂教学经验的同时,也使他们能在重新认识自己所学习的教育理论的基础上进行音乐教育教学研究等工作。总之,高师音乐教育应以培养优秀的基础教育音乐师资为最终目标。
二、培养方式
1.优化教育环境,显性课程与隐形课程相结合
在当今教育界,显性课程的建设一直以来都是专家学者们普遍重视的,主要包括对教师、课程、教材等教育教学中各方面的关注,而对隐形课程的关注度却远远不够,因此高师音乐教育需要更新教育观念,将隐形课程纳入学校教育的范围内。隐形课程的创建体现在学校教育中方方面面:如创建好的校园环境,开展书香校园活动培养学生爱好阅读的习惯;要求教师的工作态度认真、负责给学生提供好的学习榜样;定期举行一些艺术实践活动,锻炼学生的舞台表演经验;每年举办一系列的专业和教学技能比赛,以提高学生的专业技能和教育教学技能;不定期邀请一些资深的专家学者来学校举办学术讲座,拓宽学生的学习视野;鼓励学生多参加各类学术交流大会,等等。隐形课程的创建既可以增长学生的知识、提高学生的专业技能,又能增强师生关系与同学关系,加强学生对音乐教师职业的热爱,有利于培养学生的集体精神、互助精神、创新精神和主动学习的精神,能更积极有效地培养出具有高质量的音乐教师。
2.营造学术氛围,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与能力
音乐教育的理论与实践是互相结合、互相促进的。目前,音乐教育正处在蓬勃发展之际,无论学生毕业后是从事教育教学工作,还是继续攻读硕士、博士,都必须要进行科学的研究工作。所以,高师音乐教育需要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加强对学生进行教育科学研究的培训力度。创新是推动民族进步和社会发展的不竭动力,在2011版《新课标》中课程基本理念的其中一条是“强调音乐实践,鼓励音乐创造”。既然要鼓励学生进行音乐创造,教师首先就要有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这就要求在高师音乐教育中一定要注意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如多鼓励学生在学习中提出不同的意见或质疑;上课方式采用讨论式,在教师的启发下学生自由发表意见,等等。这样培养出来的教师是具有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教师创新是时代的主题,为中小学培养具有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优秀师资是高师音乐教育义不容辞的责任。
3.培养多元化,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相结合
随着《新课标》的颁布,音乐教师教育的培养朝着多元化、专业化和职业化的方向发展。首先,新课程理念下的高师音乐教育不应该是单一的培养目标和模式,而是应该根据学生自身的情况给予学生自主选择主修方向和选修课程的权利,这样的培养方式能更好地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发挥个人优势,为今后的继续学习和工作打好基础。其次,还要注重学生的个性发展与全面发展相结合,因为个性发展是个人实现自我发展的前提。高师音乐教育课程的设置应突破传统的模式。针对以往课程单一,不灵活的弱点,加强课程设置的灵活性、全面性,给学生更多自我选择的权利,以此充分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创造性思维。在课程设置上除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外,还应该设置公共选修课、专业限选课、专业选修课等,以供各不同志向学生学习的需要,并且根据时代的发展不断丰富其课程体系。
三、结束语
当前正值我国音乐教师教育改革的关键时期,高师音乐教育必须即时更新教育观念、调整培养目标、不断创新培养方式,以此培养出全面发展的音乐教育人才,促进我国中小学音乐教育更快、更繁荣地发展。
参考文献:
[1] 教育部.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M] .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
[2]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课程指导方案[Z].2004,12.
[3]王耀华,王安国.高师音乐教育论[M].长沙: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
[4谢嘉幸,郁文武.音乐教育与教学法[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
[5]王耀华,万丽君.师范性发展性开放性[J].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1):150-158.
[6]郑莉.21世纪音乐教师教育面临的挑战[J].人民音乐,2008(7):56-58.
新课程理念 高师音乐教育 发展趋势
2011年12底,教育部印发了义务教育阶段19个学科科目的新课程标准。在新颁布的《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以下简称《新课标》)中,把音乐课程的基本理念归纳为以下几点:(1)以音乐审美为核心,以兴趣爱好为动力;(2)强调音乐实践,鼓励音乐创造;(3)突出音乐特点,关注学科综合;(4)弘扬民族音乐,理解音乐文化多样性;(5)面向全体学生,关注个性发展。这一指导性文件的颁布也标志着高师音乐教育也将要与之做出相适应的改革,因此,本文是在《新课标》的基础上,对新课程理念下高师音乐教育发展趋势的一些思考。
一、培养目标
1.以音乐为本,培养学生的专业素养与能力
作为一名音乐教师最重要的职责是传授音乐知识与技能,以此提高学生的音乐素养与审美能力,所以教师本身是否具有较高的音乐专业素养与能力是非常重要的。关于高师音乐教育培养中到底是以“音乐”为本还是以“教育”为本是时下很多专家学者讨论得比较热烈的。其中多数学者都认为应以“音乐”为本,首先,高师音乐教育专业的学生毕业后大多都是在中小学从事音乐教学工作,面对的是正在成长中的学生,他们的专业素养与能力将会直接影响到中小学生音乐素养与审美能力的提高。其次,我国当前高师音乐教育专业所招收的学生入学时音乐专业素养比较有限,其中有相当一部分学生是高中才开始专业学习音乐的,如果音乐专业素养与能力得不到大的提高,将难以适应今后的中小学教学工作。所以在高师音乐教育的师资培养中,应以音乐为本,重点培养学生的音乐专业素养与能力。
2.突出师范性,培养学生的教育与实践能力
随着国家、社会对音乐教育的日益重视,高师音乐教育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改革,其改革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让高师音乐教育专业毕业的学生能够更好地胜任今后的音乐教学工作。因此高师音乐教育专业学生教育实践能力的培养就显得格外重要。这就要求各高师院校必须重视学生的教育实习,建立相关的实习制度;要求学生通过实际的课堂教学来获得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管理、教学评价的能力。可行的办法是将学校课程的学习与教育实习结合起来,加强和完善教育实习制度。如学校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学生去不同的中小学进行教育见习或实习,让他们看看中小学的一线音乐教师是如何进行教学的;也可用微格教学法来培养学生的教育教学能力。教育实习在帮助实习生积累课堂教学经验的同时,也使他们能在重新认识自己所学习的教育理论的基础上进行音乐教育教学研究等工作。总之,高师音乐教育应以培养优秀的基础教育音乐师资为最终目标。
二、培养方式
1.优化教育环境,显性课程与隐形课程相结合
在当今教育界,显性课程的建设一直以来都是专家学者们普遍重视的,主要包括对教师、课程、教材等教育教学中各方面的关注,而对隐形课程的关注度却远远不够,因此高师音乐教育需要更新教育观念,将隐形课程纳入学校教育的范围内。隐形课程的创建体现在学校教育中方方面面:如创建好的校园环境,开展书香校园活动培养学生爱好阅读的习惯;要求教师的工作态度认真、负责给学生提供好的学习榜样;定期举行一些艺术实践活动,锻炼学生的舞台表演经验;每年举办一系列的专业和教学技能比赛,以提高学生的专业技能和教育教学技能;不定期邀请一些资深的专家学者来学校举办学术讲座,拓宽学生的学习视野;鼓励学生多参加各类学术交流大会,等等。隐形课程的创建既可以增长学生的知识、提高学生的专业技能,又能增强师生关系与同学关系,加强学生对音乐教师职业的热爱,有利于培养学生的集体精神、互助精神、创新精神和主动学习的精神,能更积极有效地培养出具有高质量的音乐教师。
2.营造学术氛围,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与能力
音乐教育的理论与实践是互相结合、互相促进的。目前,音乐教育正处在蓬勃发展之际,无论学生毕业后是从事教育教学工作,还是继续攻读硕士、博士,都必须要进行科学的研究工作。所以,高师音乐教育需要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加强对学生进行教育科学研究的培训力度。创新是推动民族进步和社会发展的不竭动力,在2011版《新课标》中课程基本理念的其中一条是“强调音乐实践,鼓励音乐创造”。既然要鼓励学生进行音乐创造,教师首先就要有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这就要求在高师音乐教育中一定要注意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如多鼓励学生在学习中提出不同的意见或质疑;上课方式采用讨论式,在教师的启发下学生自由发表意见,等等。这样培养出来的教师是具有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教师创新是时代的主题,为中小学培养具有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优秀师资是高师音乐教育义不容辞的责任。
3.培养多元化,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相结合
随着《新课标》的颁布,音乐教师教育的培养朝着多元化、专业化和职业化的方向发展。首先,新课程理念下的高师音乐教育不应该是单一的培养目标和模式,而是应该根据学生自身的情况给予学生自主选择主修方向和选修课程的权利,这样的培养方式能更好地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发挥个人优势,为今后的继续学习和工作打好基础。其次,还要注重学生的个性发展与全面发展相结合,因为个性发展是个人实现自我发展的前提。高师音乐教育课程的设置应突破传统的模式。针对以往课程单一,不灵活的弱点,加强课程设置的灵活性、全面性,给学生更多自我选择的权利,以此充分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创造性思维。在课程设置上除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外,还应该设置公共选修课、专业限选课、专业选修课等,以供各不同志向学生学习的需要,并且根据时代的发展不断丰富其课程体系。
三、结束语
当前正值我国音乐教师教育改革的关键时期,高师音乐教育必须即时更新教育观念、调整培养目标、不断创新培养方式,以此培养出全面发展的音乐教育人才,促进我国中小学音乐教育更快、更繁荣地发展。
参考文献:
[1] 教育部.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M] .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
[2]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课程指导方案[Z].2004,12.
[3]王耀华,王安国.高师音乐教育论[M].长沙: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
[4谢嘉幸,郁文武.音乐教育与教学法[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
[5]王耀华,万丽君.师范性发展性开放性[J].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1):150-158.
[6]郑莉.21世纪音乐教师教育面临的挑战[J].人民音乐,2008(7):5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