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中外合作办学已经成为高等教育国际化发展战略的一种新的办学模式,本文在分析了江苏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现状的基础上,研究了江苏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存在是问题,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对策。
【关键词】高等教育 中外合作办学 发展对策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646(2009)02(a)-0240-02
中外合作办学是我国近年来发展起来的一种新的办学模式,是教育改革开放的结果。江苏是开展中外合作办学比较早、开展合作办学项目和机构比较多、发展比较迅速的省份,研究江苏中外合作办学的现状,尤其是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的现状,对江苏加快建设教育强省、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 江苏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的市场构成
中外合作办学是指“外国教育机构同中国教育机构在中国境内举办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教育机构”。20多年来,江苏中外合作办学迅速发展,规模不断扩大,层次逐步提高,办学模式更加多样。目前,经省教育厅审核、审批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有356个,与2003年年底相比增长6倍。按照办学类型来分,中外合作办学机构20个,项目336个;按照办学层次分,高等学历、学位教育293项(其中研究生层次14项,本科层次73项,专科层次206项),中等职业技术教育6项,普通高中教育19项,各层次非学历教育38项。
江苏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呈现以下特点:
(1)参与中外合作办学的全日制学校逐年增加。2003年以来,江苏参与中外合作办学的院校机构逐年增加,从2004年23所增加到2009年65所院校,参与中外合作办学的院校数量不断增加,层次不断提高。
(2)招生规模不断扩大。2003年以来,江苏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中,接受学历教育的已有5万多人,接受非学历教育的人数有4万多人,中外合作办学全日制计划招生人数逐年增加。
(3)学科专业设置多样、特色鲜明。专业设置体现了以市场为导向,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设置专业,尤其高职专科院校专业设置更加灵活,热门专业、特色专业数量不断增加。
(4)本科、专科共同发展。江苏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本、专科发展比较平衡、协调,中外合作办学已经成为江苏教育事业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成为江苏对外交流与合作的一个重要形式,成为培养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高素质创造性人才的一个新途径。
2 江苏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存在的问题
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发展,江苏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在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促进中外文化交流等方面已经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由于受多种因素的限制,部分院校的中外合作办学尚处在初级阶段,存在一些值得重视并亟待解决的问题。
2.1 合作模式单一,办学层次总体偏低
中外合作办学的国家政策目标是指向于高层次的合作办学,作为教育大省,江苏省政府一直以此为标准,但这个政策目标远远没有达到。一是中外合作办学研究生层次比重偏低,研究生层次中外合作办学只占高等教育的5%;二是中外合作办学的本、专科教育总体上层次偏低,本科层次占25%,专科层次占70%。国外一些并不知名也非优质的教育机构对本专科层次的中外合作办学表现的更为积极,因此,如果中外合作双方仅仅出于经济利益的目的,就难免不出现低层次的合作办学。
2.2 合作领域较窄,办学质量有待提高
我国的政策目标强调社会急需与新兴学科专业应当成为中外合作办学的重要领域,教育部也多次强调,中外合作办学要主动适应我国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人才市场需求和提高国际竞争力的需要,以发展高新技术类学科专业和应用型专业为重点。但目前江苏中外合作办学的国外合作者大部分是国外二、三流和名气不大的院校,其课程质量和学术声誉都难以判断和保证,在教学方面还未形成科学的教学体系。
2.3 思想认识模糊,监管力度亟待加强
目前,少数学校对开展中外合作办学的最终目的认识不足,存在忽视国外优质教育资源的引进、片面追求经济利益的倾向。学生及学生家长对中外合作办学也缺乏深入的了解,很多人把中外合作办学等同于出国留学,学校在中外合作办学招生、收费、颁发证书等方面还存在诸多不规范的地方,违规、违法的现象时有发生,直接损害了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教育主管部门应该加强对中外合作办学的监管力度。
2.4 片面追逐利益,不合理盈利在抬头
《中外合作办学条例》明确规定:中外合作办学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在部分中外合作办学中,仍然强调营利而忽视教育的目的,甚至少部分单位盲目追求利润,不顾教学质量,纯粹以营利为目的,学费逐年增加,教学质量逐年下降,对学生造成极大的伤害,在社会上造成恶劣的影响。
3 江苏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的发展对策
江苏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起步早,进一步发展的潜力巨大。拓宽江苏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的领域,提升办学质量,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研究。
3.1 明确中外合作办学的方向,逐步提升办学水平
开展中外合作办学,要从严把握中外合作办学的领域,鼓励高等教育机构与国外知名的高等教育机构合作办学,中外合作办学要以学历教育项目为主,重点是引进世界一流大学来江苏合作举办学历教育机构。
3.2 着力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力争为我所用
开展中外合作办学,要结合国家、地方和区域经济发展对各类人才的需求以及学校学科建设的需要,加强对合作对象的资质认证和能力鉴别,着力引进国际优质教育资源,防止盲目攀比、一哄而起和低水平重复的现象,杜绝急功近利、一切从经济利益出发,防止引进的教育资源鱼龙混杂、良莠不齐。
3.3 调整专业设置,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开展中外合作办学,要紧密结合江苏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适应江苏产业结构优化对人才培养的要求,在中外合作办学领域调整专业设置,重点建设一批新专业,弥补薄弱学科,开发特色专业。要按国际规范,建设高水平的师资队伍,建立科学的教学质量评估体系,教学计划、课程设置、外方授课时数等要达到相应标准,整体提升江苏中外合作办学的水平和质量。
3.4 强化规范管理,维护中外合作办学的质量和声誉
开展中外合作办学,要以市场为导向,制定相应的政策法规,做到合理调控、严格监管。首先要加强招生录取工作管理,做到招生计划透明,招生过程公开,招生手续规范。其次要加强颁发证书管理,中外合作办学教育机构颁发中国学历证书,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颁发外国学历证书,应当具有相应资格并合法有效。再次要加强收费管理,中外合作办学教育机构应当认真合理测算生均培养成本,确定收费项目和标准,报政府主管部门审核并在规定的范围公示。
参考文献
[1] 王斌泰.大力推进中外合作办学 加快建设江苏教育强省[J].江苏高教,2008(1).
[2] 阳金萍.江苏高职中外合作办学发展的现状与对策[J].现代教育,2007(11).
【关键词】高等教育 中外合作办学 发展对策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646(2009)02(a)-0240-02
中外合作办学是我国近年来发展起来的一种新的办学模式,是教育改革开放的结果。江苏是开展中外合作办学比较早、开展合作办学项目和机构比较多、发展比较迅速的省份,研究江苏中外合作办学的现状,尤其是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的现状,对江苏加快建设教育强省、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 江苏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的市场构成
中外合作办学是指“外国教育机构同中国教育机构在中国境内举办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教育机构”。20多年来,江苏中外合作办学迅速发展,规模不断扩大,层次逐步提高,办学模式更加多样。目前,经省教育厅审核、审批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有356个,与2003年年底相比增长6倍。按照办学类型来分,中外合作办学机构20个,项目336个;按照办学层次分,高等学历、学位教育293项(其中研究生层次14项,本科层次73项,专科层次206项),中等职业技术教育6项,普通高中教育19项,各层次非学历教育38项。
江苏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呈现以下特点:
(1)参与中外合作办学的全日制学校逐年增加。2003年以来,江苏参与中外合作办学的院校机构逐年增加,从2004年23所增加到2009年65所院校,参与中外合作办学的院校数量不断增加,层次不断提高。
(2)招生规模不断扩大。2003年以来,江苏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中,接受学历教育的已有5万多人,接受非学历教育的人数有4万多人,中外合作办学全日制计划招生人数逐年增加。
(3)学科专业设置多样、特色鲜明。专业设置体现了以市场为导向,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设置专业,尤其高职专科院校专业设置更加灵活,热门专业、特色专业数量不断增加。
(4)本科、专科共同发展。江苏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本、专科发展比较平衡、协调,中外合作办学已经成为江苏教育事业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成为江苏对外交流与合作的一个重要形式,成为培养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高素质创造性人才的一个新途径。
2 江苏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存在的问题
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发展,江苏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在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促进中外文化交流等方面已经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由于受多种因素的限制,部分院校的中外合作办学尚处在初级阶段,存在一些值得重视并亟待解决的问题。
2.1 合作模式单一,办学层次总体偏低
中外合作办学的国家政策目标是指向于高层次的合作办学,作为教育大省,江苏省政府一直以此为标准,但这个政策目标远远没有达到。一是中外合作办学研究生层次比重偏低,研究生层次中外合作办学只占高等教育的5%;二是中外合作办学的本、专科教育总体上层次偏低,本科层次占25%,专科层次占70%。国外一些并不知名也非优质的教育机构对本专科层次的中外合作办学表现的更为积极,因此,如果中外合作双方仅仅出于经济利益的目的,就难免不出现低层次的合作办学。
2.2 合作领域较窄,办学质量有待提高
我国的政策目标强调社会急需与新兴学科专业应当成为中外合作办学的重要领域,教育部也多次强调,中外合作办学要主动适应我国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人才市场需求和提高国际竞争力的需要,以发展高新技术类学科专业和应用型专业为重点。但目前江苏中外合作办学的国外合作者大部分是国外二、三流和名气不大的院校,其课程质量和学术声誉都难以判断和保证,在教学方面还未形成科学的教学体系。
2.3 思想认识模糊,监管力度亟待加强
目前,少数学校对开展中外合作办学的最终目的认识不足,存在忽视国外优质教育资源的引进、片面追求经济利益的倾向。学生及学生家长对中外合作办学也缺乏深入的了解,很多人把中外合作办学等同于出国留学,学校在中外合作办学招生、收费、颁发证书等方面还存在诸多不规范的地方,违规、违法的现象时有发生,直接损害了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教育主管部门应该加强对中外合作办学的监管力度。
2.4 片面追逐利益,不合理盈利在抬头
《中外合作办学条例》明确规定:中外合作办学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在部分中外合作办学中,仍然强调营利而忽视教育的目的,甚至少部分单位盲目追求利润,不顾教学质量,纯粹以营利为目的,学费逐年增加,教学质量逐年下降,对学生造成极大的伤害,在社会上造成恶劣的影响。
3 江苏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的发展对策
江苏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起步早,进一步发展的潜力巨大。拓宽江苏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的领域,提升办学质量,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研究。
3.1 明确中外合作办学的方向,逐步提升办学水平
开展中外合作办学,要从严把握中外合作办学的领域,鼓励高等教育机构与国外知名的高等教育机构合作办学,中外合作办学要以学历教育项目为主,重点是引进世界一流大学来江苏合作举办学历教育机构。
3.2 着力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力争为我所用
开展中外合作办学,要结合国家、地方和区域经济发展对各类人才的需求以及学校学科建设的需要,加强对合作对象的资质认证和能力鉴别,着力引进国际优质教育资源,防止盲目攀比、一哄而起和低水平重复的现象,杜绝急功近利、一切从经济利益出发,防止引进的教育资源鱼龙混杂、良莠不齐。
3.3 调整专业设置,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开展中外合作办学,要紧密结合江苏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适应江苏产业结构优化对人才培养的要求,在中外合作办学领域调整专业设置,重点建设一批新专业,弥补薄弱学科,开发特色专业。要按国际规范,建设高水平的师资队伍,建立科学的教学质量评估体系,教学计划、课程设置、外方授课时数等要达到相应标准,整体提升江苏中外合作办学的水平和质量。
3.4 强化规范管理,维护中外合作办学的质量和声誉
开展中外合作办学,要以市场为导向,制定相应的政策法规,做到合理调控、严格监管。首先要加强招生录取工作管理,做到招生计划透明,招生过程公开,招生手续规范。其次要加强颁发证书管理,中外合作办学教育机构颁发中国学历证书,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颁发外国学历证书,应当具有相应资格并合法有效。再次要加强收费管理,中外合作办学教育机构应当认真合理测算生均培养成本,确定收费项目和标准,报政府主管部门审核并在规定的范围公示。
参考文献
[1] 王斌泰.大力推进中外合作办学 加快建设江苏教育强省[J].江苏高教,2008(1).
[2] 阳金萍.江苏高职中外合作办学发展的现状与对策[J].现代教育,200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