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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本文对比分析了《瓦尔登湖》的四个中文译本,分别为徐迟版、王家湘版、田伟华版和孔繁云版译本,选取了译本章节标题及一些片段进行对比赏析,分析了不同译本对同一情况采取的不同翻译策略及效果,总结了在翻译实践中可能产生的错误、原因,以及提高英语专业学生英汉翻译能力的方法。
关键词: 《瓦尔登湖》 翻译赏析 翻译能力
尽管国内很多大学都开设了翻译课程,但很多学生注重对词汇量、语法、中英文化背景和翻译理论的学习,重视理论而缺少实践方面的研究,在翻译过程中缺乏可借鉴之处,翻译能力得不到实质性的提高。本文通过对《瓦尔登湖》不同译本片段的比较分析,找出翻译时容易产生理解错误和操作错误的地方及原因,意在为学生以后的翻译提供借鉴,从而提高其在选词、断句等方面的能力,以及翻译的准确性。通过鉴赏不同译本,还可以加深对翻译理论的理解和应用,使理论能够付诸实践。
英语专业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往往会阅读一些外国名著,这些外国名著的体裁大多属于小说或散文。“散文是一种非常生动活泼的文学形式,其选材范围非常广泛,天上人间,万事万物,有感而发,均可入文,且文无定式,可长可短,篇章结构十分灵活,写法随意自由。有的散文意境高远,有的散文清丽隽永,有的散文哲理深刻,令人回味无穷。阅读散文是一种高尚的享受,翻译散文则要掌握散文的文本特征及其个体风格,在貌似随意铺陈的信息网络中找到散文情理的凝聚点,努力将其在译文中再现。文学翻译家均有自己的翻译原则与风格,在评析文学文本译文时,最好能参照该译者的翻译原则与风格”。[1]由此可见,散文的翻译是比较有难度的,需要仔细揣摩作者的思想和感情,再用自己的语言将它表现出来。
《瓦尔登湖》是梭罗的名篇,是一部文字优美的散文,描述了他在瓦爾登湖畔两年多的独居生活,记录了他的所见、所闻、所思。之所以选择这本书作为研究对象,原因有:1.《瓦尔登湖》在中国有不下二十种译本,有较大选择的余地;2.译者水平和风格都存在较大的差异,方便比较和分析;3.英语专业的学生比较熟悉这本著作,已经有了阅读的基础。
本文对比了《瓦尔登湖》的四个译本,分别为1982年的徐迟译本,2007年的王家湘译本,2010年的孔繁云译本和田伟华译本。选择这四个译本的原因有:1.徐译首次进入中国,有代表性,与其他译本相比,时间跨度大,时代特点不同,具有较大的研究价值;2.翻译风格不同。徐迟是20世纪著名诗人、散文家、评论家。他首次将《瓦尔登湖》引进中国并翻译成中文,他的译文具有民国时期走出来的学者风格,具有强烈的个人和时代色彩,比较接近于梭罗深沉而敏感的抒情方式,但并不适应于现在的叙述习惯,不易理解。王家湘,全国美国文学会理事,著名翻译家。他的译本通俗易懂,具有现代气息,切合现代的语言习惯,体现了原著的低调与平淡,不易产生距离感。孔繁云的译本浅显易懂、简练,但过于注重个人的情感表达,归化思想较明显,译文与原著的意思出入较大,从翻译标准层面出发,其信度不高。田伟华,年轻翻译家。除章节标题之外,翻译内容与徐迟的几近相同。因此,在本文的研究对比过程中,只在题目的对比上做较大量的工作。由此看来,这几种译本的可比性强,对学生选择适合自己的翻译风格有较大的指导作用和帮助;3.相对而言,孔译和田译相对较差,通过分析找到翻译中易出现的问题,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错误,对提高学生的翻译技巧有较大帮助。
一、对译本章节标题的翻译赏析
第一章的题目“Economy”,徐迟版译为“经济”,王家湘版译为“节俭”,田伟华版译为“简朴生活”。在这里,徐迟选用的是宏观的含义,译为“经济”,但给人严肃凝重之感,范围过于宽泛。王家湘选用的是微观的含义,根据原文可知,作者在第一章对其在瓦尔登湖畔的生活作了一个总述,表达了崇尚宁静、节俭、朴素生活的思想,倡导人的生活不需要太多外在的物质。由此看来,译为“节俭”更符合作者想要表达的意义。
徐译和王译选择了直译的方法,而田译的“简朴生活”则是意译。王译和田译都很符合原文的意义,但“节俭”一词略显生硬,田译较为灵活,更倾向于归化策略,抓住了原文的精髓。
第五章的题目“Solitude”,徐译为“寂寞”,王译为“孤独”,田译为“独居林中”。“solitude”意为独处、独居。田译只是客观地描述了作者在林中的独居生活,根据原文,作者描绘得更多的是在大自然中独自生活的喜悦之情,以及对寂寞、孤独的看法,属于作者的思想活动。“孤独”一词给人以深刻之感,原文中正是由于这种孤独的状态使作者进行不断的思索,与其相比,“寂寞”使人感到无聊、空虚和肤浅,所以这里用“孤独”更为贴切。
二、对译本片段的翻译赏析
例1:I should not talk so much about myself if there were anybody else whom I knew as well.Unfortunately,I am confined to this theme by the narrowness of my experience.Moreover,I,on my side,require of every writer,first or last,a simple and sincere account of his own life.
徐译:如果我的知人之深,比得上我的自知之明,我就不会畅谈自我,谈那么多了。不幸我阅历浅陋,我只得局限于这一个主题。但是,我对于每一个作家,都不仅仅要求他写他听来的别人的生活,还要求他迟早能简单而诚恳地写出自己的生活。
王译:如果我对任何人了解得和对自己同样深刻的话,我就不会这样大谈自己了。遗憾的是,经历的浅薄使我只得局限于这个主题。不仅如此,在我这方面,我还要求每一个作家不仅写他所听到的有关别人的生活,而且迟早要把他自己的生活做一个简单而真诚的描述。 原文第一句的词汇、句型都很简单朴实,徐译不太符合原文风格,王译语言质朴自然。而且徐译中的“畅谈自我”和“谈这么多”在意义上重复了,可以删去其中一处。后面的“moreover”,徐译为“但是”,王译为“不仅如此”,“moreover”含有递进之意,且原文中上下文不存在转折的关系。关于“a simple and sincere account of his own life”,原文的句式类似中文的偏正短语,徐迟在这里把作为形容词的“简单”和“真诚”变作副词,不仅读来拗口,而且不能完全表达出原文的风格,王译较为流畅易懂。
例2:Once or twice,however,while I lived at the pond,I found myself ranging the woods,like a half-starved hound,with a strange abandonment,seeking some kind of venison which I might devour,and no morsel could have been too savage for me.The wildest scenes had become unaccountably familiar.
徐译:我在湖上生活的时候,有过一两次发现自己在林中奔跑,像一条半饥饿的猎犬,以奇怪的恣肆的心情,想要觅取一些可以吞食的兽肉,任何兽肉我都能吞下去。最狂野的一些景象都莫名其妙地变得熟悉了。
王译:不过,我在湖边生活的时候,有一两次发现自己像一只饿得半死的猎狗,奇特地恣意在林子里漫游,寻找我可以吞食的某种野味,而且吃什么野兽肉我都不会觉得太过野蛮。最野蛮的场景都变得莫名其妙地熟悉起来。
孔译:生活在湖濱的那些日子里,我也曾有一两次像只饿得半死的猎狗,不顾一切,走遍森林,到处搜索能够吞食的野兽,管它是什么东西,能吃就吃,不会觉得自己太野蛮。这种最野性的景象,我是太熟悉了。
第一,while I lived at the pond,徐译的是“我在湖上生活的时候”,不太符合我们的日常表达方法。我们认为王的译本,at取“在……边上”的意思,更加符合逻辑方位的表达习惯。
第二,with a strange abandonment,在这个短语中,我们翻译的是“身体里有一种陌生的放肆的感觉”,将介词动词化,变抽象为具体。对比徐的译本来看,“以奇怪的恣肆的心情”,单从表意层面看是完整的,但是从汉语的语言习惯来看,略显生硬。对比王的译本来看,其也是运用了介词动词化的手法,但是单从句式结构来看,句子被重组了一部分。而我们改后的译本,既运用了介词动词化的翻译技巧,又保留了原文的句式结构,更贴近汉语的表达习惯。
第三,在half-starved这个词里,starved本身是挨饿的意思。在牛津英汉字典中,be starved是饿得很的意思。从half可以推断没有那么饥饿。因此,王译和孔译在此处的意思是有失偏颇的。
第四,原文中savage和wild都有野蛮、蛮荒等意思。对比徐的译本来看,savage被意译,取“任何”的意思,wild取“狂野”的意思。对比王译来看,前者取“任何”和“野蛮”的意思,后者仍取“野蛮”的意思,略显重复,读来有臃肿之感。这里,我们前者与王相似,取“凶残”的意思,这一方面是考虑到后文中使用“野蛮”更加贴合句意,与“狂野”相比,更能与文明产生相反的意味,另一方面是因为这样更符合翻译原则中的最大限度地忠实于原文的原则,后者wild即续取“野蛮”的意思。
第五,“unaccountable”有“难以理解的,无法解释的”之意,原文中的“... had become unaccountably familiar”,徐译为“莫名其妙地变得熟悉”,王译与徐译相同,孔译为“太熟悉了”。从字面上讲,徐译和王译较为恰当;根据原文的语境,徐译和王译更贴近作者想要表达的意思,而孔译过于灵活,产生了误译,个人主观色彩较为明显。
例3:“I love the wild not less than the good.”
徐译:我之爱野性,不下于我之爱善良。
王译:我对野性的热爱不亚于对好教养的热爱。
孔译:我爱善性,更爱野性。
“the good”意为“合乎道德,善良”,就其准确性而言,孔译也忠于原文的意思,王译有些欠妥;但从读者的接受度来看,徐译给人以流畅柔和的感觉,更容易接受。
例4:“I like sometimes to take rank hold on life and spent my day more as the animals do.”
徐译:有时候我愿意粗野地生活,更像野兽似的度过我的岁月。
王译:有时候,我喜欢野性地对待生活,更多地像野兽那样度过我的一天。
孔译:有时我想像野蛮人那样过生活,像动物那样混日子。
从语句结构分析,徐译过于拘泥于原文的词句结构,往往字句对照,以此就彼,难免生硬晦涩;王译则能摆脱字面意义的束缚,用地道的汉语表达原作的旨意;孔译过于灵活随意,个人主观成分过多,容易产生误译。
例5:but let wild Nature reign here once more,and the tender and luxurious English grains will probably disappear before a myriad of foes,and without the care of man the crow may carry back even the last seed of corn to the great corn-field of the Indian’s God in the southwest,whence he is said to have brought it. 徐译:其实只要让狂野的大自然重新在这里统治,那些温柔而奢侈的英国谷物说不定就会在无数仇敌面前消失,而且不要人的援助,乌鸦会把最后的一颗玉米的种子再送往西南方,到印第安之神的大玉米田野上去,据说以前它就是从那儿把种子带过来的。
王译:但是让原始的大自然再一次统治这个地方,那脆弱骄奢的英国谷物可能就将在众多的敌人面前消失,没有了人的照料,乌鸦可能会把甚至最后一粒玉米种子衔回西南方印第安神明的巨大的玉米地里去,据说它就是从这里把玉米种带过来的。
孔译:但是只要大自然能重新统治这个地方,那娇柔华丽的英国麦类植物,必定会在无数敌人面前消失,不需人的照顾,乌鸦也能把最后一粒玉米种子,带回西南部印第安人的上帝那广大玉米田里,据说就是它把玉米带到那边去的。
原文中作者用“wild”修饰“nature”,意在突出大自然原始野性的特点,孔译则省略了“wild”,忽略了这一层意思,徐译“狂野的”、王译“原始的”则准确地传达出了大自然的特性。“tender and luxurious”,从原作看,作者想要表达的意思是这种英国谷物只能在气候、水土等条件适宜的情况下才能生长,孔译用“娇柔华丽”形容“English grains”,搭配不恰当,徐译为“温柔而奢侈的”,有些过度翻译,王译的“脆弱骄奢”最贴切。这两处的问题在于词义的选择和词的搭配,这些都是在理解原文的基础上进行的,这就要求我们不但要明白原文的字面意义,还要了解作者的感情和意图。
“without”王译直译为“没有”,而徐译为“不要”,孔译为“不需”,都属于意译,顾及了原文的感情色彩,传达出了作者想要表达的植物的顽强生命力。好的译文往往是直译与意译相结合,至于何时直译,何时意译,就要看哪种方法能更好地做到与原文信息的对等,不仅传达原文的信息,而且能够将作者的感情和意图表达出来。在这里,采取意译的策略比直译更好。
原文中有一个长句由一个主句与修饰词组、短语共同组成,读起来几乎没有喘息的机会,三个译文都采用顺译法,徐译和孔译采取了拆句的策略,将原文打破重组,把长句拆分成几个短句,使译文读起来更地道、通顺。但要注意的是,“文学翻译中,涉及作者文体风格的行文常须保持原文特有的节奏、句法、用词等,如有的句法缠绵(如Henry James),有的句法干脆利落(如Earnest Hemingway),这时的拆译或许需特别加以考虑”。[2]
三、分析
其实对于瓦尔登湖的翻译,四位译者有差异的地方有很多,由于篇幅所限,只列举了以上五处。通过对所选译本的对比和分析,我们发现在翻译过程中,产生的错误大致可以分为理解层面和表达层面上的,理解层面的错误就是对原文理解不透彻;表达层面的可以细分为四类:1.词义选择不当;2.词与词搭配不当;3.用词不准,概念不清;4.硬译,逐字逐句翻译。
(一)产生错误的原因
1.在文学作品中,由于词语普遍存在问题,使文学翻译变难。词语除了本身的所指意义外,往往还有一定的主观性,且有因人而异、因时而异的特点,有时甚至令人难以琢磨,容易被忽视、被误解。想要用另一种语言准确地诠释,难度是可想而知的。相同此类所表达的范围不尽相同,所有语法功能也不尽相同。
2.从表达效果看,简单句言简意赅,使用短句表达一定的场景是很多作家的写作风格。但在文学作品中,作者为了表达丰富的情感,更常见的是通过各种方式把句子拉长,借以创设丰富的意境,表达作者丰富的情感。如何通过翻译,传达出短句的意境和长句的细腻是译者需要考虑的问题。特别是面对一些长句,中文和英文不同的特征给翻译带来了很大的难度。
3.翻译重在理解,而词义的选择对理解原文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只顾原文而不顾原义,就流于直译、硬译、死译。只有在理解原文的基础上仔细分析,反复推敲,才能做出正确的选择。
4.好的翻译除了词义的准确、句式的流畅和文化的传达之外,还要能够体现作者的写作风格和个性特色。这其实是凌驾于语言与文化的更高难度的翻译。译者既要熟悉作者的行文风格,又要有很强的语言的能力,还要对文学流派有一定的研究,能够熟悉作者的行文风格和生平,这是更高难度的要求。
(二)解决错误的方式
1.从词汇层面来讲,在翻译中要结合上下文、具体语境及时代背景,确定词义。对于一些多义词而言,不仅要注意结合本章节的语境,有时整个篇章的语境都在考虑范围之内,还要体会词语所具有的较难把握的主观意义,做到准确把握含义,需要揣摩反复作者的写作意图、情感表达及特定的语境。针对中英语言结构有所差异的问题,我们需要灵活地进行词类转换,例如名词、形容词、副词、动词之间的转换。这种转换要以符合原文意图和汉语语言习惯为标准。
2.就句子而言,需明确中英句式结构的差异。其一,英文的句式特点是重点很明确,总是被放在句首,而中文处于说话方式的差异,总是将最重要的内容放在最后。这对于母语与目标语言存在差异的我们来说,自由地转换实在存在一定的困难。我们要有意识地多培养这种转换意识,将它真正培养成一种技能。实际上,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说,翻译是一种无形的技能,因为不见其形,在译者转换的过程中,看不到译者的整个思考过程,此时译者大脑中发生的复杂的过程及转换,旁人都无从所见,所接触到的只是结果。所以,勤加练习很重要。其二,英文句子往往很长,一句话看完,常常陌生词汇的出现或者由于句式本身的复杂性,往往每个单词都知道是什么意思,但是连到一起就不知所谓了。这时,不妨将句子散开看,即拆分句子结构。都说英语语句就像一棵棵樹,那我们就练练自己的火眼金睛,找找树干树枝都在哪儿。主干毫无疑问就是句子中的主语、谓语和宾语,除此之外,就是或繁茂或稀疏的叶子。在正确理解句子意思之后,就要尝试完成恰当的语码转换。在实际翻译过程中,英语单词的词性可以根据中文的习惯发生变化。当然最终目的都是让句子能表情达意。 对于长句的处理,我们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缩句法,即翻译之前先划分句子成分,找到主从句,先译出句子的主干部分,再根据中文特点加上其他成分,同时需要注意句子的平衡;限定性成分独立短句或平行句。基本上,译者所要做的首先是化繁为简,理清句子,然后找到汉语对应的表达方式平衡句子,最大限度地体现出原文的写作风格。
3.从段落语篇出发,我们需在熟练掌握词汇、句子翻译技巧的基础上反复推敲句式结构,合理安排各句與句、段与段之间的衔接,如,我们在翻译过程中可以根据自己的理解及翻译的需要,将原文合理的分段或合段,使之逻辑清晰、连贯,表达流畅,使整个语篇的翻译达到信、达、雅的高度。
4.加深对百科知识及常识的了解。翻译的过程也是跨国文化交际的过程,若不能熟练掌握百科知识和常识,那么在翻译时很容易望文生义而不能准确翻译原文。我们举个简单的例子说明问题。“rain dogs and cats”是倾盆大雨的意思,这是常识性的问题,但是如果我们仅从字面意思翻译,就会译为“雨淋了狗和猫”,这就会闹出大笑话。因此,在日常生活中积累一些百科知识及常识,拓宽自己的知识面,对语言学习者尤其是译者有很大的帮助作用,是极其重要也是译者必须具有的素质。
5.提高中英文素养。在翻译过程中,很容易出现译者词不达作者之意的情况。有的已经明白作者意思,无奈中文却表达不到那个水平,翻出来的文字不连贯,甚至语法混乱,显得不伦不类,让人费解。译者要提高自己的中文素养。在理解外国语的同时,不忘母语,实现两种文化的有效转换,才能让翻译这个职位得到其价值的体现。前文已经提到过提高译者英文素养的重要性,这里无需赘述。若连作者意思都领会错误,则对于读者来说真是受害匪浅。只有当自己的知识积淀到一定程度,才能真正担当起文化交流的桥梁的角色。
四、结语
文本对照有利于提高翻译能力,其效果的好坏取决于能否利用好原著及译本。采用不同译本对比分析的方式至少有两个作用,一是帮助读者准确理解英文原文,二是读者可以赏析译文。在译本的选择上,由于文化背景、时代特点的差异,对于原著的误读、误解、误译是不可避免的。本文通过对《瓦尔登湖》几个比较典型的不同版本的译文进行对比研究,希望能在提高英语专业学生的翻译能力及技巧,鉴赏不同风格译文上有所借鉴。
参考文献:
[1]陈宏薇,李亚舟.新编汉英翻译教程[M].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4.
[2]杨士焯.英汉翻译教程[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3]Bassnett Susan
关键词: 《瓦尔登湖》 翻译赏析 翻译能力
尽管国内很多大学都开设了翻译课程,但很多学生注重对词汇量、语法、中英文化背景和翻译理论的学习,重视理论而缺少实践方面的研究,在翻译过程中缺乏可借鉴之处,翻译能力得不到实质性的提高。本文通过对《瓦尔登湖》不同译本片段的比较分析,找出翻译时容易产生理解错误和操作错误的地方及原因,意在为学生以后的翻译提供借鉴,从而提高其在选词、断句等方面的能力,以及翻译的准确性。通过鉴赏不同译本,还可以加深对翻译理论的理解和应用,使理论能够付诸实践。
英语专业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往往会阅读一些外国名著,这些外国名著的体裁大多属于小说或散文。“散文是一种非常生动活泼的文学形式,其选材范围非常广泛,天上人间,万事万物,有感而发,均可入文,且文无定式,可长可短,篇章结构十分灵活,写法随意自由。有的散文意境高远,有的散文清丽隽永,有的散文哲理深刻,令人回味无穷。阅读散文是一种高尚的享受,翻译散文则要掌握散文的文本特征及其个体风格,在貌似随意铺陈的信息网络中找到散文情理的凝聚点,努力将其在译文中再现。文学翻译家均有自己的翻译原则与风格,在评析文学文本译文时,最好能参照该译者的翻译原则与风格”。[1]由此可见,散文的翻译是比较有难度的,需要仔细揣摩作者的思想和感情,再用自己的语言将它表现出来。
《瓦尔登湖》是梭罗的名篇,是一部文字优美的散文,描述了他在瓦爾登湖畔两年多的独居生活,记录了他的所见、所闻、所思。之所以选择这本书作为研究对象,原因有:1.《瓦尔登湖》在中国有不下二十种译本,有较大选择的余地;2.译者水平和风格都存在较大的差异,方便比较和分析;3.英语专业的学生比较熟悉这本著作,已经有了阅读的基础。
本文对比了《瓦尔登湖》的四个译本,分别为1982年的徐迟译本,2007年的王家湘译本,2010年的孔繁云译本和田伟华译本。选择这四个译本的原因有:1.徐译首次进入中国,有代表性,与其他译本相比,时间跨度大,时代特点不同,具有较大的研究价值;2.翻译风格不同。徐迟是20世纪著名诗人、散文家、评论家。他首次将《瓦尔登湖》引进中国并翻译成中文,他的译文具有民国时期走出来的学者风格,具有强烈的个人和时代色彩,比较接近于梭罗深沉而敏感的抒情方式,但并不适应于现在的叙述习惯,不易理解。王家湘,全国美国文学会理事,著名翻译家。他的译本通俗易懂,具有现代气息,切合现代的语言习惯,体现了原著的低调与平淡,不易产生距离感。孔繁云的译本浅显易懂、简练,但过于注重个人的情感表达,归化思想较明显,译文与原著的意思出入较大,从翻译标准层面出发,其信度不高。田伟华,年轻翻译家。除章节标题之外,翻译内容与徐迟的几近相同。因此,在本文的研究对比过程中,只在题目的对比上做较大量的工作。由此看来,这几种译本的可比性强,对学生选择适合自己的翻译风格有较大的指导作用和帮助;3.相对而言,孔译和田译相对较差,通过分析找到翻译中易出现的问题,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错误,对提高学生的翻译技巧有较大帮助。
一、对译本章节标题的翻译赏析
第一章的题目“Economy”,徐迟版译为“经济”,王家湘版译为“节俭”,田伟华版译为“简朴生活”。在这里,徐迟选用的是宏观的含义,译为“经济”,但给人严肃凝重之感,范围过于宽泛。王家湘选用的是微观的含义,根据原文可知,作者在第一章对其在瓦尔登湖畔的生活作了一个总述,表达了崇尚宁静、节俭、朴素生活的思想,倡导人的生活不需要太多外在的物质。由此看来,译为“节俭”更符合作者想要表达的意义。
徐译和王译选择了直译的方法,而田译的“简朴生活”则是意译。王译和田译都很符合原文的意义,但“节俭”一词略显生硬,田译较为灵活,更倾向于归化策略,抓住了原文的精髓。
第五章的题目“Solitude”,徐译为“寂寞”,王译为“孤独”,田译为“独居林中”。“solitude”意为独处、独居。田译只是客观地描述了作者在林中的独居生活,根据原文,作者描绘得更多的是在大自然中独自生活的喜悦之情,以及对寂寞、孤独的看法,属于作者的思想活动。“孤独”一词给人以深刻之感,原文中正是由于这种孤独的状态使作者进行不断的思索,与其相比,“寂寞”使人感到无聊、空虚和肤浅,所以这里用“孤独”更为贴切。
二、对译本片段的翻译赏析
例1:I should not talk so much about myself if there were anybody else whom I knew as well.Unfortunately,I am confined to this theme by the narrowness of my experience.Moreover,I,on my side,require of every writer,first or last,a simple and sincere account of his own life.
徐译:如果我的知人之深,比得上我的自知之明,我就不会畅谈自我,谈那么多了。不幸我阅历浅陋,我只得局限于这一个主题。但是,我对于每一个作家,都不仅仅要求他写他听来的别人的生活,还要求他迟早能简单而诚恳地写出自己的生活。
王译:如果我对任何人了解得和对自己同样深刻的话,我就不会这样大谈自己了。遗憾的是,经历的浅薄使我只得局限于这个主题。不仅如此,在我这方面,我还要求每一个作家不仅写他所听到的有关别人的生活,而且迟早要把他自己的生活做一个简单而真诚的描述。 原文第一句的词汇、句型都很简单朴实,徐译不太符合原文风格,王译语言质朴自然。而且徐译中的“畅谈自我”和“谈这么多”在意义上重复了,可以删去其中一处。后面的“moreover”,徐译为“但是”,王译为“不仅如此”,“moreover”含有递进之意,且原文中上下文不存在转折的关系。关于“a simple and sincere account of his own life”,原文的句式类似中文的偏正短语,徐迟在这里把作为形容词的“简单”和“真诚”变作副词,不仅读来拗口,而且不能完全表达出原文的风格,王译较为流畅易懂。
例2:Once or twice,however,while I lived at the pond,I found myself ranging the woods,like a half-starved hound,with a strange abandonment,seeking some kind of venison which I might devour,and no morsel could have been too savage for me.The wildest scenes had become unaccountably familiar.
徐译:我在湖上生活的时候,有过一两次发现自己在林中奔跑,像一条半饥饿的猎犬,以奇怪的恣肆的心情,想要觅取一些可以吞食的兽肉,任何兽肉我都能吞下去。最狂野的一些景象都莫名其妙地变得熟悉了。
王译:不过,我在湖边生活的时候,有一两次发现自己像一只饿得半死的猎狗,奇特地恣意在林子里漫游,寻找我可以吞食的某种野味,而且吃什么野兽肉我都不会觉得太过野蛮。最野蛮的场景都变得莫名其妙地熟悉起来。
孔译:生活在湖濱的那些日子里,我也曾有一两次像只饿得半死的猎狗,不顾一切,走遍森林,到处搜索能够吞食的野兽,管它是什么东西,能吃就吃,不会觉得自己太野蛮。这种最野性的景象,我是太熟悉了。
第一,while I lived at the pond,徐译的是“我在湖上生活的时候”,不太符合我们的日常表达方法。我们认为王的译本,at取“在……边上”的意思,更加符合逻辑方位的表达习惯。
第二,with a strange abandonment,在这个短语中,我们翻译的是“身体里有一种陌生的放肆的感觉”,将介词动词化,变抽象为具体。对比徐的译本来看,“以奇怪的恣肆的心情”,单从表意层面看是完整的,但是从汉语的语言习惯来看,略显生硬。对比王的译本来看,其也是运用了介词动词化的手法,但是单从句式结构来看,句子被重组了一部分。而我们改后的译本,既运用了介词动词化的翻译技巧,又保留了原文的句式结构,更贴近汉语的表达习惯。
第三,在half-starved这个词里,starved本身是挨饿的意思。在牛津英汉字典中,be starved是饿得很的意思。从half可以推断没有那么饥饿。因此,王译和孔译在此处的意思是有失偏颇的。
第四,原文中savage和wild都有野蛮、蛮荒等意思。对比徐的译本来看,savage被意译,取“任何”的意思,wild取“狂野”的意思。对比王译来看,前者取“任何”和“野蛮”的意思,后者仍取“野蛮”的意思,略显重复,读来有臃肿之感。这里,我们前者与王相似,取“凶残”的意思,这一方面是考虑到后文中使用“野蛮”更加贴合句意,与“狂野”相比,更能与文明产生相反的意味,另一方面是因为这样更符合翻译原则中的最大限度地忠实于原文的原则,后者wild即续取“野蛮”的意思。
第五,“unaccountable”有“难以理解的,无法解释的”之意,原文中的“... had become unaccountably familiar”,徐译为“莫名其妙地变得熟悉”,王译与徐译相同,孔译为“太熟悉了”。从字面上讲,徐译和王译较为恰当;根据原文的语境,徐译和王译更贴近作者想要表达的意思,而孔译过于灵活,产生了误译,个人主观色彩较为明显。
例3:“I love the wild not less than the good.”
徐译:我之爱野性,不下于我之爱善良。
王译:我对野性的热爱不亚于对好教养的热爱。
孔译:我爱善性,更爱野性。
“the good”意为“合乎道德,善良”,就其准确性而言,孔译也忠于原文的意思,王译有些欠妥;但从读者的接受度来看,徐译给人以流畅柔和的感觉,更容易接受。
例4:“I like sometimes to take rank hold on life and spent my day more as the animals do.”
徐译:有时候我愿意粗野地生活,更像野兽似的度过我的岁月。
王译:有时候,我喜欢野性地对待生活,更多地像野兽那样度过我的一天。
孔译:有时我想像野蛮人那样过生活,像动物那样混日子。
从语句结构分析,徐译过于拘泥于原文的词句结构,往往字句对照,以此就彼,难免生硬晦涩;王译则能摆脱字面意义的束缚,用地道的汉语表达原作的旨意;孔译过于灵活随意,个人主观成分过多,容易产生误译。
例5:but let wild Nature reign here once more,and the tender and luxurious English grains will probably disappear before a myriad of foes,and without the care of man the crow may carry back even the last seed of corn to the great corn-field of the Indian’s God in the southwest,whence he is said to have brought it. 徐译:其实只要让狂野的大自然重新在这里统治,那些温柔而奢侈的英国谷物说不定就会在无数仇敌面前消失,而且不要人的援助,乌鸦会把最后的一颗玉米的种子再送往西南方,到印第安之神的大玉米田野上去,据说以前它就是从那儿把种子带过来的。
王译:但是让原始的大自然再一次统治这个地方,那脆弱骄奢的英国谷物可能就将在众多的敌人面前消失,没有了人的照料,乌鸦可能会把甚至最后一粒玉米种子衔回西南方印第安神明的巨大的玉米地里去,据说它就是从这里把玉米种带过来的。
孔译:但是只要大自然能重新统治这个地方,那娇柔华丽的英国麦类植物,必定会在无数敌人面前消失,不需人的照顾,乌鸦也能把最后一粒玉米种子,带回西南部印第安人的上帝那广大玉米田里,据说就是它把玉米带到那边去的。
原文中作者用“wild”修饰“nature”,意在突出大自然原始野性的特点,孔译则省略了“wild”,忽略了这一层意思,徐译“狂野的”、王译“原始的”则准确地传达出了大自然的特性。“tender and luxurious”,从原作看,作者想要表达的意思是这种英国谷物只能在气候、水土等条件适宜的情况下才能生长,孔译用“娇柔华丽”形容“English grains”,搭配不恰当,徐译为“温柔而奢侈的”,有些过度翻译,王译的“脆弱骄奢”最贴切。这两处的问题在于词义的选择和词的搭配,这些都是在理解原文的基础上进行的,这就要求我们不但要明白原文的字面意义,还要了解作者的感情和意图。
“without”王译直译为“没有”,而徐译为“不要”,孔译为“不需”,都属于意译,顾及了原文的感情色彩,传达出了作者想要表达的植物的顽强生命力。好的译文往往是直译与意译相结合,至于何时直译,何时意译,就要看哪种方法能更好地做到与原文信息的对等,不仅传达原文的信息,而且能够将作者的感情和意图表达出来。在这里,采取意译的策略比直译更好。
原文中有一个长句由一个主句与修饰词组、短语共同组成,读起来几乎没有喘息的机会,三个译文都采用顺译法,徐译和孔译采取了拆句的策略,将原文打破重组,把长句拆分成几个短句,使译文读起来更地道、通顺。但要注意的是,“文学翻译中,涉及作者文体风格的行文常须保持原文特有的节奏、句法、用词等,如有的句法缠绵(如Henry James),有的句法干脆利落(如Earnest Hemingway),这时的拆译或许需特别加以考虑”。[2]
三、分析
其实对于瓦尔登湖的翻译,四位译者有差异的地方有很多,由于篇幅所限,只列举了以上五处。通过对所选译本的对比和分析,我们发现在翻译过程中,产生的错误大致可以分为理解层面和表达层面上的,理解层面的错误就是对原文理解不透彻;表达层面的可以细分为四类:1.词义选择不当;2.词与词搭配不当;3.用词不准,概念不清;4.硬译,逐字逐句翻译。
(一)产生错误的原因
1.在文学作品中,由于词语普遍存在问题,使文学翻译变难。词语除了本身的所指意义外,往往还有一定的主观性,且有因人而异、因时而异的特点,有时甚至令人难以琢磨,容易被忽视、被误解。想要用另一种语言准确地诠释,难度是可想而知的。相同此类所表达的范围不尽相同,所有语法功能也不尽相同。
2.从表达效果看,简单句言简意赅,使用短句表达一定的场景是很多作家的写作风格。但在文学作品中,作者为了表达丰富的情感,更常见的是通过各种方式把句子拉长,借以创设丰富的意境,表达作者丰富的情感。如何通过翻译,传达出短句的意境和长句的细腻是译者需要考虑的问题。特别是面对一些长句,中文和英文不同的特征给翻译带来了很大的难度。
3.翻译重在理解,而词义的选择对理解原文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只顾原文而不顾原义,就流于直译、硬译、死译。只有在理解原文的基础上仔细分析,反复推敲,才能做出正确的选择。
4.好的翻译除了词义的准确、句式的流畅和文化的传达之外,还要能够体现作者的写作风格和个性特色。这其实是凌驾于语言与文化的更高难度的翻译。译者既要熟悉作者的行文风格,又要有很强的语言的能力,还要对文学流派有一定的研究,能够熟悉作者的行文风格和生平,这是更高难度的要求。
(二)解决错误的方式
1.从词汇层面来讲,在翻译中要结合上下文、具体语境及时代背景,确定词义。对于一些多义词而言,不仅要注意结合本章节的语境,有时整个篇章的语境都在考虑范围之内,还要体会词语所具有的较难把握的主观意义,做到准确把握含义,需要揣摩反复作者的写作意图、情感表达及特定的语境。针对中英语言结构有所差异的问题,我们需要灵活地进行词类转换,例如名词、形容词、副词、动词之间的转换。这种转换要以符合原文意图和汉语语言习惯为标准。
2.就句子而言,需明确中英句式结构的差异。其一,英文的句式特点是重点很明确,总是被放在句首,而中文处于说话方式的差异,总是将最重要的内容放在最后。这对于母语与目标语言存在差异的我们来说,自由地转换实在存在一定的困难。我们要有意识地多培养这种转换意识,将它真正培养成一种技能。实际上,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说,翻译是一种无形的技能,因为不见其形,在译者转换的过程中,看不到译者的整个思考过程,此时译者大脑中发生的复杂的过程及转换,旁人都无从所见,所接触到的只是结果。所以,勤加练习很重要。其二,英文句子往往很长,一句话看完,常常陌生词汇的出现或者由于句式本身的复杂性,往往每个单词都知道是什么意思,但是连到一起就不知所谓了。这时,不妨将句子散开看,即拆分句子结构。都说英语语句就像一棵棵樹,那我们就练练自己的火眼金睛,找找树干树枝都在哪儿。主干毫无疑问就是句子中的主语、谓语和宾语,除此之外,就是或繁茂或稀疏的叶子。在正确理解句子意思之后,就要尝试完成恰当的语码转换。在实际翻译过程中,英语单词的词性可以根据中文的习惯发生变化。当然最终目的都是让句子能表情达意。 对于长句的处理,我们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缩句法,即翻译之前先划分句子成分,找到主从句,先译出句子的主干部分,再根据中文特点加上其他成分,同时需要注意句子的平衡;限定性成分独立短句或平行句。基本上,译者所要做的首先是化繁为简,理清句子,然后找到汉语对应的表达方式平衡句子,最大限度地体现出原文的写作风格。
3.从段落语篇出发,我们需在熟练掌握词汇、句子翻译技巧的基础上反复推敲句式结构,合理安排各句與句、段与段之间的衔接,如,我们在翻译过程中可以根据自己的理解及翻译的需要,将原文合理的分段或合段,使之逻辑清晰、连贯,表达流畅,使整个语篇的翻译达到信、达、雅的高度。
4.加深对百科知识及常识的了解。翻译的过程也是跨国文化交际的过程,若不能熟练掌握百科知识和常识,那么在翻译时很容易望文生义而不能准确翻译原文。我们举个简单的例子说明问题。“rain dogs and cats”是倾盆大雨的意思,这是常识性的问题,但是如果我们仅从字面意思翻译,就会译为“雨淋了狗和猫”,这就会闹出大笑话。因此,在日常生活中积累一些百科知识及常识,拓宽自己的知识面,对语言学习者尤其是译者有很大的帮助作用,是极其重要也是译者必须具有的素质。
5.提高中英文素养。在翻译过程中,很容易出现译者词不达作者之意的情况。有的已经明白作者意思,无奈中文却表达不到那个水平,翻出来的文字不连贯,甚至语法混乱,显得不伦不类,让人费解。译者要提高自己的中文素养。在理解外国语的同时,不忘母语,实现两种文化的有效转换,才能让翻译这个职位得到其价值的体现。前文已经提到过提高译者英文素养的重要性,这里无需赘述。若连作者意思都领会错误,则对于读者来说真是受害匪浅。只有当自己的知识积淀到一定程度,才能真正担当起文化交流的桥梁的角色。
四、结语
文本对照有利于提高翻译能力,其效果的好坏取决于能否利用好原著及译本。采用不同译本对比分析的方式至少有两个作用,一是帮助读者准确理解英文原文,二是读者可以赏析译文。在译本的选择上,由于文化背景、时代特点的差异,对于原著的误读、误解、误译是不可避免的。本文通过对《瓦尔登湖》几个比较典型的不同版本的译文进行对比研究,希望能在提高英语专业学生的翻译能力及技巧,鉴赏不同风格译文上有所借鉴。
参考文献:
[1]陈宏薇,李亚舟.新编汉英翻译教程[M].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4.
[2]杨士焯.英汉翻译教程[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3]Bassnett Sus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