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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以康、梁、谭、严为代表的资产阶级维新派针对封建顽固势力、家族宗法制及传统道德观念、伦理纲常等千百年来对中国妇女的摧残与迫害,用西方资产阶级的“天赋人权”等思想观念,进行深刻揭露与批判,进而提出了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等一系列解放妇女的新思想、新主张,并普遍认识到妇女的解放对家庭、对民族、对国家都将起到积极的作用。开创了近代中国妇女解放运动的先河。
[关键词]维新派,解放妇女,男女平等,婚姻自由
[中图分类号]K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7—6241(2007)09—0034—04
19世纪末,中国资产阶级维新派为挽救民族危亡,竭力鼓吹变法维新的同时,用西方资产阶级的“天赋人权”思想观念,批判封建顽固势力、封建家族宗法制及封建传统道德观念、伦理纲常等对中国妇女的摧残,进而提出了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等一系列新思想、新主张,有力地推动了中国妇女解放运动的发展。
一
维新派对封建旧有的伦理道德习俗、封建家族宗法制千百年来残害中国妇女的种种罪行,进行深刻地揭露与无情地批判。
抨击缠足恶习,反对封建顽固势力。自南唐以来在我国民间所形成的妇女缠足陋习,严重摧残了妇女的身心健康,使广大妇女成为半残疾而依附于男人。近代以来,在欧风美雨的影响下,它与八股文、蓄长辫并称为中国三大恶习,不断地遭到国人的批判。在戊戌维新时期,康、梁等维新派对妇女缠足恶习进行了猛烈的抨击。
维新派认为,女子缠足是导致国家贫弱、民种低下的主要原因之一。康有为在与李鸿章辩论时就痛陈缠足在体质上对民族的损伤:“国家积弱,缠足未尝不是主因之一。”“欲救国,先救种,欲救种,先去其害种者而已,夫害种之事,孰有过缠足乎?”因为缠足使女子“血气不流,气息污秽,足疾易作,上传身体,或流传孙子,奕世体弱,是皆国民也,赢弱流传,何以为兵乎?”维新派的领袖人物康有为还专门写了《请禁妇女裹足折》,痛陈缠足的危害,指出:缠足一事,“以国之政法论。则滥无辜之非刑;以家之慈恩论,则伤父母之仁爱;以人之卫生论,则折骨无用之致疾;以兵之竟强论,则弱种展转之谬传;以俗之美观论,则野蛮贻诮于邻国,是可忍也,孰不可忍!”并力图以中西比较证明放足可以强种来打动上听:“试观欧、美之人,体直气壮,为其不裹足,传种易强也。回观吾国之民,歼灭尫弱纤缕,为其母裹足,故传种易弱也。今当举国征兵之世,与万国竞,而留此弱种,尤万忧危矣……乞特下明诏,严禁妇女裹足。”并对抗命者重罚,“如此,则风行草偃,恶俗自革,举国弱女,皆能全体,中国传种,渐可致强”。
维新派在痛陈缠足之害的同时,还积极发起不缠足运动,以切实推动妇女解放运动。早在1882年底,康有为与区谔良在家乡广东南海县首创中国第一个“不裹足会”,写下了《戒缠足会启》,规定所有会员均不得让家中妇女缠足,并令两个女儿及侄女率先不缠足。后又相继谋创“粤中不缠足会”“上海不缠足会”等。之后,各地纷纷仿效,广东、湖北、湖南等七个省区都成立了大规模的不缠足会,其中上海不缠足会拥有会众约达30万人,且在该会章程中规定:“凡人会人所生女子,不得缠足。”“凡人会人所生男子,不得娶缠足之女。”在不缠足会办得最有生气的湖南,成员也达数十万人之多。据统计,在整个维新运动期间,全国共有不缠足会组织27个。更值得一提的是维新派还争取了清朝最高统治者光绪皇帝及部分地方高官的支持。如:1898年8月,光绪皇帝最终发布了上谕,命全国各省督抚劝诱禁止妇女缠足;两江总督张之洞也曾为上海不缠足会写了《不缠足会叙》,以示对此会的支持;湖南巡抚陈宝箴、学政徐仁铸还亲任湖南不缠足会的董事,按察使黄遵宪则发布了《湖南署臬司黄劝谕幼女不缠足示》……这样,在全国形成了一场反对封建顽固势力,冲击封建旧礼教的不缠足运动,极大地有利于妇女解放运动的开展。
用“天赋人权”,反对封建家族宗法制。康有为、梁启超、谭嗣同等维新派都运用资产阶级的“天赋人权”为理论基础,用人道主义为批判武器,无情地批判了封建势力对妇女的压迫,揭露了封建家族宗法制度下的男尊女卑给广大妇女带来的苦难。康有为在其早期的代表作品《大同书》中就痛斥了旧家庭伦理的罪恶。由于传统的家庭伦理中的“名分”“体例”“义理”等,使妇女在社会生活中“不得仕,不得科举,不得为议员,不得为公民,不得为学者,乃至不得自立,不得自由,甚至不得出入、交接、宴会、游观,又甚至为囚、为刑、为奴、为私、为玩,不平至此,耗矣哀哉!损人权,轻天民,悖公理失公益,于义不顺,于事不宜”。他还进一步揭露了在所谓的“世范”“孝友”等假面具下的封建家庭的状况:“视其门外,太和蒸蒸;扣其门内,怨气盈盈。”这就是封建家族宗法关系的产物。所以他强调:“男与女虽异形,其为天民而共受天权。”认为男女同生于天地之间,就应共有天赋之权,强烈要求男女平等,妇女解放,要给予妇女以应有的做人的权利、地位与尊严。梁启超也认为旧家庭伦理断绝妇女独立性和自治力的形成,养成妇女的依赖心理。传统的家庭伦理宣扬女子无才便是德,限制了妇女能力的发挥,使得“中国妇女,则分利者十之六七,而不分利者仅十之三四”。而“其大原因,未始不由家族制度之不适宜使然也”。妇女被局限在户内专司“生育子女”、“主持家计”之职,处处仰男人鼻息,无知无识,是以无法独立、自治。谭嗣同则认为由于中国传统政治伦理的异化,从而导致了传统家庭伦理的扭曲、人伦关系的异化。他说:“君臣之祸亟,而父子、夫妇子之伦遂各以名势相制为当然矣。”在夫妻关系上,“夫既自命为纲,则所以遇其妇者,将不以人类齿”。妇女在家庭中毫无地位可言;在两性关系上,则重男轻女,“男则姬妾罗侍,纵淫无忌;女一淫即罪至死”。男子不仅通过刑罚以禁淫,而且通过礼教以绝其聪慧,使“俗间妇女,昧于理道,奉腐儒古老之谬说为天经地义”。通过对封建家族宗法制、封建家庭伦理的揭露与批判,无疑对中国近代妇女争取解放、自由、平等、独立起了舆论先导作用。
二
资产阶级维新派在对残害妇女的中国传统伦理道德习俗、封建家族宗法制度,进行无情抨击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解放妇女的新思想、新主张。
首先。倡导男女平等。维新派在接触到西方资产阶级政治学说后,逐渐产生了男女平等的思想。其主要方面有:
1、主张男女在人身上(社会地位)的平等,解除过去那种女子依赖男子的状况,让其有平等、独立之地位。康有为认为:“夫为妻为纲”“男尊女卑”等,是完全与天赋人权的公理相悖。“人者,天所生也,有是身体,即有其权利,侵权者谓之侵天权,让权者谓之让天职。男与女虽异形,其为天民而共授天权一也。人之男身,既知天与人权所在,而求与 闻国政,亦何抑女子攘其权哉?女子亦何得听男子擅其权而不任其天职?……以公共平等,况男子之与女子乎?”谭嗣同也向社会发出呼吁:“男女同为天地之菁华,同有无量之盛德大业”,应完全“平等相均”。严复也认为中国传统的夫为妻纲是男子压迫女子的工具,“为人道之至苦”,必将变革,并预言:“过三十年而不大变者,虽抉吾眼,拔吾舌可也。”
2、主张“兴女学”,让女子享有与男子同等的受教育权。资产阶级维新派提出妇女解放要从接受文化教育开始。康有为提出学习文化是妇女走向独立的必由之路。他说:“无专门之学,何以自营而养生;无普通之学,何以通力而济众;无与男子平等之学,何以成名誉而合大群,何以竞职业而任师长?”所以“人求独立,非学不成”。在他的《大同书》中就设计了女子与男子一样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学成后,女子也与男子一样的任职与待遇。梁启超认为:“吾推极天下积弱之本,则必自妇人不学始。”因为妇女未受教育,一是不能求职自养,二是心胸狭隘,三是不能胜任教子的重任,四是不利于胎教和善种。因此,他们强烈要求举办女学,提高妇女的文化水平和社会地位。康有为主张在全国范围内的各阶层中设立各级女学,“不当仅及于乡,而当下达于民;不当仅立于国,而当普及于乡”。梁启超则强调兴女学,不仅可以起到“上可相夫,下可教子,近可宜家,远可善种”的作用,更可以强国。他考察了世界各国的强弱后,说:“女学最盛者,其国最强……女学次盛者,其国次强……女学衰,母教失,无业众,智民少,国之所存者境矣”,他认为妇女教育是“天下存亡强弱之大原”。所以,他向社会呼吁:“欲强国必由女学始。”严复也主张女子不仅要在学校读书识字,而且还必须走上社会,和男子一样“阅世”,参加社会活动,才能争取和男子平等的社会权利。
3、要真正实现男女平等,关键还须女子有参政权。维新派也注意到了这一问题,康有为在其《大同书》里就阐述了妇女参政的必要性和可能性。他说:“欧洲国统,无子传女,多以女为帝王者。”又说:“汉、六朝时,女子尚有封君侯者。”通过具体事例,康有为批判了当时“乃身男子也,则虽庸矣稚可为公卿;身女子也,则虽圣神,文武不得仁宦”的传统思想。同时,他又进一步提出:“方今立国之强弱视人才之多寡,吾有人民而先自绝弃其半,其愚无策,何可量焉。”梁启超认为:他们所倡导的“人权运动”也不应把妇女摒弃在外,他把争取妇女权利的“人权运动”称为“女权运动”;而“女权运动”实际上就是“求学运动”“竞业运动”“参政运动”,他说:“若以程序论,我说学第一,业第二,政第三。”
其次,提倡婚姻自由。维新派在批判了中国传统封建婚姻陋俗的基础上,提出了一系列主张婚姻自由的新主张。
1、男女结婚,必须听从双方的自愿,不得勉强。“夫妇择偶判妻,皆由两情自愿”。“凡男女如系两相爱悦者,则听其自便”,“此乃几何公理所出之法”。“天既生一男一女,则人道便当有男女之事。既两相爱悦,理宜任其有自主之权”。谭嗣同在《湖南不缠足会嫁娶章程》中也提出:“同会虽可互通婚姻,然必须年辈相当,两家情愿方可。不得由任指一家,以同会之故,强人为婚。”这充分体现了婚姻自主的原则。严复也预言:“男女自行择配”,“实为天理之所宜,而又为将来必至之欲”。
2、夫妻离异自由。康有为在《大同书》中指出:“夫妻不合,辄自离异,夫无河东狮吼之患,妻无中庭相嚣之忧,得人道自立之宜,无终身相缠之苦。”同时也否定了“嫁鸡随鸡,嫁狗随狗”那种“女子所适非人”的婚姻陋俗。
3、倡导婚式从简。谭嗣同在《湖南不缠足会嫁娶章程》中明确规定:“订婚之时……无论家道如何丰富,总以简省为宜;女家不得丝毫索聘礼。”“女家置备嫁奁,亦应简省,男家尤不得以嫁奁不厚,遽存菲薄之意”;“婚姻之礼久矣废绝,古礼既不适于今,能依大清通礼固亦可矣;有时不能不从俗从宜,总择其简便者用之”。维新派还希望有志之士,“破除不肯远嫁之俗见”,主张:“苟平素两家相得,而两家中有一家力能远就者,即可为婚。”
三
维新派在批判封建家族宗法制对妇女的残害,并提出了一系列解放妇女的新思想、新主张的基础上,又进一步阐述了妇女解放对社会所起的积极作用。
梁启超在1898年发表的《倡设妇学堂启》一文中,明确提出解放妇女,倡导女学主张的基础上,进一步指出,女学既兴,“上可相夫,下可教子,近可宜家,远可善种,妇道既倡,千室良善,岂不然哉!”所谓“相夫教子”,就是让受教育的妇女在家庭中当好“贤妻良母”。尤其是其“教子”的主要目的在于“保种强国”“兴国智民”。在他看来,妇女的文化水平对儿童的早期教育乃至整个民族的素质都有重要影响。因为“孩提之童,母亲于父,其性情嗜好,唯妇人能因势利导之。以故母教善者,其子之成立也易,不善者,其子之成立也难”。所以,妇女受过良好的教育,才能真正承担起母教之责,才能为其子女的顺利成长打下良好的基础。这样才真正有利于改善国民的素质。
维新派认为:解放妇女,男女平等,不仅可以起到“相夫教子”的作用,更能起到变“分利”为“生利”的作用。梁启超认为,在全国人口中,妇女占一半,而妇女没有文化,没有职业,“女子二万万,全属分利,而无一生利者。唯其不能自养,而待养于他人也,故男人以犬马奴隶畜之,于是妇人极苦”。如果解放妇女,让女子接受应有的教育,使之人人有职业,即女子“皆可各执一业以自养”,“使一国之内,执业之人骤增一倍,则其国所出土产作物,亦必骤增一倍”,这于国于家于女性自身都大有裨益。
解放妇女,实现男女平等,还能强国善种,兴国智民,是社会进步的标志。在维新派看来,中国妇女占了全国人口的一半,社会革命必须要有广大妇女的参加。康有为认为,妇女社会地位的高低,是衡量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准。他说:“人道稍文明则男女稍平等,人道愈野蛮则妇女愈遏抑。”高呼拯救社会底层的妇女“实为今日第一要药”。严复则从达尔文进化论思想出发,分析西方国家的强盛原因后认为,国家的强弱在于国民的身体和文化素质,而国民的身体和文化素质的优劣又取决于童幼时期的蒙养教育,而蒙养教育的任务又主要靠妇女来完成。故妇女的身心健康和文化教育就不单是妇女个人的私事,而是关乎国家强弱、民族兴衰的大问题。所以他疾呼:“使国中之妇女自强,为国政至深之根本。”
维新派的解放妇女、主张男女平等的思想主张,更对以后的中国妇女解放运动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资产阶级维新派康有为、梁启超等高举天赋人权、男女平等之旗,向中国传统的封建家族宗法制度、伦理纲常进行猛烈的抨击,并提出了一系列主张解放妇女的新主张、新思想,在当时的中国社会产生深远的影响。使中国人的思想开始挣脱程朱理学的束缚,而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尊重和关注妇女、支持女权。荼毒妇女的缠足恶习受到更为严厉的攻击,娶妾溺女的丑恶现象也遭到越来越多的愤怒谴责。全社会尤其是广大妇女的思想解放,为即将到来的妇女解放运动,准备了充分的社会条件。
当然,由于时代和阶级的局限,资产阶级维新派对中国妇女的认识还是比较肤浅的,理论上也不很成熟。他们也只希望通过自上而下的改革而为妇女争取一些男女平等的权利。但是,在资产阶级刚刚兴起之时,就能以高昂的热情,勇敢地同封建恶势力进行斗争,提出了解放妇女的一系列新思想、新主张,成了这场康、梁倡导的戊戌维新运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之一,也“对冲击封建思想的禁锢和开创社会风气起了积极作用,开创了日后妇女解放运动的先河”。特别是为辛亥革命和五四运动时期的妇女解放运动,奠定了思想基础和社会基础。
责任编辑 倪金荣
[关键词]维新派,解放妇女,男女平等,婚姻自由
[中图分类号]K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7—6241(2007)09—0034—04
19世纪末,中国资产阶级维新派为挽救民族危亡,竭力鼓吹变法维新的同时,用西方资产阶级的“天赋人权”思想观念,批判封建顽固势力、封建家族宗法制及封建传统道德观念、伦理纲常等对中国妇女的摧残,进而提出了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等一系列新思想、新主张,有力地推动了中国妇女解放运动的发展。
一
维新派对封建旧有的伦理道德习俗、封建家族宗法制千百年来残害中国妇女的种种罪行,进行深刻地揭露与无情地批判。
抨击缠足恶习,反对封建顽固势力。自南唐以来在我国民间所形成的妇女缠足陋习,严重摧残了妇女的身心健康,使广大妇女成为半残疾而依附于男人。近代以来,在欧风美雨的影响下,它与八股文、蓄长辫并称为中国三大恶习,不断地遭到国人的批判。在戊戌维新时期,康、梁等维新派对妇女缠足恶习进行了猛烈的抨击。
维新派认为,女子缠足是导致国家贫弱、民种低下的主要原因之一。康有为在与李鸿章辩论时就痛陈缠足在体质上对民族的损伤:“国家积弱,缠足未尝不是主因之一。”“欲救国,先救种,欲救种,先去其害种者而已,夫害种之事,孰有过缠足乎?”因为缠足使女子“血气不流,气息污秽,足疾易作,上传身体,或流传孙子,奕世体弱,是皆国民也,赢弱流传,何以为兵乎?”维新派的领袖人物康有为还专门写了《请禁妇女裹足折》,痛陈缠足的危害,指出:缠足一事,“以国之政法论。则滥无辜之非刑;以家之慈恩论,则伤父母之仁爱;以人之卫生论,则折骨无用之致疾;以兵之竟强论,则弱种展转之谬传;以俗之美观论,则野蛮贻诮于邻国,是可忍也,孰不可忍!”并力图以中西比较证明放足可以强种来打动上听:“试观欧、美之人,体直气壮,为其不裹足,传种易强也。回观吾国之民,歼灭尫弱纤缕,为其母裹足,故传种易弱也。今当举国征兵之世,与万国竞,而留此弱种,尤万忧危矣……乞特下明诏,严禁妇女裹足。”并对抗命者重罚,“如此,则风行草偃,恶俗自革,举国弱女,皆能全体,中国传种,渐可致强”。
维新派在痛陈缠足之害的同时,还积极发起不缠足运动,以切实推动妇女解放运动。早在1882年底,康有为与区谔良在家乡广东南海县首创中国第一个“不裹足会”,写下了《戒缠足会启》,规定所有会员均不得让家中妇女缠足,并令两个女儿及侄女率先不缠足。后又相继谋创“粤中不缠足会”“上海不缠足会”等。之后,各地纷纷仿效,广东、湖北、湖南等七个省区都成立了大规模的不缠足会,其中上海不缠足会拥有会众约达30万人,且在该会章程中规定:“凡人会人所生女子,不得缠足。”“凡人会人所生男子,不得娶缠足之女。”在不缠足会办得最有生气的湖南,成员也达数十万人之多。据统计,在整个维新运动期间,全国共有不缠足会组织27个。更值得一提的是维新派还争取了清朝最高统治者光绪皇帝及部分地方高官的支持。如:1898年8月,光绪皇帝最终发布了上谕,命全国各省督抚劝诱禁止妇女缠足;两江总督张之洞也曾为上海不缠足会写了《不缠足会叙》,以示对此会的支持;湖南巡抚陈宝箴、学政徐仁铸还亲任湖南不缠足会的董事,按察使黄遵宪则发布了《湖南署臬司黄劝谕幼女不缠足示》……这样,在全国形成了一场反对封建顽固势力,冲击封建旧礼教的不缠足运动,极大地有利于妇女解放运动的开展。
用“天赋人权”,反对封建家族宗法制。康有为、梁启超、谭嗣同等维新派都运用资产阶级的“天赋人权”为理论基础,用人道主义为批判武器,无情地批判了封建势力对妇女的压迫,揭露了封建家族宗法制度下的男尊女卑给广大妇女带来的苦难。康有为在其早期的代表作品《大同书》中就痛斥了旧家庭伦理的罪恶。由于传统的家庭伦理中的“名分”“体例”“义理”等,使妇女在社会生活中“不得仕,不得科举,不得为议员,不得为公民,不得为学者,乃至不得自立,不得自由,甚至不得出入、交接、宴会、游观,又甚至为囚、为刑、为奴、为私、为玩,不平至此,耗矣哀哉!损人权,轻天民,悖公理失公益,于义不顺,于事不宜”。他还进一步揭露了在所谓的“世范”“孝友”等假面具下的封建家庭的状况:“视其门外,太和蒸蒸;扣其门内,怨气盈盈。”这就是封建家族宗法关系的产物。所以他强调:“男与女虽异形,其为天民而共受天权。”认为男女同生于天地之间,就应共有天赋之权,强烈要求男女平等,妇女解放,要给予妇女以应有的做人的权利、地位与尊严。梁启超也认为旧家庭伦理断绝妇女独立性和自治力的形成,养成妇女的依赖心理。传统的家庭伦理宣扬女子无才便是德,限制了妇女能力的发挥,使得“中国妇女,则分利者十之六七,而不分利者仅十之三四”。而“其大原因,未始不由家族制度之不适宜使然也”。妇女被局限在户内专司“生育子女”、“主持家计”之职,处处仰男人鼻息,无知无识,是以无法独立、自治。谭嗣同则认为由于中国传统政治伦理的异化,从而导致了传统家庭伦理的扭曲、人伦关系的异化。他说:“君臣之祸亟,而父子、夫妇子之伦遂各以名势相制为当然矣。”在夫妻关系上,“夫既自命为纲,则所以遇其妇者,将不以人类齿”。妇女在家庭中毫无地位可言;在两性关系上,则重男轻女,“男则姬妾罗侍,纵淫无忌;女一淫即罪至死”。男子不仅通过刑罚以禁淫,而且通过礼教以绝其聪慧,使“俗间妇女,昧于理道,奉腐儒古老之谬说为天经地义”。通过对封建家族宗法制、封建家庭伦理的揭露与批判,无疑对中国近代妇女争取解放、自由、平等、独立起了舆论先导作用。
二
资产阶级维新派在对残害妇女的中国传统伦理道德习俗、封建家族宗法制度,进行无情抨击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解放妇女的新思想、新主张。
首先。倡导男女平等。维新派在接触到西方资产阶级政治学说后,逐渐产生了男女平等的思想。其主要方面有:
1、主张男女在人身上(社会地位)的平等,解除过去那种女子依赖男子的状况,让其有平等、独立之地位。康有为认为:“夫为妻为纲”“男尊女卑”等,是完全与天赋人权的公理相悖。“人者,天所生也,有是身体,即有其权利,侵权者谓之侵天权,让权者谓之让天职。男与女虽异形,其为天民而共授天权一也。人之男身,既知天与人权所在,而求与 闻国政,亦何抑女子攘其权哉?女子亦何得听男子擅其权而不任其天职?……以公共平等,况男子之与女子乎?”谭嗣同也向社会发出呼吁:“男女同为天地之菁华,同有无量之盛德大业”,应完全“平等相均”。严复也认为中国传统的夫为妻纲是男子压迫女子的工具,“为人道之至苦”,必将变革,并预言:“过三十年而不大变者,虽抉吾眼,拔吾舌可也。”
2、主张“兴女学”,让女子享有与男子同等的受教育权。资产阶级维新派提出妇女解放要从接受文化教育开始。康有为提出学习文化是妇女走向独立的必由之路。他说:“无专门之学,何以自营而养生;无普通之学,何以通力而济众;无与男子平等之学,何以成名誉而合大群,何以竞职业而任师长?”所以“人求独立,非学不成”。在他的《大同书》中就设计了女子与男子一样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学成后,女子也与男子一样的任职与待遇。梁启超认为:“吾推极天下积弱之本,则必自妇人不学始。”因为妇女未受教育,一是不能求职自养,二是心胸狭隘,三是不能胜任教子的重任,四是不利于胎教和善种。因此,他们强烈要求举办女学,提高妇女的文化水平和社会地位。康有为主张在全国范围内的各阶层中设立各级女学,“不当仅及于乡,而当下达于民;不当仅立于国,而当普及于乡”。梁启超则强调兴女学,不仅可以起到“上可相夫,下可教子,近可宜家,远可善种”的作用,更可以强国。他考察了世界各国的强弱后,说:“女学最盛者,其国最强……女学次盛者,其国次强……女学衰,母教失,无业众,智民少,国之所存者境矣”,他认为妇女教育是“天下存亡强弱之大原”。所以,他向社会呼吁:“欲强国必由女学始。”严复也主张女子不仅要在学校读书识字,而且还必须走上社会,和男子一样“阅世”,参加社会活动,才能争取和男子平等的社会权利。
3、要真正实现男女平等,关键还须女子有参政权。维新派也注意到了这一问题,康有为在其《大同书》里就阐述了妇女参政的必要性和可能性。他说:“欧洲国统,无子传女,多以女为帝王者。”又说:“汉、六朝时,女子尚有封君侯者。”通过具体事例,康有为批判了当时“乃身男子也,则虽庸矣稚可为公卿;身女子也,则虽圣神,文武不得仁宦”的传统思想。同时,他又进一步提出:“方今立国之强弱视人才之多寡,吾有人民而先自绝弃其半,其愚无策,何可量焉。”梁启超认为:他们所倡导的“人权运动”也不应把妇女摒弃在外,他把争取妇女权利的“人权运动”称为“女权运动”;而“女权运动”实际上就是“求学运动”“竞业运动”“参政运动”,他说:“若以程序论,我说学第一,业第二,政第三。”
其次,提倡婚姻自由。维新派在批判了中国传统封建婚姻陋俗的基础上,提出了一系列主张婚姻自由的新主张。
1、男女结婚,必须听从双方的自愿,不得勉强。“夫妇择偶判妻,皆由两情自愿”。“凡男女如系两相爱悦者,则听其自便”,“此乃几何公理所出之法”。“天既生一男一女,则人道便当有男女之事。既两相爱悦,理宜任其有自主之权”。谭嗣同在《湖南不缠足会嫁娶章程》中也提出:“同会虽可互通婚姻,然必须年辈相当,两家情愿方可。不得由任指一家,以同会之故,强人为婚。”这充分体现了婚姻自主的原则。严复也预言:“男女自行择配”,“实为天理之所宜,而又为将来必至之欲”。
2、夫妻离异自由。康有为在《大同书》中指出:“夫妻不合,辄自离异,夫无河东狮吼之患,妻无中庭相嚣之忧,得人道自立之宜,无终身相缠之苦。”同时也否定了“嫁鸡随鸡,嫁狗随狗”那种“女子所适非人”的婚姻陋俗。
3、倡导婚式从简。谭嗣同在《湖南不缠足会嫁娶章程》中明确规定:“订婚之时……无论家道如何丰富,总以简省为宜;女家不得丝毫索聘礼。”“女家置备嫁奁,亦应简省,男家尤不得以嫁奁不厚,遽存菲薄之意”;“婚姻之礼久矣废绝,古礼既不适于今,能依大清通礼固亦可矣;有时不能不从俗从宜,总择其简便者用之”。维新派还希望有志之士,“破除不肯远嫁之俗见”,主张:“苟平素两家相得,而两家中有一家力能远就者,即可为婚。”
三
维新派在批判封建家族宗法制对妇女的残害,并提出了一系列解放妇女的新思想、新主张的基础上,又进一步阐述了妇女解放对社会所起的积极作用。
梁启超在1898年发表的《倡设妇学堂启》一文中,明确提出解放妇女,倡导女学主张的基础上,进一步指出,女学既兴,“上可相夫,下可教子,近可宜家,远可善种,妇道既倡,千室良善,岂不然哉!”所谓“相夫教子”,就是让受教育的妇女在家庭中当好“贤妻良母”。尤其是其“教子”的主要目的在于“保种强国”“兴国智民”。在他看来,妇女的文化水平对儿童的早期教育乃至整个民族的素质都有重要影响。因为“孩提之童,母亲于父,其性情嗜好,唯妇人能因势利导之。以故母教善者,其子之成立也易,不善者,其子之成立也难”。所以,妇女受过良好的教育,才能真正承担起母教之责,才能为其子女的顺利成长打下良好的基础。这样才真正有利于改善国民的素质。
维新派认为:解放妇女,男女平等,不仅可以起到“相夫教子”的作用,更能起到变“分利”为“生利”的作用。梁启超认为,在全国人口中,妇女占一半,而妇女没有文化,没有职业,“女子二万万,全属分利,而无一生利者。唯其不能自养,而待养于他人也,故男人以犬马奴隶畜之,于是妇人极苦”。如果解放妇女,让女子接受应有的教育,使之人人有职业,即女子“皆可各执一业以自养”,“使一国之内,执业之人骤增一倍,则其国所出土产作物,亦必骤增一倍”,这于国于家于女性自身都大有裨益。
解放妇女,实现男女平等,还能强国善种,兴国智民,是社会进步的标志。在维新派看来,中国妇女占了全国人口的一半,社会革命必须要有广大妇女的参加。康有为认为,妇女社会地位的高低,是衡量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准。他说:“人道稍文明则男女稍平等,人道愈野蛮则妇女愈遏抑。”高呼拯救社会底层的妇女“实为今日第一要药”。严复则从达尔文进化论思想出发,分析西方国家的强盛原因后认为,国家的强弱在于国民的身体和文化素质,而国民的身体和文化素质的优劣又取决于童幼时期的蒙养教育,而蒙养教育的任务又主要靠妇女来完成。故妇女的身心健康和文化教育就不单是妇女个人的私事,而是关乎国家强弱、民族兴衰的大问题。所以他疾呼:“使国中之妇女自强,为国政至深之根本。”
维新派的解放妇女、主张男女平等的思想主张,更对以后的中国妇女解放运动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资产阶级维新派康有为、梁启超等高举天赋人权、男女平等之旗,向中国传统的封建家族宗法制度、伦理纲常进行猛烈的抨击,并提出了一系列主张解放妇女的新主张、新思想,在当时的中国社会产生深远的影响。使中国人的思想开始挣脱程朱理学的束缚,而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尊重和关注妇女、支持女权。荼毒妇女的缠足恶习受到更为严厉的攻击,娶妾溺女的丑恶现象也遭到越来越多的愤怒谴责。全社会尤其是广大妇女的思想解放,为即将到来的妇女解放运动,准备了充分的社会条件。
当然,由于时代和阶级的局限,资产阶级维新派对中国妇女的认识还是比较肤浅的,理论上也不很成熟。他们也只希望通过自上而下的改革而为妇女争取一些男女平等的权利。但是,在资产阶级刚刚兴起之时,就能以高昂的热情,勇敢地同封建恶势力进行斗争,提出了解放妇女的一系列新思想、新主张,成了这场康、梁倡导的戊戌维新运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之一,也“对冲击封建思想的禁锢和开创社会风气起了积极作用,开创了日后妇女解放运动的先河”。特别是为辛亥革命和五四运动时期的妇女解放运动,奠定了思想基础和社会基础。
责任编辑 倪金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