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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以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为例,通过多年的摸索和实践,基于促进“学生发展”的理念,落实辅导员队伍的管理体制,完善辅导员队伍的建设机制,提高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的有效性,提高辅导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关键词:辅导员队伍建设 体制与机制 探索与研究
2016年12月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关系高校培养什么样的人、如何培养人以及为谁培养人这个根本问题,要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中心环节,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实现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努力开创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发展新局面。2017年10月1日,教育部颁布了第43号令,即修订后的《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规定明确指出:“辅导员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高等学校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指导者。辅导员应当努力成为学生成长成才的人生导师和健康生活的知心朋友”、“要整体规划、统筹安排,不断提高队伍的專业水平和职业能力”。从中我们可以看出,辅导员队伍是高校学生工作队伍的核心。本文就基于“学生发展”理念下辅导员队伍的体制和机制建设入手作深入探讨。
一、落实辅导员队伍的管理体制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高校辅导员实行学校和院(系)双重管理。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就必须建立健全“双重领导”的体制。学校党政肩负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管理之责,其中学生工作部是辅导员队伍建设的主要职能部门;院系党政负责领导辅导员开展具体工作。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双重领导”,责任主体为学校一级,学校与院系两级之间是整体的宏观领导和具体的直接领导之间的关系,是全局统一部署与院系分别执行的关系。所以,“双重”不是重复性的并重,而是从不同层次上建立责任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达到“加重”领导的成效。
1.建立健全“双重领导”体制。
1.1学校层面的领导职能。学校要根据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把握新时代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要求,联系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实际,在学校党政的统一领导下,以学生工作部等为主要职能部门,制订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总体建设计划、长远发展目标、政策保障措施等,并纳入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的整体规划中;建立辅导员队伍建设管理机构,负责计划制定和督查、辅导员配备和调整、培训和考核等工作,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全面协调,包含学生工作、组织、人事、教务、科研、后勤等部门负责人,明确部门分工,制订规章制度,畅通落实渠道,为辅导员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搭建有效的政策平台。
1.2院系层面的领导职能。院系按照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由院系党支部具体领导辅导员开展工作,重点是日常工作的管理、督促、检查、工作条件的落实,并协助做好辅导员考核工作。以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为例,学校着眼于“学生发展”的本质出发,摸索出了一条“以院系为主体的二级管理体系”和“以功能划分的扁平化工作体系”相结合的辅导员管理体制,着力培养辅导员在意识、知识、技能、途径等方面体现专业自主化和不可代替性,逐步实现辅导员队伍的职业化、专门化、专家化,并统筹资源,形成全校以功能划分的专家库。
2.坚持落实“双重身份”体制。按照《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辅导员具有教师和管理人员双重身份。一方面,根据辅导员队伍双重身份定位确定的管理体制,使辅导员既可从事大学生思政教育工作向职业化的专家学者发展,又可成为思政教育等学科的专职教师,还可以向党政干部发展;既可以评聘思政教育学科和其他相关学科的专业技术职务,又可根据工作年限和工作业绩晋升相应的干部职务待遇。双重身份的确定,双线晋升的实施,开拓了辅导员的发展空间,增强了辅导员队伍的稳定性。另一方面,基于“学生发展”的理念,辅导员的双重身份还体现在,辅导员除了负责自己所属院系的学生外,还可以打破院系概念,以功能划分确定辅导员研究侧重点,促进辅导员的专业化、专家化发展。以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为例,在辅导员职责定位、辅导员工作分类等方面,将全校辅导员分成心理辅导员、职业辅导员、学习辅导员、资助辅导员、生活辅导员等,成立特色辅导员工作室,让辅导员能够在做好事务性工作的同时,经常开展业务交流和研究,为辅导员成为某一学生工作方面的专家提供有效平台。
二、完善辅导员队伍的建设机制
自2004年以来,国家从配备、选拔、待遇、培养、职称晋升等各方面给予了辅导员明确的政策支持和保障,辅导员队伍结构不断优化,整体素质稳步提高。但从发展的角度来看,目前整个辅导员队伍还存在一系列困境,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大部分辅导员缺乏从事大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的专业背景和专业素质,总体素质不够适应岗位需求;二是辅导员忙于日常烦琐事务,角色定位不够不明确;三是辅导员缺乏明确的职业发展方向,整体队伍不够稳定。这就需要高校进一步建立健全辅导员选聘、发展、培养、研究、评价和保障机制等,实现“工作有条件、干事有平台、待遇有保障、发展有空间”,从而建立一支高素质的辅导员队伍,更好地促进学生发展。
1.完善辅导员选聘机制。要建立辅导员准入制度,细化辅导员入职标准,优化辅导员选聘渠道。以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为例,近几年学校根据本校及各个专业不同需求选拨不同的人才,明确辅导员在学生培养中所扮演的角色及相互之间的关系,学业辅导员、心理辅导员、职业辅导员等分别为学生提供不同层面的指导和帮助,就建立不同的选拨机制;其次尊重辅导员工作规律,按照提高专业化水平、推动职业化发展要求,扩大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和相关学科背景辅导员的比重,使之成为辅导员队伍的主要力量和重要构成。
2.完善辅导员发展机制。在辅导员队伍建设中,经过多年的研究和实践,学校坚持相对稳定和合理流动相结合原则,为辅导员创造良好的发展空间;为每一位新上岗辅导员配备一名富有学生工作经验的成长导师;成立“心理健康教育”、“校园文化建设”等不同研讨方向的辅导员科研团队,每月开展科研活动,探索解决问题途径;建立辅导员工作谈心制、进公寓、听课制等相关工作制度,提升辅导员精细化工作水平;以团队形式成立辅导员工作室,开展学业、心理、职业等辅导工作,强化工作室的特色与品牌,一对一、面对面地解决学生的实际困惑。
3.完善辅导员培养机制。学校对辅导员队伍的培养进行了一系列的尝试培养模式:推出“辅导员拜师”计划,选聘学术造诣浓厚、热心学生工作的中层干部或者具有高级职称的人文社科类教师担任辅导员的学术导师;推出辅导员“分类培养”计划,根据辅导员自身特点,通过参加校内外培训,在工作三年内至少取得一个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职业资格证,成为某个方面工作的专家;成立辅导员工作研究中心,通过“学术研究、论坛沙龙、案例研讨”等方式,针对大学生思政教育工作中面临的实际问题,深入开展科学研究。这些举措的推出,有效提升了辅导员的综合能力。
4.完善辅导员评价机制。考核评价是辅导员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手段,经过多年摸索,学校建立了“职责明确、测评科学、奖惩结合、以评促建”的考评机制:一是建立以业绩为导向的评价标准,形成一个全面的辅导员工作考核评价体系;二是坚持过程评价和目标评价相结合的评价原则;三是完善以学生评价为主、自我评价和组织评价为辅的评价方法; 四是增强考核结果的有效性和使用率,与薪酬、晋升、培训等机会挂钩。这些机制对明晰职责、优化队伍、强化素质、激发积极性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适合学生发展的高校辅导员队伍,必须围绕配备、管理、培育和发展四个基本环节建立体制和机制,并使之制度化,这样,有助于总结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规律,提高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的有效性,有助于提高辅导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参考文献:
[1]国家教育部第43号令:《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2017年10月1日发布.
[2]郑永廷、张再兴:《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理论与实践》,人民出版社2010年出版.
作者简介:盛波(1973—)女。江苏宜兴人。副研究员。研究方向:高校学生管理和思政教育。
※基金项目:本文系2017年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基于“学生发展”理念下的高校学生工作队伍建设的研究和实践》的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批准号:2017SJBFDY699).
关键词:辅导员队伍建设 体制与机制 探索与研究
2016年12月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关系高校培养什么样的人、如何培养人以及为谁培养人这个根本问题,要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中心环节,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实现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努力开创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发展新局面。2017年10月1日,教育部颁布了第43号令,即修订后的《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规定明确指出:“辅导员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高等学校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指导者。辅导员应当努力成为学生成长成才的人生导师和健康生活的知心朋友”、“要整体规划、统筹安排,不断提高队伍的專业水平和职业能力”。从中我们可以看出,辅导员队伍是高校学生工作队伍的核心。本文就基于“学生发展”理念下辅导员队伍的体制和机制建设入手作深入探讨。
一、落实辅导员队伍的管理体制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高校辅导员实行学校和院(系)双重管理。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就必须建立健全“双重领导”的体制。学校党政肩负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管理之责,其中学生工作部是辅导员队伍建设的主要职能部门;院系党政负责领导辅导员开展具体工作。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双重领导”,责任主体为学校一级,学校与院系两级之间是整体的宏观领导和具体的直接领导之间的关系,是全局统一部署与院系分别执行的关系。所以,“双重”不是重复性的并重,而是从不同层次上建立责任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达到“加重”领导的成效。
1.建立健全“双重领导”体制。
1.1学校层面的领导职能。学校要根据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把握新时代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要求,联系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实际,在学校党政的统一领导下,以学生工作部等为主要职能部门,制订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总体建设计划、长远发展目标、政策保障措施等,并纳入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的整体规划中;建立辅导员队伍建设管理机构,负责计划制定和督查、辅导员配备和调整、培训和考核等工作,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全面协调,包含学生工作、组织、人事、教务、科研、后勤等部门负责人,明确部门分工,制订规章制度,畅通落实渠道,为辅导员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搭建有效的政策平台。
1.2院系层面的领导职能。院系按照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由院系党支部具体领导辅导员开展工作,重点是日常工作的管理、督促、检查、工作条件的落实,并协助做好辅导员考核工作。以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为例,学校着眼于“学生发展”的本质出发,摸索出了一条“以院系为主体的二级管理体系”和“以功能划分的扁平化工作体系”相结合的辅导员管理体制,着力培养辅导员在意识、知识、技能、途径等方面体现专业自主化和不可代替性,逐步实现辅导员队伍的职业化、专门化、专家化,并统筹资源,形成全校以功能划分的专家库。
2.坚持落实“双重身份”体制。按照《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辅导员具有教师和管理人员双重身份。一方面,根据辅导员队伍双重身份定位确定的管理体制,使辅导员既可从事大学生思政教育工作向职业化的专家学者发展,又可成为思政教育等学科的专职教师,还可以向党政干部发展;既可以评聘思政教育学科和其他相关学科的专业技术职务,又可根据工作年限和工作业绩晋升相应的干部职务待遇。双重身份的确定,双线晋升的实施,开拓了辅导员的发展空间,增强了辅导员队伍的稳定性。另一方面,基于“学生发展”的理念,辅导员的双重身份还体现在,辅导员除了负责自己所属院系的学生外,还可以打破院系概念,以功能划分确定辅导员研究侧重点,促进辅导员的专业化、专家化发展。以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为例,在辅导员职责定位、辅导员工作分类等方面,将全校辅导员分成心理辅导员、职业辅导员、学习辅导员、资助辅导员、生活辅导员等,成立特色辅导员工作室,让辅导员能够在做好事务性工作的同时,经常开展业务交流和研究,为辅导员成为某一学生工作方面的专家提供有效平台。
二、完善辅导员队伍的建设机制
自2004年以来,国家从配备、选拔、待遇、培养、职称晋升等各方面给予了辅导员明确的政策支持和保障,辅导员队伍结构不断优化,整体素质稳步提高。但从发展的角度来看,目前整个辅导员队伍还存在一系列困境,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大部分辅导员缺乏从事大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的专业背景和专业素质,总体素质不够适应岗位需求;二是辅导员忙于日常烦琐事务,角色定位不够不明确;三是辅导员缺乏明确的职业发展方向,整体队伍不够稳定。这就需要高校进一步建立健全辅导员选聘、发展、培养、研究、评价和保障机制等,实现“工作有条件、干事有平台、待遇有保障、发展有空间”,从而建立一支高素质的辅导员队伍,更好地促进学生发展。
1.完善辅导员选聘机制。要建立辅导员准入制度,细化辅导员入职标准,优化辅导员选聘渠道。以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为例,近几年学校根据本校及各个专业不同需求选拨不同的人才,明确辅导员在学生培养中所扮演的角色及相互之间的关系,学业辅导员、心理辅导员、职业辅导员等分别为学生提供不同层面的指导和帮助,就建立不同的选拨机制;其次尊重辅导员工作规律,按照提高专业化水平、推动职业化发展要求,扩大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和相关学科背景辅导员的比重,使之成为辅导员队伍的主要力量和重要构成。
2.完善辅导员发展机制。在辅导员队伍建设中,经过多年的研究和实践,学校坚持相对稳定和合理流动相结合原则,为辅导员创造良好的发展空间;为每一位新上岗辅导员配备一名富有学生工作经验的成长导师;成立“心理健康教育”、“校园文化建设”等不同研讨方向的辅导员科研团队,每月开展科研活动,探索解决问题途径;建立辅导员工作谈心制、进公寓、听课制等相关工作制度,提升辅导员精细化工作水平;以团队形式成立辅导员工作室,开展学业、心理、职业等辅导工作,强化工作室的特色与品牌,一对一、面对面地解决学生的实际困惑。
3.完善辅导员培养机制。学校对辅导员队伍的培养进行了一系列的尝试培养模式:推出“辅导员拜师”计划,选聘学术造诣浓厚、热心学生工作的中层干部或者具有高级职称的人文社科类教师担任辅导员的学术导师;推出辅导员“分类培养”计划,根据辅导员自身特点,通过参加校内外培训,在工作三年内至少取得一个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职业资格证,成为某个方面工作的专家;成立辅导员工作研究中心,通过“学术研究、论坛沙龙、案例研讨”等方式,针对大学生思政教育工作中面临的实际问题,深入开展科学研究。这些举措的推出,有效提升了辅导员的综合能力。
4.完善辅导员评价机制。考核评价是辅导员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手段,经过多年摸索,学校建立了“职责明确、测评科学、奖惩结合、以评促建”的考评机制:一是建立以业绩为导向的评价标准,形成一个全面的辅导员工作考核评价体系;二是坚持过程评价和目标评价相结合的评价原则;三是完善以学生评价为主、自我评价和组织评价为辅的评价方法; 四是增强考核结果的有效性和使用率,与薪酬、晋升、培训等机会挂钩。这些机制对明晰职责、优化队伍、强化素质、激发积极性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适合学生发展的高校辅导员队伍,必须围绕配备、管理、培育和发展四个基本环节建立体制和机制,并使之制度化,这样,有助于总结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规律,提高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的有效性,有助于提高辅导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参考文献:
[1]国家教育部第43号令:《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2017年10月1日发布.
[2]郑永廷、张再兴:《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理论与实践》,人民出版社2010年出版.
作者简介:盛波(1973—)女。江苏宜兴人。副研究员。研究方向:高校学生管理和思政教育。
※基金项目:本文系2017年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基于“学生发展”理念下的高校学生工作队伍建设的研究和实践》的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批准号:2017SJBFDY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