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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诚信建设是转变政府职能的必然要求,也是构建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保障。诚信政府应该取信于民,造福于民,随着政府行为透明度的不断加强,公众对政府的要求也在提升,政府的“言行举止”关乎着公众的切身利益。而确立行政法中的信赖保护原则,在诚信政府建设中加强对公众信赖利益的保护,既能保证行政相对人获得更稳定的法律预期,民众也会因为政府的“言行一致”而增强对政府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