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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市场化程度的提高,以为客户提供最佳金融服务为中心的混业经营是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我们应该把握国际银行业从“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转型的大趋势,借鉴西方国家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经验与教训,在金融制度建设层次上,逐步取消分业经营的制度框架,废除妨碍传统银行业转型的过度管制。
关键词:商业银行;战略转型;混业经营
中图分类号:F830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0751(2010)01—0066—03
一
自我国商业银行体系建立以来,国家对银行业一直实行严格的分业经营监管体制,商业银行业务范围以吸收存款和发放贷款为主,其业务增长以规模扩张为主要手段,以信贷资产为主要盈利产品,以利差收入为主要盈利来源。受传统的经营模式制约,各家商业银行的产品以存贷款为主,产品同质化严重,各家银行提供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在本质上差异很小甚至没有差异,差异化经营得不到应有的体现。
盈利性是银行竞争力的核心体现,是商业银行生存发展的根本。近年来国内银行在资产规模、风险控制、信息技术、营销管理等方面都取得了较大的进步,与国外银行的差距正在缩小。但从盈利能力来看,国内银行总体上进展缓慢,没有出现较大的改善。到目前为止,中资银行资产收益率(ROA)平均只有0.15%,美国平均是1.4%,欧洲平均是1.3%,几乎是中资银行的8倍到10倍;中资银行股权收益率(ROE)平均水平为3.2%,美国是14%,欧洲是13%,也是中资银行的4倍到5倍。国内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之所以远低于外资银行,固然有历史、制度、管理、技术甚至人才等方面的原因,但不可否认的是,分业经营体制导致的银行经营范围过窄、业务结构单一、创新领域不宽,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因素。
与国外先进商业银行相比,国内商业银行金融服务的广度、深度和效率都比较低。目前国内商业银行除了传统的存贷款业务外,其他业务品种相对较少,尤其欠缺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核心产品。国有商业银行的收入主要来源于贷款利息,其中四家国有商业银行利息收入占总收入的84%左右,而中间业务收入仅占9%左右,中间业务收入对营业收入的贡献与国际先进银行相比差距较大。在中间业务方面,主要从事汇兑、代理等较低层次的业务,而一些技术含量高、投资回报高的投资业务、资金交易业务、资产证券化、投资银行业务及理财业务仍处于成长初期。经营范围和业务品种的狭窄最终反映到收入结构上,在倚重利息收入的盈利模式下,无论是贷款增长放缓还是利差收窄,都将直接危及经营安全和盈利获取。
盈利结构单一使得我国银行发展潜力受限。商业银行亟待确立新的盈利模式,开拓新的盈利空间,建立一种多元化协调发展的收益增长格局,最终实现从融资中介向全面金融服务商转变。
二
西方国家近百年的金融沿革史,实际上就是一个由混业经营转向分业经营,然后又回归到混业经营的这样一个分合过程。所谓金融混业经营,是相对于金融分业经营而言的,商业银行既可以从事商业银行业务,同时又可以从事投资银行业务。混业经营模式是当今国际上金融机构采用最为普遍的、可为社会提供全方位、综合性金融业务的经营模式。
混业经营制度推动了商业银行由信贷银行向全能银行的转变,全能银行能够为客户提供所有金融服务项目,包括存款业务、房地产及其他工商业贷款、外汇交易、保险业务、证券交易以及投资组合管理。随着金融全球化的加深,金融创新日趋发展,银行业竞争日趋激烈,日本等一些实行金融分业经营的国家越来越感受到全能银行在业务上的强大竞争优势,逐渐消除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之间互相进入的障碍,向混业经营转变。
1.规模经济优势
降低成本,通过规模经济实现成本集约化,是实现规模效益的首要目标。规模经济可从金融服务的产品生产和消费中产生。一般认为,当某一机构提供特定服务组合的成本低于多家专业机构提供同类服务的成本时,即存在规模经济。金融控股公司从规模经济中获益是因为,其一是它们可以将管理与某一客户关系的固定成本分摊到更广泛的产品上;其二是它们可以利用自身的分支机构和已有的其他全部销售渠道以较低的边际成本销售附加产品;其三是由于金融控股公司可以提高内部机制调整系统内部财务结构对金融市场作出快速反应,因而可以更容易地适应对金融服务产品需求的变化(金融机构提供的大部分金融产品都具有很高的替代性);其四是由于在金融控股公司建立信誉要比在其他领域更容易,以及信誉的外溢效应的存在,金融控股公司可以利用在提供一种服务时建立的信誉向客户提供其他金融产品。
2.范围经济优势
范围经济优势,也即存在正的范围效应。所谓范围经济是指金融机构可以进入更广阔的市场,接触更多的客户群体,并促使一些相关金融产品的交叉业务成为可能。商业银行逐步演变成了金融超市,创造了更多的销售机会,提高了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达到了范围经济的效果。从范围经济的角度来看,金融控股公司由于其业务领域的广泛性,服务全面,能取得更多的范围经济效益。通过交叉销售线向客户提供众多的金融产品,是金融控股公司实现范围经济的畅通渠道。全能银行能够将有价值的贷款者的信息从银行业务部门传递给其他业务部门,不仅把银行业务和证券、保险、信托、期货、基金等其他金融业务的分销渠道有机的结合起来,而且带来了大量的交叉营销和金融创新的机会。
3.金融创新优势
外资银行长期在境外实行混业经营,具有较强的设计开发新型金融产品的能力。他们能够经常调整和创新服务项目,设计出高附加值、个人特色强、集银行、证券、保险特点于一身的复合型金融产品,满足客户的多层次需求,从而可为客户提供全方位多元化的服务。
4.效率优势
混业经营制度的效率优势在微观上表现为金融企业在市场经营行为和内部管理活动中投入产出的比较关系。混业经营制度无论在提供金融服务、节约客户的金融产品和使用成本、增加客户的金融服务效用,还是在内部节约管理成本和增加收益方面,都有突出的优势。混业经营制度的宏观效率表现在多个方面,其中最重要的是打通了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的阻隔,使资金周转速度加快,货币流动的连续范围扩大,使商业银行能够在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从事经营活动,商业银行也成为投融资者介入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的“桥梁”。此外,中央银行调控货币供应量的手段因此而更加丰富,调控能力相应增强,金融市场对调控信号的反应更加灵敏和完整。从扩大市场空间、增强一国综合竞争力角度来看,混业经营制度会在巩固一国国内金融市场、开拓国际市场、进而扩大需求、带动经济增长等方面产生重要功效。
5.协同效用优势
混业经营制度在多元化的并购活动中会产生巨大的协同效应,即获得管理上的协同效应(管理资源的充分利用)和财务上的协同效应(现金流量的充分利用),使成本收入比降低,资产回报率提高。据所罗门公司对美国50家大银行的调查,1992年到1997年,合并后银行的平均资产回报率从1%提高到1.29%,股东收益从13.6%提高到15.9%。金融控股公司的管理协同效应主要体现在地区互补性、业务互补性和服务交叉性。金融控股公司的财务协同效应是指在实施并购后业绩提升所产生现金流量的净现值(NPV)。净现值等增加可从成本节约、收入提高、服务改进、财务筹划和税收优惠等方面得到体现。
6.风险递减优势
混业经营的多元化服务具有分散风险的效应。美国学者本森(Bensen,1990)认为,银行体制结构本身对导致金融危机的影响力很小,银行业经营范围的拓宽,并不会危及自身的安全和稳健经营。相反,由于金融控股公司的业务领域范围宽广,可以把各种资产、负债及抵押担保业务进行广泛的风险组合,因而倒闭的风险较小;而单一结构的金融机构因其资产、负债及抵押担保业务、投资银行业务等组合的选择余地较少,更易倒闭。具体地说,金融控股公司使各种金融业务结合在一起,有益于减低自身风险,一种业务的收益下降,可以用其他业务的收益来弥补,从而保障其收益的稳定性;在金融控股公司的业务中,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可以充分地掌握企业的经营状况,从而降低贷款的呆账率和投资银行承销业务的风险,同时两者可相互补充、相互依存;金融控股公司的一站式综合金融服务的竞争有利于金融业的优胜劣汰,从而提高整个金融业的效率和促进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
三
以提供最佳金融服务为中心的混业经营,是未来银行业经营发展的必然趋势。因此,我们应该借鉴国外商业银行开展混业经营的经验,在金融制度建设层次上,逐步取消分业经营的制度框架,废除妨碍传统银行业转型的过度管制。考虑到我国商业银行的实际情况,在实现商业银行向全能银行转变时,应该采取以下措施:
1.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
我国已制定了《商业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信托法》、《投资基金法》、《票据法》等金融法规,为我国金融法制化初步奠定了基础。但这还远远不够,今后要借鉴国外经验,加快金融法律体系建设。金融法规的制定既要弥补某些领域的法律空白,又要提高已有法律的立法质量;既要考虑当前金融分业经营和管理的需要,又要考虑未来混业经营、防范风险的需求,以及符合国际金融法律法规的标准;既要具有现实性又必须具有超前性。因此我国要尽快制定《期货交易法》等金融法规,完善金融法规体系。同时,还要适时地对《商业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信托法》等现行法律法规进行修改,修改和完善的主旨是鼓励和保护金融机构的竞争和业务创新,开发新的中间业务品种,鼓励银行、证券、保险之间互相渗透、联合经营,构筑商业银行由分业经营转向混业经营的法律保障。
2.加强和完善金融调控与监管
全能化经营制度运作的前提条件是,银行本身具备较强的风险意识和有效的约束机制,金融监管体系完善高效。如果银行自身缺乏约束能力,银行信贷风险控制不住,“全能化”经营只能是越“全”越“乱”。改革开放以来,在分业经营的条件下,中央银行的金融调控水平和监管能力不断提高,积累了较丰富的经验。但是,在混业经营情况下如仍按现行的调控与监管的理论、方法和政策行事,那么恐怕难以取得理想的效果。因此,必须摆正中央银行、证监会、保监会、银监会之间的关系。我国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三者已经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这是我国宏观调控与监管体系顺应经济全球化和金融业混业经营趋势的一项变革。在今后的金融监管中,要不断巩固三方监管部门之间的联席会议,贯彻定期协商、信息共享、联合研究、相互代理和业务创新的原则,待条件成熟后,可考虑建立一个统一的金融监管部门。
3.加快改革步伐,增强商业银行活力和国际竞争力
首先,要对商业银行进行公司法人制度改造,建立现代商业银行制度,建立起完善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内部约束机制,建立风险识别、评估和控制机制,全方位控制经营行为,促使商业银行真正进行商业化经营和运作,全面提高综合风险控制能力,这是银行业制度改革的核心内容。其次,积极推行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造,股份制改造是银行产权制度的再造,它必然引起银行体制的巨大变革,商业银行现存的体制都必须进行重大改革才能符合制度创新的要求。再次,加大创新力度。近阶段应大力发展无风险或风险程度较低、不产生直接负债、或有负债的中间业务,中远期可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发展信用性、融资性等带有潜在风险的中间业务和投资业务、信托业务、租赁业务等。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发展投资银行业务,积极参与资本证券市场运作,适当进行长期风险性投资,以最终实现全能化经营。最后,还要大力改革用人制度。发展全能银行经营的难度要远远大于分业经营,其业务品种多、范围广、服务对象复杂、风险高、业务性质具有综合性、边缘性、多样性的特点,因而银行必须具有较高的管理水平和经营能力,这就对银行的人才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4.积极推动银行业的并购重组
国际银行业并购重组浪潮迭起,尤其是大银行通过并购走向巨型化,从而获得更加明显的规模优势。我国银行业要缩小与国外银行业的实力差距,也必须走并购重组的道路,通过并购重组增强资本实力,扩张资产规模,提高技术含量增加业务品种,最终达到增强综合竞争力的目的。可以借鉴美国的经验,并汲取这次次贷风暴的教训,通过建立金融控股公司实现混业经营。金融控股公司这样一种全能银行的组织模式,提供了混业经营条件下降低潜在成本和提高潜在收益的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从一些国家金融业混业经营的状况看,金融控股公司无疑是一国由分业向混业转变的最佳切入点,它能够快速实现资源整合。同时,在市场竞争中,金融控股公司具有协同效应和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的优势,还可通过内设的防火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利益冲突和关联交易带来的风险。
5.有效防范混业经营的风险传递和积聚效应
由于混业经营模式下的多元化金融集团作为一个整体,在经营上各种业务活动对市场环境变化或金融市场价格变动的敏感度不一样,并且银行、证券和保险等金融业务的组合能够产生更加稳定的利润来源,因而可以通过合并各种业务活动来增强整体抗风险的能力。但实践证明,混业经营对风险的分散化效应并不能够有效降低金融控股公司的整体风险。美国次贷危机的爆发在引发的全球性的严重的金融危机,迫使我们不得不对混业经营模式的风险防范问题进行更加深入的思考。
参考文献
[1]陈小宪.风险•资本•市值[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4,(8).
[2]唐双宁.金融混业经营与监管是大势所趋[N].第一财经日报,2008—05—29.
[3]谢国樑.对美元贬值趋势及崩溃风险的探讨与思考[J].国际金融研究,2008,(5).
[4]林涛.金融控股公司经营模式比较研究[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5).
[5]姜建清.银行转型与收益结构研究[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6,(10).
责任编辑:伊 人
关键词:商业银行;战略转型;混业经营
中图分类号:F830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0751(2010)01—0066—03
一
自我国商业银行体系建立以来,国家对银行业一直实行严格的分业经营监管体制,商业银行业务范围以吸收存款和发放贷款为主,其业务增长以规模扩张为主要手段,以信贷资产为主要盈利产品,以利差收入为主要盈利来源。受传统的经营模式制约,各家商业银行的产品以存贷款为主,产品同质化严重,各家银行提供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在本质上差异很小甚至没有差异,差异化经营得不到应有的体现。
盈利性是银行竞争力的核心体现,是商业银行生存发展的根本。近年来国内银行在资产规模、风险控制、信息技术、营销管理等方面都取得了较大的进步,与国外银行的差距正在缩小。但从盈利能力来看,国内银行总体上进展缓慢,没有出现较大的改善。到目前为止,中资银行资产收益率(ROA)平均只有0.15%,美国平均是1.4%,欧洲平均是1.3%,几乎是中资银行的8倍到10倍;中资银行股权收益率(ROE)平均水平为3.2%,美国是14%,欧洲是13%,也是中资银行的4倍到5倍。国内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之所以远低于外资银行,固然有历史、制度、管理、技术甚至人才等方面的原因,但不可否认的是,分业经营体制导致的银行经营范围过窄、业务结构单一、创新领域不宽,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因素。
与国外先进商业银行相比,国内商业银行金融服务的广度、深度和效率都比较低。目前国内商业银行除了传统的存贷款业务外,其他业务品种相对较少,尤其欠缺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核心产品。国有商业银行的收入主要来源于贷款利息,其中四家国有商业银行利息收入占总收入的84%左右,而中间业务收入仅占9%左右,中间业务收入对营业收入的贡献与国际先进银行相比差距较大。在中间业务方面,主要从事汇兑、代理等较低层次的业务,而一些技术含量高、投资回报高的投资业务、资金交易业务、资产证券化、投资银行业务及理财业务仍处于成长初期。经营范围和业务品种的狭窄最终反映到收入结构上,在倚重利息收入的盈利模式下,无论是贷款增长放缓还是利差收窄,都将直接危及经营安全和盈利获取。
盈利结构单一使得我国银行发展潜力受限。商业银行亟待确立新的盈利模式,开拓新的盈利空间,建立一种多元化协调发展的收益增长格局,最终实现从融资中介向全面金融服务商转变。
二
西方国家近百年的金融沿革史,实际上就是一个由混业经营转向分业经营,然后又回归到混业经营的这样一个分合过程。所谓金融混业经营,是相对于金融分业经营而言的,商业银行既可以从事商业银行业务,同时又可以从事投资银行业务。混业经营模式是当今国际上金融机构采用最为普遍的、可为社会提供全方位、综合性金融业务的经营模式。
混业经营制度推动了商业银行由信贷银行向全能银行的转变,全能银行能够为客户提供所有金融服务项目,包括存款业务、房地产及其他工商业贷款、外汇交易、保险业务、证券交易以及投资组合管理。随着金融全球化的加深,金融创新日趋发展,银行业竞争日趋激烈,日本等一些实行金融分业经营的国家越来越感受到全能银行在业务上的强大竞争优势,逐渐消除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之间互相进入的障碍,向混业经营转变。
1.规模经济优势
降低成本,通过规模经济实现成本集约化,是实现规模效益的首要目标。规模经济可从金融服务的产品生产和消费中产生。一般认为,当某一机构提供特定服务组合的成本低于多家专业机构提供同类服务的成本时,即存在规模经济。金融控股公司从规模经济中获益是因为,其一是它们可以将管理与某一客户关系的固定成本分摊到更广泛的产品上;其二是它们可以利用自身的分支机构和已有的其他全部销售渠道以较低的边际成本销售附加产品;其三是由于金融控股公司可以提高内部机制调整系统内部财务结构对金融市场作出快速反应,因而可以更容易地适应对金融服务产品需求的变化(金融机构提供的大部分金融产品都具有很高的替代性);其四是由于在金融控股公司建立信誉要比在其他领域更容易,以及信誉的外溢效应的存在,金融控股公司可以利用在提供一种服务时建立的信誉向客户提供其他金融产品。
2.范围经济优势
范围经济优势,也即存在正的范围效应。所谓范围经济是指金融机构可以进入更广阔的市场,接触更多的客户群体,并促使一些相关金融产品的交叉业务成为可能。商业银行逐步演变成了金融超市,创造了更多的销售机会,提高了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达到了范围经济的效果。从范围经济的角度来看,金融控股公司由于其业务领域的广泛性,服务全面,能取得更多的范围经济效益。通过交叉销售线向客户提供众多的金融产品,是金融控股公司实现范围经济的畅通渠道。全能银行能够将有价值的贷款者的信息从银行业务部门传递给其他业务部门,不仅把银行业务和证券、保险、信托、期货、基金等其他金融业务的分销渠道有机的结合起来,而且带来了大量的交叉营销和金融创新的机会。
3.金融创新优势
外资银行长期在境外实行混业经营,具有较强的设计开发新型金融产品的能力。他们能够经常调整和创新服务项目,设计出高附加值、个人特色强、集银行、证券、保险特点于一身的复合型金融产品,满足客户的多层次需求,从而可为客户提供全方位多元化的服务。
4.效率优势
混业经营制度的效率优势在微观上表现为金融企业在市场经营行为和内部管理活动中投入产出的比较关系。混业经营制度无论在提供金融服务、节约客户的金融产品和使用成本、增加客户的金融服务效用,还是在内部节约管理成本和增加收益方面,都有突出的优势。混业经营制度的宏观效率表现在多个方面,其中最重要的是打通了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的阻隔,使资金周转速度加快,货币流动的连续范围扩大,使商业银行能够在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从事经营活动,商业银行也成为投融资者介入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的“桥梁”。此外,中央银行调控货币供应量的手段因此而更加丰富,调控能力相应增强,金融市场对调控信号的反应更加灵敏和完整。从扩大市场空间、增强一国综合竞争力角度来看,混业经营制度会在巩固一国国内金融市场、开拓国际市场、进而扩大需求、带动经济增长等方面产生重要功效。
5.协同效用优势
混业经营制度在多元化的并购活动中会产生巨大的协同效应,即获得管理上的协同效应(管理资源的充分利用)和财务上的协同效应(现金流量的充分利用),使成本收入比降低,资产回报率提高。据所罗门公司对美国50家大银行的调查,1992年到1997年,合并后银行的平均资产回报率从1%提高到1.29%,股东收益从13.6%提高到15.9%。金融控股公司的管理协同效应主要体现在地区互补性、业务互补性和服务交叉性。金融控股公司的财务协同效应是指在实施并购后业绩提升所产生现金流量的净现值(NPV)。净现值等增加可从成本节约、收入提高、服务改进、财务筹划和税收优惠等方面得到体现。
6.风险递减优势
混业经营的多元化服务具有分散风险的效应。美国学者本森(Bensen,1990)认为,银行体制结构本身对导致金融危机的影响力很小,银行业经营范围的拓宽,并不会危及自身的安全和稳健经营。相反,由于金融控股公司的业务领域范围宽广,可以把各种资产、负债及抵押担保业务进行广泛的风险组合,因而倒闭的风险较小;而单一结构的金融机构因其资产、负债及抵押担保业务、投资银行业务等组合的选择余地较少,更易倒闭。具体地说,金融控股公司使各种金融业务结合在一起,有益于减低自身风险,一种业务的收益下降,可以用其他业务的收益来弥补,从而保障其收益的稳定性;在金融控股公司的业务中,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可以充分地掌握企业的经营状况,从而降低贷款的呆账率和投资银行承销业务的风险,同时两者可相互补充、相互依存;金融控股公司的一站式综合金融服务的竞争有利于金融业的优胜劣汰,从而提高整个金融业的效率和促进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
三
以提供最佳金融服务为中心的混业经营,是未来银行业经营发展的必然趋势。因此,我们应该借鉴国外商业银行开展混业经营的经验,在金融制度建设层次上,逐步取消分业经营的制度框架,废除妨碍传统银行业转型的过度管制。考虑到我国商业银行的实际情况,在实现商业银行向全能银行转变时,应该采取以下措施:
1.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
我国已制定了《商业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信托法》、《投资基金法》、《票据法》等金融法规,为我国金融法制化初步奠定了基础。但这还远远不够,今后要借鉴国外经验,加快金融法律体系建设。金融法规的制定既要弥补某些领域的法律空白,又要提高已有法律的立法质量;既要考虑当前金融分业经营和管理的需要,又要考虑未来混业经营、防范风险的需求,以及符合国际金融法律法规的标准;既要具有现实性又必须具有超前性。因此我国要尽快制定《期货交易法》等金融法规,完善金融法规体系。同时,还要适时地对《商业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信托法》等现行法律法规进行修改,修改和完善的主旨是鼓励和保护金融机构的竞争和业务创新,开发新的中间业务品种,鼓励银行、证券、保险之间互相渗透、联合经营,构筑商业银行由分业经营转向混业经营的法律保障。
2.加强和完善金融调控与监管
全能化经营制度运作的前提条件是,银行本身具备较强的风险意识和有效的约束机制,金融监管体系完善高效。如果银行自身缺乏约束能力,银行信贷风险控制不住,“全能化”经营只能是越“全”越“乱”。改革开放以来,在分业经营的条件下,中央银行的金融调控水平和监管能力不断提高,积累了较丰富的经验。但是,在混业经营情况下如仍按现行的调控与监管的理论、方法和政策行事,那么恐怕难以取得理想的效果。因此,必须摆正中央银行、证监会、保监会、银监会之间的关系。我国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三者已经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这是我国宏观调控与监管体系顺应经济全球化和金融业混业经营趋势的一项变革。在今后的金融监管中,要不断巩固三方监管部门之间的联席会议,贯彻定期协商、信息共享、联合研究、相互代理和业务创新的原则,待条件成熟后,可考虑建立一个统一的金融监管部门。
3.加快改革步伐,增强商业银行活力和国际竞争力
首先,要对商业银行进行公司法人制度改造,建立现代商业银行制度,建立起完善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内部约束机制,建立风险识别、评估和控制机制,全方位控制经营行为,促使商业银行真正进行商业化经营和运作,全面提高综合风险控制能力,这是银行业制度改革的核心内容。其次,积极推行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造,股份制改造是银行产权制度的再造,它必然引起银行体制的巨大变革,商业银行现存的体制都必须进行重大改革才能符合制度创新的要求。再次,加大创新力度。近阶段应大力发展无风险或风险程度较低、不产生直接负债、或有负债的中间业务,中远期可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发展信用性、融资性等带有潜在风险的中间业务和投资业务、信托业务、租赁业务等。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发展投资银行业务,积极参与资本证券市场运作,适当进行长期风险性投资,以最终实现全能化经营。最后,还要大力改革用人制度。发展全能银行经营的难度要远远大于分业经营,其业务品种多、范围广、服务对象复杂、风险高、业务性质具有综合性、边缘性、多样性的特点,因而银行必须具有较高的管理水平和经营能力,这就对银行的人才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4.积极推动银行业的并购重组
国际银行业并购重组浪潮迭起,尤其是大银行通过并购走向巨型化,从而获得更加明显的规模优势。我国银行业要缩小与国外银行业的实力差距,也必须走并购重组的道路,通过并购重组增强资本实力,扩张资产规模,提高技术含量增加业务品种,最终达到增强综合竞争力的目的。可以借鉴美国的经验,并汲取这次次贷风暴的教训,通过建立金融控股公司实现混业经营。金融控股公司这样一种全能银行的组织模式,提供了混业经营条件下降低潜在成本和提高潜在收益的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从一些国家金融业混业经营的状况看,金融控股公司无疑是一国由分业向混业转变的最佳切入点,它能够快速实现资源整合。同时,在市场竞争中,金融控股公司具有协同效应和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的优势,还可通过内设的防火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利益冲突和关联交易带来的风险。
5.有效防范混业经营的风险传递和积聚效应
由于混业经营模式下的多元化金融集团作为一个整体,在经营上各种业务活动对市场环境变化或金融市场价格变动的敏感度不一样,并且银行、证券和保险等金融业务的组合能够产生更加稳定的利润来源,因而可以通过合并各种业务活动来增强整体抗风险的能力。但实践证明,混业经营对风险的分散化效应并不能够有效降低金融控股公司的整体风险。美国次贷危机的爆发在引发的全球性的严重的金融危机,迫使我们不得不对混业经营模式的风险防范问题进行更加深入的思考。
参考文献
[1]陈小宪.风险•资本•市值[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4,(8).
[2]唐双宁.金融混业经营与监管是大势所趋[N].第一财经日报,2008—05—29.
[3]谢国樑.对美元贬值趋势及崩溃风险的探讨与思考[J].国际金融研究,2008,(5).
[4]林涛.金融控股公司经营模式比较研究[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5).
[5]姜建清.银行转型与收益结构研究[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6,(10).
责任编辑:伊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