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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直面国内的腐败现象,并不以“家丑”而遮掩;最高领导人对于防腐反腐坚持“旗帜鲜明、毫不动摇”,特别强调重要性和迫切性;国际携手反腐大势已成,实质性合作日益频密
尽管事前显得有些低调,10月22日至26日在毗邻北京的河北香河召开的国际反贪局联合会首届年会,无疑可列为近两周来最重要的大事件。
为有效执行《联合国反腐公约》而成立的国际反贪局联合会,首次年会便选择了中国。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参加开幕式并发言,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当选为年会主席,中国反贪领域的各级检察官在会上发表一系列重要演讲。在近千名代表共同探讨防止和惩治腐败话题的国际会议上,如此显著的“中国分量”,使人震动,也使人振奋(参见本期报道“密织反腐天网”)。
对许许多多中国人来说,这次会议至少传达了三重具有相关性的信息:其一,中国政府直面国内的腐败现象,并不以“家丑”而遮掩;其二,最高领导对于防腐反腐坚持“旗帜鲜明、毫不动摇”,特别强调重要性和迫切性;其三,国际携手反腐大势已成,实质性合作日益频密。
三重信息之间,也是相互关联。伴随着经济全球化,腐败行为在世界蔓延,腐败分子也在跨国流动,这本身就在侵蚀各国的稳定发展。而每个国家为寻求反腐斗争中的国际协作,对本国的重大腐败事件都必须公开透明,坚决打击彻查,含糊不得也迟疑不起。过去很长时间内,国内某些官员们有一种看法,认为全面公开恶性腐败事件特别是高级官员的腐败事件,国际会影响“中国形象”,国内会激起民怨。因此,在不得不公布重大案件时,总是尽力“简化”、“淡化”;审理一些重要官员的经济案件,往往名义上公开审理,实际不对公众媒体开放;某些高级官员前两年因经济案获罪已经服刑,但其犯罪事实、基本情节无人知晓,检方起诉书、法庭判决书从未公布。这种情形,与国外一些政治清廉指数较高的国家司法公开、司法文件随时可查的情况正成对比,不仅徒然引致更多怀疑、猜测、谣言,而且直接影响了有效的国际合作。在反腐全球化的大格局中,改变这种“黑箱”陋习,已经势在必行。
近些年来,随着中国日益开放,中国发生的经济罪案中,贪官外逃上升;特别是一些贪官让妻小先行逃往发达国家,并向境外大量转移不法资产;及至本人罪案曝光,能逃则逃,不能逃则推之瞒之,引致广大公众的愤懑。正因此,反腐全球化的进展才引起中国人直接关注。前年中行广东开平支行前行长被遣返回国,可谓中美两国司法合作的一大胜利。其实,反腐的国际合作不仅涉及引渡,还涉及追逃机制和遣返资产等方方面面,虽然各国国情与司法制度不同可能带来困难,但目前既有共识和现实需求,相关领域的务实合作定会大有进展。这对于抗反腐经验越来越丰富的贪官们是个坏消息,却也要求有关当局必须加大反腐肃贪的坚决性和力度。很显然,“旗帜鲜明、毫不动摇”方针已定,完全可以走得更远、更彻底。
当然,反腐全球化还有另一层含义,虽不那么直接,却更为深远,这就是以预防腐败为重心的国际交流与制度建设。在透明国际(Transparency International)对全球160个国家和地区的廉政指数排名中,中国位居70的名次或许并不很准确,但也提供了一种参照系,可以横向比较,以何为师,以何为戒。在此类国际比较中,中国可愈加正视现实,痛下反腐决心,看清廉政建设的方向。
在国际反贪局联合会年会这类会议上采他山之石,正可攻中国之玉。在这里,廉政建设是一项包含着许多子项目的系统工程,有些过去闻所未闻而目前刚刚开始着手,例如反洗钱、“黑名单制度”、“阳光法案”等等;有些久已存在甚至作用显著但仍须完善提升,例如国家审计、反贪惩治、舆论监督等等,而工程的总纲是四个大字——“民主法治”。
反腐全球化不是平一时民怨的权宜之计,而是时代大潮,可以挟我们冲向很远很远。■
尽管事前显得有些低调,10月22日至26日在毗邻北京的河北香河召开的国际反贪局联合会首届年会,无疑可列为近两周来最重要的大事件。
为有效执行《联合国反腐公约》而成立的国际反贪局联合会,首次年会便选择了中国。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参加开幕式并发言,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当选为年会主席,中国反贪领域的各级检察官在会上发表一系列重要演讲。在近千名代表共同探讨防止和惩治腐败话题的国际会议上,如此显著的“中国分量”,使人震动,也使人振奋(参见本期报道“密织反腐天网”)。
对许许多多中国人来说,这次会议至少传达了三重具有相关性的信息:其一,中国政府直面国内的腐败现象,并不以“家丑”而遮掩;其二,最高领导对于防腐反腐坚持“旗帜鲜明、毫不动摇”,特别强调重要性和迫切性;其三,国际携手反腐大势已成,实质性合作日益频密。
三重信息之间,也是相互关联。伴随着经济全球化,腐败行为在世界蔓延,腐败分子也在跨国流动,这本身就在侵蚀各国的稳定发展。而每个国家为寻求反腐斗争中的国际协作,对本国的重大腐败事件都必须公开透明,坚决打击彻查,含糊不得也迟疑不起。过去很长时间内,国内某些官员们有一种看法,认为全面公开恶性腐败事件特别是高级官员的腐败事件,国际会影响“中国形象”,国内会激起民怨。因此,在不得不公布重大案件时,总是尽力“简化”、“淡化”;审理一些重要官员的经济案件,往往名义上公开审理,实际不对公众媒体开放;某些高级官员前两年因经济案获罪已经服刑,但其犯罪事实、基本情节无人知晓,检方起诉书、法庭判决书从未公布。这种情形,与国外一些政治清廉指数较高的国家司法公开、司法文件随时可查的情况正成对比,不仅徒然引致更多怀疑、猜测、谣言,而且直接影响了有效的国际合作。在反腐全球化的大格局中,改变这种“黑箱”陋习,已经势在必行。
近些年来,随着中国日益开放,中国发生的经济罪案中,贪官外逃上升;特别是一些贪官让妻小先行逃往发达国家,并向境外大量转移不法资产;及至本人罪案曝光,能逃则逃,不能逃则推之瞒之,引致广大公众的愤懑。正因此,反腐全球化的进展才引起中国人直接关注。前年中行广东开平支行前行长被遣返回国,可谓中美两国司法合作的一大胜利。其实,反腐的国际合作不仅涉及引渡,还涉及追逃机制和遣返资产等方方面面,虽然各国国情与司法制度不同可能带来困难,但目前既有共识和现实需求,相关领域的务实合作定会大有进展。这对于抗反腐经验越来越丰富的贪官们是个坏消息,却也要求有关当局必须加大反腐肃贪的坚决性和力度。很显然,“旗帜鲜明、毫不动摇”方针已定,完全可以走得更远、更彻底。
当然,反腐全球化还有另一层含义,虽不那么直接,却更为深远,这就是以预防腐败为重心的国际交流与制度建设。在透明国际(Transparency International)对全球160个国家和地区的廉政指数排名中,中国位居70的名次或许并不很准确,但也提供了一种参照系,可以横向比较,以何为师,以何为戒。在此类国际比较中,中国可愈加正视现实,痛下反腐决心,看清廉政建设的方向。
在国际反贪局联合会年会这类会议上采他山之石,正可攻中国之玉。在这里,廉政建设是一项包含着许多子项目的系统工程,有些过去闻所未闻而目前刚刚开始着手,例如反洗钱、“黑名单制度”、“阳光法案”等等;有些久已存在甚至作用显著但仍须完善提升,例如国家审计、反贪惩治、舆论监督等等,而工程的总纲是四个大字——“民主法治”。
反腐全球化不是平一时民怨的权宜之计,而是时代大潮,可以挟我们冲向很远很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