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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2月下旬,国务院召开了全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会议,印发了《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对建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进行了全面部署,计划用5年时间,逐步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指出:“今后5年间,中央与地方各级财政累计将新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约2182亿元,其中中央政府新增1254亿元,地方新增92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