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中国建设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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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报告提出了法治建设的目标,即在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时,实现“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人权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纵观报告全文和此后的领导讲话,实现这一目标的基本理念就是用制度约束规范公权力,无论是政府行政体制改革中简政放权,还是改进执政方式中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抑或反腐倡廉中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权力在阳光下行使,还是明确提出任何组织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都离不开约束规范公权力,这一思路抓住了法治中国建设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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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概念,其中包括完备的法治规范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等。在法治体系的整个链条中,严密的法治规范体系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前提和基础。《决定》第二部分围绕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提出了一系列目标和任务。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国家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提供规则指引,引领和规范改革发展,这是在新的
伴随着中国进入全面深化改革的新的历史时期,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成为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以及全社会的重要共识,基于“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通过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保证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成为法治中国建设的突破口和关键环节。
辛亥革命推翻了中国实行二千余年的封建皇权制度,开启了中国民主法治的现代化进程。自辛亥革命迄今的百年历程中,中国法治虽历经坎坷却坚韧不拔,在法治理念、法律制度、法治技术等诸多方面,不断刷新面貌。今日,依法治国方略已然确立,中国特色法律体系也宣布形成,落实法治方略,使法治成为社会运行之实际状态,当是法治建设的主要任务。
作为“法学研究转型”系列研讨会之一,本刊编辑部与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民法室、湖南大学法学院、湖南大学罗马法系研究中心于2011年10月在广西联合举办了“中国民法实证方法学术研讨会”,与会者主要为民法学界的中青年学者及法律实务工作者。从会议讨论情况看,民法学界的中青年学者就实证方法之基本内涵尚未达成共识,对实证方法之基本认识与基本态度以及开展实证研究之经验各异,因而就传统法教义学与实证研究之关系亦有不同看法。虽然样本有限,但部分解释了民法实证研究不彰的原因。本刊撷取部分有代表性的观点,以笔谈的形式刊发,供学界参
本刊编辑部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于2011年8月13—14日在武汉联合举办了“中国法学研究之转型——法律学术与法治实践”研讨会,作为“法学研究转型”系列研讨会之首。该系列研讨会之策划,乃深感中国现今之法律学术与法治实践相脱节,存在学术环境阻滞、学术功能不彰、学术体系未成、学术方法陈旧、学术材料单一、学术交流不畅、学术批评不力、学术心态浮躁、学术评价失矩之弊。为此,本次研讨会邀请各学科、各领域专家学者,围绕中国制度环境与法学研究、法学研究之目的与功能、构建中国法律知识体系、法律研究方法与材料之运用、学术交流与争
落实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部署,需要法学界、法律界抓住机遇,共同研究解决一系列理论和实践问题。
我们或许已踏上法治中国的又一个新起点。近期,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国与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在改革、发展、稳定等方面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等话语,自上而下,流行全国。劳教制度改革、信访工作改革、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户籍制度改革,已被列为今年政法工作的重点。在此背景下,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于1月19日主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理论研讨会”。会议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理论基础、制度保障、发展目标及依宪治国等主题,展开了热烈研讨。本刊选发部分会议发言或论文精要
“法治中国”是多年前理论界和实务界就提出并使用过的概念,但在一段时期内并没有引起社会公众的关注。2013年初,中央政法委员会书记孟建柱同志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首次将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和过硬队伍建设作为今后一个时期政法工作的主要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对此作出重要批示,高度肯定了包括法治中国建设在内的“三大建设”。法治中国随之成为全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有关法治中国的探讨成为热点。据2013年“两会”前新华网所作的舆情调查显示,建设法治中国成为网民最为关注的五大问题之一,列第四位。另据人民日报和人民网推出的两会“
在当下思考和讨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问题时,其关键已经不再是回答何为法治这类知识性问题,以及法治为什么重要这类意义问题,而在于着力探索如何切实推进和巩固法治的方式。这个问题当然包含许多方面,笔者在这里所提出的乃是一个观念上的问题,即“用法治方式推进和巩固法治”。这一看法,一方面来自于一个历史前提:中国近三十多年的现代化历程,可以说是从“人治”转向“法治”的过程;
十八大确立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两大目标,中央要求明确提出改革的时间表、路线图,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推动下一步改革。新的形势,要求明确法治建设在国家整个战略部署中的地位和下一步的努力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