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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认知法是介于传统的语法翻译法和现在盛行的交际语言教学法之间的一种教学法。它强调外语教学和母语教学之间的差别,主张在外语教学中发挥学生的智力作用,重视对语言规则的理解。反思认知教学法的利弊能帮助我们在具体的英语教学中吸收其有利成分,避免不足之处,能更好地推动外语教学。本文通过简述认知法的基本理论框架,对该教学法在中国成人教育中存在的优势做出评论。
[关键词]认知法 成人语言学习 母语 学习者为中心
一、引言
六十年代初听说法负有盛名,但到了六十年代中期听说法走下坡路,亟待需要新方法代替听说法。同时六十年代美国教育学、心理学、语言学等等学科都有很大的发展,各种学科相继出现。作为应用学科——外语教学法的一个新流派人之法从上述学科中吸取对自己有益的理论。美国著名心理学家卡鲁尔首先提出认知法这一概念,是作为听说法对立面产生的。
二、认知法及其理论基础
“认知”方式是心理中是一个术语,它用来描绘不同的人在观察、组织、分析以及回忆信息、经验等方面的不同的习惯性倾向。认知法(Cognitive Approach) 也称为认知符号法(Cognitive - Code Approach) 或认知符号学习理论。主要的理论基础是认知心理学和乔姆斯基的转换生成语法为理论基础。乔姆斯基在论述转换生成语法理论时指出:“语言是受规则支配的体系。人类学习语言绝不是单纯模仿、记忆的过程,而是掌握规则、主要是语法规则。这种规则能推导、转换、生成句子。人类借助这种规则能够听懂从来没有接触过的句子,说出从未学过的话语。无论是学习本族语,还是学习外语都要教会学生掌握语言规则。不管学生发音多么好,词汇掌握多么多,如果不能在有限的规则内产生和理解无限的句子,那是永远不会学会语言的。可见,语言是手规则支配的一种创造性的活动。发现规则是基础,更重要的是培养学生具有创造性使用语言的能力。同时钟明的认知心理学家奥斯贝尔(D.P.Ausubel)認为有两种学习:机械性的学习和有意义的学习。机械性的学习是一种在意义上无联系的鼓励的学习,单靠死记硬背记忆知识;而有意义的学习则是认知学习,强调对所学知识的基本概念和规则的理解,了解它们的内在联系。他认为在其他一切条件相通的情况下,记忆效果取决于建立联系的系统,建立的联系越多,记忆效果越好。认知法强调认知理解,在记忆效果上优于机械性的教学方法,如听说法。
三、认知法的基本原则
认知法企图用认知——符号学习理论代替听说法的刺激——反应学习理论。认知法反对语言是“结构模式”的理论,反对在教学中进行反复的机械操作练习。它主张语言是受规则支配的创造性活动语言的习惯是掌握规则,而不是形成习惯,提倡用演绎法讲授语法。在学习声音时,同时学习文字,听说读写四种语言技能从学习外语一开始就同时进行训练,允许使用本族语和翻译的手段,它认为语言错误在外语学习过程中是不可避免的副产物,主张系统地学习口述和适当地矫正错误。它强调理解在外语教学中的作用,主张在理解新学语言材料的基础上创造性的交际练习。在教学中广泛利用视听教具使外语教学情景化和交际化。
认知法是以认识心理学作为其理论基础,使外语教学法建立在更加科学的基础上,但认知法作为一个新的独立外语教学法体系还是不够完善的,也存在一些缺陷,必须从理论上和实践上加以充实。
四、认知法在中国语言教学的优势
直接法、听说法或口语法等以往的英语教学法都提倡通过模仿和重复来学习语言,并使用目的语来进行语言教学。可见,这些教学法都忽视了儿童和成人的语言学习差异以及学习者内在的认知过程在英语学习中的重要作用。相比之下,强调意识和认知过程在语言学习中的作用是认知法明显不同于其他教学方法的地方,也是其特色之处,正是这一特色是它更适合于中国的外语教学。认知法更适合中学生以上的成人语言学习者。
卡鲁尔(David. W. Carroll 2000: 30)指出语言环境因素是语言学习过程中必要的三大要素之一。和母语学习者相比,外语学习者可接受的真实的目的语输入途径有限,学习者只能通过广播,电视,其他的多媒体资源或出国等途径接触少量的真实语言学习材料。因此,在英语作为外语的语言环境下(比如中国),过分强调目的语的使用,期望能像英语国家儿童自然习得母语那样自然习得外语是几乎不可能的。充分利用成人语言学习者在认知能力方面的优势,可以弥补在语言环境方面的不足,从而更有效地学习外语。在中国这样一个以英语作为外语的环境下,认知法可创造性地解决真实语言材料不足这一缺陷。
第一,从语言方面考虑,外语学习者有扎实的母语基础,而儿童习的母语是在没有任何语言基础的情况下进行的。依照乔姆斯基的转换生成语法理论,虽然不同语言都不可能有完全相同的语法体系,但不同语言的语法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共同性。不仅语法如此,母语中的一些概念或其他知识可以正迁移到外语学习中,从而促进外语的学习,进行外语教学利用母语是理所当然的。不充分利用成人母语水平的优势对成人外语学习者是一大损失。
因此,认知法强调认知过程实际上划清了成人外语教学和儿童一语习得的界线。直接法,通说法和口语法仅关注外语教学中教什么和怎么教的问题,认知法开始关注什么时候教,在哪里教,教给谁以及如何充分利用外语学习和一语习得等问题,这无疑是一大进步。
第二,认知法强调“发现学习”,体现了以学习者为中心的教学理念。
“发现学习”即引导学生去发现语言规则,它注意对学生的研究,主张在研究“学”的基础上研究“教”的问题。布鲁纳(J.S.Brunner)等教育者提出了要以“学习者为中心”的理论,根据这一理论,在教学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课堂教学中主要是学生的活动,教师处于从旁指导的地位。规则、原理不应是教师灌输给学生的,而应是在教师的引导下让学生通过对所学对象的观察、分析、归纳等逻辑思维活动自己发现的,即所谓“发现学习”。通过逻辑思维训练,可慢慢培养学生的批判思维习惯,掌握一系列的思维技巧,比如分析、演绎、归纳等。更重要的是,在以后的学习中,学习者仍然能使用这些思维技巧。因此认知法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造性和自主性,这些学习分析技巧不仅对语言学习有益,其他学科学习从中也受益匪浅。总之,认知法具有一定的终生教育意义。
第三,认知法提倡语言学习应依靠学习者以往语言知识和学习经验,能更有效地开展教学。
认知法的一大理论基础是瑞士著名心理学家皮亚杰(Jean Piaget)提出的“发生认识论”。他反对行为主义心理学的S-R公式,提出S-(AT)-R公式。这个公式的意思是:一定的刺激(S)被个体同化(A)于认知结构(T)中,才能对刺激作出反应。受皮亚杰建构主义理论的启发,认知法将以往语言知识分成两大类:目的语和母语知识。同时还包括学习者的母语学习经验,即高层次的逻辑形式思维能力,普遍语法,对人生、人类和宇宙的认识等等。有意义的语言学习常常采用两大过程:迁移和概括。母语学习中形成的高层次思维技巧在执行迁移、概括过程中起着很大的作用。因而认知法鼓励语言学习者有意识的对比、分析外语和母语,然后建立、验证假设,最后做出概括总结。这样学习者就能建立新旧知识间的联系,这正符合奥斯贝尔有意义的学习的观点。机械的死记硬背与有异议的学习的区别不在于记忆的开始阶段,而在于记忆保持时间的长短上。不难推出,认知法能帮助学习者更长时间记忆知识,并且更容易理解新的知识。
另外,认知法认为,既然语言的学习是按“假设”——“验证”——“纠正”的过程进行,出现错误是在所难免的。以往的教学法不允许学生在学习外语中出现错误,一旦出现,不问青红皂白便加以糾正。认知法认为错误只是语言学习者在学习过程中的副产品。教师要对学生所犯的错误进行必要的分析,找出错误产生的原因并有针对性地解决,如对影响交际的错误要加以纠正,对于一般因疏忽、不熟练而产生的错误加以指点。和其他教学流派相比,认知法对语言错误的认识更科学。
五、结语
总而言之,认知法重视学生以往的知识基础以及思维过程,更适合在中国这样一个缺少目的语环境的国家推行,尤其适合中学生以上的成人教育,这一阶段的学习者思维能力更为发达,具有一定逻辑推理能力,从而有助于加快学习的进度。然而这也存在不可避免的问题,如成人学习者的母语思维习惯已经定格,很可能对目的语的学习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此外,认知法更多地注重语法规则的学习,大脑认知活动的进行会负面地影响口语的流利度。所以说认知法更适合语法合和词汇教学。怎么才能最大限度地利用母语,尽量避免负迁移的问题,以及如何和其他教学法,充分发挥认知法的作用,避免其不足之处,需要教师在以后的教学实践中长期不断的开拓。因而认知法作为一个新的独立的外语教学法体系还不够完善,需进一步充实。
参考文献:
[1]Arnold, J. Affect in Language Teaching[M].Beijing: Foreign Language Teaching and Research Press, 2000.
[2]Brown, H.D. Principles of Language Learning and Teaching[M].Beijing: Foreign Language Teaching and Research Press, 2001.
[3]Richards, J.C.
[关键词]认知法 成人语言学习 母语 学习者为中心
一、引言
六十年代初听说法负有盛名,但到了六十年代中期听说法走下坡路,亟待需要新方法代替听说法。同时六十年代美国教育学、心理学、语言学等等学科都有很大的发展,各种学科相继出现。作为应用学科——外语教学法的一个新流派人之法从上述学科中吸取对自己有益的理论。美国著名心理学家卡鲁尔首先提出认知法这一概念,是作为听说法对立面产生的。
二、认知法及其理论基础
“认知”方式是心理中是一个术语,它用来描绘不同的人在观察、组织、分析以及回忆信息、经验等方面的不同的习惯性倾向。认知法(Cognitive Approach) 也称为认知符号法(Cognitive - Code Approach) 或认知符号学习理论。主要的理论基础是认知心理学和乔姆斯基的转换生成语法为理论基础。乔姆斯基在论述转换生成语法理论时指出:“语言是受规则支配的体系。人类学习语言绝不是单纯模仿、记忆的过程,而是掌握规则、主要是语法规则。这种规则能推导、转换、生成句子。人类借助这种规则能够听懂从来没有接触过的句子,说出从未学过的话语。无论是学习本族语,还是学习外语都要教会学生掌握语言规则。不管学生发音多么好,词汇掌握多么多,如果不能在有限的规则内产生和理解无限的句子,那是永远不会学会语言的。可见,语言是手规则支配的一种创造性的活动。发现规则是基础,更重要的是培养学生具有创造性使用语言的能力。同时钟明的认知心理学家奥斯贝尔(D.P.Ausubel)認为有两种学习:机械性的学习和有意义的学习。机械性的学习是一种在意义上无联系的鼓励的学习,单靠死记硬背记忆知识;而有意义的学习则是认知学习,强调对所学知识的基本概念和规则的理解,了解它们的内在联系。他认为在其他一切条件相通的情况下,记忆效果取决于建立联系的系统,建立的联系越多,记忆效果越好。认知法强调认知理解,在记忆效果上优于机械性的教学方法,如听说法。
三、认知法的基本原则
认知法企图用认知——符号学习理论代替听说法的刺激——反应学习理论。认知法反对语言是“结构模式”的理论,反对在教学中进行反复的机械操作练习。它主张语言是受规则支配的创造性活动语言的习惯是掌握规则,而不是形成习惯,提倡用演绎法讲授语法。在学习声音时,同时学习文字,听说读写四种语言技能从学习外语一开始就同时进行训练,允许使用本族语和翻译的手段,它认为语言错误在外语学习过程中是不可避免的副产物,主张系统地学习口述和适当地矫正错误。它强调理解在外语教学中的作用,主张在理解新学语言材料的基础上创造性的交际练习。在教学中广泛利用视听教具使外语教学情景化和交际化。
认知法是以认识心理学作为其理论基础,使外语教学法建立在更加科学的基础上,但认知法作为一个新的独立外语教学法体系还是不够完善的,也存在一些缺陷,必须从理论上和实践上加以充实。
四、认知法在中国语言教学的优势
直接法、听说法或口语法等以往的英语教学法都提倡通过模仿和重复来学习语言,并使用目的语来进行语言教学。可见,这些教学法都忽视了儿童和成人的语言学习差异以及学习者内在的认知过程在英语学习中的重要作用。相比之下,强调意识和认知过程在语言学习中的作用是认知法明显不同于其他教学方法的地方,也是其特色之处,正是这一特色是它更适合于中国的外语教学。认知法更适合中学生以上的成人语言学习者。
卡鲁尔(David. W. Carroll 2000: 30)指出语言环境因素是语言学习过程中必要的三大要素之一。和母语学习者相比,外语学习者可接受的真实的目的语输入途径有限,学习者只能通过广播,电视,其他的多媒体资源或出国等途径接触少量的真实语言学习材料。因此,在英语作为外语的语言环境下(比如中国),过分强调目的语的使用,期望能像英语国家儿童自然习得母语那样自然习得外语是几乎不可能的。充分利用成人语言学习者在认知能力方面的优势,可以弥补在语言环境方面的不足,从而更有效地学习外语。在中国这样一个以英语作为外语的环境下,认知法可创造性地解决真实语言材料不足这一缺陷。
第一,从语言方面考虑,外语学习者有扎实的母语基础,而儿童习的母语是在没有任何语言基础的情况下进行的。依照乔姆斯基的转换生成语法理论,虽然不同语言都不可能有完全相同的语法体系,但不同语言的语法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共同性。不仅语法如此,母语中的一些概念或其他知识可以正迁移到外语学习中,从而促进外语的学习,进行外语教学利用母语是理所当然的。不充分利用成人母语水平的优势对成人外语学习者是一大损失。
因此,认知法强调认知过程实际上划清了成人外语教学和儿童一语习得的界线。直接法,通说法和口语法仅关注外语教学中教什么和怎么教的问题,认知法开始关注什么时候教,在哪里教,教给谁以及如何充分利用外语学习和一语习得等问题,这无疑是一大进步。
第二,认知法强调“发现学习”,体现了以学习者为中心的教学理念。
“发现学习”即引导学生去发现语言规则,它注意对学生的研究,主张在研究“学”的基础上研究“教”的问题。布鲁纳(J.S.Brunner)等教育者提出了要以“学习者为中心”的理论,根据这一理论,在教学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课堂教学中主要是学生的活动,教师处于从旁指导的地位。规则、原理不应是教师灌输给学生的,而应是在教师的引导下让学生通过对所学对象的观察、分析、归纳等逻辑思维活动自己发现的,即所谓“发现学习”。通过逻辑思维训练,可慢慢培养学生的批判思维习惯,掌握一系列的思维技巧,比如分析、演绎、归纳等。更重要的是,在以后的学习中,学习者仍然能使用这些思维技巧。因此认知法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造性和自主性,这些学习分析技巧不仅对语言学习有益,其他学科学习从中也受益匪浅。总之,认知法具有一定的终生教育意义。
第三,认知法提倡语言学习应依靠学习者以往语言知识和学习经验,能更有效地开展教学。
认知法的一大理论基础是瑞士著名心理学家皮亚杰(Jean Piaget)提出的“发生认识论”。他反对行为主义心理学的S-R公式,提出S-(AT)-R公式。这个公式的意思是:一定的刺激(S)被个体同化(A)于认知结构(T)中,才能对刺激作出反应。受皮亚杰建构主义理论的启发,认知法将以往语言知识分成两大类:目的语和母语知识。同时还包括学习者的母语学习经验,即高层次的逻辑形式思维能力,普遍语法,对人生、人类和宇宙的认识等等。有意义的语言学习常常采用两大过程:迁移和概括。母语学习中形成的高层次思维技巧在执行迁移、概括过程中起着很大的作用。因而认知法鼓励语言学习者有意识的对比、分析外语和母语,然后建立、验证假设,最后做出概括总结。这样学习者就能建立新旧知识间的联系,这正符合奥斯贝尔有意义的学习的观点。机械的死记硬背与有异议的学习的区别不在于记忆的开始阶段,而在于记忆保持时间的长短上。不难推出,认知法能帮助学习者更长时间记忆知识,并且更容易理解新的知识。
另外,认知法认为,既然语言的学习是按“假设”——“验证”——“纠正”的过程进行,出现错误是在所难免的。以往的教学法不允许学生在学习外语中出现错误,一旦出现,不问青红皂白便加以糾正。认知法认为错误只是语言学习者在学习过程中的副产品。教师要对学生所犯的错误进行必要的分析,找出错误产生的原因并有针对性地解决,如对影响交际的错误要加以纠正,对于一般因疏忽、不熟练而产生的错误加以指点。和其他教学流派相比,认知法对语言错误的认识更科学。
五、结语
总而言之,认知法重视学生以往的知识基础以及思维过程,更适合在中国这样一个缺少目的语环境的国家推行,尤其适合中学生以上的成人教育,这一阶段的学习者思维能力更为发达,具有一定逻辑推理能力,从而有助于加快学习的进度。然而这也存在不可避免的问题,如成人学习者的母语思维习惯已经定格,很可能对目的语的学习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此外,认知法更多地注重语法规则的学习,大脑认知活动的进行会负面地影响口语的流利度。所以说认知法更适合语法合和词汇教学。怎么才能最大限度地利用母语,尽量避免负迁移的问题,以及如何和其他教学法,充分发挥认知法的作用,避免其不足之处,需要教师在以后的教学实践中长期不断的开拓。因而认知法作为一个新的独立的外语教学法体系还不够完善,需进一步充实。
参考文献:
[1]Arnold, J. Affect in Language Teaching[M].Beijing: Foreign Language Teaching and Research Press, 2000.
[2]Brown, H.D. Principles of Language Learning and Teaching[M].Beijing: Foreign Language Teaching and Research Press, 2001.
[3]Richards, J.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