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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介绍
我国南涝北旱,南水北调工程通过跨流域的水资源合理配置,大大缓解我国北方水资源严重短缺问题,促进南北经济、社会、资源的协调发展。
其中,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水库大坝的建造需移民30万人,这是工程建设中的一大难点,而枣阳市则承担着此工程的移民安置重任。在安置移民的过程中,移民资金作为国家扶持库区移民发展的一项政策性补助,惠民利民,不计本,不计息,无需还款,没有效益反映,具有一定的特殊性。
然而,自2012年以来,枣阳市检察院立案查处了多起在南水北调移民搬迁过程中的贪污渎职案件,其总数占全市职务犯罪案件的21.4%。此类案件涉案人员众多,严重侵害移民利益,应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风险分析
风险一:管理制度有漏洞
南水北调移民项目的安居工程由枣阳市移民局公开招投标,但工程款的拨付却由各个乡镇决定,工程的验收也是由乡镇进行。前期土地平整和后期配套工程均由乡镇自行负责,而乡镇部分领导为了达到敛财的目的,将这些工程化整为零,直接跳过招投标环节,将工程直接交给个体承包商,这就为主管领导收受贿赂打开了方便大门。在招投标过程中没有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存在暗箱操作现象。按照有关规定,工程达到一定数额的必须在市招投标中心公开招标。但某镇在移民点建设中,八个移民点排水工程,没有进行公开招标,个别分管移民工程的负责人自行决定承建商,搞权钱交易,导致监督丧失。
风险二:窝案串案突出
由于南水北调工程补偿款发放监管制度的不健全,给犯罪分子截留、套取、侵吞补贴留有可乘之机。与此同时,移民基建工程多,主管领导把权力变成了摇钱树。为能争取到工程项目和及时结工程款,个体建筑商先向有权决定的相关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出现多个行贿人先后向一人行贿的情况,形成窝串案。如枣阳市兴隆镇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刘某受贿案中,刘某作为兴隆镇主管移民工作的领导,对于工程交给哪些人承建、工程款的拨付具有决定权,因此成为众多建筑商的首攻目标。兴隆镇共有八个移民村需要土地平整、建安居房和配套工程,先后有十一名建筑商为承接工程、结工程款向其行贿13.2万元。
对策建议
对策一:加强基础组织建设。首先必须强化基础组织建设,培养、选拔优秀的年轻干部充实农村基础干部队伍,加强村民公民意识教育,把好选举关,引导农民选好村干部,改变目前农村基础干部文化水平偏低、法律知识欠缺,难以适应新形势的现状,逐步提升农村干部的整体素质。
其次,要深化农村财务体制改革,严格执行村民自治,实行决策、执行、监督三分开的管理机制。村内重大事务由村民委员会决策,由村委负责人组织实施,参与决策的成员原则上不能参与村务的执行。以村支部书记为首的村党支部负责对村务进行监督,收集整理村务活动情况,定期向村民委员会汇报。同时,要全面推行“村财乡管”的财务管理体制,对资金的审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把关,做好村支书和村主任的在任和离任审计工作,有效规范农村资金管理秩序,保证农村资金使用安全。
对策二:强化监督管理。认真研究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规律,找出问题,分析原因,推动有关规章制度的建设和落实,从源头上治理腐败。要建立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农村基层干部职责,健全村级财务管理、村务决策、执行、监督分离等制度。同时,上级要加强对涉农资金的管理,加大对各村权力、财务和各种收入来源的监管,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另外,要扩大群众监督,积极推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赋予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对财务收支和集体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等重大事务及时、全面、定期地公布于众,接受群众监督。
对策三: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深入基层,进乡、进村、入户,深入地宣传党的政策、法律法规和文化科学知识,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政策观念、法律观念和维权意识。可以采取黑板报、宣传栏、农村有线电视、广播等多种形式,以宣传人民群众易懂的、生动的农村干部职务犯罪典型案例为主,让广大群众知道哪些事情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哪些事情应向哪个部门反映,如何收集相关材料等。同时,要强化对农村基层干部的普法教育,让其学法、懂法、守法,并用身边发生的真实犯罪案例进行警示教育,让其算好政治、经济、家庭、自己“四笔账”,促使其廉洁自律,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对策四:纪检等部门加强协调查处。除加强事前预防外,纪检和司法机关要适时介入,积极查处违法犯罪行为,增强查办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工作的震慑力。坚持有案必办,给群众一个明白地交代。
对于农村领域的职务犯罪,不管是小案子,还是大要案,都应该予以重视,不能因为案子小而不重视、不办理。还要提高侦破效率,不让犯罪分子有侥幸心理。此外,是要灵活处理有争议案件。检察机关对于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及时进行查处。对不属于管辖的案件,应移送有关单位,并发挥立案监督作用,确保案件处理有结果。对于有管辖权争议的案件,加强协调,防止举报线索踢皮球现象。
编辑:施杨 shiyang0915@126.com
我国南涝北旱,南水北调工程通过跨流域的水资源合理配置,大大缓解我国北方水资源严重短缺问题,促进南北经济、社会、资源的协调发展。
其中,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水库大坝的建造需移民30万人,这是工程建设中的一大难点,而枣阳市则承担着此工程的移民安置重任。在安置移民的过程中,移民资金作为国家扶持库区移民发展的一项政策性补助,惠民利民,不计本,不计息,无需还款,没有效益反映,具有一定的特殊性。
然而,自2012年以来,枣阳市检察院立案查处了多起在南水北调移民搬迁过程中的贪污渎职案件,其总数占全市职务犯罪案件的21.4%。此类案件涉案人员众多,严重侵害移民利益,应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风险分析
风险一:管理制度有漏洞
南水北调移民项目的安居工程由枣阳市移民局公开招投标,但工程款的拨付却由各个乡镇决定,工程的验收也是由乡镇进行。前期土地平整和后期配套工程均由乡镇自行负责,而乡镇部分领导为了达到敛财的目的,将这些工程化整为零,直接跳过招投标环节,将工程直接交给个体承包商,这就为主管领导收受贿赂打开了方便大门。在招投标过程中没有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存在暗箱操作现象。按照有关规定,工程达到一定数额的必须在市招投标中心公开招标。但某镇在移民点建设中,八个移民点排水工程,没有进行公开招标,个别分管移民工程的负责人自行决定承建商,搞权钱交易,导致监督丧失。
风险二:窝案串案突出
由于南水北调工程补偿款发放监管制度的不健全,给犯罪分子截留、套取、侵吞补贴留有可乘之机。与此同时,移民基建工程多,主管领导把权力变成了摇钱树。为能争取到工程项目和及时结工程款,个体建筑商先向有权决定的相关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出现多个行贿人先后向一人行贿的情况,形成窝串案。如枣阳市兴隆镇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刘某受贿案中,刘某作为兴隆镇主管移民工作的领导,对于工程交给哪些人承建、工程款的拨付具有决定权,因此成为众多建筑商的首攻目标。兴隆镇共有八个移民村需要土地平整、建安居房和配套工程,先后有十一名建筑商为承接工程、结工程款向其行贿13.2万元。
对策建议
对策一:加强基础组织建设。首先必须强化基础组织建设,培养、选拔优秀的年轻干部充实农村基础干部队伍,加强村民公民意识教育,把好选举关,引导农民选好村干部,改变目前农村基础干部文化水平偏低、法律知识欠缺,难以适应新形势的现状,逐步提升农村干部的整体素质。
其次,要深化农村财务体制改革,严格执行村民自治,实行决策、执行、监督三分开的管理机制。村内重大事务由村民委员会决策,由村委负责人组织实施,参与决策的成员原则上不能参与村务的执行。以村支部书记为首的村党支部负责对村务进行监督,收集整理村务活动情况,定期向村民委员会汇报。同时,要全面推行“村财乡管”的财务管理体制,对资金的审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把关,做好村支书和村主任的在任和离任审计工作,有效规范农村资金管理秩序,保证农村资金使用安全。
对策二:强化监督管理。认真研究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规律,找出问题,分析原因,推动有关规章制度的建设和落实,从源头上治理腐败。要建立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农村基层干部职责,健全村级财务管理、村务决策、执行、监督分离等制度。同时,上级要加强对涉农资金的管理,加大对各村权力、财务和各种收入来源的监管,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另外,要扩大群众监督,积极推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赋予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对财务收支和集体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等重大事务及时、全面、定期地公布于众,接受群众监督。
对策三: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深入基层,进乡、进村、入户,深入地宣传党的政策、法律法规和文化科学知识,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政策观念、法律观念和维权意识。可以采取黑板报、宣传栏、农村有线电视、广播等多种形式,以宣传人民群众易懂的、生动的农村干部职务犯罪典型案例为主,让广大群众知道哪些事情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哪些事情应向哪个部门反映,如何收集相关材料等。同时,要强化对农村基层干部的普法教育,让其学法、懂法、守法,并用身边发生的真实犯罪案例进行警示教育,让其算好政治、经济、家庭、自己“四笔账”,促使其廉洁自律,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对策四:纪检等部门加强协调查处。除加强事前预防外,纪检和司法机关要适时介入,积极查处违法犯罪行为,增强查办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工作的震慑力。坚持有案必办,给群众一个明白地交代。
对于农村领域的职务犯罪,不管是小案子,还是大要案,都应该予以重视,不能因为案子小而不重视、不办理。还要提高侦破效率,不让犯罪分子有侥幸心理。此外,是要灵活处理有争议案件。检察机关对于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及时进行查处。对不属于管辖的案件,应移送有关单位,并发挥立案监督作用,确保案件处理有结果。对于有管辖权争议的案件,加强协调,防止举报线索踢皮球现象。
编辑:施杨 shiyang0915@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