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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强化地方政府财政管理的作用
伴随改革开放的纵深演进,国家财政政策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也是越来越大,而地方财政管理又对于国家的整体财政政策的实行而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应该适时强化地方财政管理。具体而言,其作用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首先,地方财政管理能够确保国家财政政策的可实现性。国家的财政政策通常需要地方财政的顺利运行为保障,地方的财政管理水平能够直接决定着国家总体经济、社会及各个方面的发展状况。因此,落实国家财政政策离不开地方财政管理的积极进行,可以确保国家的财政措施收到应有的效果。
其次,地方财政管理能够保障国家财政政策的恰当性。国家财政政策仅是一个宏观层面的指导性政策,其是否恰当还应充分考虑到地方性财政方面问题。因此,地方行政管理部门是国家总体经济政策是否合理的试金石,也是确保国家财政计划科学有效进行的必要条件(吴秀敏,2010)。因此,地方财政管理在遵循财政法规的基础上,也对国家总体财政政策起着评价的作用。
第三,地方财政管理能够保障国家财政政策信息的完整性。从国家层面而言,财政政策信息的披露包括着财政资金运行信息及相关的管理信息。然而,无论是哪一项信息,都离不开基层财政管理工作的支持,如果不能有好的基础性信息,则国家财政政策信息的真实性无法保证,并且在有些情况下更是会导致信息的残缺不全,不利于政策实施与效果的评价。
最后,地方财政管理能够保障国家财政政策以更为安全、经济的方式加以实行。作为国家的经济保障性工作,财政政策的实施往往所涉及的范围及内容较大,这也使得对财政政策的实施存在着较大的成本。地方财政管理如果具有较高的效率,则会极大的降低财政政策由于低效率运营而导致的不必要支出。另外,地方的财政管理状况也能够促使财政政策的执行具有科学性,增强了执行的安全性。
二、地方政府财政管理存在的问题
尽管地方政府财政管理对于国家财政政策的实施而言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但不可否认的是,目前我国各级地方政府对于财政的管理方面仍然存在着颇多问题,这些问题可基本归纳为如下几点。
首先,存在着地区之间的抢税行为,导致了对税收的管理无法有效控制。以施工单位为例,不少施工企业的施工地点与企业所在地并不在统一地区,从而使得两地的税务部门都会向该施工企业进行收税,这就导致了矛盾现象的出现,也加大了协调矛盾的支出增加,也为税收管理增加了难度。
其次,地方政府之间抢夺税源现象。地区的发展离不开企业的投资,为了吸引投资,不同地区之间往往存在着不合理争夺投资方的现象,这实质上是一种对税源的争夺,这种争夺不仅导致招商引资的措施不合理,而且也容易导致地区环境被破坏,威胁地区的可持续发展。
第三,税收任务的完成迫使地方政府对上级的收入进行不合理的剥夺。伴随改革开放的纵深进行,不同的所有制企业层出不穷,这使得主管部门与企业的从属关系均不够明确。
最后,不少地方政府对上级税收的征收不够积极,导致税款的大量流失。以房地产为例,由于土地的使用税存在着省市之间的交叉,由省、市共享收入,因此较低一级的县政府机关就对征收该项税收不够热情。因此,在缺乏基层政府组织的支持之下,该项税收往往存在着大量的漏交的现象,为国家发展带来了损失。
三、强化地方政府财政管理的思路与措施
基本而言,对地方政府的财政管理的强化需要从如下几点思路入手开展相关的活动。首先,强化地方财政管理的体制改革,严格遵循财政的层级设置原则。财政层级与政府层级是紧密相联的,但在不少地区却忽视了这一点,导致财政管理体制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其次是有必要遵循循序渐进的过渡性改革方式,从而最终做到各级政府之间的有效配合,精简财政机构与层级,实现可持续发展。
面对上述地方财政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强化这种管理所需遵循的思路,各级地方政府有必要从如下几点入手,对财政管理进行适时的强化。
第一,必须对各级政府所拥有的事权与财权进行明确界定,以确保两种权力的统一。这一手段要求政府机构又必须分别做好如下工作(王全臣,赵文忠,2003)。首先是明确政府事权与自身所拥有的职责与权力,不仅需充分考虑到我国的基本情况,又要努力进行创新,划分出财政管理的受益方与受益范围;其次是根据政府所属的不同层级关系,分别对事权与财权进行划分,上一层级的政府机构有权利对下一层级的政府机构进行相应的事权与财权的再分配,并对出现的问题有直接的询问权,且需要负相应的责任;最后是将事权与财权进行综合统一,事权通常与各级政府所拥有的责任联系紧密。因此,务必要分清各级政府机关的支出规模与转移支付水平,从而最终确定财权,并使之与事权相统一。
第二,重新对政府职能所涉及的范围进行有效界定,并将各类社会性的经济活动范围加以确定。对于政府活动范围的确定是涉及地方政府财政措施的基础,不仅能够有效解决公与民各自的经济活动方向,而且也不易出现财政职能的确权与缺失的状况。例如,对于各地的国有企业经营而言,政府机构应将以往的变相资助行为进行减少,鼓励不同企业之间的平等竞争的状况,从而淘汰不适应时代发展需要的企业,保障产业的健康成长。
第三,对各级政府的财政收入进行有效的控制与划分。这包括着如下几个方面,也即允许各级地方政府依法制定相关地方性税收政策,但也要对地方政府的不合理税收进行查处,降低“乱收费”现象;对财政收入也要在各级政府之间进行合理的划分,这需要将事权与财权的状况结合进来,并尝试采用分税制。
参考文献
[1]吴秀敏.加强地方财政管理工作初探[J].信息系统工程,2010(01).
[2]王全臣,赵文忠.浅议地方财政管理体制改革[J].中州审计,2003(02).
作者简介:刘玉红(1969-),女,安徽阜阳人,就职于阜阳市能源交通投融资管理中心,研究方向:财政。
(責任编辑:赵春晖)
伴随改革开放的纵深演进,国家财政政策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也是越来越大,而地方财政管理又对于国家的整体财政政策的实行而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应该适时强化地方财政管理。具体而言,其作用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首先,地方财政管理能够确保国家财政政策的可实现性。国家的财政政策通常需要地方财政的顺利运行为保障,地方的财政管理水平能够直接决定着国家总体经济、社会及各个方面的发展状况。因此,落实国家财政政策离不开地方财政管理的积极进行,可以确保国家的财政措施收到应有的效果。
其次,地方财政管理能够保障国家财政政策的恰当性。国家财政政策仅是一个宏观层面的指导性政策,其是否恰当还应充分考虑到地方性财政方面问题。因此,地方行政管理部门是国家总体经济政策是否合理的试金石,也是确保国家财政计划科学有效进行的必要条件(吴秀敏,2010)。因此,地方财政管理在遵循财政法规的基础上,也对国家总体财政政策起着评价的作用。
第三,地方财政管理能够保障国家财政政策信息的完整性。从国家层面而言,财政政策信息的披露包括着财政资金运行信息及相关的管理信息。然而,无论是哪一项信息,都离不开基层财政管理工作的支持,如果不能有好的基础性信息,则国家财政政策信息的真实性无法保证,并且在有些情况下更是会导致信息的残缺不全,不利于政策实施与效果的评价。
最后,地方财政管理能够保障国家财政政策以更为安全、经济的方式加以实行。作为国家的经济保障性工作,财政政策的实施往往所涉及的范围及内容较大,这也使得对财政政策的实施存在着较大的成本。地方财政管理如果具有较高的效率,则会极大的降低财政政策由于低效率运营而导致的不必要支出。另外,地方的财政管理状况也能够促使财政政策的执行具有科学性,增强了执行的安全性。
二、地方政府财政管理存在的问题
尽管地方政府财政管理对于国家财政政策的实施而言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但不可否认的是,目前我国各级地方政府对于财政的管理方面仍然存在着颇多问题,这些问题可基本归纳为如下几点。
首先,存在着地区之间的抢税行为,导致了对税收的管理无法有效控制。以施工单位为例,不少施工企业的施工地点与企业所在地并不在统一地区,从而使得两地的税务部门都会向该施工企业进行收税,这就导致了矛盾现象的出现,也加大了协调矛盾的支出增加,也为税收管理增加了难度。
其次,地方政府之间抢夺税源现象。地区的发展离不开企业的投资,为了吸引投资,不同地区之间往往存在着不合理争夺投资方的现象,这实质上是一种对税源的争夺,这种争夺不仅导致招商引资的措施不合理,而且也容易导致地区环境被破坏,威胁地区的可持续发展。
第三,税收任务的完成迫使地方政府对上级的收入进行不合理的剥夺。伴随改革开放的纵深进行,不同的所有制企业层出不穷,这使得主管部门与企业的从属关系均不够明确。
最后,不少地方政府对上级税收的征收不够积极,导致税款的大量流失。以房地产为例,由于土地的使用税存在着省市之间的交叉,由省、市共享收入,因此较低一级的县政府机关就对征收该项税收不够热情。因此,在缺乏基层政府组织的支持之下,该项税收往往存在着大量的漏交的现象,为国家发展带来了损失。
三、强化地方政府财政管理的思路与措施
基本而言,对地方政府的财政管理的强化需要从如下几点思路入手开展相关的活动。首先,强化地方财政管理的体制改革,严格遵循财政的层级设置原则。财政层级与政府层级是紧密相联的,但在不少地区却忽视了这一点,导致财政管理体制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其次是有必要遵循循序渐进的过渡性改革方式,从而最终做到各级政府之间的有效配合,精简财政机构与层级,实现可持续发展。
面对上述地方财政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强化这种管理所需遵循的思路,各级地方政府有必要从如下几点入手,对财政管理进行适时的强化。
第一,必须对各级政府所拥有的事权与财权进行明确界定,以确保两种权力的统一。这一手段要求政府机构又必须分别做好如下工作(王全臣,赵文忠,2003)。首先是明确政府事权与自身所拥有的职责与权力,不仅需充分考虑到我国的基本情况,又要努力进行创新,划分出财政管理的受益方与受益范围;其次是根据政府所属的不同层级关系,分别对事权与财权进行划分,上一层级的政府机构有权利对下一层级的政府机构进行相应的事权与财权的再分配,并对出现的问题有直接的询问权,且需要负相应的责任;最后是将事权与财权进行综合统一,事权通常与各级政府所拥有的责任联系紧密。因此,务必要分清各级政府机关的支出规模与转移支付水平,从而最终确定财权,并使之与事权相统一。
第二,重新对政府职能所涉及的范围进行有效界定,并将各类社会性的经济活动范围加以确定。对于政府活动范围的确定是涉及地方政府财政措施的基础,不仅能够有效解决公与民各自的经济活动方向,而且也不易出现财政职能的确权与缺失的状况。例如,对于各地的国有企业经营而言,政府机构应将以往的变相资助行为进行减少,鼓励不同企业之间的平等竞争的状况,从而淘汰不适应时代发展需要的企业,保障产业的健康成长。
第三,对各级政府的财政收入进行有效的控制与划分。这包括着如下几个方面,也即允许各级地方政府依法制定相关地方性税收政策,但也要对地方政府的不合理税收进行查处,降低“乱收费”现象;对财政收入也要在各级政府之间进行合理的划分,这需要将事权与财权的状况结合进来,并尝试采用分税制。
参考文献
[1]吴秀敏.加强地方财政管理工作初探[J].信息系统工程,2010(01).
[2]王全臣,赵文忠.浅议地方财政管理体制改革[J].中州审计,2003(02).
作者简介:刘玉红(1969-),女,安徽阜阳人,就职于阜阳市能源交通投融资管理中心,研究方向:财政。
(責任编辑:赵春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