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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要给学生一碗水,教师应有一桶水。很显然这就要求当教师的应有浓厚的知识基础,有较高的素质修养和高超的教学艺术水平,要求我们教师站高望远。
记得小时候,学习乘法时,常常被“被乘数”和“乘数”搅得头昏脑胀;考试时也常常为谁该写在剩号前面,谁该写在乘法后面而苦恼。也经常丢分、挨批评。
现在,在小学数学“表内乘法”教学概念中,已经没有“被乘数和乘数之分了,改为相乘的两个数都叫做因数,并且因数可以调换位置,这对学生来说无疑简化了学生学习的难度,我认为这是一个实事求是的改革,但做小学教师的我们,我认为头脑中有被乘数”的意识仍然是必要的。
这学期的十月份,听了一节二年级的数学课“四的乘法”。教学从“摆四边形”引入;每组都摆了各式各样的四边形,教师紧接着问:每个小朋友都出了什么图形?每个小朋友用了多少根小棒?教师把每个加法算式和结果都写在黑板上。并引导学生写出了乘法算式,同时教师强调了“因数”可以交换位置,积不变。但同时说:“3×4”和“4×3“的意义是一样的,评课时,我对是否告诉学生“3×4”和“4×3”的意义是一样的。表示质疑,而且认为其意义并不一样。
我认为,我们可以这样计算,但不宜强化。因为简化的目的在于尊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使儿童能学;就数学本身,“3×4”和”“4×3”意义是不同的,“3×4”表示“4个3相加”,而“4×3”则表示“3个4相加”。我觉得“4的乘法”实际上是常数是4的函数对应。“3的乘法实际上是常数是3的函数对应。在“3个4”中隐含“四”是常数,3是可以变化的量;而“4个3”中隐含三是常数,“四”是可以变化的量。在摆四边形的案例中,隐含着每个四边形的“四条边”是常数,四边形的“个数”是自变量,小棒的根数是因变量。教师如果在强调“4×3”和“3×4”的意义是一样的。学生牢固地接受了这种观念,就可能对后来的函数学习带来问题。
在这个案例中,我们想讨论的问题是:新课程强调改变“繁、难、偏、旧”的教学内容是基于遵循儿童身心发展规律的考虑。但做教师的还是应该站得高一些,有的东西可以不教给学生。但我们自己心里却要明白。
记得小时候,学习乘法时,常常被“被乘数”和“乘数”搅得头昏脑胀;考试时也常常为谁该写在剩号前面,谁该写在乘法后面而苦恼。也经常丢分、挨批评。
现在,在小学数学“表内乘法”教学概念中,已经没有“被乘数和乘数之分了,改为相乘的两个数都叫做因数,并且因数可以调换位置,这对学生来说无疑简化了学生学习的难度,我认为这是一个实事求是的改革,但做小学教师的我们,我认为头脑中有被乘数”的意识仍然是必要的。
这学期的十月份,听了一节二年级的数学课“四的乘法”。教学从“摆四边形”引入;每组都摆了各式各样的四边形,教师紧接着问:每个小朋友都出了什么图形?每个小朋友用了多少根小棒?教师把每个加法算式和结果都写在黑板上。并引导学生写出了乘法算式,同时教师强调了“因数”可以交换位置,积不变。但同时说:“3×4”和“4×3“的意义是一样的,评课时,我对是否告诉学生“3×4”和“4×3”的意义是一样的。表示质疑,而且认为其意义并不一样。
我认为,我们可以这样计算,但不宜强化。因为简化的目的在于尊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使儿童能学;就数学本身,“3×4”和”“4×3”意义是不同的,“3×4”表示“4个3相加”,而“4×3”则表示“3个4相加”。我觉得“4的乘法”实际上是常数是4的函数对应。“3的乘法实际上是常数是3的函数对应。在“3个4”中隐含“四”是常数,3是可以变化的量;而“4个3”中隐含三是常数,“四”是可以变化的量。在摆四边形的案例中,隐含着每个四边形的“四条边”是常数,四边形的“个数”是自变量,小棒的根数是因变量。教师如果在强调“4×3”和“3×4”的意义是一样的。学生牢固地接受了这种观念,就可能对后来的函数学习带来问题。
在这个案例中,我们想讨论的问题是:新课程强调改变“繁、难、偏、旧”的教学内容是基于遵循儿童身心发展规律的考虑。但做教师的还是应该站得高一些,有的东西可以不教给学生。但我们自己心里却要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