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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举国上下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中部崛起的大背景下,农村教育和教育公平问题一直是人们谈论的热点和焦点问题。农村教育(主要指农村义务教育)相对于整个教育均衡发展而言,有关教育公平的问题最突出、矛盾最集中。本文力图在对江西农村教育以及教育公平问题的研究探索过程中,提出一些对策和建议,以期能促进我省农村教育公平问题的解决和我省教育事业的稳步发展,进一步推动农村教育公平理想的实现。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农村教育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兴衰和长治久安,作为拥有9亿人口的农村,教育关系到整个国家的未来,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这就表明,促进教育公平,在我们党领导人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是一项具有全局性、战略性的任务,也是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坚定不移追求的目标。在举国上下努力构建和谐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中部崛起的大背景下,教育作为一项基础性的产业和战略性的事业,对于实现上述目标具有关键性的作用。而农村教育(主要指农村义务教育)相对于整个教育均衡发展而言,有关教育公平的问题最突出、矛盾最集中。
一、江西省农村教育的现状
农村教育涉及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发展农村教育是推进江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件大事。改革开放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江西省委、省政府大力实施科教兴赣和人才强省战略,我省的农村教育特别是农村义务教育,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及广大教育工作者的辛勤努力下,取得了很大的成绩:教育投入大幅增加,城乡实行免费义务教育,教育公平迈出重要步伐,教育资源有效扩充;教育事业蓬勃发展,“两基”(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目标如期实现,职业教育快速发展,高等教育稳步进入大众化阶段;加强规范管理,推动教育创新,提升教育质量,全省义务教育巩固率、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率、职业教育就业率、高等教育贡献率和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率不断提高。“十一五”期间,全省教育经费总投入突破1600亿元,预计达到1635亿元,比“十五”时期的695亿元增长1.4倍。2010年一年全省教育经费投入首次突破400亿元,预计达到415亿元,比2006年的222亿元增长87%,平均每年增长17%。江西已全面完成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任务。特教学校达70所,基本形成了以特教学校为骨干、普通学校特教班和随班就读为主体的特教格局。2007年江西省“两基”工作通过国家验收,2010年“两基”人口覆盖率100%,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99.9%,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98.87%。2010年在园幼儿总数123.5万人,比2005年增长113%。高等教育毛入学率由2000年的9.13%提高到现在的25.5%,超出高等教育大众化标志线(15%)的10个百分点。2006年,江西省农村中小学预算内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在原有基础上翻了一番;从2007年春季开始,在全国率先实行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此举为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基础教育的公平公正发展走出了一条新路。2008年,又提前一年达到中央要求的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即:小学300元、初中500元。江西省预算内义务教育保障经费更是迅猛增长,2007年达到20.89亿元,是新机制前3.1倍;2008年达到29.90亿元,比2007年增长43%;2009年达到34.5亿元,2010年超过40亿元。
二、江西省农村教育公平存在的问题
当前,江西省进入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的重要时期,随着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的推进和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全省农村教育也已进入一个新的历史发展时期。由于我省仍是一个经济欠发达省份,要在未来的竞争中抢占发展制高点,赢得发展先机,发挥后发优势,关键靠人才,基础在教育。我们要从中部崛起大背景下和江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我省发展农村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农村教育工作,清醒地认识当前江西农村教育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特别是教育公平问题。必须清醒认识到目前我省农村教育存在的具体问题:
1、农村教育比例大,而我省农村教育现有发展水平还难以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农村教育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结合不够紧密,农村劳动力素质与中部其他各省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全省义务教育发展不够均衡,农村职业教育基础较弱,各类教育资源整合不够,教育资源不能得到有效配置,效益较低。农村教育比例大,是江西省教育同其它经济发达地区相比还处于落后地位的重要原因之一。并且,农村教育比例大实际上使得潜伏着的教育发展不均衡问题更为突出。可以预计,江西省农村教育比例大于城市的这一格局还将要维持相当长的一段时期,而农村人均收入远远低于城市,江西农村教育整体薄弱的状况仍没有得到根本扭转。
2、农村教育投资体制不完善。《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实行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职责共同负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统筹落实的体制。”其他义务教育财政文件中也都强调中央和省级政府在地方政府财力无法满足本地区义务教育基本要求时应给予财政支持,但都没有明确中央和省级政府具体投入责任,这使中央和省级政府实施义务教育的责任模糊,投入不到位。同时,税费改革虽然强调了中央政府、省政府以及县政府的责任,但这几者的权利和责任究竟怎么来划分,并不是很明确。这将使各级政府在义务教育投资上容易出现转移资金分配上的缺乏操作性和透明性,人为的可操作的空间比较大,这将带来义务教育投资可能会出现一定程度的不平等。
3、农村教育投入仍然不足,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匮乏,问题突出。农村教育经费由地方政府负担后,新的教育投资体制和筹资渠道还没真正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十分匮乏,问题突出。2002年我省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调整工作已基本完成,农村义务教育也出现了复杂的新情况。尽管国家和省级政府采取了一些措施,大幅度增加了教育专项投入和转移支付力度、但义务教育经费投入状况仍急剧恶化,造成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总量出现较大缺口,部分地区的学校公用经费、发展经费和教师工资无法保障,特别是许多乡财政困难的农村学校,连维持义务教育运转的基本经费都难以为继,情况已经到了相当严重的程度。由于经费短缺, 现有农村教育的办学条件只能满足学科教学的基本需要, 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要求相距甚远。
4、农村教育观念和现代化教育手段相对落后,教学内容、方法比较陈旧,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农村素质教育推进困难。长期以来,农村教育除了培养了少数跳出农门的大学生外,对农村的生产发展,社会进步作用不大。虽然农村“普九”势头进展很快,但在办学思想、教学方法、教学观念方面还比较陈旧,新一轮改革提倡多,落实少。规范教学问题没有解决,农村素质教育推进困难,实施难度大,仍未能走出应试教育模式。
5、农村教育体制机制不够完善,农村办学形式单一,教育结构不合理, 教育脱离农村社会的实际。多年来农村教育形式单一、教育结构不合理、培训目标错位、办学模式缺乏农村特色等问题一直没得到很好的解决。农村教育的内容和学科设置脱离农村实际,毕业生缺乏实际的生产能力, 人才培养与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不相适应。
6、农村教师队伍的职称结构、年龄结构、学历结构不合理,待遇偏低,教育质量难以保证。由于农村办学条件较差,加上教师工资偏低且经常拖欠,医疗、保险养老保障制度缺乏,没有参加继续教育的机会等问题,严重挫伤了广大农村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导致教师队伍不稳定,农村学校优秀、年轻教师和英体美教师十分缺乏。高水平的师资不足,导致农村教育质量难以保证。
三、实现江西农村教育公平的对策和建议
根据我省农村教育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笔者对解决我省农村教育公平问题提出以下对策和建议:
(一)从政策入手保障农村教育公平发展,进行农村义务教育财政投资体制改革,强化政府责任,加大中央和省级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财政转移支付能力
在我国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县、乡政府承担了基础教育的主要责任。伴随着农村税费改革和分税制的推行, 贫困地区的地方财政困难加大, 而县、乡政府则基本上丧失了预算外经费的筹措渠道。在我省基本实现“普九”的现状下,政府应由过去的非均衡发展教育策略转移到均衡发展策略上来,处理好教育的快速发展和教育公平之间的统筹和协调。应认真贯彻教育部下发的《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文件精神,针对我省存在的城乡之间和学校之间发展的不平衡,强化政府责任,明确各级政府的责任和义务,促使各级政府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建立我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分担机制,进一步完善各级财政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义务教育经费预算单列;规范义务教育的专项转移支付;设立义务教育的专项资金;扩大教育供给, 增加教育投入, 各级政府应加大对农村、山区地区义务教育的政策倾斜。通过这些渠道,在我省逐步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经费保障机制。
(二)完善农村教育投入体制,保障农村教育投入,缩小差距
农村地区广大群众受教育水平和受教育机会明显落后于城市。要缩小这种教育差距,促进城乡之间协调发展,必须完善农村教育投入体制。目前我国农村义务教育体制实行“分级管理,以县为主”,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构成,只有8%由中央财政支出,另外92%则由各级地方财政支出,其中大部分由县级以下财政支出。相当一部分县级政府财力严重不足,尤其是税费改革后,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明显捉襟见肘。地区间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的不平衡,决定了以县为主投入体制不能保证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由于义务教育具有全国性公共物品属性,对农村教育的投入应该实行以中央为主的投入体制,确立农村义务教育在国家中央财政中的重要和优先地位,切实发挥中央财政资金在配置农村义务教育资源中的绝对主体作用。要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大幅度增加农村教育投入。各级政府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统筹各项收入,把教育尤其是农村教育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
(三)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大力发展农村基础教育,加大对《义务教育法》具体措施的贯彻和执行
城乡二元结构的长期存在不仅造成城乡经济发展的巨大差距,也是造成城乡教育不平等的制度根源。因此,必须打破城乡之间的藩篱,加快我省城市化进程,实施城乡户籍制度改革。城乡二元社会结构最为直接的表现就是“一国两策”,对城市居民是一套政策,对农民、对农民工是另一套政策。由于我国城乡二元体制在短时间内很难消除,农村地区普法水平不高,再加上当地政府的不作为等原因,《义务教育法》的完全贯彻和执行存在一定难度,有可能达不到预期的效果和目的。因此,我省必须加大宣传《义务教育法》的力度,形成全民学法的新风尚,学会用法律保护自身的权利。尤其是在我省农村偏远贫困地区,普及《义务教育法》的任务更重,困难最大,但效果最明显,成效最显著。同时,加大对政府执行《义务教育法》情况的监督,形成从上而下和从下而上的双向监督机制,从而真正保证《义务教育法》落到实处,成为惠及农村义务教育的强心剂和稳定剂。
(四)促进城乡公共教育资源配置的均衡化,加强区域内教育资源的共享,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师资源配置
“在基础教育尤其是义务教育的管理上,应该实现区域的资源共享,促进教育资源在区域内的流动。”这也是许多发达国家以及新兴工业化国家(如日本、韩国、法国等)高质量普及义务教育的一条有益经验。然而在我国,过去的教师管理,把教师固定在学校,成为一个单位的教师而缺乏合理流动,造成当前城镇教师普遍超编,边远农村教师严重不足且余缺不能有效调节,导致教师资源配置不当。在此情况下,教师的合理流动是非常必要的,这有利于促进区域内基础教育均衡发展。
(五)完善健全学生资助体系和农民工子女平等受教育权的救济保障制度, 落实农村困难群体受教育权
如建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增加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将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当地政府教育发展规划, 不得加收借读费等不合理费用。建立和完善各级各类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逐步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和城镇低保家庭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予以资助。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改善中小学生营养状况。建立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体,学校减免学费等为补充,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普通高中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完善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保护农民工子女平等受教育权的认识,建立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观念,完善实现农民工子女平等受教育权立法,对我省的户籍制度进行改革,制定我省城乡一体统一的基本办学标准,建立教育机会均等机制,从而实现农民工子女平等受教育的权利。现行的户籍制度是造成城乡分割的体制障碍,建议今后的户籍政策,不再沿用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的城乡二元户籍体制,实行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将公民户口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对各种处境不利的弱势群体和弱势地区,采取补偿措施,建立完善的教育保障体系,从而为促进我省农村教育的发展并推动教育公平的实现提供可靠保障。
(六)进行农村教育结构调整,完善农村教育体制,建立农村教育多元办学格局
要改变农村教育形式单一、教育结构不合理、教育脱离农村社会实际的现状,必须进行农村教育结构调整,完善农村教育体制。扶持和发展灵活多样、高效实用的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大力发展远程教育,必须改变政府单一办学的模式,合理调配和整合各种社会资源,扩大社会资源进入农村教育的途径,多渠道增加教育投入。完善财政、税收、金融和土地等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家、慈善机构、企业在农村兴办教育,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格局,这样才能彻底扭转目前农村教育的困境。
(七)加快推进农村素质教育,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开发应用
应改变农村素质教育推进困难的局面,走出应试教育模式。大力开发数字化教育资源,建立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机制,促进教育信息技术普及应用,推动教育内容、教育方法和教育手段现代化。继续推进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着力推动城市中小学优质教育资源向农村边远地区学校延伸,提高农村教育质量。
基金项目:本文系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中部崛起背景下江西农村教育公平问题及对策研究”的研究成果。(项目编号:08YB233)
参考文献:
[1]李海涛.中国教育不平等问题的统计研究[M].杭州:浙江工商大学出版社,2008.
[2]孙启林,孔锴.全球视域下的基础教育均衡发展[J].新华文摘,2006(4).
[3]刘向锋.我国农村教育公平问题与对策研究[M].济南:山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
(作者简介:戴茂华(1974-),男,湖南武冈人,东华理工大学文法艺术学院讲师,研究方向:高等教育、农村教育管理;曾璋勇(1980-),男,江西丰城人,江西司法警官学院讲师,研究方向:农村教育管理。)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农村教育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兴衰和长治久安,作为拥有9亿人口的农村,教育关系到整个国家的未来,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这就表明,促进教育公平,在我们党领导人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是一项具有全局性、战略性的任务,也是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坚定不移追求的目标。在举国上下努力构建和谐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中部崛起的大背景下,教育作为一项基础性的产业和战略性的事业,对于实现上述目标具有关键性的作用。而农村教育(主要指农村义务教育)相对于整个教育均衡发展而言,有关教育公平的问题最突出、矛盾最集中。
一、江西省农村教育的现状
农村教育涉及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发展农村教育是推进江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件大事。改革开放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江西省委、省政府大力实施科教兴赣和人才强省战略,我省的农村教育特别是农村义务教育,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及广大教育工作者的辛勤努力下,取得了很大的成绩:教育投入大幅增加,城乡实行免费义务教育,教育公平迈出重要步伐,教育资源有效扩充;教育事业蓬勃发展,“两基”(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目标如期实现,职业教育快速发展,高等教育稳步进入大众化阶段;加强规范管理,推动教育创新,提升教育质量,全省义务教育巩固率、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率、职业教育就业率、高等教育贡献率和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率不断提高。“十一五”期间,全省教育经费总投入突破1600亿元,预计达到1635亿元,比“十五”时期的695亿元增长1.4倍。2010年一年全省教育经费投入首次突破400亿元,预计达到415亿元,比2006年的222亿元增长87%,平均每年增长17%。江西已全面完成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任务。特教学校达70所,基本形成了以特教学校为骨干、普通学校特教班和随班就读为主体的特教格局。2007年江西省“两基”工作通过国家验收,2010年“两基”人口覆盖率100%,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99.9%,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98.87%。2010年在园幼儿总数123.5万人,比2005年增长113%。高等教育毛入学率由2000年的9.13%提高到现在的25.5%,超出高等教育大众化标志线(15%)的10个百分点。2006年,江西省农村中小学预算内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在原有基础上翻了一番;从2007年春季开始,在全国率先实行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此举为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基础教育的公平公正发展走出了一条新路。2008年,又提前一年达到中央要求的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即:小学300元、初中500元。江西省预算内义务教育保障经费更是迅猛增长,2007年达到20.89亿元,是新机制前3.1倍;2008年达到29.90亿元,比2007年增长43%;2009年达到34.5亿元,2010年超过40亿元。
二、江西省农村教育公平存在的问题
当前,江西省进入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的重要时期,随着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的推进和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全省农村教育也已进入一个新的历史发展时期。由于我省仍是一个经济欠发达省份,要在未来的竞争中抢占发展制高点,赢得发展先机,发挥后发优势,关键靠人才,基础在教育。我们要从中部崛起大背景下和江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我省发展农村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农村教育工作,清醒地认识当前江西农村教育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特别是教育公平问题。必须清醒认识到目前我省农村教育存在的具体问题:
1、农村教育比例大,而我省农村教育现有发展水平还难以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农村教育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结合不够紧密,农村劳动力素质与中部其他各省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全省义务教育发展不够均衡,农村职业教育基础较弱,各类教育资源整合不够,教育资源不能得到有效配置,效益较低。农村教育比例大,是江西省教育同其它经济发达地区相比还处于落后地位的重要原因之一。并且,农村教育比例大实际上使得潜伏着的教育发展不均衡问题更为突出。可以预计,江西省农村教育比例大于城市的这一格局还将要维持相当长的一段时期,而农村人均收入远远低于城市,江西农村教育整体薄弱的状况仍没有得到根本扭转。
2、农村教育投资体制不完善。《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实行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职责共同负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统筹落实的体制。”其他义务教育财政文件中也都强调中央和省级政府在地方政府财力无法满足本地区义务教育基本要求时应给予财政支持,但都没有明确中央和省级政府具体投入责任,这使中央和省级政府实施义务教育的责任模糊,投入不到位。同时,税费改革虽然强调了中央政府、省政府以及县政府的责任,但这几者的权利和责任究竟怎么来划分,并不是很明确。这将使各级政府在义务教育投资上容易出现转移资金分配上的缺乏操作性和透明性,人为的可操作的空间比较大,这将带来义务教育投资可能会出现一定程度的不平等。
3、农村教育投入仍然不足,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匮乏,问题突出。农村教育经费由地方政府负担后,新的教育投资体制和筹资渠道还没真正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十分匮乏,问题突出。2002年我省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调整工作已基本完成,农村义务教育也出现了复杂的新情况。尽管国家和省级政府采取了一些措施,大幅度增加了教育专项投入和转移支付力度、但义务教育经费投入状况仍急剧恶化,造成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总量出现较大缺口,部分地区的学校公用经费、发展经费和教师工资无法保障,特别是许多乡财政困难的农村学校,连维持义务教育运转的基本经费都难以为继,情况已经到了相当严重的程度。由于经费短缺, 现有农村教育的办学条件只能满足学科教学的基本需要, 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要求相距甚远。
4、农村教育观念和现代化教育手段相对落后,教学内容、方法比较陈旧,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农村素质教育推进困难。长期以来,农村教育除了培养了少数跳出农门的大学生外,对农村的生产发展,社会进步作用不大。虽然农村“普九”势头进展很快,但在办学思想、教学方法、教学观念方面还比较陈旧,新一轮改革提倡多,落实少。规范教学问题没有解决,农村素质教育推进困难,实施难度大,仍未能走出应试教育模式。
5、农村教育体制机制不够完善,农村办学形式单一,教育结构不合理, 教育脱离农村社会的实际。多年来农村教育形式单一、教育结构不合理、培训目标错位、办学模式缺乏农村特色等问题一直没得到很好的解决。农村教育的内容和学科设置脱离农村实际,毕业生缺乏实际的生产能力, 人才培养与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不相适应。
6、农村教师队伍的职称结构、年龄结构、学历结构不合理,待遇偏低,教育质量难以保证。由于农村办学条件较差,加上教师工资偏低且经常拖欠,医疗、保险养老保障制度缺乏,没有参加继续教育的机会等问题,严重挫伤了广大农村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导致教师队伍不稳定,农村学校优秀、年轻教师和英体美教师十分缺乏。高水平的师资不足,导致农村教育质量难以保证。
三、实现江西农村教育公平的对策和建议
根据我省农村教育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笔者对解决我省农村教育公平问题提出以下对策和建议:
(一)从政策入手保障农村教育公平发展,进行农村义务教育财政投资体制改革,强化政府责任,加大中央和省级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财政转移支付能力
在我国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县、乡政府承担了基础教育的主要责任。伴随着农村税费改革和分税制的推行, 贫困地区的地方财政困难加大, 而县、乡政府则基本上丧失了预算外经费的筹措渠道。在我省基本实现“普九”的现状下,政府应由过去的非均衡发展教育策略转移到均衡发展策略上来,处理好教育的快速发展和教育公平之间的统筹和协调。应认真贯彻教育部下发的《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文件精神,针对我省存在的城乡之间和学校之间发展的不平衡,强化政府责任,明确各级政府的责任和义务,促使各级政府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建立我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分担机制,进一步完善各级财政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义务教育经费预算单列;规范义务教育的专项转移支付;设立义务教育的专项资金;扩大教育供给, 增加教育投入, 各级政府应加大对农村、山区地区义务教育的政策倾斜。通过这些渠道,在我省逐步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经费保障机制。
(二)完善农村教育投入体制,保障农村教育投入,缩小差距
农村地区广大群众受教育水平和受教育机会明显落后于城市。要缩小这种教育差距,促进城乡之间协调发展,必须完善农村教育投入体制。目前我国农村义务教育体制实行“分级管理,以县为主”,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构成,只有8%由中央财政支出,另外92%则由各级地方财政支出,其中大部分由县级以下财政支出。相当一部分县级政府财力严重不足,尤其是税费改革后,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明显捉襟见肘。地区间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的不平衡,决定了以县为主投入体制不能保证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由于义务教育具有全国性公共物品属性,对农村教育的投入应该实行以中央为主的投入体制,确立农村义务教育在国家中央财政中的重要和优先地位,切实发挥中央财政资金在配置农村义务教育资源中的绝对主体作用。要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大幅度增加农村教育投入。各级政府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统筹各项收入,把教育尤其是农村教育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
(三)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大力发展农村基础教育,加大对《义务教育法》具体措施的贯彻和执行
城乡二元结构的长期存在不仅造成城乡经济发展的巨大差距,也是造成城乡教育不平等的制度根源。因此,必须打破城乡之间的藩篱,加快我省城市化进程,实施城乡户籍制度改革。城乡二元社会结构最为直接的表现就是“一国两策”,对城市居民是一套政策,对农民、对农民工是另一套政策。由于我国城乡二元体制在短时间内很难消除,农村地区普法水平不高,再加上当地政府的不作为等原因,《义务教育法》的完全贯彻和执行存在一定难度,有可能达不到预期的效果和目的。因此,我省必须加大宣传《义务教育法》的力度,形成全民学法的新风尚,学会用法律保护自身的权利。尤其是在我省农村偏远贫困地区,普及《义务教育法》的任务更重,困难最大,但效果最明显,成效最显著。同时,加大对政府执行《义务教育法》情况的监督,形成从上而下和从下而上的双向监督机制,从而真正保证《义务教育法》落到实处,成为惠及农村义务教育的强心剂和稳定剂。
(四)促进城乡公共教育资源配置的均衡化,加强区域内教育资源的共享,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师资源配置
“在基础教育尤其是义务教育的管理上,应该实现区域的资源共享,促进教育资源在区域内的流动。”这也是许多发达国家以及新兴工业化国家(如日本、韩国、法国等)高质量普及义务教育的一条有益经验。然而在我国,过去的教师管理,把教师固定在学校,成为一个单位的教师而缺乏合理流动,造成当前城镇教师普遍超编,边远农村教师严重不足且余缺不能有效调节,导致教师资源配置不当。在此情况下,教师的合理流动是非常必要的,这有利于促进区域内基础教育均衡发展。
(五)完善健全学生资助体系和农民工子女平等受教育权的救济保障制度, 落实农村困难群体受教育权
如建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增加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将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当地政府教育发展规划, 不得加收借读费等不合理费用。建立和完善各级各类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逐步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和城镇低保家庭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予以资助。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改善中小学生营养状况。建立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体,学校减免学费等为补充,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普通高中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完善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保护农民工子女平等受教育权的认识,建立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观念,完善实现农民工子女平等受教育权立法,对我省的户籍制度进行改革,制定我省城乡一体统一的基本办学标准,建立教育机会均等机制,从而实现农民工子女平等受教育的权利。现行的户籍制度是造成城乡分割的体制障碍,建议今后的户籍政策,不再沿用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的城乡二元户籍体制,实行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将公民户口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对各种处境不利的弱势群体和弱势地区,采取补偿措施,建立完善的教育保障体系,从而为促进我省农村教育的发展并推动教育公平的实现提供可靠保障。
(六)进行农村教育结构调整,完善农村教育体制,建立农村教育多元办学格局
要改变农村教育形式单一、教育结构不合理、教育脱离农村社会实际的现状,必须进行农村教育结构调整,完善农村教育体制。扶持和发展灵活多样、高效实用的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大力发展远程教育,必须改变政府单一办学的模式,合理调配和整合各种社会资源,扩大社会资源进入农村教育的途径,多渠道增加教育投入。完善财政、税收、金融和土地等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家、慈善机构、企业在农村兴办教育,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格局,这样才能彻底扭转目前农村教育的困境。
(七)加快推进农村素质教育,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开发应用
应改变农村素质教育推进困难的局面,走出应试教育模式。大力开发数字化教育资源,建立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机制,促进教育信息技术普及应用,推动教育内容、教育方法和教育手段现代化。继续推进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着力推动城市中小学优质教育资源向农村边远地区学校延伸,提高农村教育质量。
基金项目:本文系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中部崛起背景下江西农村教育公平问题及对策研究”的研究成果。(项目编号:08YB233)
参考文献:
[1]李海涛.中国教育不平等问题的统计研究[M].杭州:浙江工商大学出版社,2008.
[2]孙启林,孔锴.全球视域下的基础教育均衡发展[J].新华文摘,2006(4).
[3]刘向锋.我国农村教育公平问题与对策研究[M].济南:山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
(作者简介:戴茂华(1974-),男,湖南武冈人,东华理工大学文法艺术学院讲师,研究方向:高等教育、农村教育管理;曾璋勇(1980-),男,江西丰城人,江西司法警官学院讲师,研究方向:农村教育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