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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2006]3号文《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该准则自颁布和实施以来,对于一般借款利息资本化金额的确认和计量一直是争议和探讨的问题,尤其是对一般借款累计资产支出的加权平均数和一般借款利息资本化利率的计算争议较大,争议原因一是对准则、应用指南的误解,二是准则、指南还存在需要完善的方面。因此,对一般借款利息资本化问题再议,希望给大家一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