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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卢梭的自然观是其自然主义教育理想的核心。自然观对卢梭整个教育思想体系的构建起着重要作用。卢梭的自然主义教育理想可以分为三个部分:自然观、个人发展理想和社会发展理想。个人发展理想是卢梭对自然主义教育所要造就的社会个体的设想,即自然人。社会发展理想即公民——道德理想国,是自然主义教育实践对促进社会发展所发挥作用的设想。本文试图通过对卢梭自然观的探讨,以便更好地从整体上把握卢梭自然主义的教育理想,从而理解卢梭自然主义教育理想的深刻内涵。
关键词:自然观 自然主义 教育理想 自然人公民——道德理想国
中图分类号:G4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9795(2012)07(a)-0246-01
1 卢梭的自然观
卢梭认为,上帝赐予了人自爱心与同情心、自由平等性和自我完善能力,这三重本性决定了人类在整个宇宙生命世界中是最高级的,是最有灵性的。这些上帝赐予的与生俱来的情感是其人性发展的基础,人的善之本性由“自爱心”演化而来,善是“自爱心”的必然结果。在一种理想的自然状态中,由于尊严、虚荣等概念还没有形成,任何人都没有超出其同类的绝对权威,每一个人都平等。因此,每一个人的自我保存与其他人的自我保存处于一种和谐的、理想的的平等互利状态中。
卢梭认为,人类的三重天性在人类的发展史上起着“双刃剑”的作用。从一个方面来说,人类具有这三重天性,因而人类具有意志使用并且创造其他的工具,这样人类影响周围物质的力量也就更加强大。从另一个方面来说,人类的三重天性之一的自我完善能力的发展,不仅使得人类不断繁衍和绵延,也促使了人类生存能力的不断增强。但是由于某些外在因素和人类固有的发展的潜能,分配制的观念和私有制的观念不可避免地产生。“谁第一个把一块土地圈起来并想到说:这是我的,而且找到一些头脑十分简单的人居然相信了他的话,谁就是文明社会的奠基者。”由此,人与人之间财富上的、荣誉上的乃至政治上的不平等状况就出现了,人类步入了文明社会。然而,卢梭认为人的本性是无罪的,人类社会的不平等、不自由的等种种惨状,不是上帝的安排,而是人类自身演变和文明进步的后果。上帝在赐予人类肉体的同时,也赐予人类灵魂。灵魂无影无形,却能在人类肉体消亡之后继续遵循其原有的秩序和法则继续存在。
2 教育与个人的发展——“自然人”的教育理想
在教育与个人的发展问题上,卢梭明确地提出培养“自然人”。“自然人”是这样一种人,他是一种虽然生活在社会之中,但却能够保持其纯净天性的人,“他完全是为他自己而生活的,他是数的单位,是绝对的统一体,只同他自己和他的同胞才有关系”。“自然人”有一些他们共同的特征。
第一,自然人能够保持自爱心和同情心。卢梭认为,自爱心是人类原始的、内在的根本欲念,它是唯一跟人类同时产生的,同时也是终身不离人类的一种欲念。同情心是对他人痛苦的觉察和感受,它是由自爱心演变而来的。在自然状态中,同情心是个人评价自己以及处理与他人关系的重要道德依据,它能够有效地制约着从自爱心到自私心的膨胀,从而维系个人与他人关系乃至形成人类集体凝聚力。因此作为“自然人”,就是要做有品行有道德的人,保持自爱心和同情心。
第二,自然人具有保持自我完善的能力。卢梭认为人类在从野蛮人向文明人进化的过程,也是人类在同恶劣的气候和艰苦的地理环境做斗争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人类逐渐取得了自己原先所没有的本能。卢梭认为,在实施自然主义教育时,应注重教育对象个人的体能锻炼和生活技能的培养。因此,作为“自然人”,应该身体健全,掌握各种生活的技能和本领。
第三,自然人要以“无知无欲”的艺术来捍卫其自由平等的天性。卢梭所谓的“无知无欲”,是人类的欲望与人类的基本需要之间达成的关系,这是一种巧妙的、近似等值的关系。这种等值关系表现在,在自然的状态下,个人对任何与生存没有关系的事物没有好奇心和探索心。如果人没有保持这种简单纯朴的生活方式,那么就会很容易陷入精神与体力的双重疲惫。卢梭认为,理想中的“自然人”,应与真实状态下的野蛮人表现一致,他能够控制自然的冲动和自身的情绪变化并且在服从欲望的冲动时,他能够保持一种愉快的心情,而不渴求太多超出自身之外的对象。因此,卢梭要求人不要过分地追求绝对的舒适和安逸。“人人都有幸福和痛苦,痛苦少的人就应当是幸福的人了”。所以,一个人如果要追求自己的幸福,不应该追求的是物质上的富有,而是应该放松心情,每天使自己保持心灵的平静。作为人类,人也应该明白自己在宇宙万物中所处的位置,并且坚守自己的位置。
3 教育与社会的发展——“公民—道德理想国”的教育理想
卢梭虽然认为应该培养“自然人”,但认为目前人类的这种社会状态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而且这种社会状态还会继续延续下去。他认为,自然人如果仅仅作为个体生命独立地与自然做斗争,其力量是有限的。“人类不能始终是那样地单独生活,他们要始终保持那样的善良是困难的。这种困难还必然随着他们的利害关系的增加而增加,何况还有社会的毒害,因此,我们在这方面不能不采取必要的手段和方法防止人心由于有了新的需要而日趋堕落”。卢梭所谓的手段和办法就是要自然人组成共同体,这种共同体是通过通过契约来维持的,以共同体的秩序来确保人类的同情心、自爱心和自我完善能力,使人类成为自身真正的主人。这个共同体是由公民组成的。在《社会契约论》一书中,他将公民定义是:对天赋的、自由平等权利自愿放弃的、形成共同体的联合基础的“自然人”。
卢梭进一步确定公民教育的首要目标是:最好地使人改变其天性,重新在人身上培养原始的、道德的直觉。人把自己作为一个相对存在,并且融入共同体中去,每个人不再把自己看作一个独立的人,而只看作共同体的一部分,并通过公共意志的指引和教育的回归融入共同体。卢梭认为,要达成公民教育的这一目标,需要社会契约、公共意志和公民宗教这三个基础作为支点。其中,“自然人”结合成共同体的实质保障是社会契约,公民在共同体中所必须服从的精神聚合力是公共意志,而保证集体意志道德化和合理有效的必要手段是公民宗教。卢梭认为社会契约体现出自治社会中自由与服从、权利与义务的辩证原则。“任何人不服从公共意志的,全体就要迫使他服从公共意志,这恰好就是说,人们要迫使他自由。”必要时,公民还必须为公共意志割让自己的生存权。要做到这一点,必须借助公共道德,而公共道德形成,必须借助公民宗教。
参考文献
[1] (法)卢梭,李平沤[译],东林[校].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
[2] (法)卢梭,何兆武.社会契约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6.
关键词:自然观 自然主义 教育理想 自然人公民——道德理想国
中图分类号:G4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9795(2012)07(a)-0246-01
1 卢梭的自然观
卢梭认为,上帝赐予了人自爱心与同情心、自由平等性和自我完善能力,这三重本性决定了人类在整个宇宙生命世界中是最高级的,是最有灵性的。这些上帝赐予的与生俱来的情感是其人性发展的基础,人的善之本性由“自爱心”演化而来,善是“自爱心”的必然结果。在一种理想的自然状态中,由于尊严、虚荣等概念还没有形成,任何人都没有超出其同类的绝对权威,每一个人都平等。因此,每一个人的自我保存与其他人的自我保存处于一种和谐的、理想的的平等互利状态中。
卢梭认为,人类的三重天性在人类的发展史上起着“双刃剑”的作用。从一个方面来说,人类具有这三重天性,因而人类具有意志使用并且创造其他的工具,这样人类影响周围物质的力量也就更加强大。从另一个方面来说,人类的三重天性之一的自我完善能力的发展,不仅使得人类不断繁衍和绵延,也促使了人类生存能力的不断增强。但是由于某些外在因素和人类固有的发展的潜能,分配制的观念和私有制的观念不可避免地产生。“谁第一个把一块土地圈起来并想到说:这是我的,而且找到一些头脑十分简单的人居然相信了他的话,谁就是文明社会的奠基者。”由此,人与人之间财富上的、荣誉上的乃至政治上的不平等状况就出现了,人类步入了文明社会。然而,卢梭认为人的本性是无罪的,人类社会的不平等、不自由的等种种惨状,不是上帝的安排,而是人类自身演变和文明进步的后果。上帝在赐予人类肉体的同时,也赐予人类灵魂。灵魂无影无形,却能在人类肉体消亡之后继续遵循其原有的秩序和法则继续存在。
2 教育与个人的发展——“自然人”的教育理想
在教育与个人的发展问题上,卢梭明确地提出培养“自然人”。“自然人”是这样一种人,他是一种虽然生活在社会之中,但却能够保持其纯净天性的人,“他完全是为他自己而生活的,他是数的单位,是绝对的统一体,只同他自己和他的同胞才有关系”。“自然人”有一些他们共同的特征。
第一,自然人能够保持自爱心和同情心。卢梭认为,自爱心是人类原始的、内在的根本欲念,它是唯一跟人类同时产生的,同时也是终身不离人类的一种欲念。同情心是对他人痛苦的觉察和感受,它是由自爱心演变而来的。在自然状态中,同情心是个人评价自己以及处理与他人关系的重要道德依据,它能够有效地制约着从自爱心到自私心的膨胀,从而维系个人与他人关系乃至形成人类集体凝聚力。因此作为“自然人”,就是要做有品行有道德的人,保持自爱心和同情心。
第二,自然人具有保持自我完善的能力。卢梭认为人类在从野蛮人向文明人进化的过程,也是人类在同恶劣的气候和艰苦的地理环境做斗争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人类逐渐取得了自己原先所没有的本能。卢梭认为,在实施自然主义教育时,应注重教育对象个人的体能锻炼和生活技能的培养。因此,作为“自然人”,应该身体健全,掌握各种生活的技能和本领。
第三,自然人要以“无知无欲”的艺术来捍卫其自由平等的天性。卢梭所谓的“无知无欲”,是人类的欲望与人类的基本需要之间达成的关系,这是一种巧妙的、近似等值的关系。这种等值关系表现在,在自然的状态下,个人对任何与生存没有关系的事物没有好奇心和探索心。如果人没有保持这种简单纯朴的生活方式,那么就会很容易陷入精神与体力的双重疲惫。卢梭认为,理想中的“自然人”,应与真实状态下的野蛮人表现一致,他能够控制自然的冲动和自身的情绪变化并且在服从欲望的冲动时,他能够保持一种愉快的心情,而不渴求太多超出自身之外的对象。因此,卢梭要求人不要过分地追求绝对的舒适和安逸。“人人都有幸福和痛苦,痛苦少的人就应当是幸福的人了”。所以,一个人如果要追求自己的幸福,不应该追求的是物质上的富有,而是应该放松心情,每天使自己保持心灵的平静。作为人类,人也应该明白自己在宇宙万物中所处的位置,并且坚守自己的位置。
3 教育与社会的发展——“公民—道德理想国”的教育理想
卢梭虽然认为应该培养“自然人”,但认为目前人类的这种社会状态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而且这种社会状态还会继续延续下去。他认为,自然人如果仅仅作为个体生命独立地与自然做斗争,其力量是有限的。“人类不能始终是那样地单独生活,他们要始终保持那样的善良是困难的。这种困难还必然随着他们的利害关系的增加而增加,何况还有社会的毒害,因此,我们在这方面不能不采取必要的手段和方法防止人心由于有了新的需要而日趋堕落”。卢梭所谓的手段和办法就是要自然人组成共同体,这种共同体是通过通过契约来维持的,以共同体的秩序来确保人类的同情心、自爱心和自我完善能力,使人类成为自身真正的主人。这个共同体是由公民组成的。在《社会契约论》一书中,他将公民定义是:对天赋的、自由平等权利自愿放弃的、形成共同体的联合基础的“自然人”。
卢梭进一步确定公民教育的首要目标是:最好地使人改变其天性,重新在人身上培养原始的、道德的直觉。人把自己作为一个相对存在,并且融入共同体中去,每个人不再把自己看作一个独立的人,而只看作共同体的一部分,并通过公共意志的指引和教育的回归融入共同体。卢梭认为,要达成公民教育的这一目标,需要社会契约、公共意志和公民宗教这三个基础作为支点。其中,“自然人”结合成共同体的实质保障是社会契约,公民在共同体中所必须服从的精神聚合力是公共意志,而保证集体意志道德化和合理有效的必要手段是公民宗教。卢梭认为社会契约体现出自治社会中自由与服从、权利与义务的辩证原则。“任何人不服从公共意志的,全体就要迫使他服从公共意志,这恰好就是说,人们要迫使他自由。”必要时,公民还必须为公共意志割让自己的生存权。要做到这一点,必须借助公共道德,而公共道德形成,必须借助公民宗教。
参考文献
[1] (法)卢梭,李平沤[译],东林[校].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
[2] (法)卢梭,何兆武.社会契约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