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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过去的十年扶贫,成效显著,同时也面临一些新的问题与瓶颈。新旧十年扶贫交替之际,带着种种疑问,本刊记者专访了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吴国宝。
民生周刊:刚刚过去的十年扶贫,您认为主要取得了哪些方面的成效?有哪几个方面的经验值得推广?
吴国宝:主要是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建立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从而使我国政府扶贫从开发性扶贫单轨模式演变为开发性扶贫与农村低保双轨并立的新模式;农村绝对贫困人口规模进一步减小,贫困发生率降低;贫困人口比较集中的扶贫工作重点县的交通、通信、供电、饮水、教育、卫生等基础设施和生活条件,得到比较明显的改善。
主要成功经验是:第一,将帮助具有正常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提高能力、分享经济发展成果摆在扶贫开发的重点;第二,根据致贫原因和贫困人口的条件,选择具体的合适扶贫方式;第三,将扶贫工作纳入国家和地方政府经济社会发展整体规划中;第四,注重扶贫制度创新,及时将实践证明成功的经验转化为稳定的制度或全国性政策。
民生周刊: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一些地方挪用扶贫款项的现象也时有发生,您认为怎样才能尽可能地杜绝类似现象?
吴国宝:在少数地方确实存在挪用扶贫款的事例,这反映我们扶贫资金的管理制度和监管仍存在漏洞或不当之处,对此需要做具体分析。要完全杜绝扶贫资金挪用现象,可能比较困难。但是,可以通过一些制度创新来减少和尽可能杜绝扶贫资金挪用情况的发生。具体来说,第一,需要继续完善扶贫资金管理制度,包括计划、审批、拨付、报账、内部审核、外部审计等方面的制度;第二,实现资金使用计划和项目公开,让社会与目标受益人群参与监督;第三,实行项目资金审批、使用和监管权的真正分离。
民生周刊:很多贫困县都在搞产业扶贫,这些扶持产业中,有些是切合当地的产业发展,因而取得了成功,但失败的亦不在少数,您怎么看待这一问题,对此您有什么建议?
吴国宝:判断产业化扶贫是否成功有两个相关的标准,一是作为产业发展是否取得成功,另一个是贫困者能否以及在多大程度上从产业发展中受益。一些地区产业化扶贫失败,其原因或者是产业发展失败,使投入的资金付诸东流;或者是虽然产业发展起来了,但贫困者没有受益或很少受益;或是二者兼而有之。究其深层原因,主要是:省、市一级对项目审批不够严谨,主要以纸面申请书作为基础,实地调查不够;产业化扶贫资金和项目分配存在一定程度的平均主义倾向;部分产业化扶贫项目设计中对市场调查和研究不够;一些地区将产业化扶贫仅仅当作套取国家扶持资金的方式。
要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在以下两个方面加以创新:第一,加强对产业化扶贫项目申请的审批,让省、市承担审查不严的责任;第二,在项目和资金分配中,尽量减少和避免地区平衡的做法,尽可能做到产业发展项目风险高的、穷人参与和受益机制不清楚、不合理的项目,不予立项支持。
民生周刊:您对下一阶段新十年扶贫有什么期待?您认为工作重点将偏向哪些方面?
吴国宝:下一个10年我国扶贫的宏观环境将发生重大变化,扶贫任务也将更加艰巨。但是,经过30多年的探索和实践,我们已积累了不少有用的经验,也建立起了一些比较行之有效的扶贫制度,只要持之以恒地真抓实干,未来10年我国在扶贫方面还可以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我认为今后扶贫工作的重点应放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强化扶贫战略管理和制度建设,使扶贫工作在一个合理的战略构架和稳定有效的制度环境下进行;第二,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在扶贫工作中的职责,中央和省级政府主要负责全国和省扶贫战略规划、扶贫行业计划、扶贫政策、跨区扶贫规划等重大工作,让县级政府具体负责所在县的扶贫计划制定和实施工作;第三,更大幅度地发挥非政府组织、志愿者组织在基层扶贫规划、项目实施和监测中的作用;第四,继续和更加重视贫困者和贫困地区的能力建设,帮助贫困人群和贫困地区更有效、更多地分享全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
民生周刊:刚刚过去的十年扶贫,您认为主要取得了哪些方面的成效?有哪几个方面的经验值得推广?
吴国宝:主要是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建立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从而使我国政府扶贫从开发性扶贫单轨模式演变为开发性扶贫与农村低保双轨并立的新模式;农村绝对贫困人口规模进一步减小,贫困发生率降低;贫困人口比较集中的扶贫工作重点县的交通、通信、供电、饮水、教育、卫生等基础设施和生活条件,得到比较明显的改善。
主要成功经验是:第一,将帮助具有正常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提高能力、分享经济发展成果摆在扶贫开发的重点;第二,根据致贫原因和贫困人口的条件,选择具体的合适扶贫方式;第三,将扶贫工作纳入国家和地方政府经济社会发展整体规划中;第四,注重扶贫制度创新,及时将实践证明成功的经验转化为稳定的制度或全国性政策。
民生周刊: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一些地方挪用扶贫款项的现象也时有发生,您认为怎样才能尽可能地杜绝类似现象?
吴国宝:在少数地方确实存在挪用扶贫款的事例,这反映我们扶贫资金的管理制度和监管仍存在漏洞或不当之处,对此需要做具体分析。要完全杜绝扶贫资金挪用现象,可能比较困难。但是,可以通过一些制度创新来减少和尽可能杜绝扶贫资金挪用情况的发生。具体来说,第一,需要继续完善扶贫资金管理制度,包括计划、审批、拨付、报账、内部审核、外部审计等方面的制度;第二,实现资金使用计划和项目公开,让社会与目标受益人群参与监督;第三,实行项目资金审批、使用和监管权的真正分离。
民生周刊:很多贫困县都在搞产业扶贫,这些扶持产业中,有些是切合当地的产业发展,因而取得了成功,但失败的亦不在少数,您怎么看待这一问题,对此您有什么建议?
吴国宝:判断产业化扶贫是否成功有两个相关的标准,一是作为产业发展是否取得成功,另一个是贫困者能否以及在多大程度上从产业发展中受益。一些地区产业化扶贫失败,其原因或者是产业发展失败,使投入的资金付诸东流;或者是虽然产业发展起来了,但贫困者没有受益或很少受益;或是二者兼而有之。究其深层原因,主要是:省、市一级对项目审批不够严谨,主要以纸面申请书作为基础,实地调查不够;产业化扶贫资金和项目分配存在一定程度的平均主义倾向;部分产业化扶贫项目设计中对市场调查和研究不够;一些地区将产业化扶贫仅仅当作套取国家扶持资金的方式。
要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在以下两个方面加以创新:第一,加强对产业化扶贫项目申请的审批,让省、市承担审查不严的责任;第二,在项目和资金分配中,尽量减少和避免地区平衡的做法,尽可能做到产业发展项目风险高的、穷人参与和受益机制不清楚、不合理的项目,不予立项支持。
民生周刊:您对下一阶段新十年扶贫有什么期待?您认为工作重点将偏向哪些方面?
吴国宝:下一个10年我国扶贫的宏观环境将发生重大变化,扶贫任务也将更加艰巨。但是,经过30多年的探索和实践,我们已积累了不少有用的经验,也建立起了一些比较行之有效的扶贫制度,只要持之以恒地真抓实干,未来10年我国在扶贫方面还可以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我认为今后扶贫工作的重点应放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强化扶贫战略管理和制度建设,使扶贫工作在一个合理的战略构架和稳定有效的制度环境下进行;第二,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在扶贫工作中的职责,中央和省级政府主要负责全国和省扶贫战略规划、扶贫行业计划、扶贫政策、跨区扶贫规划等重大工作,让县级政府具体负责所在县的扶贫计划制定和实施工作;第三,更大幅度地发挥非政府组织、志愿者组织在基层扶贫规划、项目实施和监测中的作用;第四,继续和更加重视贫困者和贫困地区的能力建设,帮助贫困人群和贫困地区更有效、更多地分享全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