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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71年通过《存款保险法》确立了存款保险法律制度以来,日本存款保险公司的活动经历了三个阶段,即实际上休眠的阶段、从纸面走向实践的阶段以及支持金融稳定的阶段,并随着日本金融自由化的改革而不断强化其职能。中国的金融市场有着与日本类似的发展方向和改革路径,因此日本在存款保险法律制度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值得研究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