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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现阶段,我国的保险公司承担风险的能力最主要的是根据其本身的自我偿还能力以及通过向再保险公司进行分保来承担,不过由于风险在保险行业当中的情况较为集中,故而抵抗不可抗力的能力较弱。由于我国当前的保险行业因为竞争的主体大量增多,国家对于保险行业的监管力度也大大加强,再加上本身保险行业的投资方向就相对的比较少,现阶段我国的保险行业发展较为缓慢。为了避免在今后我国保险公司与国际保险公司的竞争当中无法站稳脚步,保险公司需要积极开发新型产品,寻找新的投资方向,而证券化金融产品的优秀特点也使得其必然会成为未来保险公司的发展方向。
关键词:证券化;保险公司;风险
引言
自全球经济一体化、金融自由化至今,再加上当今科技不断发展,对于信息的处理能力不断提高,由于经济增长在全球范围内的不断流动,各领域的经济关联程度已经大大提升,从而导致风险造成的影响范围持续扩大。这就需要我们对于市场的考察进行更为深入的探查,深入总计发达国家的证券化金融产品的成功经验,积极开辟市场,抓住现阶段我国金融行业深化改革的关键机遇,积极响应市场需求。但是在提升我国保险行业金融行业证券化深入发展的同时也要积极研究证券化金融产品所存在的潜在风险,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努力控制证券化金融产品的风险,避免其中潜在风险所造成损失,从而高效、可靠的保证保险行业可以通过证券化金融产品获得最大的利益。
证券化金融产品的特点主要表现
风险隔离以及风险分散
风险隔离是证券化金融产品的重中之重,其主要是指投资人的基础资产和初始持有人的破产风险要进行有效的隔离,避免仅因一个风险因素而导致全部资产的损失。风险隔离可以通过划分风险与全部资产的联系,从而在整体上减少风险所导致的损失。而风险分散就是依靠将部分风险细分为多个风险,让多个风险在所投资的产品里进行分散,通过这种方法来减少单独风险所造成的损失。例如,证券化金融产品需要通过产品发行人或者过让给特定的信托公司来进行处理,不过,大部分情况下也会通过会计师对资产负债进行查对,或者由律师提供出具备真实效果的出售证明书,通过依靠法律的保护来保证资产债的权利以及其对应的获得担保物的权利,并且相对应的权利义务都会转移到特定的信托机构去[1]。即便在之后创始结构如果产生了运营困难或者出现财务危机等情況,这些风险仍然不会影响到证券化金融产品的质量,因为其中所存在的风险已经和证券化金融产品进行了隔离。通过风险隔离可以行之有效的避免大范围的亏损,即便其中重要环节出现了问题仍然不会影响到大部分的证券化金融产品。
资产组合较为透明
我国当前制定的规定当中,在发行证券化金融产品的时候,需要发行机构公开说明对于投资者所需要了解到相关的有用信息。例如,在房贷证券化当中需要发行机构公开说明可贷款额度、房贷利率、年期、房产的对比价值等重要信息,之后投资人再根据公开信息对于产品进行判断确认。
税负优势
依据我国当前的税法,现阶段对于证券化金融产品分配的利息,需要按照所分配的额度收取百分之六的利息,但是不会并计入投资人的全部盈利所得额度。所以,证券化金融产品需要缴纳税的比例相比于其他的金融产品的比例所占比例较低,这对于投资人的预估来说是也是一个极其重要的影响。
保险公司在投资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控制措施
通过对于金融产品的特点的分析,我们发现现阶段保险公司在对于投资方面需要对发行机构的投资管理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多加进行考察避免因相关风险所带来的损失。通过与基金的对比发现,基金主要是投资于某一类的单一资产,不过因为其都是二级市场的交易产品,所以持仓明细会不断的产生浮动,通常一般情况下不存在具体的期限,对于投资的持有人可以在任何时候申请赎回。但是保险公司所投资的金融产品通常只是投资在某种特定的项目上,这类产品一般情况下只有在合约期限结束的时候才可以被赎回,在投资期间该产品的资产一般是不会产生波动的,并且该产品的持有权一般也不被允许进行转让[2]。
系统性风险
系统性风险一般是指证券化资产所面临的整体环境所存在的风险一旦发生,就可能会导致正在进行交易的这个金融系统都遭受牵连,造成大范围的损失。通常系统性风险造成的影响是几乎所有的股票下降,投资者一般都会遭受极大的损失。所以为了避免系统性风险对投资者造成巨大的损失就需要投资者合理的进行资产分配,控制在银行、信托机构、券商之间的金融产品的投资规模。加强对于交易机构的风险控制能力、资产规模大的调查,结合保险公司的自身条件,努力分散此类风险发生,提高警惕性避免较大的亏损,随时做好止损的准备。
来自投资管理人的风险
现阶段,大多数保险公司主要还是通过投资管理人进行管理投资的,但是这种委托的代理方式将不可避免的存在一些人为失误所带来的风险。其中保险公司大部分情况下并不会直接与投资管理人共同决策计划,主要还是由投资管理人进行主导,故而大部分情况下,对于项目的发现、交易结构的设置、交易主体的信用评定、投资方进行投资后的资金管理方面保险公司都不会直接参与,而是主要由金融产品的发起人进行管理,所以在对于投资管理人的投资评估能力、风险控制能力都是极大的影响因素,因为现阶段信托机构得到了较快的发展,各个信托机构的管理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也各不相同,所以如何选择投资管理人存在较大的风险。需要保险公司积极推行资产托管,在和投资管理人之间建立完善的沟通渠道,保证第一时间获取有效信息,对于证券化金融产品的发行机构的主体信用等级、投资管理能力、风险控制能力进行全面评估确认,在合约中明确责任,确保投资管理人加强对于金融产品的管理重视程度,对于投资管理人的决策机制和过程进行探查分析,主动避免因人为失误所带来的风险损失[3]。
信息获取程度所带来的风险
信息披露是金融产品当中极其重要的一项影响因素,主要是需要投资者通过对于证券化金融产品可获取的利益和其中所存在的风险进行比较,要最大程度上的了解该产品,才可以更加有效的评估产品所带来的风险与收益。所以投资人以及保险公司做好前期的调查,深入了解该产品的资产情况以及产品机构,在合约当中确定各方职责,尽最大可能通过产品管理方获取有效信息,通过金融产品的外部投资环境、评价、类型等因素,为保险公司评估风险提供有力帮助。 证券的流动性带来的风险
保险公司的经营模式需要其具有强大的流动能力,证券化金融产品因为受当前市场环境和交易规则所影响,不能像上市证券一样随意流通,也就造成了投资人需要在进行证券化金融产品的投资上面临一定的流动性风险。而且证券化金融产品通常难以退出,否则将可能造成巨大亏损。所以保险公司需要在对证券化金融产品进行投资之前做好相关措施。
合理分配资产,探讨成立金融产品的退出管理办法,并在合约当中追加退出条款,避免因为期限的冲突所导致的产品退出的风险。并主动和金融产品权益受让机构合作,为因其他因素影响而退出金融产品使找寻转让方,尽最大可能减少损失。
早偿风险
早偿风险主要是由于债务人具备偿还能力后提前还款所导致的,是证券化金融产品和其他固定收益证券的一个主要区分。由于贷款的利率一般情况下都是不会改变的,那么当市场整体的利率下调的时候,就有可能出现贷款人向低利率机构进行贷款来偿还当前的贷款机构。但是当投资人在获得偿还资金后将对面现阶段利率已经下调的市场环境,如果进行重新投资就会导致现在的收益低于原本的投资收益。所以还需要保险公司通过对于证券的分层化管理,给予相同的资产池以不同的本金偿还顺序和区分不同档次的证券,提前偿还的本金可以优先的配置给高一档次的证券,等高层次的证券在偿还结束后再配置给低层次的证券,不过这种配置模式只能满足喜好不同期限投资的投资者,并不能有效的规避早偿风险[4]。而也可以通过设置专门对于稳定现金流的结构,优先吸收提前还款所带来的现金流的浮动,用以确保其他层次的证券的现金流的稳定性。
信用道德的风险
信用风险主要是指证券化金融产品的发行人有可能由于经营情况恶化或者故意违约所引发的风险,导致保险公司无法按期拿到利息甚至是无法拿回本金。随着未来对于保险资金投资的渠道可能会增加,信用风险的风险程度也可能随着增加,尤其是在我国征信体系尚不完善的情况下,由于金融产品的发行人并没有遵守当初各自承诺所确立的各种合约,无论是出于对生存本能保护而拒绝履约,还是其他的盈利目的,都会给利益参与的多方机构造成损失。投资者在考虑产品的实际盈利价值的同时也会更加考虑信用风险所造成违约的可能性以及现阶段市场对于风险补偿的补偿程度,这些都会是影响投资者对于证券化金融产品评估的巨大影响因素[5]。由于受信公司可能因公司经营产生巨大亏损或者资金周转不开导致无法按期偿还债款,也有可能会导致发生违约的情况。这就需要保险公司明确信用风险防范目标,合理的进行风险监控,积极划分金融产品的发行人的信用等级,对于不同档次的证券投资进行不同档次的风险评估,进行管理。详细拆分此风险成分,同时也需要对于发行人的偿还能力进行全面的预估,将信用风险可能导致损失的可能降到最低。
小结
現如今的社会经济发展迅速,无论是保险行业还是金融行业都不可能独善其身,否则这必然会导致未来的失败,这需要保险行业和金融行业加强沟通与交流,深入总结发达国家的市场经济证券化经营的成功经验,抓住我国现阶段金融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促进证券化金融产品的良性发展,努力提高控制风险的能力,保证证券化金融产品的高效盈利。
参考文献:
【1】章伟程. 保险资金投资运作及风险管理分析[J]. 现代商贸工业,2012(15).
【2】曹君.对财产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管理研究[J]. 金融经济,2018(10).
【3】隋学深,奚冬梅.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和保险资产风险联动监管机制研究[J].上海金融, 2013(01).
【4】赵立平,赵强. 保险行业投资与系统性风险[J]. 保险理论与实践.,2017(05).
【5】张云闲.保险资金最优投资组合策略的研究[D]. 燕山大学,2017.
关键词:证券化;保险公司;风险
引言
自全球经济一体化、金融自由化至今,再加上当今科技不断发展,对于信息的处理能力不断提高,由于经济增长在全球范围内的不断流动,各领域的经济关联程度已经大大提升,从而导致风险造成的影响范围持续扩大。这就需要我们对于市场的考察进行更为深入的探查,深入总计发达国家的证券化金融产品的成功经验,积极开辟市场,抓住现阶段我国金融行业深化改革的关键机遇,积极响应市场需求。但是在提升我国保险行业金融行业证券化深入发展的同时也要积极研究证券化金融产品所存在的潜在风险,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努力控制证券化金融产品的风险,避免其中潜在风险所造成损失,从而高效、可靠的保证保险行业可以通过证券化金融产品获得最大的利益。
证券化金融产品的特点主要表现
风险隔离以及风险分散
风险隔离是证券化金融产品的重中之重,其主要是指投资人的基础资产和初始持有人的破产风险要进行有效的隔离,避免仅因一个风险因素而导致全部资产的损失。风险隔离可以通过划分风险与全部资产的联系,从而在整体上减少风险所导致的损失。而风险分散就是依靠将部分风险细分为多个风险,让多个风险在所投资的产品里进行分散,通过这种方法来减少单独风险所造成的损失。例如,证券化金融产品需要通过产品发行人或者过让给特定的信托公司来进行处理,不过,大部分情况下也会通过会计师对资产负债进行查对,或者由律师提供出具备真实效果的出售证明书,通过依靠法律的保护来保证资产债的权利以及其对应的获得担保物的权利,并且相对应的权利义务都会转移到特定的信托机构去[1]。即便在之后创始结构如果产生了运营困难或者出现财务危机等情況,这些风险仍然不会影响到证券化金融产品的质量,因为其中所存在的风险已经和证券化金融产品进行了隔离。通过风险隔离可以行之有效的避免大范围的亏损,即便其中重要环节出现了问题仍然不会影响到大部分的证券化金融产品。
资产组合较为透明
我国当前制定的规定当中,在发行证券化金融产品的时候,需要发行机构公开说明对于投资者所需要了解到相关的有用信息。例如,在房贷证券化当中需要发行机构公开说明可贷款额度、房贷利率、年期、房产的对比价值等重要信息,之后投资人再根据公开信息对于产品进行判断确认。
税负优势
依据我国当前的税法,现阶段对于证券化金融产品分配的利息,需要按照所分配的额度收取百分之六的利息,但是不会并计入投资人的全部盈利所得额度。所以,证券化金融产品需要缴纳税的比例相比于其他的金融产品的比例所占比例较低,这对于投资人的预估来说是也是一个极其重要的影响。
保险公司在投资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控制措施
通过对于金融产品的特点的分析,我们发现现阶段保险公司在对于投资方面需要对发行机构的投资管理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多加进行考察避免因相关风险所带来的损失。通过与基金的对比发现,基金主要是投资于某一类的单一资产,不过因为其都是二级市场的交易产品,所以持仓明细会不断的产生浮动,通常一般情况下不存在具体的期限,对于投资的持有人可以在任何时候申请赎回。但是保险公司所投资的金融产品通常只是投资在某种特定的项目上,这类产品一般情况下只有在合约期限结束的时候才可以被赎回,在投资期间该产品的资产一般是不会产生波动的,并且该产品的持有权一般也不被允许进行转让[2]。
系统性风险
系统性风险一般是指证券化资产所面临的整体环境所存在的风险一旦发生,就可能会导致正在进行交易的这个金融系统都遭受牵连,造成大范围的损失。通常系统性风险造成的影响是几乎所有的股票下降,投资者一般都会遭受极大的损失。所以为了避免系统性风险对投资者造成巨大的损失就需要投资者合理的进行资产分配,控制在银行、信托机构、券商之间的金融产品的投资规模。加强对于交易机构的风险控制能力、资产规模大的调查,结合保险公司的自身条件,努力分散此类风险发生,提高警惕性避免较大的亏损,随时做好止损的准备。
来自投资管理人的风险
现阶段,大多数保险公司主要还是通过投资管理人进行管理投资的,但是这种委托的代理方式将不可避免的存在一些人为失误所带来的风险。其中保险公司大部分情况下并不会直接与投资管理人共同决策计划,主要还是由投资管理人进行主导,故而大部分情况下,对于项目的发现、交易结构的设置、交易主体的信用评定、投资方进行投资后的资金管理方面保险公司都不会直接参与,而是主要由金融产品的发起人进行管理,所以在对于投资管理人的投资评估能力、风险控制能力都是极大的影响因素,因为现阶段信托机构得到了较快的发展,各个信托机构的管理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也各不相同,所以如何选择投资管理人存在较大的风险。需要保险公司积极推行资产托管,在和投资管理人之间建立完善的沟通渠道,保证第一时间获取有效信息,对于证券化金融产品的发行机构的主体信用等级、投资管理能力、风险控制能力进行全面评估确认,在合约中明确责任,确保投资管理人加强对于金融产品的管理重视程度,对于投资管理人的决策机制和过程进行探查分析,主动避免因人为失误所带来的风险损失[3]。
信息获取程度所带来的风险
信息披露是金融产品当中极其重要的一项影响因素,主要是需要投资者通过对于证券化金融产品可获取的利益和其中所存在的风险进行比较,要最大程度上的了解该产品,才可以更加有效的评估产品所带来的风险与收益。所以投资人以及保险公司做好前期的调查,深入了解该产品的资产情况以及产品机构,在合约当中确定各方职责,尽最大可能通过产品管理方获取有效信息,通过金融产品的外部投资环境、评价、类型等因素,为保险公司评估风险提供有力帮助。 证券的流动性带来的风险
保险公司的经营模式需要其具有强大的流动能力,证券化金融产品因为受当前市场环境和交易规则所影响,不能像上市证券一样随意流通,也就造成了投资人需要在进行证券化金融产品的投资上面临一定的流动性风险。而且证券化金融产品通常难以退出,否则将可能造成巨大亏损。所以保险公司需要在对证券化金融产品进行投资之前做好相关措施。
合理分配资产,探讨成立金融产品的退出管理办法,并在合约当中追加退出条款,避免因为期限的冲突所导致的产品退出的风险。并主动和金融产品权益受让机构合作,为因其他因素影响而退出金融产品使找寻转让方,尽最大可能减少损失。
早偿风险
早偿风险主要是由于债务人具备偿还能力后提前还款所导致的,是证券化金融产品和其他固定收益证券的一个主要区分。由于贷款的利率一般情况下都是不会改变的,那么当市场整体的利率下调的时候,就有可能出现贷款人向低利率机构进行贷款来偿还当前的贷款机构。但是当投资人在获得偿还资金后将对面现阶段利率已经下调的市场环境,如果进行重新投资就会导致现在的收益低于原本的投资收益。所以还需要保险公司通过对于证券的分层化管理,给予相同的资产池以不同的本金偿还顺序和区分不同档次的证券,提前偿还的本金可以优先的配置给高一档次的证券,等高层次的证券在偿还结束后再配置给低层次的证券,不过这种配置模式只能满足喜好不同期限投资的投资者,并不能有效的规避早偿风险[4]。而也可以通过设置专门对于稳定现金流的结构,优先吸收提前还款所带来的现金流的浮动,用以确保其他层次的证券的现金流的稳定性。
信用道德的风险
信用风险主要是指证券化金融产品的发行人有可能由于经营情况恶化或者故意违约所引发的风险,导致保险公司无法按期拿到利息甚至是无法拿回本金。随着未来对于保险资金投资的渠道可能会增加,信用风险的风险程度也可能随着增加,尤其是在我国征信体系尚不完善的情况下,由于金融产品的发行人并没有遵守当初各自承诺所确立的各种合约,无论是出于对生存本能保护而拒绝履约,还是其他的盈利目的,都会给利益参与的多方机构造成损失。投资者在考虑产品的实际盈利价值的同时也会更加考虑信用风险所造成违约的可能性以及现阶段市场对于风险补偿的补偿程度,这些都会是影响投资者对于证券化金融产品评估的巨大影响因素[5]。由于受信公司可能因公司经营产生巨大亏损或者资金周转不开导致无法按期偿还债款,也有可能会导致发生违约的情况。这就需要保险公司明确信用风险防范目标,合理的进行风险监控,积极划分金融产品的发行人的信用等级,对于不同档次的证券投资进行不同档次的风险评估,进行管理。详细拆分此风险成分,同时也需要对于发行人的偿还能力进行全面的预估,将信用风险可能导致损失的可能降到最低。
小结
現如今的社会经济发展迅速,无论是保险行业还是金融行业都不可能独善其身,否则这必然会导致未来的失败,这需要保险行业和金融行业加强沟通与交流,深入总结发达国家的市场经济证券化经营的成功经验,抓住我国现阶段金融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促进证券化金融产品的良性发展,努力提高控制风险的能力,保证证券化金融产品的高效盈利。
参考文献:
【1】章伟程. 保险资金投资运作及风险管理分析[J]. 现代商贸工业,2012(15).
【2】曹君.对财产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管理研究[J]. 金融经济,2018(10).
【3】隋学深,奚冬梅.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和保险资产风险联动监管机制研究[J].上海金融, 2013(01).
【4】赵立平,赵强. 保险行业投资与系统性风险[J]. 保险理论与实践.,2017(05).
【5】张云闲.保险资金最优投资组合策略的研究[D]. 燕山大学,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