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人为乐和做贼心虚

来源 :记者观察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jayden1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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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彭宇案”闹得沸沸扬扬,热度经久不减,究其原因,同然是该案件影响太甚——触及到国人的道德底线。其次自然是后继有人,各地频频爆出此类事件,每发生一次,“彭宇案”都会再度被人提起。这类案件不断发生,其对社会道德的不利影响,短期内恐难以弥合。事件发生之后,带给我们太多的思考,有着5000年文明传统的泱泱中华,究竟是怎么了?还记得“彭宇案”中,那个叫王浩的法官的法庭发问,大概意思是: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她?无独有偶,在之前的上海“钓鱼执法案”中,认定当事人开黑车的一句经典发问,与此法官有着异曲同工之妙:他胃疼关你什么事儿?
  乍一看,类似的发问根本没有问题。但诸位不妨想想,如果这类问题问到了你的头上,你该如何回答?还真不好回答。若回答救死扶伤,你根本不是医生你没有专业技能,为什么要救死扶伤?如果说学雷锋助人为乐,可是大家都不去扶,就你觉悟高?
  没法回答,那就只有一个答案:“做贼心虚”。无论是南京的“彭宇案”,还是上海的“钓鱼执法案”,“做贼心虚”这4个字都作为案件主要的元素影响了判决。
  仔细一分析,不是这么回事儿。事不关已高高挂起,所以法官认为:如果事件与当事人无关,那么即可以得出“当事人不管”的结论。可是这个先决条件正确吗?助人为乐是我们的传统美德,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国家和社会提倡的一种优良品质。所以,大多数人遇到需要帮助的人时是会伸出援手的。也就是说,这个先决条件不成立。一个错误的假设,永远不可能得出一个正确的结论。所以,尽管不能判断彭宇是否撞到了老人,上海的那位司机是否真的在开黑车,法官根据“做贼心虚”作为判断的依据,首先就是错的,同样也是站不住脚、不能服众的。这样的判断让大家寒心,更让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平受到巨大影响。
  我们当然也可以做出这样的判断,类似南京“彭宇案”发生在这两位有如此“前卫”和“理性”思想的法官身上,将心比心,他们是万万不会伸出援手的。
  那么,何以法官会有这样的想法,想当然地认为人们不会无缘无故地伸出援手,来帮助一个素不相识的人呢?其实很简单,那就是利益为上的社会风气。当社会大部分成员都在为自己的利益奔忙的时候,当所有人都在追求物质利益的时候,谁还会做这样出力不讨好甚至还有可能将自己“套进去”的“好人好事”呢?所谓“无利不起早”,就是这样的出发点和社会现实,让人们不再相信道德的力量。
  好人确实是存在的,而以利益为重的人也并不少。当两者在同一件事上相遇之后,会发生这样两种情况:好人摔倒,利益为重者不会施救;利益为重者摔倒,好人伸出援手,而摔倒的利益为重者权衡利弊后,舍道德而求利益,昧着良心诬赖好人以获取高额的医疗费用。
  于是,就出现了当下的“类彭字案”。我们的社会道德、公共利益,在利益面前被抛诸脑后。世风日下人心不古,也是当下最大的讽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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