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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显示,我国每年烧制实心黏土砖,俗称红砖,会消耗6000万吨标准煤的能量,取土14亿立方米,相当于毁坏120万亩基本农田。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等四部委为此专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禁止使用实心黏土砖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温家宝总理在2006年政府工作报告中也特别提到“要切实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可是,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政府在这一关系民生的问题上,却采取了令人难以置信的做法。请看:
在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平川地带,一段时期以来,由于各种原因相继非法建起砖窑41座,占用耕地4000余亩,致使大量耕地被毁,许多老百姓痛心疾首。为彻底遏制乱占滥用耕地之风,2005年12月8日,榆次区政府特制定《榆次区对制砖行业开展集中综合治理整顿方案》榆政发【2005】58号,文件要求在2006年1月底前关闭平川(榆长路以西,108国道沿线)全部砖窑,2005年12月15日,榆次区六个职能部门在区政府的牵头下,随即又对平川地带41座非法砖窑下达了关停通知。
然而,据群众举报,2006年春节后,部分已关闭的砖窑却招回了工人,准备重新开工生产。2006年2月14日~17日,榆次区宁副区长带领有关部门就此事到东阳镇、修文镇及北田镇进行了调研。这次调研后,榆次区政府表明同意这部分砖窑恢复生产。部分村民得知后,向区政府反映这一情况,但得到有关领导的回答却是:这部分准备开工的砖窑有“特殊”情况,之所以“特殊”是因为他们交纳了全部承包费,但承包期却未到。这部分砖窑占所有要求被关闭砖窑的30%,也就是说30%的砖窑未执行58号文件,但却得到了下发58号文件的榆次区政府的许可,准备开工生产。
榆次区政府下发榆政发【2005】58号文件的对象是平川地区全部砖窑,但文件下达后,下发文件的政府机关却用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对待执行文件的砖窑。那些严格执行58号文件的砖窑窑主对榆次区政府这种态度十分不满,“我们强烈要求这30%已准备开工的砖窑也同样执行58号文件关闭砖窑,榆次区政府应一视同仁。如果此事得不到妥善处理,势必会引起社会的不安定,引起人民群众对政府下达文件的反感甚至拒绝执行。”而当地群众也无奈地告诉笔者,“照此开采下去,我们还能留给后人多少青山绿水?”
2006年3月6日,笔者来到榆次区东阳镇、北田镇和修文镇对此事进行调查,在这些镇笔者看到,散布在田间地头的16家没有国土、环保、工商、劳动等部门合法手续的砖窑,正明目张胆地进行着取土烧砖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一些砖窑窑主已大肆占用耕地,点火进行生产,烧砖时浓烟滚滚,被砖窑包围的村民们苦不堪言,蚕食耕地之风有愈演愈烈之势。
第二天早上,笔者来到了晋中市国土资源局榆次分局,详细向分管土地和监察科的同志反映了这仪情况。该局韩局长解释: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平川地带的非法砖窑应全部取缔关停,可榆次情况确实特殊,老百姓历史上就有取土烧砖的传统。但在耕地上取土烧砖,我们国土资源部门的态度是坚决打击、坚决取缔。并且据摸底调查,一些砖窑所在行政村目前共欠那些砖窑窑主现金和砖款合计达800多万元,各村根本无能力偿还。春节前后,部分被关停的窑主和村领导40多人集体去区里和市里上访告状,给区政府和各部门造成了很大压力。
在2月22号调研会上,各领导达成一致意见:一、16座砖窑应和所在村将原有债务一笔勾销。二、按砖窑生产能力生产中“一把火”(18门~20门为一把火)向国土资源局交纳20万元土地复垦复耕保证金,“两把火”40万元,“三把火”60万元。三、每个砖窑向劳动部门交纳10万元劳动用工保证金。四、在2006年10月31日前(当地的气候正是土地上冻,砖窑无法生产作业)国土部门对复耕的土地进行验收后退还押金。凡同意上述条件的砖厂即可以进行“整理性生产”。
据韩局长介绍,现在榆次分局虽然业务和人事上已归晋中市国土资源局,但是和榆次区还有很多工作上的关系,考虑到方方面面的情况,榆次分局只能听区里的意见“政府怎么定我们就怎么执行”。
而当笔者问到这个会议有无下达正式文件时,该局领导却说只是口头传达。在接下来对区里分管劳动的王怀民副区长和分管土地的宁山岗副区长的采访中进一步得到证实,这个意见确实是区委政府领导们的集体意见。
3月8日当笔者再次来到6日采访过的乡镇时,榆次区国土、劳动部门和各乡镇经联社已经开始和16家砖窑窑主签订协议,要求他们在10天之内把押金打入政府指定账户,完善开工前的一切“合法手续”。
魏岳砖窑所在地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对笔者说:“这几年区里搞“村村通”工程,修路、盖学校,村里没钱挪用了砖厂承包款和向砖厂借款,现已欠砖厂80余万元,要不让人家干,我们真是连债也还不上。”
采访中,有一部分窑主向笔者介绍:“村里面和我们签定的承包期都没到,又欠我们那么多款,这几年建砖厂投资那么大,村里修路、盖学校又向我们借了不少钱和砖,不让我们干谁来还这笔债?”
调查中笔者还发现,这些没有任何手续的非法砖窑,这几年来一直向当地政府各职能部门和村里上交“税费”和承包费。非法砖窑屡禁不止,难以取缔,当地各部门和各村把砖窑当作摇钱树,放弃国家赋予的权利,坐收渔利,这些可能才是非法砖窑屡禁不止的真正的原因。
保证令行禁止,是政府的职责,认真执行国家《土地管理法》和落实禁止使用黏土砖的通知,各级政府责无旁贷。而榆次区政府的这一行为无疑会对政府的声誉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造成巨大伤害,也为榆次区一方社会注入了不安定的因素。
晋中市榆次区政府和相关部门之所以置国家政令于不顾,暗中庇护毁坏耕地的非法砖窑,原因就在于一些领导干部仍在坚持错误的“安定、发展”观,靠牺牲人民群众的利益来抓工作。如果政府部门能够痛下决心,视“揭露问题、解决矛盾”为政绩,不怕揭丑,勇于剖开痈疾,刮骨疗毒,那么取信于民、实现长治久安才不会成为一句空话,政府才能在老百姓心中树立起一座“诚信丰碑”。
附:
现在榆次区政府口头允许生产的砖窑名单(共16家)
修文镇:内白砖窑王都砖窑王香砖窑杨安砖窑
北田镇:巩村(三个砖窑)小伽南砖窑北田砖窑张胡砖窑
东阳镇:岂家庄砖窑魏岳砖窑开白砖窑要村砖窑 车辋砖窑下丁里砖窑
(注:这16家砖窑均违法从耕地取土,其中下划线的四家尤其严重。)
本刊将继续对这里发生的奇怪现象进行关注。(2679)
在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平川地带,一段时期以来,由于各种原因相继非法建起砖窑41座,占用耕地4000余亩,致使大量耕地被毁,许多老百姓痛心疾首。为彻底遏制乱占滥用耕地之风,2005年12月8日,榆次区政府特制定《榆次区对制砖行业开展集中综合治理整顿方案》榆政发【2005】58号,文件要求在2006年1月底前关闭平川(榆长路以西,108国道沿线)全部砖窑,2005年12月15日,榆次区六个职能部门在区政府的牵头下,随即又对平川地带41座非法砖窑下达了关停通知。
然而,据群众举报,2006年春节后,部分已关闭的砖窑却招回了工人,准备重新开工生产。2006年2月14日~17日,榆次区宁副区长带领有关部门就此事到东阳镇、修文镇及北田镇进行了调研。这次调研后,榆次区政府表明同意这部分砖窑恢复生产。部分村民得知后,向区政府反映这一情况,但得到有关领导的回答却是:这部分准备开工的砖窑有“特殊”情况,之所以“特殊”是因为他们交纳了全部承包费,但承包期却未到。这部分砖窑占所有要求被关闭砖窑的30%,也就是说30%的砖窑未执行58号文件,但却得到了下发58号文件的榆次区政府的许可,准备开工生产。
榆次区政府下发榆政发【2005】58号文件的对象是平川地区全部砖窑,但文件下达后,下发文件的政府机关却用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对待执行文件的砖窑。那些严格执行58号文件的砖窑窑主对榆次区政府这种态度十分不满,“我们强烈要求这30%已准备开工的砖窑也同样执行58号文件关闭砖窑,榆次区政府应一视同仁。如果此事得不到妥善处理,势必会引起社会的不安定,引起人民群众对政府下达文件的反感甚至拒绝执行。”而当地群众也无奈地告诉笔者,“照此开采下去,我们还能留给后人多少青山绿水?”
2006年3月6日,笔者来到榆次区东阳镇、北田镇和修文镇对此事进行调查,在这些镇笔者看到,散布在田间地头的16家没有国土、环保、工商、劳动等部门合法手续的砖窑,正明目张胆地进行着取土烧砖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一些砖窑窑主已大肆占用耕地,点火进行生产,烧砖时浓烟滚滚,被砖窑包围的村民们苦不堪言,蚕食耕地之风有愈演愈烈之势。
第二天早上,笔者来到了晋中市国土资源局榆次分局,详细向分管土地和监察科的同志反映了这仪情况。该局韩局长解释: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平川地带的非法砖窑应全部取缔关停,可榆次情况确实特殊,老百姓历史上就有取土烧砖的传统。但在耕地上取土烧砖,我们国土资源部门的态度是坚决打击、坚决取缔。并且据摸底调查,一些砖窑所在行政村目前共欠那些砖窑窑主现金和砖款合计达800多万元,各村根本无能力偿还。春节前后,部分被关停的窑主和村领导40多人集体去区里和市里上访告状,给区政府和各部门造成了很大压力。
在2月22号调研会上,各领导达成一致意见:一、16座砖窑应和所在村将原有债务一笔勾销。二、按砖窑生产能力生产中“一把火”(18门~20门为一把火)向国土资源局交纳20万元土地复垦复耕保证金,“两把火”40万元,“三把火”60万元。三、每个砖窑向劳动部门交纳10万元劳动用工保证金。四、在2006年10月31日前(当地的气候正是土地上冻,砖窑无法生产作业)国土部门对复耕的土地进行验收后退还押金。凡同意上述条件的砖厂即可以进行“整理性生产”。
据韩局长介绍,现在榆次分局虽然业务和人事上已归晋中市国土资源局,但是和榆次区还有很多工作上的关系,考虑到方方面面的情况,榆次分局只能听区里的意见“政府怎么定我们就怎么执行”。
而当笔者问到这个会议有无下达正式文件时,该局领导却说只是口头传达。在接下来对区里分管劳动的王怀民副区长和分管土地的宁山岗副区长的采访中进一步得到证实,这个意见确实是区委政府领导们的集体意见。
3月8日当笔者再次来到6日采访过的乡镇时,榆次区国土、劳动部门和各乡镇经联社已经开始和16家砖窑窑主签订协议,要求他们在10天之内把押金打入政府指定账户,完善开工前的一切“合法手续”。
魏岳砖窑所在地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对笔者说:“这几年区里搞“村村通”工程,修路、盖学校,村里没钱挪用了砖厂承包款和向砖厂借款,现已欠砖厂80余万元,要不让人家干,我们真是连债也还不上。”
采访中,有一部分窑主向笔者介绍:“村里面和我们签定的承包期都没到,又欠我们那么多款,这几年建砖厂投资那么大,村里修路、盖学校又向我们借了不少钱和砖,不让我们干谁来还这笔债?”
调查中笔者还发现,这些没有任何手续的非法砖窑,这几年来一直向当地政府各职能部门和村里上交“税费”和承包费。非法砖窑屡禁不止,难以取缔,当地各部门和各村把砖窑当作摇钱树,放弃国家赋予的权利,坐收渔利,这些可能才是非法砖窑屡禁不止的真正的原因。
保证令行禁止,是政府的职责,认真执行国家《土地管理法》和落实禁止使用黏土砖的通知,各级政府责无旁贷。而榆次区政府的这一行为无疑会对政府的声誉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造成巨大伤害,也为榆次区一方社会注入了不安定的因素。
晋中市榆次区政府和相关部门之所以置国家政令于不顾,暗中庇护毁坏耕地的非法砖窑,原因就在于一些领导干部仍在坚持错误的“安定、发展”观,靠牺牲人民群众的利益来抓工作。如果政府部门能够痛下决心,视“揭露问题、解决矛盾”为政绩,不怕揭丑,勇于剖开痈疾,刮骨疗毒,那么取信于民、实现长治久安才不会成为一句空话,政府才能在老百姓心中树立起一座“诚信丰碑”。
附:
现在榆次区政府口头允许生产的砖窑名单(共16家)
修文镇:内白砖窑王都砖窑王香砖窑杨安砖窑
北田镇:巩村(三个砖窑)小伽南砖窑北田砖窑张胡砖窑
东阳镇:岂家庄砖窑魏岳砖窑开白砖窑要村砖窑 车辋砖窑下丁里砖窑
(注:这16家砖窑均违法从耕地取土,其中下划线的四家尤其严重。)
本刊将继续对这里发生的奇怪现象进行关注。(26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