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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从济南市扶贫办获悉,由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入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的实施意见》中明确提出,将大力倡导民营企业、社會组织以及社会人士参与扶贫,同时强化保障措施,保障参与扶贫者“政治上有地位、社会上受尊重、事业上有发展”。
意见提出,要吸引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到扶贫工作中,开展市场化扶贫、倡导公益性扶贫、推进人才扶贫,开展扶贫志愿活动以及打造扶贫公益品牌。要保障落实参与者有优惠政策,建立激励机制,完善公益平台,加大推进力度。其中,受表扬的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在上级部门组织的评先树优评选中具有优先推荐资格;各级政府在面向社会购买服务时,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待遇;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将获奖企业信息在济南市市场主体事中事后监管服务平台上予以公布。
(来源:济南日报)
意见提出,要吸引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到扶贫工作中,开展市场化扶贫、倡导公益性扶贫、推进人才扶贫,开展扶贫志愿活动以及打造扶贫公益品牌。要保障落实参与者有优惠政策,建立激励机制,完善公益平台,加大推进力度。其中,受表扬的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在上级部门组织的评先树优评选中具有优先推荐资格;各级政府在面向社会购买服务时,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待遇;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将获奖企业信息在济南市市场主体事中事后监管服务平台上予以公布。
(来源:济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