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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实行地方编制体制、又保持有军队特色的人武部,怎样贯彻执行条令条例?如何抓正规化建设?这是人武部改归地方建制以后亟待探讨解决的问题。我们认为,在人武部正规化建设中,应解决好三个方面的问题:一、以条令条例为依据的原则不能变人武部作为一级军事机关,带有军队的性质,必须以条令条例为基本依据规范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