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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笔者在村干部的陪同下,来到坐落在奉贤区东南部的李国华家,眼前的情景让人感到很凄凉。
瘦骨伶仃的李国华站在家门口,神情恍恍惚惚,风不时地将他那稀落的头发吹得零零乱乱。
“这家人可惨啊,接连死了三个,这事从未发生过!”邻居在旁指着荒凉的田野说道,自从李国华的妻子死后,他家的4亩地就没人耕种了,一直被荒着。遭受这么惨的打击后,李国华一下瘦了好多,刚过60的他看似已70多岁。
惨遭疯狗之袭击 毁了一家
去年7月3日下午3时许,李国华之子李建明发现自家圈养的一条草狗挣脱了锁链,在村头乱窜。与往常一样,他边呼唤边轻轻地抓住它。就在李建明将铁链往狗脖子套时,那狗突然朝他左手的虎口处咬了一口,逃走了。李建明赶紧将伤口的血挤出,用水冲洗。
此时,刚从学校接回孙子的王月桢见儿子被狗咬了,立即上前去抓,不料也被狗在手背上咬了一口。
“阿明,妈妈也被狗咬了,快抓住它。”王月桢捂着伤口大声呼叫。
“那狗疯了!”李建明火冒三丈,飞快追上去,一把将它拎起来甩进了一旁的水沟里。谁知,疯狗从水沟中猛地蹿上岸,一下窜入了住在路对面的王月桢婆婆屋内,朝着老人的左手臂就是一口,老人在用右手抵挡时又被疯狗咬了一口。
当时,从后面追上来的李建明方才清醒,这条狗得了狂犬病,他立即将疯狗装进了蛇皮袋沉入了河底。
“她俩得打防疫针!快到谢医生诊所去。”在外打工回家的李国华得知母亲与妻子被疯狗咬伤,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便向邻居借了一辆三轮车,与儿子一起将婆媳俩送到了一个叫谢吉林开设的私人诊所。
谢吉林是当地人,虽在当地一家小医院干了40多年的内科医生,但并没有医师执业证书,只有乡村医生资格证。2000年从医院提前退休后,他便在自己购置的房屋内开设了私人诊所。
谢吉林平时主要为病人推拿、针灸,治疗一些伤风感冒,还兼带注射狂犬病疫苗。药品及一次性注射器等大都从开心大药房进的。
据村民们反映,以前也有一些人被狗咬伤,他们都在谢那儿注射疫苗的。
那天下午5时30分左右,李国华骑着三轮将婆媳俩送到了谢吉林诊所后,谢查看了两人的伤口,发现老人的两手臂均被狗咬伤,媳妇王月桢的手背被狗咬伤,便用消毒水清洗了伤口,随即给她俩注射了刚进货不久的“人用狂犬病纯化疫苗”各一瓶,并详细对她们说明,注射狂犬病疫苗一个疗程是5瓶。当天注射后,分别隔3天、7天、14天、28天注射。之后,谢吉林向她们收取了500元钱,每人250元,并将余下的8瓶“疫苗”让她们拿回了家。
那天被疯狗咬伤的还有李国华的大哥,在他们打完针回家后,李国华的侄女前来说,她父亲也被狗咬伤了手指,因伤势不重,家人没带他去注射狂犬病疫苗。
疫苗无效埋祸患 丧事迭起
李国华原以为,婆媳俩按照规定注射完狂犬病疫苗一个疗程后,就会太平无事。然而,谁也未料到,厄运正悄悄地向他家袭来。
事隔40天,即8月13日,住在邻近的李国华大哥突然死亡,引起了家人及村民们的紧张。
“狗真的咬死人了!”好几位曾被狗咬过的村民立马向村委反映了此事。
人命关天。当地部门高度重视,通过多方了解,查到了被狗咬过的人员,迅速组织他们到区疾控中心注射狂犬病疫苗。
8月27日晚,王月桢感到身体不舒服,呕吐了好几次,被狗咬过的手阵阵发麻伴有疼痛。第二天早上,她到村卫生所量了一下体温,38℃,卫生员给她配了点退热片。到了下午,王月桢高烧不退,手臂疼得更厉害。
“会不会被狗咬的?”一股冷气不禁涌上李国华的心头。他与女儿女婿马上将妻子送到了奉城医院。在医院治疗时,王月桢病情加重,变得狂躁不安,不停地喊着“难受”,使劲地在自己身上乱抓。
经医生临床诊断及血液化验,确诊王月桢患有狂犬病。狂犬病是一种传染病,必须送指定医院隔离治疗。
8月30日,医生将诊断结果及要转院治疗的具体事宜告知了患者家属。
“怎么还会得这种病?不是早已在谢医生那儿打了狂犬病疫苗,难道这疫苗是假的?”李国华他们得知这一结果大吃一惊,他们来不及细想,当即将王月桢送进了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抢救。
一波未平又掀一波。李国华还未安顿好妻子,家中有人打来电话,说是他老母亲也发病了,与王月桢的症状类似。
“这下完了!”李国华吓得惊恐万状,也不知道是怎么赶回家的。
8月31日一清早,李国华又将老母亲送进了这家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就在这天晚上,王月桢因抢救无效而死亡。
妻子死了,李国华在悲痛中期盼着老母亲能捡回一条命。尽管医生在竭力地抢救着,老人的病情却在一天天加重,药物对狂犬病失去了控制。李国华眼睁睁望着被隔离的母亲在无力地挣扎着,直至熬到了9月4日,老人还是断了气。
妻子的丧事还未来得及操办好,母亲的丧事接踵而来,李国华一家一直沉浸在悲痛欲绝之中。按当地风俗习惯,哪家有丧事,村民们都会赶来帮助操办。可是,李家接连死了三个人,村民们都不敢去,怕被凶险的狂犬病传染。
非法行医致人死 获刑七年
惨剧发生后,当地公安机关通过立案侦查,查明谢吉林未经医师注册,系非法行医。
据谢吉林交代,那天给李家婆媳两人注射的狂犬病疫苗系几个月前一姓“刘”的安徽人来其诊所向其推销后买的。那人说这些疫苗是河南普新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研制的“人用狂犬病纯化疫苗”,很正宗,疗效好,价格便宜,每瓶20元。谢吉林当时仔细看了看,未看出异样,就买了50瓶。
经警方查实,河南普新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从未生产过死者所注射的“人用狂犬病纯化疫苗”。
为牟取私利,未经医师注册,擅自为病人注射了假冒狂犬病疫苗,从而延误了病人预防接种的最佳时机,导致两名病人出现狂犬病临床症状不治身亡,警方遂以非法行医罪依法对谢吉林进行刑事拘留。
此案进入公诉阶段后,围绕着对被告谢吉林涉嫌非法行医罪的量刑问题,奉贤区检察院从法理上进行了深入研讨,在掌握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足够证据后,向奉贤区人民法院提起了公诉。
同时,李国华向法院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谢吉林赔偿死亡赔偿金等共计人民币24万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谢吉林无医生执业资格,为牟利而故意非法行医,被卫生监管行政部门查处两次后仍不改正,属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行为。被告人谢吉林不具备狂犬病防治的医学知识和相关技能,用从非法渠道购进的假冒狂犬病疫苗为被害人接种,使被害人误以为已得到了狂犬病的有效防治,从而错失了狂犬病疫苗预防接种的最佳时机,最终导致两被害人死亡。
对李国华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法院认为,被害人的死亡后果是由被告人谢吉林的非法行医行为与李国华、王月桢所豢养带有狂犬病病菌的狗咬伤所致。根据原因力的比例,确认被告人谢吉林承担70%的赔偿责任,狗的饲养人李国华承担30%的赔偿责任。
今年4月28日,奉贤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如下判决:被告人谢吉林犯非法行医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元;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医疗费等共计人民币19万余元。
养狗本身非坏事亟待管理
就在公安机关根据谢吉林的交代,顺藤摸瓜进一步查找提供假药的姓“刘”者时,食品药品监督部门移送了一起销售假药案,案犯刘辉正是公安机关查找的对象。此人在明知是假药的情况下,于2007年7月,以每盒人民币8元的价格从他人处购进“人用狂犬病纯化疫苗”20盒,又以每盒人民币40元的价格销售给了谢吉林。时隔两个月,刘辉又以低价购进假的“人血白蛋白”,高价销售给他人,致使一名尿毒症患者在注射了假的“人血白蛋白”后,不见效果,终因治疗无效死亡。
今年5月9日,奉贤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刘辉犯销售假药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万元。
“养狗本身不是坏事,不管农村还是城市,好多人家都喜欢养狗。农村养狗,为的是防小偷还抓老鼠。城市养狗更带有娱乐性,狗在市民家中成了深受喜爱的宠物。问题的关键是,如何加强犬类的管理?
有关人士建议:一是加强对犬类的管理工作。尤其是对农村的犬类,更要从源头上治理,建立一家一犬,一犬一证,定期注射疫苗,定期上门检查等一系列长效管理机制,对违反有关规定养犬的家庭,要有相应的制裁措施。二是强化宣传。通过多种渠道,采用多种方式经常性地宣传有关狂犬病的卫生常识、狂犬病的危害性及如何预防狂犬病等,通过活生生的案例教育群众,警钟长鸣。三是建立防疫工作网络。有关职能部门应将防疫工作重心下移,在各地区尤其是交通不便的农村偏远地区下设疾控站,方便患者治疗狂犬病等一些传染疾病。■
(本文均化名)
编辑:靳伟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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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9日是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施行之日。这一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了认定非法行医犯罪行为的5种情形,并对造成刑法有关条款中“情节严重”和“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情形,作出了详细规定。其中司法解释规定“非法行医”的5种情形:一是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三是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四是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五是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行为的,都属于“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
瘦骨伶仃的李国华站在家门口,神情恍恍惚惚,风不时地将他那稀落的头发吹得零零乱乱。
“这家人可惨啊,接连死了三个,这事从未发生过!”邻居在旁指着荒凉的田野说道,自从李国华的妻子死后,他家的4亩地就没人耕种了,一直被荒着。遭受这么惨的打击后,李国华一下瘦了好多,刚过60的他看似已70多岁。
惨遭疯狗之袭击 毁了一家
去年7月3日下午3时许,李国华之子李建明发现自家圈养的一条草狗挣脱了锁链,在村头乱窜。与往常一样,他边呼唤边轻轻地抓住它。就在李建明将铁链往狗脖子套时,那狗突然朝他左手的虎口处咬了一口,逃走了。李建明赶紧将伤口的血挤出,用水冲洗。
此时,刚从学校接回孙子的王月桢见儿子被狗咬了,立即上前去抓,不料也被狗在手背上咬了一口。
“阿明,妈妈也被狗咬了,快抓住它。”王月桢捂着伤口大声呼叫。
“那狗疯了!”李建明火冒三丈,飞快追上去,一把将它拎起来甩进了一旁的水沟里。谁知,疯狗从水沟中猛地蹿上岸,一下窜入了住在路对面的王月桢婆婆屋内,朝着老人的左手臂就是一口,老人在用右手抵挡时又被疯狗咬了一口。
当时,从后面追上来的李建明方才清醒,这条狗得了狂犬病,他立即将疯狗装进了蛇皮袋沉入了河底。
“她俩得打防疫针!快到谢医生诊所去。”在外打工回家的李国华得知母亲与妻子被疯狗咬伤,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便向邻居借了一辆三轮车,与儿子一起将婆媳俩送到了一个叫谢吉林开设的私人诊所。
谢吉林是当地人,虽在当地一家小医院干了40多年的内科医生,但并没有医师执业证书,只有乡村医生资格证。2000年从医院提前退休后,他便在自己购置的房屋内开设了私人诊所。
谢吉林平时主要为病人推拿、针灸,治疗一些伤风感冒,还兼带注射狂犬病疫苗。药品及一次性注射器等大都从开心大药房进的。
据村民们反映,以前也有一些人被狗咬伤,他们都在谢那儿注射疫苗的。
那天下午5时30分左右,李国华骑着三轮将婆媳俩送到了谢吉林诊所后,谢查看了两人的伤口,发现老人的两手臂均被狗咬伤,媳妇王月桢的手背被狗咬伤,便用消毒水清洗了伤口,随即给她俩注射了刚进货不久的“人用狂犬病纯化疫苗”各一瓶,并详细对她们说明,注射狂犬病疫苗一个疗程是5瓶。当天注射后,分别隔3天、7天、14天、28天注射。之后,谢吉林向她们收取了500元钱,每人250元,并将余下的8瓶“疫苗”让她们拿回了家。
那天被疯狗咬伤的还有李国华的大哥,在他们打完针回家后,李国华的侄女前来说,她父亲也被狗咬伤了手指,因伤势不重,家人没带他去注射狂犬病疫苗。
疫苗无效埋祸患 丧事迭起
李国华原以为,婆媳俩按照规定注射完狂犬病疫苗一个疗程后,就会太平无事。然而,谁也未料到,厄运正悄悄地向他家袭来。
事隔40天,即8月13日,住在邻近的李国华大哥突然死亡,引起了家人及村民们的紧张。
“狗真的咬死人了!”好几位曾被狗咬过的村民立马向村委反映了此事。
人命关天。当地部门高度重视,通过多方了解,查到了被狗咬过的人员,迅速组织他们到区疾控中心注射狂犬病疫苗。
8月27日晚,王月桢感到身体不舒服,呕吐了好几次,被狗咬过的手阵阵发麻伴有疼痛。第二天早上,她到村卫生所量了一下体温,38℃,卫生员给她配了点退热片。到了下午,王月桢高烧不退,手臂疼得更厉害。
“会不会被狗咬的?”一股冷气不禁涌上李国华的心头。他与女儿女婿马上将妻子送到了奉城医院。在医院治疗时,王月桢病情加重,变得狂躁不安,不停地喊着“难受”,使劲地在自己身上乱抓。
经医生临床诊断及血液化验,确诊王月桢患有狂犬病。狂犬病是一种传染病,必须送指定医院隔离治疗。
8月30日,医生将诊断结果及要转院治疗的具体事宜告知了患者家属。
“怎么还会得这种病?不是早已在谢医生那儿打了狂犬病疫苗,难道这疫苗是假的?”李国华他们得知这一结果大吃一惊,他们来不及细想,当即将王月桢送进了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抢救。
一波未平又掀一波。李国华还未安顿好妻子,家中有人打来电话,说是他老母亲也发病了,与王月桢的症状类似。
“这下完了!”李国华吓得惊恐万状,也不知道是怎么赶回家的。
8月31日一清早,李国华又将老母亲送进了这家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就在这天晚上,王月桢因抢救无效而死亡。
妻子死了,李国华在悲痛中期盼着老母亲能捡回一条命。尽管医生在竭力地抢救着,老人的病情却在一天天加重,药物对狂犬病失去了控制。李国华眼睁睁望着被隔离的母亲在无力地挣扎着,直至熬到了9月4日,老人还是断了气。
妻子的丧事还未来得及操办好,母亲的丧事接踵而来,李国华一家一直沉浸在悲痛欲绝之中。按当地风俗习惯,哪家有丧事,村民们都会赶来帮助操办。可是,李家接连死了三个人,村民们都不敢去,怕被凶险的狂犬病传染。
非法行医致人死 获刑七年
惨剧发生后,当地公安机关通过立案侦查,查明谢吉林未经医师注册,系非法行医。
据谢吉林交代,那天给李家婆媳两人注射的狂犬病疫苗系几个月前一姓“刘”的安徽人来其诊所向其推销后买的。那人说这些疫苗是河南普新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研制的“人用狂犬病纯化疫苗”,很正宗,疗效好,价格便宜,每瓶20元。谢吉林当时仔细看了看,未看出异样,就买了50瓶。
经警方查实,河南普新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从未生产过死者所注射的“人用狂犬病纯化疫苗”。
为牟取私利,未经医师注册,擅自为病人注射了假冒狂犬病疫苗,从而延误了病人预防接种的最佳时机,导致两名病人出现狂犬病临床症状不治身亡,警方遂以非法行医罪依法对谢吉林进行刑事拘留。
此案进入公诉阶段后,围绕着对被告谢吉林涉嫌非法行医罪的量刑问题,奉贤区检察院从法理上进行了深入研讨,在掌握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足够证据后,向奉贤区人民法院提起了公诉。
同时,李国华向法院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谢吉林赔偿死亡赔偿金等共计人民币24万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谢吉林无医生执业资格,为牟利而故意非法行医,被卫生监管行政部门查处两次后仍不改正,属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行为。被告人谢吉林不具备狂犬病防治的医学知识和相关技能,用从非法渠道购进的假冒狂犬病疫苗为被害人接种,使被害人误以为已得到了狂犬病的有效防治,从而错失了狂犬病疫苗预防接种的最佳时机,最终导致两被害人死亡。
对李国华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法院认为,被害人的死亡后果是由被告人谢吉林的非法行医行为与李国华、王月桢所豢养带有狂犬病病菌的狗咬伤所致。根据原因力的比例,确认被告人谢吉林承担70%的赔偿责任,狗的饲养人李国华承担30%的赔偿责任。
今年4月28日,奉贤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如下判决:被告人谢吉林犯非法行医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元;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医疗费等共计人民币19万余元。
养狗本身非坏事亟待管理
就在公安机关根据谢吉林的交代,顺藤摸瓜进一步查找提供假药的姓“刘”者时,食品药品监督部门移送了一起销售假药案,案犯刘辉正是公安机关查找的对象。此人在明知是假药的情况下,于2007年7月,以每盒人民币8元的价格从他人处购进“人用狂犬病纯化疫苗”20盒,又以每盒人民币40元的价格销售给了谢吉林。时隔两个月,刘辉又以低价购进假的“人血白蛋白”,高价销售给他人,致使一名尿毒症患者在注射了假的“人血白蛋白”后,不见效果,终因治疗无效死亡。
今年5月9日,奉贤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刘辉犯销售假药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万元。
“养狗本身不是坏事,不管农村还是城市,好多人家都喜欢养狗。农村养狗,为的是防小偷还抓老鼠。城市养狗更带有娱乐性,狗在市民家中成了深受喜爱的宠物。问题的关键是,如何加强犬类的管理?
有关人士建议:一是加强对犬类的管理工作。尤其是对农村的犬类,更要从源头上治理,建立一家一犬,一犬一证,定期注射疫苗,定期上门检查等一系列长效管理机制,对违反有关规定养犬的家庭,要有相应的制裁措施。二是强化宣传。通过多种渠道,采用多种方式经常性地宣传有关狂犬病的卫生常识、狂犬病的危害性及如何预防狂犬病等,通过活生生的案例教育群众,警钟长鸣。三是建立防疫工作网络。有关职能部门应将防疫工作重心下移,在各地区尤其是交通不便的农村偏远地区下设疾控站,方便患者治疗狂犬病等一些传染疾病。■
(本文均化名)
编辑:靳伟华
链接
5月9日是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施行之日。这一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了认定非法行医犯罪行为的5种情形,并对造成刑法有关条款中“情节严重”和“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情形,作出了详细规定。其中司法解释规定“非法行医”的5种情形:一是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三是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四是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五是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行为的,都属于“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