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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成中国特色福利社会约需30~40年
郑功成
在中国社会保障论坛第四届年会上,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功成指出,我国社会保障发展的战略目标与任务,即是在坚持公平、正义、共享的原则下,尽快实现基本保障制度普惠全民的初级目标,再在逐渐缩小不同群体之间权益不平等现象的条件下,健全整个社会保障体系,最终迈向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福利社会,这大约需要30~40年的时间即与中国现在所处的中等收入国家行列逐渐跨入高收入国家行列同步。郑功成还将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目标任务分解为三个大阶段,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郑功成认为,在中国已经成为中等收入国家的条件下,建设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应当尽快实现国民福利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同步增长,并在这种同步增长中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提升这一制度的保障水平与公平程度。为此,从现在到未来10年,宜大幅度提高全口径社会保障支出占GDP的比重,大幅度提高财政性社会保障支出占国家财政收入的比重,大幅度提高城乡居民尤其是低收入群体与普通劳动者的社会保障水平。
郑功成提出,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目标任务可以分解为三个大阶段:
——2010~2012年是第一阶段,目标任务是构建普惠全民的“两免除一解除”(免除生存危机、免除疾病忧虑和解除老年后顾之忧)的基本保障制度。包括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三大制度覆盖全民,并实现定型、稳定发展;同时发展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福利事业及其他社会保障事业;使社会保障能够初步满足国民生活基本保障的需求。
——2013~2020年是第二阶段,目标任务是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保障制度全面定型、稳定发展。包括:面向全民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综合型社会救助制度、老残妇幼福利制度走向成熟,城乡居民的其他社会保障需求得到基本满足,社会保障水平得到较大幅度提升,并成为对财富分配格局产生重要影响的制度安排。
——2021年到本世纪中叶是第三阶段,目标任务是在继续提升社会保障水平、缩小不同群体之间差距的条件下,实现由基本保障型向生活质量型、由形式普惠型向实质公平型发展的目标,并成为促使和维系财富合理分配格局的支柱性制度保障,最终向中国特色的福利社会迈进。
社会保险立法重在“公平”和“普惠”
孙瑞灼
据媒体报道,《社会保险法》草案将于今年10月送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四审,年内有望出台。据知情人士透露,各方争议主要集中在如何提高统筹层次、社会保险费征缴体制以及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否纳入社会保险体系。(《济南日报》8月18日)
社会保险立法涉及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大险种,是关乎每个公民的保障福祉的法律。从1994年《社会保险法》列入国家立法规划算起,在立法路上已经迂回跋涉了16年,仍未能拿出一个让社会满意的答卷,可见立法之艰难、利益博弈之激烈。在我看来,社会保险立法应着力解决社保的“公平”和“普惠”问题。
从公平的角度来看,要着力解决公务员与企业职工退休金“双轨制”问题。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行政法室提供的资料显示,由于“退休双轨制”,待遇差距问题越来越突出,全国机关单位人员退休金平均高出企业两倍多,随着津补贴改革的到位,差距还将进一步扩大。难怪有职工发出这样的感慨,“本是同根生,贡献也相同,待遇低几倍,何以论公平。”很显然,公务员与普通群众在社保待遇上过于巨大的差距,违背了社会公平,在公务员和普通群众间人为划出身份鸿沟,打上身份烙印,不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通过网络,对2070人的在线调查显示,60.9%人认为在我国社保最急需消除公务员与群众社保的差别。这一调查体现了公众对社保立法公平的期待。
从普惠的角度来看,当前社保领域存在的不平等、不均衡问题,特别是社保覆盖面过窄以及城乡保障水平差距过大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社保公共服务职能的发挥。我不知道全国究竟有多少人没有享受政府提供的社会保障,属于完全“无保障”的人,但就覆盖面而言,目前绝大多数的农民工,多数还没有被纳入社保体系。他们年老时没有养老金,于是只能养儿防老;他们生病也没有医疗保险,于是小病硬挨、大病等死;他们失业了,也领不到失业救济金,生活立即陷入困境……,他们正面临老无所养、病无所医、生活无保障的严峻困境。显然,这是一种极大的不公平。现阶段在我国推进社保的均等化、普惠化,已成为刻不容缓的课题。
推进社保的公平和普惠,让每个公民都沫浴在社保的阳光之下,这是理性政府的必然追求,也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客观需要。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社保已到了从追究效率向追求公平、普惠转变的时候。如今,在社保立法的关键时候,我们有理由期待我国的社保立法在追求公平性和普惠化上能走得更远些!
人才服务机构新观念
董立勤
对人才服务机构来说,人才服务业是主要领域和舞台,在这个舞台上,我们采用的是服务的方式,我们从事的是服务业。通过服务,既可以做人才工作的服务,又可以做就业工作的服务,还可以根据市场的需求,去做其他的服务。我们必须十分清楚,人才服务是为人的才干有效发挥提供服务的工作。人成其才是教育工作(不仅指教育部门);人尽其才是人事工作。人才服务是服务业的第一服务,因为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人才服务的效益,不是体现在本身创造的营业额,主要是溢出效益。人才资源是否优化配置,人才的作用是否得到充分发挥,就体现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上。这也就是调结构转方式的客观必然性。
对人才服务机构来说,有这样几个观点可供参考:
第一,如何理解这样三句话:“创业家是为自己赚钱的;企业家是为大家赚钱的;事业家是为社会创造财富的。”这是让我们摆正事业和赚钱的关系。事业在前,赚钱随后,可能会是一种良性循环。马云说过一句话:一个伟大的公司当然也需要赚钱,但是,光会赚钱的公司不是一个伟大的企业。
第二,追求人才服务事业的成功,应该认清这样几个事实:一是你必须承认一个人不可能得到所有想要的东西;二是人生在世绝没有事事顺利,你必须学会恰当地应付和解决;三是贪多只会误事,贪大未必健康,你必须衡量自己的胃口大小再吃东西;四是好好把握你拥有的东西,特别是把握有光芒的东西,善加利用你的优势和资源。我们有些人总喜欢吃馅饼,馅饼都是把好东西放在肚子里,不愿意露出来。而意大利人则把馅儿放在面上,就叫披萨了。人家的披萨已经走向世界,而我们的馅饼却还留在家里。所以,我们应该大胆地把自己的东西亮出来!
第三,企业是变老还是长大,=者之间是有明显差别的。任何企业都会变老,但不一定每个企业都会长大。长大的意义在于,你必须不断在蜕变中找寻成长的机会而善加利用。
第四,对我们的中介机构来说,让自己有饭吃的最好方法,不是抢夺同行手中的“饭碗”,而是做大整个行业的“饭锅”。经济学原理告诉我们,孤立的就是孤寂的,集群的才是沸腾的。“众人拾柴火焰高”。我们需要人才的集群,企业的集群,产业的集群。有了集群,四通八达的铁路网任我们穿行;没有集群,每一寸铁路都需要我们自己去铺就。单个企业只是一根独本,众多企业才能合成森林,才能最终改变气候。我们需要大度,需要大气,需要登高,需要望远。
郑功成
在中国社会保障论坛第四届年会上,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功成指出,我国社会保障发展的战略目标与任务,即是在坚持公平、正义、共享的原则下,尽快实现基本保障制度普惠全民的初级目标,再在逐渐缩小不同群体之间权益不平等现象的条件下,健全整个社会保障体系,最终迈向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福利社会,这大约需要30~40年的时间即与中国现在所处的中等收入国家行列逐渐跨入高收入国家行列同步。郑功成还将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目标任务分解为三个大阶段,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郑功成认为,在中国已经成为中等收入国家的条件下,建设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应当尽快实现国民福利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同步增长,并在这种同步增长中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提升这一制度的保障水平与公平程度。为此,从现在到未来10年,宜大幅度提高全口径社会保障支出占GDP的比重,大幅度提高财政性社会保障支出占国家财政收入的比重,大幅度提高城乡居民尤其是低收入群体与普通劳动者的社会保障水平。
郑功成提出,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目标任务可以分解为三个大阶段:
——2010~2012年是第一阶段,目标任务是构建普惠全民的“两免除一解除”(免除生存危机、免除疾病忧虑和解除老年后顾之忧)的基本保障制度。包括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三大制度覆盖全民,并实现定型、稳定发展;同时发展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福利事业及其他社会保障事业;使社会保障能够初步满足国民生活基本保障的需求。
——2013~2020年是第二阶段,目标任务是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保障制度全面定型、稳定发展。包括:面向全民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综合型社会救助制度、老残妇幼福利制度走向成熟,城乡居民的其他社会保障需求得到基本满足,社会保障水平得到较大幅度提升,并成为对财富分配格局产生重要影响的制度安排。
——2021年到本世纪中叶是第三阶段,目标任务是在继续提升社会保障水平、缩小不同群体之间差距的条件下,实现由基本保障型向生活质量型、由形式普惠型向实质公平型发展的目标,并成为促使和维系财富合理分配格局的支柱性制度保障,最终向中国特色的福利社会迈进。
社会保险立法重在“公平”和“普惠”
孙瑞灼
据媒体报道,《社会保险法》草案将于今年10月送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四审,年内有望出台。据知情人士透露,各方争议主要集中在如何提高统筹层次、社会保险费征缴体制以及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否纳入社会保险体系。(《济南日报》8月18日)
社会保险立法涉及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大险种,是关乎每个公民的保障福祉的法律。从1994年《社会保险法》列入国家立法规划算起,在立法路上已经迂回跋涉了16年,仍未能拿出一个让社会满意的答卷,可见立法之艰难、利益博弈之激烈。在我看来,社会保险立法应着力解决社保的“公平”和“普惠”问题。
从公平的角度来看,要着力解决公务员与企业职工退休金“双轨制”问题。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行政法室提供的资料显示,由于“退休双轨制”,待遇差距问题越来越突出,全国机关单位人员退休金平均高出企业两倍多,随着津补贴改革的到位,差距还将进一步扩大。难怪有职工发出这样的感慨,“本是同根生,贡献也相同,待遇低几倍,何以论公平。”很显然,公务员与普通群众在社保待遇上过于巨大的差距,违背了社会公平,在公务员和普通群众间人为划出身份鸿沟,打上身份烙印,不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通过网络,对2070人的在线调查显示,60.9%人认为在我国社保最急需消除公务员与群众社保的差别。这一调查体现了公众对社保立法公平的期待。
从普惠的角度来看,当前社保领域存在的不平等、不均衡问题,特别是社保覆盖面过窄以及城乡保障水平差距过大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社保公共服务职能的发挥。我不知道全国究竟有多少人没有享受政府提供的社会保障,属于完全“无保障”的人,但就覆盖面而言,目前绝大多数的农民工,多数还没有被纳入社保体系。他们年老时没有养老金,于是只能养儿防老;他们生病也没有医疗保险,于是小病硬挨、大病等死;他们失业了,也领不到失业救济金,生活立即陷入困境……,他们正面临老无所养、病无所医、生活无保障的严峻困境。显然,这是一种极大的不公平。现阶段在我国推进社保的均等化、普惠化,已成为刻不容缓的课题。
推进社保的公平和普惠,让每个公民都沫浴在社保的阳光之下,这是理性政府的必然追求,也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客观需要。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社保已到了从追究效率向追求公平、普惠转变的时候。如今,在社保立法的关键时候,我们有理由期待我国的社保立法在追求公平性和普惠化上能走得更远些!
人才服务机构新观念
董立勤
对人才服务机构来说,人才服务业是主要领域和舞台,在这个舞台上,我们采用的是服务的方式,我们从事的是服务业。通过服务,既可以做人才工作的服务,又可以做就业工作的服务,还可以根据市场的需求,去做其他的服务。我们必须十分清楚,人才服务是为人的才干有效发挥提供服务的工作。人成其才是教育工作(不仅指教育部门);人尽其才是人事工作。人才服务是服务业的第一服务,因为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人才服务的效益,不是体现在本身创造的营业额,主要是溢出效益。人才资源是否优化配置,人才的作用是否得到充分发挥,就体现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上。这也就是调结构转方式的客观必然性。
对人才服务机构来说,有这样几个观点可供参考:
第一,如何理解这样三句话:“创业家是为自己赚钱的;企业家是为大家赚钱的;事业家是为社会创造财富的。”这是让我们摆正事业和赚钱的关系。事业在前,赚钱随后,可能会是一种良性循环。马云说过一句话:一个伟大的公司当然也需要赚钱,但是,光会赚钱的公司不是一个伟大的企业。
第二,追求人才服务事业的成功,应该认清这样几个事实:一是你必须承认一个人不可能得到所有想要的东西;二是人生在世绝没有事事顺利,你必须学会恰当地应付和解决;三是贪多只会误事,贪大未必健康,你必须衡量自己的胃口大小再吃东西;四是好好把握你拥有的东西,特别是把握有光芒的东西,善加利用你的优势和资源。我们有些人总喜欢吃馅饼,馅饼都是把好东西放在肚子里,不愿意露出来。而意大利人则把馅儿放在面上,就叫披萨了。人家的披萨已经走向世界,而我们的馅饼却还留在家里。所以,我们应该大胆地把自己的东西亮出来!
第三,企业是变老还是长大,=者之间是有明显差别的。任何企业都会变老,但不一定每个企业都会长大。长大的意义在于,你必须不断在蜕变中找寻成长的机会而善加利用。
第四,对我们的中介机构来说,让自己有饭吃的最好方法,不是抢夺同行手中的“饭碗”,而是做大整个行业的“饭锅”。经济学原理告诉我们,孤立的就是孤寂的,集群的才是沸腾的。“众人拾柴火焰高”。我们需要人才的集群,企业的集群,产业的集群。有了集群,四通八达的铁路网任我们穿行;没有集群,每一寸铁路都需要我们自己去铺就。单个企业只是一根独本,众多企业才能合成森林,才能最终改变气候。我们需要大度,需要大气,需要登高,需要望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