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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财政分权引起了世界各国的广泛关注。发达国家对其政府间财政结构加以改进,以期更符合“后福利国家”的现状。转轨国家则忙于建立新的地方和政府间财政体制。许多发展中国家也希望通过各种形式的财政分权摆脱或改变无效的政府、宏观经济的不稳定以及不够理想的经济增长。1978年中国开始了市场取向的经济体制改革,财政分权是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一项重要内容。尽管从广义上讲,中国的财政分权与世界其他地方的财政分权存在一些共性,都是指中央政府将财政控制转移给地方政府。但是,无论从分权的初始动力、法律环境和制度框架还是从分权的表现形式及后果上看,中国的财政分权都与传统的财政分权理论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在这种情况下,采用传统的财政分权理论很难对中国的财政分权做出准确的评价。因此,在分析中国的财政分权时,不能完全以传统的财政分权理论为标准。本文将对中国的财政分权与传统的财政分权理论进行考察和比照,在归纳中国财政分权主要特征的基础上,探索进一步完善中国财政体制的改革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