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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外国影片,特别是早期的国外刑侦片的时候,一有法庭戏,大家总能看见带着白色卷发的律师。每到那时,我都会忍不住发笑,也不禁会问“为什么他们要戴着那样的假发呢?有什么作用呢?”有和我一样疑问的同学,和我一起往下看吧!
其实,刚开始戴假发并不是法庭上律师出庭时的专用,而是1620年前后,路易十三为了掩盖自己的秃顶而特意制作了假发戴,从而引起经常出入宫廷的贵族的效仿,随后风靡欧洲。到了十七世纪六十年代,这一装扮又由英王查理二世传到英伦三岛,上层社会的人都将戴假发视为一种时尚,是出席正式场合或沙龙聚会时的正规打扮。
到了17世纪,戴假发的社会风尚逐渐蔓延到法庭上,假发就成了英国司法体系的一个标志。每个律师或法官都把出庭时戴假发视为尊贵、权利和地位的象征。更有律师把假发视为传家宝。一般人宁愿忍受生虱子,也不会像更换帽子一样经常换假发,其原因并不在于舍不得多买几顶假发。而是基于一种说法:假发戴得越久,越老越脏,颜色越深,说明你吃法律饭入行的时间越长,而在司法界,资历和年龄可是个宝,如同医院老医生最吃香一样。从某个意义上,头龄越老的假发也就成为律师们招揽生意的百年老字号了,而法官的老古董假发则是富有审判经验的招牌。
行家指出,司法界所用的假发与普通假发是有区别的。在英格兰,司法假发的每一边有3个卷曲而王室人员却只有两个,这是否代表着一种很微妙的隐喻意义不得而知。但苏格兰人却老爱和英格兰人闹别扭,因为在苏格兰,情况刚好颠倒过来,王室人员用3个卷曲的假发而司法人员只有两个卷曲。
目前的法庭假发主要有两种样式,一种是长可及肩的长假发,是在重大刑事案件审理中戴的;一种是只盖头顶的短假发,是在平时法庭上戴的。
由于律师出庭时戴假发并没有任何强制性的法律规定,而只是一种流行使然。而现在由于一项更为简便的新着装规范开始实行,对许多法官而言,延续数百年的在法庭上戴假发的传统就要结束了。但真的要放弃这种延续了几百年的传统吗?
抛弃假发的决定令传统人士十分沮丧,他们坚称假发使法官显得权威而公正,而且掩盖了法官外表上的个性特征,以免受某些愤怒群众的骚扰。“法庭上的鲁波尔”系列图书的作者、律师约翰·莫蒂默反对这些改变。当这些改变首次被提出时,他在报纸上撰文写道,“这主意简直荒谬!不戴假发的律师就如同不戴听诊器的医生。”
然而,现代主义者认为假发是过去的遗留,是用来恫吓出庭人的,是件不合时宜之物并会导致公众对法官形成错误的印象。显然这种说法是站不住脚的。一份调查显示,有60%多的人认为不应该摈弃这种传统,虽然没有强制律师出庭戴假发,但这已经成为一个约定俗成的规矩。在长时间的辩论之后,英国政府称,审理刑事案件的法官仍将戴假发,而那些民事案和家庭听证案的法官将不戴假发出庭,只穿一种简单的新式黑袍。从某种意义上说这种传统是可以传承下去了。我们也可以继续在影视剧中看到律师出庭时戴这种假发了。
编者语:看来这种延续了数百年的法官戴假发的传统是可以延续了。尽管这种形式表面上看起来有些滑稽,但同时它也代表了一种职业和这种职业所表现出来的严肃和威力,这是不应该改变的。我很高兴我们能够传承这种文化。
其实,刚开始戴假发并不是法庭上律师出庭时的专用,而是1620年前后,路易十三为了掩盖自己的秃顶而特意制作了假发戴,从而引起经常出入宫廷的贵族的效仿,随后风靡欧洲。到了十七世纪六十年代,这一装扮又由英王查理二世传到英伦三岛,上层社会的人都将戴假发视为一种时尚,是出席正式场合或沙龙聚会时的正规打扮。
到了17世纪,戴假发的社会风尚逐渐蔓延到法庭上,假发就成了英国司法体系的一个标志。每个律师或法官都把出庭时戴假发视为尊贵、权利和地位的象征。更有律师把假发视为传家宝。一般人宁愿忍受生虱子,也不会像更换帽子一样经常换假发,其原因并不在于舍不得多买几顶假发。而是基于一种说法:假发戴得越久,越老越脏,颜色越深,说明你吃法律饭入行的时间越长,而在司法界,资历和年龄可是个宝,如同医院老医生最吃香一样。从某个意义上,头龄越老的假发也就成为律师们招揽生意的百年老字号了,而法官的老古董假发则是富有审判经验的招牌。
行家指出,司法界所用的假发与普通假发是有区别的。在英格兰,司法假发的每一边有3个卷曲而王室人员却只有两个,这是否代表着一种很微妙的隐喻意义不得而知。但苏格兰人却老爱和英格兰人闹别扭,因为在苏格兰,情况刚好颠倒过来,王室人员用3个卷曲的假发而司法人员只有两个卷曲。
目前的法庭假发主要有两种样式,一种是长可及肩的长假发,是在重大刑事案件审理中戴的;一种是只盖头顶的短假发,是在平时法庭上戴的。
由于律师出庭时戴假发并没有任何强制性的法律规定,而只是一种流行使然。而现在由于一项更为简便的新着装规范开始实行,对许多法官而言,延续数百年的在法庭上戴假发的传统就要结束了。但真的要放弃这种延续了几百年的传统吗?
抛弃假发的决定令传统人士十分沮丧,他们坚称假发使法官显得权威而公正,而且掩盖了法官外表上的个性特征,以免受某些愤怒群众的骚扰。“法庭上的鲁波尔”系列图书的作者、律师约翰·莫蒂默反对这些改变。当这些改变首次被提出时,他在报纸上撰文写道,“这主意简直荒谬!不戴假发的律师就如同不戴听诊器的医生。”
然而,现代主义者认为假发是过去的遗留,是用来恫吓出庭人的,是件不合时宜之物并会导致公众对法官形成错误的印象。显然这种说法是站不住脚的。一份调查显示,有60%多的人认为不应该摈弃这种传统,虽然没有强制律师出庭戴假发,但这已经成为一个约定俗成的规矩。在长时间的辩论之后,英国政府称,审理刑事案件的法官仍将戴假发,而那些民事案和家庭听证案的法官将不戴假发出庭,只穿一种简单的新式黑袍。从某种意义上说这种传统是可以传承下去了。我们也可以继续在影视剧中看到律师出庭时戴这种假发了。
编者语:看来这种延续了数百年的法官戴假发的传统是可以延续了。尽管这种形式表面上看起来有些滑稽,但同时它也代表了一种职业和这种职业所表现出来的严肃和威力,这是不应该改变的。我很高兴我们能够传承这种文化。